茶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一个毫无拘束的地方。如果他感觉燥热,可以剥掉衣服赤裸上身;如果他需理发,理发匠可就在他座位上服务;脱下鞋让修脚师修趾甲在茶馆也无伤大雅;如果感到寂寞,可以听别人闲侃,或加入其中,即使互不认识;在茶馆里从不受时间限制,如果有急事去办,只需把茶碗推到桌中央并告诉堂倌“留着”,数小时后,还可以回来继续品那杯茶(注:李劼人:《暴风雨前》,《李劼人选集》1卷,340页。)。
对茶客来说,闲聊——成都人称“摆龙门阵”——恐怕是茶馆最具魅力之处。人们在那里可谈论一切事情。人们在茶馆里交谈的具体内容留下的记载不多,但《国民公报》有个专栏记载记者所见所闻,其中颇有些是从茶馆得来的,我们因而得知人们在茶馆里抱怨世风日下、议论新公布的规章、交流各种社会新闻,还可以经常从一些茶馆里的小插曲中得到乐趣(注:《国民公报》 1917年4月9日、5月10日,1922年2月20日;《成都民间文学集成》, 1443页。)。据1943年出版的《新成都》,人们在茶馆“谈古论今,议论社会,下棋赌赛,议评人物,刺探阴私,妄谈闺阁”。这种闲聊经常被当局视为闲言碎语和“散布谣言”,并被视为茶馆中的“不健康”的现象。然而一些社会学家认为,饶舌是“社会交往的一种形式”,正如A.阿拉哈姆斯指出的,蜚短流长“是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表现之一”。人类学家J.斯各特更将其定义为大众“日常反抗的一种形式”。的确,下层民众经常以此手段来发泄他们对不公平社会的不满。说东道西,无论是善意的交流还是恶意的流言,都是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注:周止颖:《新成都》,复兴书局,1943年,246页)。
在早期近代美国城市,各种娱乐形式丰富,市民的闲暇活动可以有多种选择。但在20世纪初的成都,特别是当夜幕降临、街头变得冷清之时,茶馆几乎是那些难耐寂寞的人们的惟一去处。茶馆也是一种“社会俱乐部”,如操练箭术的“射德会”把少城公园的茶馆作为会址;中山街的茶馆靠近鸽市,因而成为养鸽人的聚会处;百老汇茶馆地处鸟市,便当然被爱鸟人选为大本营。每日清晨,那些养鸟人来到茶馆,把鸟笼挂在屋檐下或树枝上,一边品茶,一边聆听鸟鸣。当然,养鸟和驯鸟成为他们永不厌倦的谈论主题。业余川剧爱好者是茶馆中的另一类活跃分子,他们定期到茶馆聚会唱戏,称“打围鼓”,亦称“板凳戏”,以参加者围坐打鼓唱戏而得名。参加者不用化妆,也不需行头,自由随便,他们自己既满足了戏瘾,也给茶客增添了乐趣(注:杨槐:《神童子与满天飞》,《龙门阵》1982年1期;崔显昌:《旧成都茶馆素描》,《龙门阵》1982年6期;周止颖:《新成都》,236页;傅崇矩:《成都通览》上册,297页。)。
茶馆又是娱乐中心,许多艺人在那里卖艺为生,茶馆也借精彩的演出吸引顾客。实际上成都早期的剧场即产生于茶馆(注:在开始,茶馆提供场地给艺人,尔后茶馆演变成剧场。可园是成都第一个正式剧场,1906年由咏霓茶社改建。新式剧场悦来茶馆随后设立,之后,宜春、第一等茶馆剧场一体的场所开张(傅崇矩:《成都通览》上册,279页;《通俗日报》1910年2月11日)。)。每当夜晚,穷街陋巷一片漆黑,下层人民则聚集在明亮拥挤的茶馆听评书。评书先生的精湛技艺吸引听众日复一日、甚至年复一年到同一地方听书。说书先生不仅提供了娱乐,而且普及中国历史知识。他们不自觉地散布着正统的价值观,把诸如忠、孝、理、智、信等灌输到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们的头脑中。因此,他们也可被视为大众的教育者。各种民间艺人使茶馆文化更为丰富,他们大多是当地人,但也有的来自外省,如唱大鼓书的多来自华北。这些艺人多有固定的演出场所,观众明了到何处欣赏他们喜欢的剧目或演员。其他像相声、金钱板等更散布于各茶馆。跳“柳连柳”被精英视为茶馆中的下流娱乐,演者手持一竹竿,两头系有数枚铜钱,边喝边跳用其有节奏地拍打身体。据称,其语言“不堪入耳”,最流行的曲目是“小寡妇上坟”(注:《成都民间文学集成》,403-404页;《四川风物志》,457页;周止颖:《新成都》,225页。)。
经济活动与民事纠纷
茶馆可以说是一个纷繁世界的缩影,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和“五湖四海”。例如,茶馆可以是一个“自由市场”,手工匠以及其他雇工在茶馆出卖他们的技术或劳力,小贩则流动于桌椅之间吆喝其所售物品。在西方人的旅行记中可以看到,“商人急于去茶馆见他们的生意伙伴,小贩用哨、小锣、响板等招徕买主”。一些小贩利用“绝技”采取悦顾客,如他们可以一把抓出顾客要求的瓜子数量。由此可见,小贩不仅出售商品,也给茶客带来了娱乐。茶馆里的水烟贩(成都称“水烟袋”)用数尺长的“烟枪”提供服务,如果烟枪还不够长,他们还有备用烟管连接。这样,在一个拥挤嘈杂的茶馆,他们不用移动便可把烟送到顾客面前(注:Hubbard,The Geographic Setting of Chengdu,p.125;何满子:《五杂侃》,193页;李劼人:《暴风雨前》,154-155页。茶馆中小贩非常多,正如一首竹枝词描述的:“喊茶客尚未停声,食物围来一大群。最是讨厌声不断,纸烟瓜子落花生。”(林孔翼辑《成都竹枝词》,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113页)顾客买纸烟不用买一包,而可论支买。据传教士观察,水烟袋的生意非常灵活。一般是顾客付2文钱吸5口烟,但水烟袋允许顾客分为多次消费,如今天吸两口,所剩3口来日再吸。
许多人在茶馆等候雇用,其中许多是来自农村的季节性自由劳动力。一般来讲,同类雇工总是聚集在同一茶馆,如扛夫(当地称“背子”)一般聚在罗锅巷和磨子桥的茶馆,这样雇主很容易找到所需要的帮手。据一个外国教师回忆,当她准备雇一个保姆时,她的中国朋友提议她去“南门外的茶铺,每天早晨许多女人都在那里待雇”。由此可见,甚至许多妇女也利用茶馆作为她们的劳力市场。此外黄包车夫、收荒匠以及厕所清洁工都有自己的“专业茶馆”(注:王庆源:《成都平原乡村茶馆》;周止颖:《新成都》,251页;Sewell,The People of Wheelbarrow Lane,p.73。)。
茶馆给许多人提供了生计,手工匠在那里修理扇子、鞋子等各种物品,算命先生在那里预测凶吉,修脚师和剃头匠在那里提供服务(注:从一本传教士的回忆录中,我发现一张成都茶馆的老照片。图中老少男女几个茶客围坐一个矮小茶桌,喝茶谈笑,一旁一个穿破旧衣服的手工工人正修补什么东西。)。一些乞丐甚至在那里卖“凉风”——给顾客打扇挣钱,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乞讨。当一个乞丐不请自来给一个茶客打扇,如果茶客觉得舒服而心情不错,便会赏给乞丐几个小钱,否则会不耐烦地将其赶走。茶馆中最有趣的职业是挖耳师傅,他用十余种不同的工具掏、挖、刮、搔等,无所不用其极来使顾客进入一种难以言喻的舒服境界(注:《成都市市政年鉴》(1927年),511-512页;崔显昌:《旧成都茶馆素描》;陈锦:《四川茶铺》,52页。)。
成都人习惯于把茶馆当做他们的“会客室”。由于一般人居住条件差,在家会客颇为不便,人们便相约在茶馆见。即使不是专门去会客,只要一有空闲,他们便径直去常去的茶馆,不用相约便可见到朋友。据何满子回忆,在三四十年代,成都文人有其特定相聚的茶馆,当时他是一杂志的编辑,约稿和取稿都在茶馆里,既省时间又省邮资。居民也在那里商量事宜,外籍教师徐维理(W.Sewell)写道,当他一个朋友遇到麻烦时,他们便在茶馆商量对策。一些组织和学生也常在茶馆开会,枕流茶社便是学生的聚会处,文化茶社是文人据点,而教师则在鹤鸣茶社碰头,每到节日和周末,这些茶馆总是拥挤不堪(注:胡天:《成都导游》,69页;易君左:《川康游踪》,194页;《茶馆之弊害及其取缔办法》,四川省档案馆藏:四川省政府社会处档案,全宗186,案卷1431;《国民公报》1929年10月7日;Sewell,The People of Wheelbarrow Lane,pp.131-132;杨槐:《神童子与满天飞》。关于成都的文学作品中有许多对这些场合的描写,见李劼人《大波》和巴金《春》(《家春秋》合订本,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此类诗作也不少,如“亲朋蓦地遇街前,邀入茶房礼貌虔”(《成都竹枝词》, 70页)。令人惊奇的是,当今成都人特别是老人仍有这个习惯,1997年我在成都做实地考察时,采访的对象多邀我到茶馆碰面。)。
商人有其固定的茶馆洽谈生意,“许多交易都在茶馆做成”。粮油会馆以安乐寺茶社为交易处,布帮在闲居茶社,南门边的一个茶馆因靠近米市,便成为米店老板和卖米农民的生意场。那些走私鸦片、武器的黑社会则在品香茶社活动。究竟每日有多少交易在茶馆做成还不得而知,但可以确信数量非常可观(注:Davidson and Mason,Life in West China,p.86.一则地方新闻称:当警察平息一场茶馆争端后,一位顾客以这场斗殴搅了他的一桩生意而要求赔偿(《通俗日报》1910年5月15日)。)。韩素音在回忆录中写道:“‘来碗茶’是茶馆中最常听到的吆喝……这也是洽谈生意的开端……地产和商品的买卖都在茶馆或餐馆进行。”
茶馆同时在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讲,茶馆就是一个“民事法庭”。在成都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市民间的冲突一般不到法庭解决。黄宗智指出,清代民事诉讼在知县正式审理前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但实际在这三个阶段之前,还有一个更为基础的阶段——社会调解,许多纠纷在诉讼之前便已经过社会调解而化解,而这个社会调解便是在茶馆进行的,称为“茶馆讲理”或“吃讲茶”。茶馆讲理一般是双方邀请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或在地方有影响的人物做裁判,这也就是过去成都为何“实在的斗殴少有发生”的主要原因。据传教士的观察,“一旦纠纷发生,人们即往茶铺讲理,众人边喝茶边聆听陈诉,许多愤恨也随之消弭。最后,由错方付茶钱”。结果,一些人成为“专职”的茶馆调解人;李劼人在《暴风雨前》以其讥讽的语调描述了成都茶馆讲理的情景:“假使你与人有了口角是非,必要分个曲直,争个面子,而又不喜欢打官司,或是作为打官司的初步,那你尽可邀约些人,自然如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你的对方自然也一样的……相约到茶铺来。如其有一方势力大点,一方势力弱点,这理很好评,也很好解决,大家声势汹汹地吵一阵,由所谓中间人两面敷衍一阵,再把势弱的一方说一阵,就算他们理输了,也用不着赔礼道歉,只将两方几桌或几十桌的茶钱一并开销了事”(338页)。沙丁的《在其香居茶馆里》描写了这样一个调解人:“新老爷是前清科举时代最末一科的秀才,当过十年哥老会的头目,八年前才退休的。他已经很少过问镇上的事情了。但是他的意见还同团总时代一样”(《沙丁选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147页)。)。
“吃讲茶”有时可能酿成斗殴及伤亡,茶馆也因此遭殃。当此不幸发生,街察和保正将出面处理,参与打斗者将赔偿茶馆损失(注:《国民公报》1914年7月24日、1928年6月10日。李劼人对此也嘲弄道:“这于是堂倌便忙了,架在楼上的破板凳,也赶快偷搬下来了,藏在柜房桶里的陈年破茶碗,也赶快偷拿出来了,如数照赔。所以差不多的茶铺,很高兴常有人来评理”(《暴风雨前》,338页)。)。晚清成都警察出现以后,茶馆讲理被禁止。按照李劼人的讥评,这恐怕是巡警道周善培最早带给人民的不便,因此他颇遭成都人的愤垠。很难说此论是否中肯,至少从其他一些资料证明茶馆对此颇为担忧,他们曾联名吁请警局分清“吃讲茶”和茶馆闲聊之区别,以免影响生意(注:《暴风雨前》,338-339页;《国民公报》1914年7月8日。)。
阶级鸿沟和社会歧视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美国城市,一般只有工人阶级才会在公共场所痛饮,中产或上层阶级都在其住宅、私人俱乐部或上流宾馆品酒。在中国沿海地区,茶馆多为中下层人的去处。但是成都茶馆看起来却具融各阶级为一体的特点,因此有人指出,成都茶馆的“优点”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对平等”(注:Rosenzweig,Eight Hours for What We Will,p.51;铃木智夫:《清末江浙の茶馆について》;周止颖:《新成都》,247页;何满子:《五条侃》,192页。)。
但如果仔细观察,成都茶馆并不像我们从表面看到的那么平等,其实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阶级划分。民国时期关于成都的导游手册也承认茶馆据其顾客的身份分为若干等级,虽然我们不清楚究竟怎样分等,但是根据一些回忆录、旅行记和报刊资料,一般来讲,茶社为街头茶馆,十分简陋,其顾客多为下层人;茶楼、茶园、茶厅条件较优,价钱较贵,因而为中上阶级服务。例如正娱茶园“往来的人也比较上流”,二泉茶馆顾客都衣着体面(注:周止颖:《新成都》,247页;胡天:《成都导游》,70页;易君左:《川康游踪》,104页。)。舒新城也注意到,在一些茶馆“除了少数时髦女子外,几全为长衫队里的分子,而且以壮年居多数。他们大概在生活上是不生什么问题的。既非求学之年,又无一定之业,于是乃以茶馆为其消磨岁月之地”(注:舒新城对这样一批人更有详细绝妙的描述:即使茶馆中的“体面人”也是分档次的,“上焉饮于斯食于斯,且寝于斯;下焉只饮不食,寝而不处。上焉者于饮食之余,或购阅报纸,讨论天下大事;或吟咏风月,诵述人间韵事;或注目异性,研究偷香方法。及至既绝既疲之后,乃颓然卧倒竹椅之上,使一切希望都在南柯中一一实现。等到一梦醒来,不是月已东上,便是日已西沉,于是此日之日课已毕,乃转回家中,吃过夜饭,再进戏院去上夜课。下焉者受经济之限制,不能效上焉者之寝处于斯,但一坐亦可数小时而至假寐。其忍耐力已超过南京人,不过与上焉者相较,未免小巫见大巫之憾耳”(舒新城:《蜀游心影》,142-143页)。)。
那些穷街陋巷的茶馆总是挤满了衣衫褴褛的穷人。根据统计,1931年成都的茶馆大约有500家服务于下层的三四流茶馆,这些茶馆“多临街觅一铺户营业,排列矮椅矮桌,专供一般推车抬轿——劳动阶级者”。这些茶馆和顾客颇受批评,《新成都》则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指出他们“终日忙碌,到不工作时,惟一消遣场合,调节身心,休养体力,对此劳动者,倒也未可菲薄耶”。虽然一碗茶很便宜,但许多穷人仍难以支付。不过,成都茶馆形成了一个“美俗”——准许穷人喝他人留下的剩茶,称“喝加班茶”,甚至为此还形成了一套规矩(注:周止颖:《新成都》,247页;四川省文史馆编《成都城坊古迹考》,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464页;郝志诚:《父亲的故事》,《龙门阵》1997年1期。)。
茶馆里有着明显的社会歧视,其中一些源于习俗,一些来自当局规则。在晚清甚至民初,川剧演员不准进入茶馆喝茶或看表演。因为演员进入茶馆总是引人注目,有时还会引起骚动,警察遂以治安为名对他们加以限制。不过,演员有自己的茶馆,他们一般聚集在小花园茶社。直到晚清,妇女(年老者除外)仍不能进茶馆。即使有严格的限制,一些敢向世俗挑战的妇女仍力图进入这个男人的领域。1906年,可园是第一个接纳女客的茶馆,但不久即被警察禁止。尔后,悦来茶馆也开始设女座,但女客需由不同的门进出。随着社会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妇女进入茶馆,但身着华服的上层妇女仍不愿屈身俯就,即使她们愿放下身价,也必须有相当的勇气,因为她们一进入茶馆,众人的眼光便集中她们身上。接下来的是,她们将承受无休止的流言蜚语。实际上,各茶馆也竭力争取女客。民国初年,一些茶馆允许女客光顾,但将她们与男客分开。据地方报纸的批评,在一些男女混杂的茶馆,当台上的演出进入高潮时,男人趁机站起来看女客,一些女客也肆意大笑以引起他人注目。诸如此类的茶馆“混乱”常常引起地方精英对妇女在公共场所抛头露面的批评(注:《国民公报》1914年3月8日、1917年3月13日;《通俗日报》1909年10月21日;《成都通览》上册,277-279页:李劼人:《大波》,1464页。)。
在20年代,随着妇女参加更多的公共活动,一些开明的地方精英开始把妇女的抛头露面与男女平等联系起来,人们也把进入茶馆作为男女平等的指标,正如一首竹枝词所概括的:“公园啜茗任勾留,男女双方讲自由”。在30年代,妇女进茶馆已不足为奇,甚至还加入了“茶馆讲理”的活动(注:《成都竹枝词》,100、196页;《国民公报》1930年7月17日。)。
公开的政治和秘密的政治
任何社会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在茶馆得以体现,茶馆也可称为地方的政治舞台。例如1911年保路运动爆发,“成都是一片躁动不安,公园和街上的茶馆里的人们忧心忡忡”。茶馆不再是平静闲聊的地方,里面充满着政治气氛,有人在那里讨论时事、宣传演讲、发动民众。由于茶馆是人们公开言论之地,清政府便派出密探收集情报,对此韩素音在她的家史兼自传中便有描述。民国初年,军阀和地方政府也以同样办法对付所谓“破坏分子”。由于政府经常用在茶馆里收集的所谓“情报”来惩办批评者,为避免招惹麻烦,每家茶馆都有一张“休谈国事”的告白。同时,国民政府竭力把自己的政治输入茶馆,要求茶馆悬挂孙中山和蒋介石头像,张贴国民党的“党员守则”和“国民公约”。这一时期,茶馆的自由闲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受到干扰(注:Han Suyin,The Crippled Tree,pp.96,228-229;钟茂煊:《刘师亮外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91页;《茶馆之弊害及其取缔办法》,四川省政府社会处档案。)。
随着社会和地方政治的变化,茶馆中的娱乐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趋于政治化。过去地方戏剧主要表现情爱、鬼神、忠孝、贞节等传统主题,晚清以降,此种“永恒”主题发生转变。“政治戏剧”开始进入茶馆。1912年,悦来茶馆上演根据美国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改编的川剧《黑奴义侠光复记》,该茶馆在当地报上的广告称:“本堂于戏曲改良,力求进步。现值种族竞争、优胜劣败,是以特排演《黑奴义侠光复记》一部。此剧从《黑奴吁天录》脱化而出,乃泰西名家手编,其中历叙黑奴亡国之惨状,恢复故国之光荣,尤令人可歌可泣,可欣可羡,能激发人种族思想,爱国热忱”(注:《国民公报》1912年4月4日。)。显然,人们是从中国自己的处境来理解这部美国名著的。在辛亥革命之前,此书便已译成中文,革命者曾用其进行反满宣传。这出剧的公演反映了在推翻清统治之后人们的情感和思想状况。
各社会团体也以茶馆为开会场所,许多重要决定都在那里产生。保路运动爆发时,川督赵尔丰实行戒严,不准任何公共集聚,甚至茶馆看戏也被禁止。四川军政府成立之后,此项戒严令并未废除,这直接危及许多人的生计,于是各演出团体在茶馆集会讨论对策。在重开剧院的要求被拒之后,他们便到警察局请愿。茶馆也有自己的行会以组织同行和保护切身利益。20年代初,四川省长杨森主持一项改进成都街道的庞大计划,许多茶馆面临被拆除的危险。店主们吁请行会提供援助,并以罢市相抗争。1928年,因警察强迫征收茶税并殴打、缉捕店主和茶房工人,行会发动罢市要求减税,并派出代表与警察谈判,此举得到广泛支持。由于茶馆日益成为社会和政治斗争的场所,以致有人把茶馆形容为一个“战场”(注:晓晗:《成都商业场的兴衰》,《龙门阵》1986年6期;彭其年:《辛亥革命后川剧在成都的发展》,《四川文史资料选辑》8辑(1963年);钟茂煊:《刘师亮外传》,40-41页;《国民公报》1928年12月11、12日;胡天:《成都导游》,70页。)。
如果说茶馆内的集体行为是一种“公开的政治”,那么哥老会的茶馆活动便可视为一种“秘密的政治”。哥老会在四川称“袍哥”,在清代其活动便被禁止,严酷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使其形成一套独特的规则和行为方式。民国时期其势力登峰造极。
袍哥的公口大多设在茶馆,一些茶馆实际上即为袍哥所开(注:据档案资料,1949年成都有130个袍哥公口,其中注明街道者有119个。这119个中,有36个标明是在“某某茶馆”,其余都称在“某某街”,很可能也是在茶馆里。见《成都袍哥的一个镜头(1949-1950)》,成都市公安局档案馆藏。)。人们经常可见茶馆外挂有牌子或灯笼上书“某某社”或“某某公口”,这必是一个袍哥会址无疑。茶馆的收入多用于会社经费。袍哥利用茶馆开展各种活动,在中元节、团圆会、关帝会都有庆祝活动。此外,公口每三天召集成员开会议事,由于提供免费茶水,所以参加者踊跃,此活动称为“茶哨”(注:绍云:《成都袍哥史略》,《成都志通讯》1988年1期;陈茂昭:《成都茶馆》;韵陶:《四川哥老会的内容大纲》,《时事周报》1933年15-17期。)。即使有些茶馆不是公口,但店主也多加入袍哥以求保护。一些地方强人和地痞经常勒索茶馆,若有不从则有可能遭致骚扰甚至更大的灾祸,而与袍哥、军阀或其他地方强人有关系的茶馆却无此虞。
茶馆是袍哥最便于联络的地点。在茶馆里人们经常可见一些客人举止神秘,他们多半与袍哥有关。如果一个袍哥犯事在逃,到省城后即先到所要联络的茶馆,找一空桌坐下并要一碗茶,从其举止“茶馆老板便知道其中文章,立刻遣人请公口管事。管事则向来人提问,回答必须准确恰当”。他们联络最常用的方法是摆“茶碗阵”,这实际是一种密语,外人不知其意。例如,管事把自己的茶碗正对来客的茶碗,这称为“仁义阵”或“双龙阵”,一首诗云:“双龙戏水喜洋洋,好比韩信访张良,今日兄弟来相会,先饮此茶作商量”。如果来客请求帮助,他将摆一个“单鞭阵”,即一个茶碗对一个茶壶的嘴。如果主人同意相助,便饮下那碗茶;若拒绝,则将茶泼在地上(注:Liao T'ai-ch'u,"The Ko Lao Hui in Szechuan,"Pacific Affairs XX(June,1947);王纯五:《袍哥探秘》,巴蜀书社,1993年,65-66页。)。
冲突与控制
茶馆中的公共生活既反映社会和谐,亦表现社会冲突,这种冲突既可因阶级利益、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而发生,亦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所引发,而且更多地起源于后者。茶馆里由于过度拥挤而引起纠纷,冲突不时发生在顾客之间。例如一个顾客离座一会儿,回来时其位已被他人所占,一场争执便可由此而生。因此警察做出规定,即便客人已离位,若茶碗仍在桌上,其座应予保留。冲突可因赌博或言语不周而起。茶馆本身也常与戏班、顾客、房主发生纠纷。普通人也经常为生计而钩心斗角(注:《国民公报》1916年12月26日;《通俗日报》1910年5月15日。这是一桩发生在风云亭茶铺、由下层民间生计问题而引起的争端:“风云亭茶铺主人吴陈氏,前年下东大街润腴茶园主人曾华章,介绍马少清承租该铺水烟袋口岸,营业年余,主客无异。马少清声称,去年冬月,因某某垂涎马之口岸,曾经吴陈氏赎取另租。马以不欠月租,正理相抗,赎取之事遂寝。某某钻干不成,从中播弄,于某夜茶铺吃茶,顾主尚无散完,吴陈氏命徒清茶碗。其时马少清不在,遂在伊藏水烟袋之立柜下格,寻出茶碗一套。当时吴陈氏言,年内失碗百多套,今即拿获赃证,非叫马少清赔不可”。马少清声称这是有意陷害(《国民公报》1928年3月28日)。)。茶馆可以是阶级斗争的舞台,也成为同一阶级内部争斗的场所。
茶馆总是面临小偷的问题。上档次的茶馆都用景德镇所产茶碗,一个便价值不菲,可换若干天饭食,因而茶碗丢失之事屡见不鲜。偷者一旦被抓则被严厉惩罚,此类事件给了茶客看热闹的机会(注:当堂倌抓到这样一个小偷,旁观者都叫着:“打死他,不要脸的下三滥”(钟茂煊:《刘师亮外传》,59-62页)。一次羽经茶馆抓到一个偷茶碗的人,并把他绑在柱上,他央告说有一老母要供养,因走投无路才不得已沦为小偷(《国民公报》1930年8月5日)。)。一次,200多士兵因一纠纷在悦来茶馆肆意乱砸,茶馆可以严惩无权势的穷人,面对这些肆无忌惮的士兵却无能为力。在民初,茶馆中的冲突和暴力明显增加,虽然人们挡不住茶馆的诱惑仍每天去喝茶,但他们平静的世界已不复存在。地痞流氓在茶馆胡作非为,年轻妇女受到骚扰,杀人和集体暴力也时有发生(注:《国民公报》1928年7月17日、1930年9月24日。)。茶馆亦成为横行霸道的豪强展示其权力的地方。
自从晚清以来,茶馆便一直被地方政府批评为“秩序不良”之地,并以维护公共秩序为名对其进行控制。正如西方城市中“娱乐的商业化被批评为浪费时间”,成都的茶客亦被指责为反映了中国人的“惰性”。当局认为茶馆是一个谣言肆虐、百弊丛生的地方,也有人指责茶馆是使学生荒废学业的罪魁祸首,茶馆中的传统表演更被批评得一无是处(注:Duis,The Saloon,p.4;《茶馆之弊害及其取缔办法》,四川省政府社会处档案;周止颖:《新成都》,246页。)。
在民初,“中国警察介入市民社会代表着国家企图建立一种新文化的努力”(注:Wakeman,Policing Shanghai,p.20.),各种限制规则层出不穷,茶馆总是首当其冲。1903年,刚建立的成都警察便公布了茶馆规则。1916年警察制订新的控制条文,申明任何表演都不得有“淫荡”的语言和动作,否则将被禁止(注:《四川通省警察章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国民公报》1916年12月10日。应该指出的是,所谓“淫戏”经常是官方攻击大众文化的一种口实,只要表达情爱或剧情中有男女角拉手、亲吻、拥抱等动作都可被划入此类。);同时还规定茶馆演戏夏秋两季必须在晚10时以前结束,春冬两季在9时以前停止。1921年当局以相声使用过多“下流”和“肮脏”言辞禁止其在茶馆演出。1926年和1932年又两次公布卫生规章,不许任何肺痨、性病以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在茶馆打工;要求茶馆桌椅、茶具保持清洁;茶馆必须配备痰盂,人们不得随地吐痰,厕所不得有臭气(注:《国民公报》1921年12月10日;《成都市市政年鉴》,510-511页。)。
30年代,当上海和其他主要城市的大众娱乐日益被国民党政府所控制,成都茶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地方政府认为一些地区茶馆过剩,便制定新规章,只准每个公园保持一个茶馆,勒令关闭一批,并缩短营业时间为每天6个小时。40年代,一个包括茶馆数量、营业时间和顾客容量等更为激进的控制计划被提出。然而,此计划遭到包括改良人士在内的大多数人的反对,因为这极大地扰乱了民众传统的公共生活。如果说晚清各种改良基本都得到了城市精英的热忱支持,那么民国政府这时得到的多是消极反应。茶馆控制中地方改良人士的不合作态度明显地反映了地方社会与政府之间的鸿沟正在逐渐扩大(注:贾大泉等:《四川茶业史》,369页;《茶馆之弊害及其取缔办法》,四川省政府社会处档案。)。
虽然政府不断对茶馆施加压力,茶馆则以各种方式进行反抗。晚清以降,即使“封建”和“淫荡”的戏剧被禁止,但事实上此类演出从未真正消失。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晚清的改良茶馆——可园,在民初则被指责为上演“淫戏”。1932年,全成都只有一个茶馆按规定将上演的剧目送政府审查,其他则甘冒惩罚之危险隐而不报。为何这些茶馆要挺而走险?道理很简单,它们是由利益所驱使,因为所谓“淫戏”能吸引更多的观众,特别是当经济不景气时,这些剧目经常是它们生存的法宝(注:《国民公报》 1916年3月29日;《成都市市政公报》 17期(1930年)、 43期(1932年)。)。
整个民国时期,政府控制和大众需求之间总是充满着矛盾。茶馆不仅藐视规章,而且将它们的范围扩展至街道、公共场地和公园。特别是在夏季,街头和公园的树荫是摆茶桌的最佳地点。 1929年,政府不再允许这种行为,导致少城公园、中城公园以及支矶石公园的茶馆联合上书,要求维持这种由来已久的习惯,并称这项限制将使茶馆生意陷入困境。茶馆禁赌也行之有年,但人民国以后逐渐形同具文,茶馆赌博开展得如火如荼。妓女被禁止进入茶馆,但她们仍经常出现在这些地方,尽管有当众出丑甚至被捕的危险(注:《国民公报》1914年10月7日、1929年6月25日、1930年6月4日。)。
不过,应当看到,随着晚清和民国时期的社会过渡,茶馆也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变化。一个常见的现象是茶馆更多地卷入公共事务,参加地方和全国的慈善活动,并借此提高其社会声誉。辛亥革命前后,可园、悦来等茶馆便多次组织慈善演出以支持甘肃、河南等省的赈灾以及地方的公益事业。茶馆也力图改变面貌以迎合时尚,如一些茶馆引进新的娱乐方式。1912年陶然亭茶馆开张,特设有一球房,据称是要提倡西方“文明”、“健康”的娱乐,还提供电话、报纸和食品等服务。悦来茶馆是成都新式娱乐的先驱,当然也不甘人后,它首次把话剧引入成都舞台。这些成都茶馆的新变化,虽然追求经济利益是直接动因,但亦是社会进化的必然结果(注:《通俗日报》1912年8月6日;《国民公报》1912年6月14日、9月7日;周止颖等:《成都的早期话剧活动》,《四川文史资料选辑》36辑(1987年)。)。
结论
茶馆是一个社会的缩影。长期以来,茶馆被当时精英和后世学者误认为鼓励人们无所事事、孳生惰性,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其中,受指责最多的便是致使人们浪费时光。但是,人们忽视了茶馆多层次的、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功能。社会的演进总是伴随着时间概念变化,但这种时间的新概念也仅限于受西方影响的新式精英。大多数一般市民仍保持着传统的时间观念,怎样利用他们的时间取决于他们的个人习惯、教育程度、职业和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等因素。在茶馆里,一个学者可得到写作的灵感,一个商人可做成一笔生意,一个学生可学到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一个秘密社会成员可与其同党建立联系,一个苦力可找到雇主,更不用说小贩、艺人、手工匠依靠茶馆来维持生计了。因此,“有闲”和“有忙”在不同的时间可以是交替的角色,茶馆为两者都提供了可使用的空间。即使是在许多“现代”娱乐场所出现以后,茶馆仍然是大多数市民最能接受的公共生活空间。
怎样评价和治理茶馆这个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总是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棘手问题,但是,从晚清到民国,都未找到一个成功的办法。它们把控制和改造茶馆视为维持社会秩序安定的重要一环,但是其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城市改良精英对大众文化的认识较政府更全面和深刻,因此他们在茶馆问题上与政府持不同的态度。如果说政府以控制和打击为主要手段,那么精英虽然也批评茶馆的弊病,但亦深知其社会功能,所以他们不赞成政府的激进改革,这可能也是为何政府的行动总难以奏效的原因之一。从表面看,茶馆以及茶馆文化是很脆弱的,总是被限制和被打击,然而,茶馆最终得以幸存并仍然是城市日常生活中最活跃的部分,充分显示了极其旺盛的生命力。
晚清晋商与茶文化
李三谋 张卫
一
山西商人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从明清到近代,一直以很强的实力雄踞海内。自清代以后,又大规模踏入国际市场,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清代经营茶叶成了晋商贸易活动的一部分,是其获取商业利润的一项重要内容。
清代前中期,产茶较多的是闽、浙、皖、赣等地方,尤其是福建的崇、瓯、建、延、泉各县,茶山众多,茶厂甚广,制茶活动相当普遍。“茶市在下梅,附近各县所产茶,均集中于此。竹筏三百辆转运不绝……清初茶业均系西客经营,由江西转河南,运销关外。西客者山西商人也,每家资本约二、三十万至百万。货物往还络绎不绝,首春客至,由行东赴河口欢迎。到地将款及所购茶单,交点行东,恣所为不问。茶事毕,始结算别去。”(注:衷于:《茶市杂咏》,见林复泉《武夷茶叶之生产制造及运销》一书。)为了保证有充足而稳定的货源供应,为了保证商品的质量——品味优良,山西商人曾在福建省的武夷山区或称乌龙茶区,通过“行东”(代理商)以近似于包买的形式控制了一些茶厂(作坊),要求对方按自己的技术要求进行茶叶加工,在很大程度上,将一些制茶作坊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到道光时期,有一小部分晋商为了进一步扩大商务,曾踏入湖北东南部的武昌府组织货源,并指派专人监制茶叶(注:道光《蒲圻县志》卷4,风俗。),成了清代最早开发鄂省茶山的出口商。
到晚清咸丰年间,晋商逐渐转移了采购茶货的基地,将其收货重心西挪。他们由东南的福建等地纷纷涌来湖北,正式立业,重开局面,再展身手。山西商人经营途径的如此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以后湖北茶叶经济的发展,使其一步步地成为我国著名的内销、外贸的商品茶基地。
茶业经济领域的这种变化,并非是一种孤立的现象,乃是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贸易形势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晋商从清初以来一直是经销福建花茶、粗茶和安徽朱兰茶的,也贩运一些湖南安化黑茶。可是到咸丰三年(1853)以后,旧的贸易格局或市场局面受到了冲击,去往福建等处的商道因太平天国革命之故而受阻,货源中断,晋商被困,福建茶农茶厂茶行也颇受损失。本来由于鸦片战争的影响,“福州通商后,西客生意遂衰,而下府、广、潮三帮继之而起”(注: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1卷,第480页。中华书局1962年版。)。而到此时,茶贸形势则更为不利了。史称:“(福建)崇安为产茶之区,又为聚茶之所,商贾辐辏,常数万人。自粤逆窜扰两楚,金陵道梗,商贩不行,佣工失业”(注:(清)王懿德:《王靖毅公年谱》卷上,咸丰三年,四月纪事。)。正在这政局动荡、商务维艰的时候,山西商人于湖北发现了适宜生产和发展茶叶的大面积土壤,有似狭路逢生,于是便产生了新辟茶源的思想。即他们在运货途中、逐渐感到武昌府的崇阳、蒲圻两县交界处的羊楼峒、羊楼司一带地方,雨量充足,气候湿润,土地肥沃,为栽植茶树之佳壤。并且,地理位置好,处于江汉平原之东,交通较为方便。可以在此开辟一个产、运、销一体化的茶叶经济基地。计划一定,便马上去实施。
据史料记载,以种茶、制茶(加工)而闻名的“羊楼峒……以多山之故,茶产自属相宜。其起源虽不可考,但据地志所载,前清咸丰年间,晋皖茶商往湘经商,该地为必经之路。茶商见该地适于种茶,始指导土人,教栽培及制造红、绿茶之法”(注:戴啸州:《湖北羊楼峒之茶叶》,见《国际贸易报告》1936年第5卷第5期“茶叶专号”。)。当地民风纯朴,喜交四方之人。土民与外来晋商联手开办茶山、茶园,共建新的“生业”。勇于奋进的山西商人,曾通过自己长期经营茶叶的机会,较系统地掌握了许多有关茶叶的生产及其加工知识,进而又毫不保留地传授给这里的农民。使得崇阳人和蒲圻羊楼峒人逐渐学会了坑种法、育苗移载法、茶花间作法和压条法等。更学会了炒青、蒸青等加工技术。当时生产的主要是红茶,也有少数绿茶。其新茶种逐渐传播到通山、咸宁等地。有关培育和加工技术也随之在鄂东南地区推广、普及,形成了较大范围的产茶热潮。在晋商的鼓动和茶利的诱使下,每到春天茶芽初发,乡间农人竞相力务红茶,摘之、踩之、焙之,忙得不可开交。史料记载,崇阳、咸宁山区百姓,皆以茶为业,“筛茶之男工、拣茶之女工,日夜歌笑市中,声如雷、汗如雨”(注:同治《崇阳县志》卷3,物产。),人称当地务茶的园户多,而栽禾的田户少,产茶业可谓兴盛。
蒲圻、崇阳等各县地方,在咸丰、同治时期,按照山西商人的指导,已能够制作上好的青茶。先由妇女儿童在谷雨前摘取嫩芽,而后使其干枯、压卷,继之将茶叶洗净,入锅微熏微炒(稍喷水),出锅后用簸箕盛做一堆,用手使劲揉搓,去其苦水。再炒再揉,然后用柴火或炭火焙干。除了制作青茶之外,这一带制作最多、最普遍的乃是红茶。红茶的加工技术最早是由广东商人在道光末年从其故乡传入湖南安化的,接着山西商人又将之传播到鄂东南以至鄂北。蒲、崇等县乡之民依其指授而行,他们“做红茶,雨前摘取茶叶,用晒垫铺晒,晒软合成一堆,用脚揉踩,去其苦水,踩而又晒。至于捻不粘,再加布袋盛贮筑紧,需三时之久,待其发烧变色,则谓之上汗,汗后仍晒,以干为度”(注:(清)崔淦等:同治《襄阳县志》卷3。)。所谓雨前是指谷雨之前。三月采者为头茶,可做青茶。四月底五月初采撷者为二茶,六月初采者为“菏花”,七月份采者为“秋露”,都是可以加工成红茶的。民户制成其成品后,存入竹器,以待客商(晋商)收购,或送往客商处出卖。园户自采(有时也雇临工),自行晒炒,大量焙制茶叶,每年产量可达20-30万担(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茶、烟的种植与分布》,见《古今农业》1993年第3期。),为湖北省的大宗物质财富。咸、同时的茶叶,大都是散茶,晋商收购后,要对之实行较大规模的包装。
到了光绪年间,蒲圻地方开始制作砖茶。由于从前茶农交给晋商的散装品,体积大,重量轻,运输不便,且需将茶叶装入竹篓,踩压结实后,再行载运,颇有耗损。为了适应茶商的要求,而出现了砖茶生产。据说,湖北茶叶集散中心“洋楼峒(湘鄂边境)之始有砖茶,始自光绪初年,由山西商人开其端。其压制法极为幼稚,置茶叶于蒸笼中,架锅上蒸之,倾入模型中,置木架压榨器中,借杠杆力,压榨之,移时,在模中托出,放于楼上,听其自然干燥”(注:戴啸州:《湖北羊楼峒之茶叶》,见《国际贸易报告》1936年第5卷第5期“茶叶专号”。)。晋商又与这里的砖茶生产联系起来了,他们再一次充当了制茶新技术的传播者。在湖北的崇、蒲地方,红茶是由商贸的需要而兴起、而发展,又因商贸的需要而相应地转变其加工形式和制作手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商贸因素在茶叶生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