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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自由结婚》第三回,自由社版,癸卯年(1903)刊。.3

作者:张鸣 当前章节:590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37

  [11]《自由结婚》第三回,自由社版,癸卯年(1903)刊。.3

中国知识界对以农民为主体的下层民众的启蒙,始于庚子以后,在此之前维新派还只启蒙到“绅”这一层。义和团运动对于先进知识界具有双重意义,他们既感到了农民的力量,也体味到了农民的愚昧。其实最令他们担心的还是农民的愚昧,麻木和落后拖了近代化的后腿。此后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两次启蒙高潮,都是针对以农民为主体的下层社会的。辛亥革命前十年这一次在爱国主义的前提下以宣传新的国家、民族、自由人权观念为主。知识界大办白话报纸、俗话报纸。据1905年《大公报》统计,标名为白话、俗话报的报刊就有二十种,还有许多报刊开辟了白话专栏。他们不惜金钱,在城乡开办阅报社,不惜精力,开办读书报社,想尽办法好让贫穷蒙昧的农民听到他们启蒙的声音。同时,则大作“政治小说”,着眼于“惟妇女与粗人,无书可读,欲求输入文化,除小说更无他途”。[2]据阿英研究,在此阶段,“两性私生活描写的小说”不为社会所重,“甚至出版商人,也不肯印行”。[3]而作为另一次启蒙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则带有更深刻的文化批判意味,不再有上次启蒙运动的矫饰,以更直接、更普遍的形式,深入民间,以科学民主驱逐愚昧、封建和迷信。

但是,由于知识界“英雄史观”和对农民的“滞后担忧”双重因素的影响,两次大启蒙基本上是居高临下的说教式的。虽然不时能见到对下层民众的赞美之词,“五四”运动后还出现了民粹主义倾向,但知识分子的“教育者”形象仍旧过于鲜明。单就民粹主义倾向而言,俄国的民粹主义往往以农村为光明之所,以农民为道德楷模,而中国先进知识界却在一面鼓吹效法俄国民粹主义者的同时,强调农村的黑暗及启蒙与改造的重要意义。显然,这样的启蒙,所得的回应和共鸣是有限的。著名报人黄远庸曾向我们展示过这样一幅“启蒙图景”:民初李六更先生常手持木梆,署曰木铎,谓将以唤醒时人,共悟共和真理。每月率“共和演说团”上街演说。“余一日遇于途,见其坐一人力车,而谆谆与车夫讲说我们都是一样的,平等的。车夫唯唯声不绝。”[4]“五四”新青年们大约悟到了其中的荒唐,启蒙的位置从车上移到了车下,可惜依旧言者谆谆听者藐藐。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即使知识界真正放下架子,把立足点移到农民身上,单纯的教育和启蒙仍不足以推动农民意识的进化。充其量,教育和启蒙不过是带动车厢的一只轮子,而绝非是万能的,农民意识的改变,还要依赖外界变化的压力与农村社会的内部改革。启蒙者必须同时具有(农村)改革者的身份,启蒙才能真正深入农民之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在中国获得成功,恰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成功地把农村启蒙与农村改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革命的农民战争并没有挤压了启蒙,在革命者占据的农村,扫除封建,破除迷信,教育和启蒙都在很扎实而成功地进行着。即使在全国解放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农村的启蒙教育(扫盲)也很有成效。可惜,这种改革和启蒙被随即到来的持续革命和受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影响的集体化运动所打断了。

由于东西文化的隔绝和中国社会长期的中古色彩,中国的近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程,中国农村的社会改革与对农民的教育启蒙也同样艰难,绝非一朝一夕、急功近利所能奏效。然而,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的“速成”与“偷懒”现象却成为一种绵延不绝、难以根除的痼疾,结果往往欲速则不达。辛亥革命后一年,黄远庸曾说:“晚清时代,国之现象,亦惫甚矣。然人心勃勃,犹有莫大之希望。立宪党曰,吾国立宪,则强盛可立致;革命党曰,吾国革命而易共和,则法美不足言。今以革命既成,立宪政体,亦既确定,而种种败象,莫不与往日所祈向者相左。于是全国之人,丧心失图,皇皇然不知所归,犹以短筏孤舟驾于绝潢断流之中?粮糈俱绝,风雨四至,惟待大命之至。”[5]这种把“共和”制度变革当成“芝麻开门”式的神奇咒语的过度期待,就是一种很典型的“偷懒”现象,不是靠一点一滴扎实的改革行为的积累,靠工业化的建设积累(民间的),靠近代化因素的渐次加浓,而是指望一种外来因素的引进与确立,发生立竿见影的奇效。先是指望“洋器”特别是“制器之器”及相应的技术,而后又指望“变法”及“立宪”,接着指望共和政体,最后又把宝押在“科学”与“民主”身上。每当在一个台阶失利或受挫,就把希望和注意力转移到下个台阶的收效上,近代化变革沿着所谓“物”到“心物交界”再到“心”这样的层次递进,最后居然将宝押在了伦理改造、国民性改造这样的意识变革之上,启蒙成了中国近代化的最终指望。这种“借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途径”[6]终于把我们“偷懒”的台阶跃进带入了唯智论的死胡同。

中国的近代化是西方列强的侵略“逼”出来的,悠久而从未中断的文化传统,使得中国人有比其他民族更为急切的雪耻之心;屈辱越甚,自强雪耻的要求就越迫切。“物竞天择”、“优胜劣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传入中国,并没让中国人产生多少“劣败”的自卑,反而激起更强烈的自强渴望。无论高鼻深目、身材魁伟的西方人怎样蔑视,也很难让中国人把自己同“劣等民族”联系在一起。越是失败,就越是要急于证实自己的适应生存能力。外有亡国的压力,内有自救的冲动,变革的急性病的产生是完全合情合理,可以理解的。不过令人奇怪的是,一直在寻找和尝试近代化捷径的中国人,在近代化的程序上却基本上遵循西方的路径:城市→农村。先以农村的破败换取近代都市化的完成,最后实现农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革(这一步都走不到)。当然,中国近代化的倡导者和操作者并非没有考虑过近代化的“中国特色”问题,不过他们考虑的往往是中国传统典籍文化在近代化中的位置,至多也就是设法发挥一下中国文化意识形态方面的优势与特长,比如文化伦理主义的团体精神和以兵法为代表的谋略文化等等。很少有人考虑过中国社会在结构方面的特色,以便能在近代化的过程中利用其特色,改变一下近代化的进路与程序。

在这本小书里,我所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是独特的。中国的农民既不同于西欧中世纪庄园的农奴(包括日本——日本农村社会结构与西欧有相似性),也不同于印度村社的农民。在前资本主义状态的各国农村中,中国农民是极少数具有正当政治法律身份,又具有较完全的财产私有权(可以自己支配)和独立生产经营权的农民。印度的村社农民,无论在实行“柴明达尔制”与“莱脱瓦尔制”之前和其后,都没能取得充分的土地私有权,村社公有制的阴影始终未能消退。而两种制度的实行,恰有英国殖民者在印度农村推行私有化的目的。

西欧庄园制下的农奴,其财产权更是非常不充分(从理论上讲无财产权),虽有份地,但无所有权,其他财产在继承时也要根据所谓“死手原则”被领主及教会拿走绝大部分。此外,农奴的生产经营也要受领主的支配,每周三日为领主服劳役,包下领主的全部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以及庄园的公务。生产必须优先考虑领主的意志,在劳役不确定的情况下,农奴今天对于明天要做什么完全心中无数,身不由己。更重要的是,农奴没有正当的法律地位,人身属于领主所有,其配偶和子女也是属于领主的私有财产,在理论上可以由领主任意支配,甚至买卖。

日本也与西欧有近似的状况,在中世纪的领主庄园制下,士农工商之中,农民实际处于社会最底层,没有正当的法律身份,被牢固地束缚于领地之上,既无人身自由,也无经济自主,领主甚至武士都有处罚甚至处死农民之权。

所以,在西欧和日本的中世纪,经济上最活跃的社会成分只能是在封建制度(Feudalism)缝隙中成长起来的城市经济,农民只有逃亡到城市,摆脱农奴身份化为工商业者,才具有独立人的身份(西欧中世纪的惯例,只要农奴逃亡满一年零一天,就自动成为自由人)。新的生产关系的因素也只能在城市中成长起来。近代化的进路由城市到乡村就成为理所当然,市民阶层成为近代化的原动力。日本由于属于“外发型”近代化,所以由商人与武士阶层结成动力联盟。西欧资本主义的发生,表现为城市与乡村的斗争,“这项漫长的斗争,也是以土地为基础的旧财产形式和以工商业收入为基础的新财产形式之间的斗争,就是,不动产和动产间的矛盾,城市的财富对封建城堡的财富进行斗争。而在斗争里,封建制度失败了。市民战胜贵族,城市战胜乡村,动产战胜不动产,工商业战胜农业”。[7]

这种城市——农村的近代化进路在西方的合理与成功,以及它在东方(日本)的成功尝试,都不足以说明其在中国的合理性。我们知道,中国并不存在西欧与日本那种“封建制度”(Feudalism)及相应的社会结构。中国农民恰恰是以与西欧农奴相反的特征著称的,他们具有独立而正当的法律身份,拥有基本上完全与充分的财产私有权和生产经营权,也拥有与市场的天然联系。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小自耕农实际上也是小本生意人”。[8]中世纪的中国社会,曾几度拥有繁荣的市场商品经济(以明清之际为最,俗称资本主义萌芽),从来都不是城市所独擅的。以明清之际为例,松太地区的纺织业,福建、四川的印刷业,景德镇与宜兴的陶瓷业,都是城乡一体的。清代松江、太仓两地“衣被天下”,据林则徐估计,该处棉花种植占全部农业经营的百分之七八十左右。而从事纺织业的人数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左右。[9]农村经济一直是中国中世纪经济中的活跃因素,中国传统的工商业从来就离不开农村这个母体。中国农民很容易就从自然经济中的自给角色转化为商品生产者。家庭手工业只要条件成熟,就会变成与包买商人相联系的散工制手工业工场的一部分。

中国中世纪农民的教育程度也不像我们过去想象的那么低,至少要比欧洲前资本义状况的农民高得多。椐三十年代中国学者王兰荫研究,在明代四百七十二个县中,存在有三千八百三十七个社学。平均每县达到八个以上。[10]再加上多于此数的族学、村学(社学是不交学费的),农村的入学率是相当高的。据估计,在清末,就学者要占适龄男性儿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11]这种估计也许显得有些偏高,但农村中识文断字(粗通文墨)的人比例想必不会太低,这从中国印刷业的发达可以反衬出来。几乎任何一所村庄都可以找到木版的印刷品,有儒学经典,有佛经,更多的是小说话本,再不济也会找到劝善书和历书。相形之下,“在欧洲许多农村地区,直到铁路出现以前,一直没有见过印刷的东西。结论是,只有相当少的欧洲人的生活受到早期印刷业的影响,而乡村的广大农民以及固执地区方言的人口则根本不知道这么回事”。[12]在这样一种反差之下,中国农民的优势就更为明显了。而且,在近代都市未兴起之前,城乡教育水平并无多大差异,连印刷业也是城乡一体化的。科举中试的人,出自乡村的比例反要偏高一些。

所以,我觉得中国近代化是完全可以采用另一种程序,当然,近代化开初的“西化”模仿也是难免的,问题是而后应该有所调整,即采用城乡并进的方式,而不是先城市后乡村,或者以城市的发展牺牲乡村。日本人是幸运的,他们学习欧洲学得像,而恰好他们有一个与欧洲中世纪的社会结构近似的前提,从而可以真正地“脱亚入欧”,而中国人则命里注定要走自己的路。

在考察中国近代化历史的时候,有两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一个就是为什么中国近代化的发生没有与原来所具有的资本主义商品化因素相衔接?两种内在机理相近的东西,却会一个吃掉了另一个?另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中国近代化的早期,始终停留在政府行为上,而不像日本那样,很快由政府行为转入民间行为?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已经有了若干种,但我觉得两者都与中国近代化的进路选择有关。中国近代化的开端是顺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趋势前行的,引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幸地与官僚机制相结合,而不是顺势利导地把“引进”与原来存在的城乡一体的商品生产衔接起来,兴办的官办洋务企业与洋人的经济侵略一道,摧残了中国原有的“萌芽”。这样,就使得近代化的变革丧失了内部驱动力,引进的生产方式不可能在中国大地产生出它原本可以蔑视上层建筑阻碍的普遍的社会力量,从而自下而上地推动近代化变革。

中国的近代化是应该可以从商人和农民两个阶层同时入手的。中国农民是精明的小生产者,只要新的生产方式引入,只要有最初政府行为的引导,农民很快就会分化,形成一种新的富有者阶层并与商人合流,其潜力断不是人们所能预测的,至少不至于像近代史上已经发生的那样,到了戊戌变法时期,变革还只有几个书生的空头呼吁。诚然,机器大工业还是要建在大都市,但至少在原始积累时期,农村启动是可以一试的,而轻工业建在合适的原料产地乡村(如果交通相对便利)也不乏成功的先例。

当然,还是那句老话:历史不能假设,它只是以它的失败或成功给后人留下遗憾和启示。中国农民基本上是在被近代化抛弃的情况走完了从1840至1920这八十年的心路历程,经过难以想象的曲折,他们的心态终于进入了近代化的临界点,也就是说,就总体而言,进入二十世纪的中国农民对近代化已从抗拒转为顺从,尽管开始的抗拒也有其客观的原因。

近代化是一项没有英雄也不要英雄的平凡而琐碎的工程。尽管农民期盼与膜拜英雄、伟人,但是他们的进步,仍然不是英雄与伟人所能拉动的。

注释:

[1]《国外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72页。

[2]夏曾佑语,转引自袁进:《试伦中国近代小说运动中的“文章”化倾向》,《新华文摘》1987年第3期,157页。

[3]阿英:《晚清小说史》,4~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4]《近代稗海》,第三辑,397页。

[5]《远生遗著》,卷一。

[6]见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第三章第一节,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7][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409页,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61年版。

[8]黄仁宇语,引自《读书》,1993年第8期“书摘”。

[9]见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29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10]见王兰荫:《明代之社学》,转引自Popular culture in late imperial china,P.11。

[11]见王兰荫:《明代之社学》,转引自Popular culture in late imperial china,P.11。

[12]Popular culture in Late Imperial China,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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