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本段及以下几段引文,分见刘明福《中国梦》,第259、260、53、54、257、77、80页。
25 戴旭:《c型包围——内优外患下的中国突围》,第28页。
26 戴旭:《c型包围——内优外患下的中国突围》,第320页。
27 戴旭:《c型包围——内优外患下的中国突围》,第321页。
民粹主义急流涌动
——民粹主义思潮
民粹主义的六项内容
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大的口头报告中说:“我们这样肯定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对于这个问题,在我们党内有些人相当长的时间里搞不清楚,存在一种民粹派的思想。这种思想,在农民出身的党员占多数的党内是会长期存在的。所谓民粹主义,就是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阶段。俄国的民粹派就是这样。当时列宁、斯大林的党是给了他们以批评的。最后,他们变成了社会革命党。他们‘左’得要命,要更快地搞社会主义,不发展资本主义。结果呢?他们变成了反革命。”1
这一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说:“民粹主义在中国与我们党内的影响是很大的。”2
毛泽东对民粹主义的定义是从列宁那里拿来的,这个定义与俄国历史密切相关。
19世纪下半叶,俄国部分知识分子受西欧空想社会主义思潮影响,否定资本主义道路。如赫尔岑在《俄国》中说,俄国不必把西方道路重复走一遍,不用再次踏入罪恶的、鲜血铺就的资本主义河流,而是可以绕过资本主义,直接由村社过渡到社会主义。赫尔岑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村社社会主义理论就是这方面的代表。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中说,俄罗斯民族生活的合理而自由的发展是与西欧社会主义理想一致的。
列宁和普列汉诺夫多次批评这种理论,指出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俄国社会发展不可能“绕过”资本主义阶段。
1881年3月,俄国民粹派组织民意党用炸弹炸死开明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亚历山大二世遇刺当天还签署文件,决意推行君主立宪改革。一名法国外交官沉重地说,亚历山大二世死的那天早晨,正着手进行一项改革。这一改革本可以使他超越一切人,他本来可以使俄国从此在现代化的道路上稳步前进,这一改革就是君主立宪。可是无政府主义者却杀死了他。
暗杀狂潮凸现了民粹主义另一特征,就是热衷于暴力和“推倒重来”。
虽然列宁批判过民粹主义思潮,但俄国布尔什维克在1917年夺取政权之后,用武力消灭资本主义,强行向社会主义过渡,又走上了民粹主义道路。
根据列宁、毛泽东对民粹主义的定义,胡绳1999年3月发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批评孙中山和毛泽东的民粹主义。
胡绳说,在中国革命过程中,一味斥责资本主义的罪恶,呼唤立刻实行社会主义,就是染了民粹主义的色彩。比如孙中山。胡绳说:“孙中山就这样看,他说过,趁资本主义还少,甚至还没有的时候,赶快搞社会主义革命。这样做,比以后资本主义多了时再搞社会主义革命容易得多。这是他在20世纪初讲的话。我们不能责备孙中山。他不可能懂得,资本主义不能只被看作一种罪恶,它能为社会主义提供必要的物质准备……如果认为趁资本主义还少,还没有发展起来,就可以马上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是倒向民粹主义,而离开马克思主义。”3
胡绳在这篇文章中还说,拿1949-1953年和1945年相比,资本主义并不是更多一点,而是更少了一点。因为官僚资本很大部分跑到外国和台湾去了,很多民族资本也把他们的资产转移到国外和香港。毛泽东在1953年就宣布全面社会主义改造,显然步骤过激,是依靠政权力量人为促成。另外,1958年,工业化才发端,就说人民公社能够进入共产主义。胡绳说:“这是什么思想?只能说这种思想在实质上属于民粹主义范畴。”“人们把一切凡不带有公有制和国有制记号的东西,一切形式的个体所有制都看成是资产阶级的东西。在农村中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在党内发现所谓‘走资派’,就是这些恶果的表现。”
胡绳还说,太平天国消灭工商业和杀富济贫的绝对平均主义,也是民粹主义。
当然,民粹主义具有多变的内涵,并非只有上述俄国一解。
学界公认,近代以来,世界上有三次民粹主义代表性运动。一是19世纪末,美国西南部人民党反对垄断资本的激进运动;二是19世纪下半叶,俄国民粹派知识分子“到民间去”鼓动农民革命的风潮;三是20世纪中叶,阿根廷的“拥有巨大魅力”的庇隆上校依靠“无衫汉”推动的“正义主义运动”。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世界,止逢民粹主义复兴高潮,民粹主义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热点。
民粹主义包含的内容非常复杂,民粹主义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因此,民粹主义并没有一个精准的定义。
1967年,英国著名学者欧内斯特·盖尔纳等人雄心勃勃,在伦敦经济学院召开一个学术会议,讨论民粹主义,试图澄清民粹主义概念的主要内涵,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和定义。来自不同国家的43位学者出席会议,其中不乏以赛亚·柏林这样的大牌学者。但是,会议并没有形成一个关于民粹主义的准确的共识,会后出版的论文集虽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客观来看,只是产生了一些个别贡献。
爱德华·希尔斯认为,民粹主义是地域性团体对于全球化潮流的抵抗。
以赛亚·柏林认为,民粹主义是留恋过去,试图用古代价值对抗现代性。
加文·基钦说,民粹主义是小生产者反对集中化大规模生产的行为。
欧内斯特·拉康说,民粹主义指的是,当一部分精英分子在上层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面临挫败的时候,就煽动广大民众,催生社会运动,以利于达到自己的目的。
玛格丽特·卡农范提出了民粹主义的七个范畴,其中主要有:民粹主义是反对代议制的群众运动,它要求实现公众直接大民主,主张公民票决;民粹主义排斥移民;民粹主义往往是穷苦农民和城市穷人运动;政治家玩弄 “人民”概念,以人民的名义实施少数人专制。
彼得·沃斯利说,民粹主义是反对经济不平等,反对知识分子,反对金融家。
托丘尔多·迪·特拉认为,民粹主义是平民运动,民粹主义运动领导者的特点是,具有超凡的魅力和个性特点。
还有一些学者觉得爱德华·希尔斯在1956年对民粹主义的一个概括比较靠谱。希尔斯是这么说的:当统治者垄断了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力的时候,必然激起怨恨。哪里有怨恨,哪里就有民粹主义。
……
就现当代中国的民粹主义来看,有以下六项内容。
一是极端平民主义,反对精英主义,以穷人的是非为是非,“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民粹主义常常打出“人民”的旗号否定精英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英国学者保罗·塔格特说,民粹主义者的言语中充满了对头脑敏锐的知识分子、官员和富人的诋毁。4民粹主义者所说的人民,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概念,他们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轻视态度,尤其是当某个人持批评意见的时候。民粹主义者虽然反对权威,却容不得反对派。
二是反对间接民主基础上的代议制民主,要求普通民众直接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即直接“大民主”。
三是“均贫富”,要求结果均等。“同样是人,有人富甲天下,有人一贫如洗,这太不公平了!”民粹主义注重的不是起点平等即机会均等,而是结果均等,因此不惜以无偿没收、抢劫等暴力手段实现均富。
四是道德至上,而且认为道德只存在于底层大众之中。“群众运动是天然合理的”,底层大众的裁决就是正义。民粹主义者鼓吹革命道德高于法律,高于程序,只要是“革命行动”,杀人放火也是正义。
五是崇拜那些从底层崛起的传奇型、道德型、魅力型的卜里斯玛式领袖。民粹主义在反对权威主义和精英主义的同时,又极端崇拜他们心目中的魅力型领袖,并且不容任何人批评他们心目中的“伟大领袖”。
六是不耐烦渐进改良,热衷于暴力和推倒重来。
火烧赵家楼和毛泽东的民粹主义
就中国情况来看,有学者指出,十月革命也给中国送来了民粹主义。比如滥用暴力,铲除私营经济,甚至消灭地主、富农和资本家等,这些做法给中国造成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以五四运动为例。近年来,除了朱学勤等人引述梁漱溟当年对学生的批评,质疑火烧赵家楼以及殴打章宗祥的暴力行为之外,江苏学者胡传胜又在广州市社科院出版的《开放时代》2010年8月号发表文章《五四事件中暴力行为再反思》,这是多年来就此间题反思最深刻的文章。
胡传胜说,多年来,五四运动中的暴力行为与政治行为被混为一谈,政治事件的合理性遮蔽了暴力的残忍性与犯罪特征。虽然暴力发生在爱国运动之中,但二者毕竟不同,再崇高的目标也不能作为侵犯具体人的借口,纵火与伤人必须受到惩罚,否则公共生活必然陷入野蛮状态。当人们以至善的名义对一个被称为“罪大恶极”的人(在五四运动中,类似形容词仅表示人们对他们不赞同而已)进行袭击的时候,社会文明不可能得到提升,这种袭击本身也会使人性善毫无价值。以放火伤人的行为作为某一历史阶段的开端,预示着某种令人不安的东西。
胡传胜认为,当时为暴力辩护的傅斯年、罗家伦、陈独秀等人的民粹主义言论是极其恐怖的。罗家伦说:“这次学生虽然没有把他们一个一个的打死,但是把他们在社会上的偶像打破了!以后的社会制裁,要更多哩!”陈独秀说:“对于社会与国家的黑暗,由人民直接行动,加以制裁,不诉诸法律,不利用特殊势力,不依赖代表。因为法律是强权的护身符,特殊势力是民权的仇敌,代议员是欺骗者,绝不能代表公众的意见。”胡传胜赞同梁漱溟与胡适。当时梁漱溟说:“打伤人是现行犯,是无可讳言的。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急公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于他。纵然是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绝不能说我们所做得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胡适说:“现在学生会议的会场上,对于不肯迎合群众心理的言论,往往有许多威压的表示,这是暴民专制,不是民治精神。民治精神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使各方面的意见,都可以自由发表。”
胡传胜说,公民社会得以成立的条件是,法律秩序高于或优先于政治秩序,这是政治文明的保证,否则,政治上互相冲突的群体就会陷入混战。五四游行者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对决策者进行指责,但他们并不具有实施暴力的合法依据。如果认为游行者就是民意代表,他们的要求就是最好的法律,他们说政府如何构成就应该如何构成,那么这不是说理,而是强制。其结果必然是谁能打谁获胜,谁就是民意代表。这是成王败寇、改朝换代的观念,不是公民理论。当赵家楼火光升起,章宗祥被痛打时,人的尊严与自由也就被击破了。采取暴力方式,不论它有多大政治上的必要性,都是不文明的,受到危及的是政治表达本身,这是现代中国最重要的教训之一。胡传胜认为,大众的抗议,应该在游行示威和自由言论的范围内表达,超出这个范围的暴力,应负法律责任。
毋庸讳言,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湖南农民运动存在同样的问题。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农会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湘潭的晏容秋,则是农民和各界人民强迫县长同意从监狱取出,由农民自己动手枪毙的。宁乡的刘昭,是农民直接打死的。酸陵的彭志蕃,益阳的周天爵、曹云,则正待‘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判罪处决。”“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5
这种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就滥施私刑强夺别人生命的民粹暴力,只能导致社会退步和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最近,秦晖在《历史的启迪:再谈俄国的改革与革命》一文中说:“中国的地主(指构成地主中绝大多数的平民地主)是上千年土地私有制下自然形成的,其土地基本来自继承与购买,靠强夺公产形成的权贵地主很少。”6对于这种产权关系,用杀人抢夺的“砸烂”办法无偿剥夺推倒重来,显然不如台湾20世纪50年代的土地改革更趋合理。作家、学者阿城曾在《收获》杂志撰文说,大规模消灭地主,等于消灭了农村精英和善于经营农业经济的企业家。另外,就小姐和少奶奶而言,假如“土豪劣绅”的小姐并未成年抑或并无犯罪事实,为什么也要“踏上去滚一滚”呢?这只能表露出性虐待意识和民粹主义攻击人性的破坏性。
自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起,左倾思想抬升走高,民粹主义也同步膨胀。除了在农村消灭私营经济之外,在城市中也一步步铲除了私营工商业,随之而来的大锅饭,排除市场竞争,乃至于在农村消除家庭功能大规模举办公共食堂,在城乡无偿征收家庭财产“大炼钢铁”,都是浓墨重彩的民粹主义。
“文革”更是民粹主义大爆发。所谓“知识越多越反动”,指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打倒一切“学术权威”,把他们赶到农村接受再教育,派工人、农民和军人接管全国大中小学等反智主义行径;在全国普遍开展“两条道路大辩论”,“割资本主义尾巴”,彻底消灭残存个体商业,取消农村自留地,在城市中停发因公私合营赎买政策而给予私营业主的定息等极左行径,以及“全国红五类行动起来”、“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砸烂公检法”等口号和运动,都是民粹主义典型表现。
当代中国的民粹主义事件
当今中国在实现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贪污腐败、贫富分化、司法不公、暴力拆迁、官黑勾结等问题,形成了有利于民粹主义滋长的土壤和气候,民粹主义再度抬头。社会上出现的毛泽东热和“文革”热,以及一些人主张的“没收房地产商的房子无偿分给最需要房子的穷人”、“无产阶级群众运动万岁”、“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打倒走资派”,就是民粹主义崛起的例证。
在民粹主义的涌动中,一位著名作曲家在2010年说:“‘文化大革命’好!‘文革’中破四旧、立四新,打倒反动学术权威,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都是打倒有权有势有钱的人,打倒了他们,穷人才能出头。不然的话,我们这些穷小子哪有翻身的机会?”
当代中国民粹主义的声势与互联网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1年7月19口发布的数据,2011年上半年中国网民达到4 . 85亿。令人瞩目的是,2011年上半年,微博用户从6311万一下子跃进到1.95亿,半年增幅达209%。
另据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7月18口公布的舆情报告,微博已经超过互联网论坛和博客,成为中国第二大信息来源,仅次于新闻媒体公开报道。
过去由主流意识形态和权威媒体垄断话语权的局面,彻底改变了。
随着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出现,公开的新闻报道在信息来源首发方面的优势地位日渐削弱,微博日益成为信息主要来源。中国传媒大学舆情研究所统计了2011年上半年的网络热点事件消息来源,18.8%源于微博。
微薄最多140个字,言简意赅,传播极快,一按键即可发送和转发到任何有互联网的角落。
网络论坛、博客,特别是微博更新快,信息多,具有青年性、交互性、虚拟性、匿名性和非责任性等特点。一方面,它成为平民参与政治的渠道,在促进公民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功不可没,2011年发生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使用是否得当的事件和追究温州“7·23”高速火车撞车真相及责任的事件,就显示了网络的威力;另方面,网络恶搞、人肉搜索、炮轰打倒、传播不实之词等现象屡见不鲜,并且不时演化成话语暴政。网络民族主义和网络民粹主义结合在一起,引起广泛关注。
就最近这几年情况来看,著名的网络民粹事件之一,是2004年上半年的“富人原罪论”。这一年,互联网热炒私营企业主的“原罪”,引发激烈争议。原罪是指一些私营企业主“第一桶金”来路不明。互联网论坛给私营企业家的原罪画出了众生相:利用价格双轨制牟利的倒爷,倒卖农地的影子老板,强制拆迁的恶霸,上市圈钱坑害股民的财富枭雄,官媒勾结的黑心老板,黑白两道的刘涌式企业家,赖昌星式走私巨富……
这些问题无疑存在,但是否就应以此概括所有私营业主?另外,也应考虑到20世纪80年代初不利于民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然而,就有人在网上发表文章说,应该彻底清算私营资本,再来一次“文革”,把国门一封,搞工作组,从20年前开始查,谁下海了,追出来,一笔一笔彻底查,没收他们的财产。
这一场争论,由于河北省在2004年出台一个不支持追溯原罪的文件“30条”和胡德平等人发表不赞成原罪说的文章而逐渐淡化,但仍然在当代经济史上划出了民粹主义仇恨富人的痕迹。
另一个著名的民粹事件是“炮打茅于轼”。
2006-2007年,经济学家茅于轼先后发表《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关于民企原罪问题的对话》等文章,提出了“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观点,引发网上洪水般批判浪潮。评论家笑蜀撰文说,以穷人的名义炮打茅于轼成为时尚。一些匿名网民以“老不死”、“王八蛋”、“汉奸”、“精神病”、“老狗”等恶毒语言咒骂茅于轼,不堪入目,以至于一些支持茅于轼的人希望他不要看网上的评论,以免精神受刺激。
其实,茅于轼不但对穷人深富同情,而且身体力行。他顶着“非法集资”的罪名,与汤敏等人在山西创立小额扶贫贷款试点,支持贫穷农民改变命运,并在北京创办富平家政学校,培训贫穷的农村妇女增长技能,进城从事家政服务。像茅老这样坐而言、起而行的学者,实在不多。然而,愤青仍然狂啐唾沫,缘由何在?是否茅于轼袒护了富人中的贪赃枉法者,才导致如此恶意攻击?但茅于轼说:我在文章里所说的富人,不包括贪污盗窃、以权谋私、迫求不义之财的那些人,而是指诚实致富,特别是兴办企业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
茅于轼说,现在为穷人说话的已经很多,然而很多人不了解的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经营环境十分凶险,不但遭受苛捐杂税的盘剥,还受到国企挤压和腐败官员榨取,稍有不慎就可能一败涂地,为他们争取公平公正的待遇是应当的。茅于轼这些话说得没有错。富人和穷人有同等权利,不能因为是富人就不能为他说话。经济学家陈志武也说,我们都应该像尊重穷人权利一样尊重富人的权利。试想一下,如果今天因为张三富有,就对他另眼相看,那么明天会不会因为李四是知识分子而把他打成臭老九?学者秦晖在一次演讲中说,茅先生的意思可能是觉得现在穷人富人面临的问题不同,富人(守法的富人)的财富合法性受到质疑,需要为之辩护,以免其权利受到侵害,而穷人主要面临的是社会保障的问题,因此需要人们为他们多办一点实事。
然而,尽管把这些道理都摆在桌面上,痛骂者依然痛骂。人们从中领教了民粹主义仇富的非理性的狂热。
“炮打茅于轼”的民粹运动一直延烧到2011年夏。财新网在5月27日发表了茅于轼批评毛泽东的文章《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刺到老左派敏感神经。乌有之乡网站遂动员全国各地的左派力量组织“公诉团”,派代表上书各地人大和全国人大,要求追究茅于轼“诬蔑国家领袖”的刑事责任。老左派的粉丝和追随者还在各地召开一连串会议,“声讨茅于轼反对毛泽东思想的猖狂罪行”,誓言“谁反对毛主席,我们就打倒谁!”从乌有之乡网站发表的这些会议的照片来看,很容易使人想到“文革”中批斗会场面。这一场“28个省各界人士公诉茅于轼”的闹剧,把针对茅于轼的民粹主义运动推到了令人震惊的高峰。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老左派使用的手段,就是民粹主义。
还有一个著名事件发生在2007年。在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事件中,法学家江平主张按法院裁决办事,遭到网上痛骂。江平在2010年出版《沉浮与枯荣》一书,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说,应当执行法院的判决,至少在目前体制下没有其他办法。江平说,任何社会都要有一个基本秩序,需要有一个理性解决办法,这就是由法院最终裁决。关于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是否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应由法院最后裁定。被拆迁的吴苹一家人说政府提出的“拆迁涉及公共利益”的说法不成立,难道吴苹说不成立就不能成立吗?什么是社会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决定的,应由法院决定。法院已经做出裁决就应当执行,这是最后的权威。如果法院的裁决不算数,社会就会陷入混乱。
2008年的杨佳上海袭警案,也使江平受到民粹攻击。这一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仕持刀闯进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杀死六名没有防备的警察,重伤五人。2日,网上大量转载一个帖子,说杨佳之所以袭警,是因为此前他曾受上海警察殴打,致使其丧失生育能力,所以才报复。网络舆论一边倒倾向杨佳,称他为“义士”、“大侠”。对于如此严重的故意杀人案,很多人“坚决反对判处杨佳死刑”。江平认为,尽管上海司法系统在杨佳案审判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相关证据不公开,审判过程不公开等,但杨佳杀了这么多人,判处死刑不存在问题。江平在一次演讲中说,同意上海高院判决杨佳死刑。一位出席演讲会的男士站起来对江平说,我非常尊重您在中国法学界的泰斗地位,您前面的讲话我都赞同,但是您在杨佳案件上的观点我不同意。假如我手里有一个鸡蛋,一定会向您扔过去。
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白岩松在这一年7月17日的电视评论中说,大家在生活中可能都有各自的郁闷,于是把这个事件当成了一个出气口。在我们社会里,同情弱者的情绪一直很强烈。而且长时间以来,大家觉得警察的一些做法应该改正,比如局部地区警察粗暴使用警力等,大家都很有意见。但是,难道这样就可以下手杀这么多警察吗?那六个警察的生命呢?为什么在六个生命面前,居然有了对杨佳这样的赞美呢?这很值得我们反思。应该在每一个民众心中都树立起生命的尊严、生命的意识和对生命的怜悯。这需要一个过程。
人们还记得,2006年11月27日夜,贵州省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六口在家中被杀,惨遭灭门。网上欢呼:“只要是杀官家,我就举双手赞成!”
2009年5月10日,湖北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基于自卫,用刀刺死了无理纠缠她调戏她的镇政府官员邓贵大,刺伤镇政府工作人员黄德智。事件发生后,网上舆论一边倒支持邓玉娇,《邓玉娇刺官》、《烈女邓玉娇》、《侠女邓玉娇》、《生女当生邓玉娇》等大量文章传播全国,说邓玉娇“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官逼民反,不得不反”。恩施州公安局认为邓玉娇“防卫过当”,移送检察院,立遭全国网络猛烈攻击质问,支持邓玉娇的律师和大批网民前往巴东县声援邓玉娇。在网络压力下,该县法院宣判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随后,邓玉娇被安排到恩施电视台工作。黄德智被开除了党籍。
在这一案件中,著名刑法学家、武汉大学资深教授马克昌根据掌握的证据,认为邓玉娇没有受到强奸,属防卫过当,结果遭到互联网猛烈指责,网上评论说他“晚节不保”。大律师张思之听到马克昌遭到网上谩骂,非常气愤。当年“四人帮”辩护律师之一、刑法学家苏惠渔说,马老是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马克昌意识到民粹情绪对法律的干扰将会导致恶劣后果,他曾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法律人如果迁就民意,法治肯定搞不成。他说,当你欢呼舆论审判胜利的时候,别忘了舆论审判的灾难有一天会落到你头上。
从以上例证不难看出,草根性、非理性和抗争性,是民粹主义三大特征。仇官、仇智、仇富,是民粹主义的三个火山口。
当下中国,大众利益常遭官方侵犯,而民间组织活动受到严格限制,法制化表达渠道遭遇阻隔,结果促使民粹趋向于极端化和暴力化。这对中国并不是一个福音。
民粹主义具有反市场倾向,往往是专制主义的工具
民粹主义是对社会不公以及腐败的抗争手段。它的积极效应是平民参与,监督权威和精英。但是它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带有很大的破坏性,多数人暴政的结果是把社会拉向后退,给民众造成更大的伤害。学者吴稼祥说,民粹主义思潮对于社会,既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但对于制度化程度越低、转型越不彻底的社会,负面作用越大。
民粹主义往往是激情的、浪漫的。民粹主义在表面上是激进的,而在骨子里,是害怕竞争的保守力量,因而具有深刻的反市场倾向和反现代化倾向。尤其是,当大众被某些魅力型领袖控制利用的时候,民粹主义群众运动往往成为强制意志统一、压制个人权利的反民主的专制手段。比如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对敌人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
民粹主义并没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因此有人称民粹主义是一种“空心化”的政治工具。民粹主义有时候是进步的工具,有时候是保守的工具,是民主主义者的工具,也是独裁者的工具,是左翼力量的工具,也是右翼力量的工具。这种种情况,都源于民粹主义的“空心化”,没有核心价值。民粹主义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政治立场,也可以依附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
民粹主义者常常高举反对压迫、要求公正的旗帜,但从前面举的例子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自己的对手或想象中的“敌人”所采用的手段,是不是新的压迫和新的不公正呢?
正因如此,一些人往往通过强调全民公决、人民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进行操纵和控制,以达成自己的目标。比如阿根廷的庇隆在得到民众大力拥护,走出监狱并上台之后,就把法治变成了武力统治,系统地破坏了作为民主制度之根本的言论、出版、集会和不受随意逮捕、监禁的自由,实施个人独裁。
为什么中国的民粹主义能够发展到“文革”的地步?郑也夫提出了一种解释。他在《知识分子研究》一书第二章“知识分子与大众”中说,中国知识分子接受了平等思想之后,产生了一种原罪感。他们认为社会的不平等使大众处于劣势地位,因而觉得自己对民众负有债务。在1949年之后历次政治运动中,知识分子在否定自身的同时,往往把大众理想化,认为大众代表着高尚的道德,于是在强烈的自责中提出学习大众,进而放弃了作为先觉者启蒙大众的使命,同时否定现存的教育与文化,不惜以一种文化废墟代替不平等、不完美的现文化。这种原罪意识造成知识分子的软弱性格,从而助长了社会上民粹情绪的滋长。
邓小平提倡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精英主义。中国改革的最大变化之一,是以精英主义取代民粹主义,结果是财富喷涌,经济暴涨。但是,精英群体也是鱼龙混杂。如果精英联手维护自身利益走向特权和腐败并且实施威权统治,也会刺激民粹主义加剧反弹,给社会造成不幸。
就社会变革而言,精英的主张常常是温和的、渐进的,但不应将渐进作为保护自身利益拖延变革的借口。至于长期使用刚性手段压制民间不满,更属下策。
中国历史反复告诉我们,如果不积极抓紧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未来有可能出现民粹主义大动荡,精英群体将遭遇重创。就拿上面所举的杨佳袭誓案来看,江平也指出上海高院的判决在程序上存在着相关证据不公开、审判过程不公开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刺激民粹勃兴的导火索。所以,在批评民粹的同时,应当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做到透明、公正,这才是缓解民粹情绪的正当途径。
1 《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第323页。
2 《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75页。
3 本段及下段引文,分见胡绳《马克思主义与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177、179、123页。
4 塔格特:《民粹主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127页。
5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26页。
6 《社会科学论坛》2010年第22期(半月刊),第81页。
大陆新儒家的政治诉求
——新儒家思潮
贬斥海外新儒家,志在建立儒教政权
还是大陆人厉害。
陈明说:“蒋庆和我以及上海的罗义俊等人都是通过阅读港台新儒家作品而从正面接近传统,并由此开始形成自己的体会和思考的。”1大陆新儒家虽然起步晚,一出手却高举高打,直指禁区。在大陆某些新儒家如蒋庆看来,海外新儒家无论是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还是杜维明、刘述先、成中英,都是边缘人自说自话,不过是个自了汉而已。
先略举几例,看看海外新儒家讲些什么。
唐君毅曾参加起草海外新儒家1958年元月宣言《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其中说:“中国之学术文化,当以心性之学为其本原。”2所谓心性,乃是儒家的仁心。唐君毅终其一生,致力于炎黄子孙道德的完善。他说人生的目的是实现道德自我,追求完满和至善。唐君毅认为,无论是科学、经济还是政治,都应以仁心为主宰,否则,科学、经济、政治将会变异,导致虚无主义、功利主义和权力崇拜。唐君毅说儒学具有极高的宗教精神,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本根。他说道德应该涵盖一切,“道德自我是一,是本,是涵摄一切文化理想的”。3但唐君毅也承认,要超越世俗,达到生命人格的至善,步步艰,处处难,必须与生命的自然要求时时作战。到晚年,唐君毅时常感到新儒家提倡道德至善的努力收效甚微。他曾在台湾三民书局出版《说中华民族之花果飘零》一书,慨叹很多中国人为贪图个人便利放弃中国国籍而加入外国国籍,丢弃祖国,对中国人遭遇的苦难视若无睹,乃是忘本负恩,未能觉察个人生命之所依所根。
唐君毅赞成民主自由。他说孔子的“为仁由己”的自由定义,可以涵盖中西各种自由观念。他指出,由于儒家思想的民主精神只局限于道德领域,未能进展到公民人格和社会组织层面,因此没有建立起民主政治制度。
牟宗三是海外新儒学公认的集大成者。他论证了儒家三期说,提出儒家三统说和自我坎陷论。他著述的重心也是道德间题。他认为儒学就是身心性命之学,现代新儒学的任务是道统之肯定,即肯定道德宗教之价值,护住孔孟所开辟之人生宇宙之本源。牟宗三说,仁是道德的中心观念,是价值之源,理想之源。他的《道德的理想主义》一书的中心观念,就是“孔孟之文化生命与德慧生命所印证之‘休惕侧隐之仁’”。4牟宗三称自己的儒学精神是道德的形上学。他说,道德的形上学,就是由道德意识所显露的道德实体以说明万物之存在也。
牟宗三也赞成民主法治。他认为,现代国家制度的建设,是西方文化之所长,中国文化之所短。儒家以仁为中心的内圣,无法开出民主科学法治的外王。因此,儒家的道德理念必须经历一个自我坎陷(自我否定)的过程,接受吸纳西方的民主科学法治,才能完成中国文化的创新。用牟宗三的说法,就是以前儒者讲外王是由内圣直接推出去,现在所谓的外王(民主),直推是不行的,推不出来,必须由内圣曲折一下,转一个弯,转出知性来,才能实现民主与科学。
杜维明是海外新儒家后起之秀。他也指出儒学是为己之学,是身心性命之学。他说儒家的礼是现实,仁是理想。礼是生活中做人的标准,仁是责任的召唤。他认为儒家人士身上有一种清教徒式的自我约束精神,实现个人道德圆满仍然是儒学的中心意义。杜维明指出,过去有些统治者利用儒学的部分内容维护特权利益,控制民众思想,伤害了儒学,导致倒退。杜维明的创新之处是他把儒学研究和现代化转型结合起来,体现了海外新儒家对儒家传统实现现代化转化的探索与关注。他以新加坡为例,指出工业东亚的兴起,开辟出一条具有儒家特色的现代化道路。虽然儒家与现代化并非直线因果关系,但儒家看重人际关系、道德责任和教育,看重政府干预调节,这些因素对东亚实现经济现代化有一定助益。
特别重要而需再次强调的是,由海外新儒家代表人物牟宗三、徐复观、张君肋、唐君毅四人联名签署,于1958年元月在台湾(民主评论》及《再生》杂志同时发表的名文《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力主建立民主政治制度。该《宣言》说:
“中国之政治历史,遂长显为一治一乱的循环之局。欲突破此循环之唯一道路,则只有系于民主政治制度之建立。”
“中国政治制度中,仅由政府内部之宰相御史等,对君主权力所施之限制,必须转出而成为:政府外部之人民之权力,对于政府权力作有效的政治上之限制。仅由君主加以采择与最后决定,而后施行之政治制度,必须化为由全体人民所建立之政治制度,即宪法下之政治制度。只是由篡窃战争始能转移之政权,必须化为可由政党间做和平转移之政权。此即谓由中国君主制度本身之发展,及中国文化对于君主制度下政治之反抗与要求,中国政治必须取消君主制度,而倾向于民主制度之建立。”
“过去儒家思想之缺点,是未知如何以法制,成就此君位之更迭,及实现人民之好恶。禅让如凭君主个人之好恶,此仍是私而非公,而儒家禅让之说,后遂化为篡夺之假借。而永远之革命,亦不能立万世之太平。儒家所言之革命,遂化为后来之群雄并起,以打天下之局。”
“君主之家天下,毕竟仍是天下为私。同时人民在政治上之地位,不能与君主平等,所谓‘臣罪当诛,天王圣明’;则在人格道德上,以不能与君主平等。反之,如君主与人民在道德人格上真正平等,则人民在政治上,应亦可言‘人民圣明,君罪当诛。’若欲使此事成为可能,则君主制度必然化为民主制度。”5
海外新儒家上述言说,遭到大陆新儒家蒋庆猛烈指责。
蒋庆的批评有两条。一是海外新儒家没有从变革政权和政治的角度人手,只模仿宋儒,把儒学归结为心性之学,注重道德完善,是“甘心沦落为一个哲学上的小流派,偏安于学院之中”,“抛弃了儒者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使国人把当代儒者看作只是追求个人完善的自了汉与建构自己思想体系的哲学家”,使儒学成为无用之物。二是海外新儒家热心于改造儒学,追求自由民主法治,是背离儒家宗旨,“力图使中国成为西方文化的殖民地”,“此必导致中国文化理念中所固有的政治形态灭亡,从而文化灭亡”。6
先看第一条。
蒋庆在2003年出版的《政治儒学》一书中说,儒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政治儒学。政治儒学着眼于政权和政治。他在《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等文章中也强调,儒教应该进入政治权力中心,为当代中国重新规划政治蓝图。蒋庆在《政治儒学》中指出,这是儒家应有的抱负。孔子终身怀有这样的政治抱负,他著《春秋》就是为后世立法。公羊学者依据孔子思想划分出“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阶段不同的政治及相应制度。蒋庆认为政治儒学的经典,就是汉代今文经学中的公羊学,公羊学就是对孔子所著《春秋》的阐释。蒋庆说,只有解决了政治制度问题,才能解决心性(道德)问题。政治儒学虽然也讲道德,但政治儒学把政治问题和心性问题区分开来。政治的要害是权力和制度,政治儒学所要建立的政治制度就是“礼”,即古代的礼制。蒋庆主张恢复古代礼制,用礼制来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他直白地指出,中国需要复古更化,重建中国儒教,将中国建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儒教国。
在蒋庆规划的政治蓝图中,儒教人物在取得全国政权成为统治者之后,应实行王道政治。他说:“王道是指古圣王之道,具体说来,是指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一脉相承的治国平天下之道。”又说:“王道政治,是为民而王的政治。为民而王,不是由民做主,亦不是以民为本,而是为民众的利益而平治家国天下。”
蒋庆要求统治者在取得政治权力之后必须先尊王。谁是王呢?是孔子。因为孔子制六经,成为中国文化代表。尊孔子为王,即尊中国文化为王。蒋庆说:“中国的政治秩序依儒家文化统治为合法,不依儒家文化统治为不合法。”“六经,中国文化之总汇也。孔子之术,即儒术,王者之术也。政治秩序必统于此六艺之科孔子之术,即必统于此中国文化之文统道统,方能统纪一而法度明,从而方能合法。”换句话说,国家意识形态应以六经为指导思想,否则就是“违背尧舜以来至孔子一脉相承的王道政治文化传统,其政治秩序必不合法”。蒋庆的朋友,在清华大学任教的加拿大汉学家贝淡宁在2010年出版的《中国新儒家》(上海三联书店)一书中对蒋庆的上述主张作了解释。贝淡宁说,蒋庆的意思是说,马克思主义是外来意识形态,从长远来看很难作为政治正当性的基础(该书190页)。
这就是蒋庆儒家政治观最基本的内容。蒋庆强调必须使整个国家回到六经的轨道上来,从而确立政治合法性,否则政权就没有合法性。
在政治操作层面,蒋庆设计了通儒院(儒士组成)、庶民院(按功能选区选举产生)和国体院(宗教界以及圣贤名人的后代组成)三院制,讨论和决定国家政策。其中任何一院都没有超过其他两院的权力,无疑这将导致权力对抗和政治瘫痪的危险。
依儒家逻辑,蒋庆不赞成依法治国。他在《政治儒学》中说,要依靠教化提高民众道德,“从根本上消除人与人的纷争,最终实现没有诉讼的理想社会”。“通过道德教化,最终消除法律。”这就是政治儒学的法律观。
再看第二条。
蒋庆的政治儒学,排斥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他在《政治儒学》中说:“自由、平等、民主、人权是西方文化的产物与特质……这些价值与儒家价值存在某种层面与程度的冲突,如儒家强调个人对家国天下的道德责任而不怎么强调个人自由,即把道德责任放在行为价值的第一位,个人自由则放在其次。儒家不赞成形式理性一刀切的西方平等观,而是以‘礼’的‘中和精神’强调‘等差之爱’、合理的等级制度以及相应于每一合理等级的生命价值与行为准则。儒家不赞成民主,因为民主的平面化、世俗化、庸人化以及贤与不肖各一票的所谓平等化,使有道德、有智慧、有品位、有高才而不肯与庸愚为伍的人不能进入政治去转化政治。儒家亦不肯完全肯定人权,因人权源于人的利益欲求而非道德实现,只有反抗压迫的消极意义而无更高的价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