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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尤利西斯》的背景.2

作者:美- 理查德·艾尔曼 当前章节:766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20

布卢姆和斯蒂汾之间的关系,还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乔伊斯的观点。布卢姆的常识,和斯蒂汾的锐敏智能结合起来了。斯蒂汾•代达勒斯这个希腊人基督徒爱尔兰人,和布卢姆•尤利西斯这个希腊人犹太人爱尔兰人相结合,这些不同的文化似乎融合一致,共同发挥了智力和理性去抵御暴力和凶残行为。这两个人物在书中形成了和强者相对立的一面:斯蒂汾不会游泳,而马利根在水中得其所哉;布卢姆只能走走路,而"公民"却创造了全爱尔兰的推铅球纪录;布卢姆当上了王八,而一把火鲍伊岚却是大吹大擂和人通奸。但是我们读这部书的大半时间都是在布卢姆的思想意识中活动,从来不进入鲍伊岚的思想意识,仿佛粗暴的人根本就没有思想意识。不错,马利根不仅强壮,也很聪明,但这是一种和残暴配合的聪明。斯蒂汾和布卢姆这两个心智型的人,与马利根和鲍伊岚这两个壮汉形成对比,乔伊斯在二者之间偏向哪一边是一目了然的。

《尤利西斯》的价值观,在《喀耳刻》这一章内比在其他地方更近于直言不讳。但是在第十七章《伊塔刻》内也有一段很有力量。布卢姆和斯蒂汾从车夫茶棚回家向埃克尔斯街七号走去那一段路上,谈到了许许多多问题,乔伊斯以略带轻描淡写的口吻指出,在某些问题上两人是意见分歧的。他写的是:"斯蒂汾明言不同意布卢姆关于饮食与市政自我管理的重要性的观点,布卢姆默然不同意斯蒂汾关于文学对人的精神起永恒性肯定作用的观点。"@3斯蒂汾表明观点的庄严口气是受到了一点讽嘲,但是文学对人的精神起永恒性肯定作用这话并不是斯蒂汾的奇谈怪论,而是乔伊斯自己的一项原则,贯穿在他所有的著作中的。《尤利西斯》全书以一个强有力的"真的"告终,并不是偶然的事。乔伊斯以利奥波尔德•布卢姆为主人公,是不言而喻地重申他常常直接谈孤的一点,就是他对犹太人这一流离失所、备受迫害的民族有认同感。后来他曾对弗兰克•巴津说:"我有时候感到,他们拒绝接受基督的启示,在他们自己来说是一种英雄的自我牺牲。你看他们吧。他们当丈夫、当父亲、当儿子都比我们强。"无疑,把一个犹太人写成他的好都柏林人,这里面是有不协调因素的,尤其是这个犹太人对一切宗教形式都感到无所谓,所以能既亲身体验新教又亲身体验天主教,而同时对两边都不接受,这种不协调情况一定使他感到大有可以嘲讽的材料。但是他一定也受到了巴黎从1892.年闹腾到1906年的德雷福斯事件的影响。1902年9月,正在乔伊斯到巴黎的前夕,这事件又掀起了一个高潮,当时左拉写的《我控诉》仍在整个欧洲引起强烈反应,而乔伊斯所尊敬的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又在左拉的葬礼上发表了他那义正词严的悼词。左拉、法朗士、德雷福斯这三者之间的联系,很有可能影响了乔伊斯的思想,形成了犹太人和为犹太人辩护的艺术家之间在他心目中的联系。1903年他回到都柏林,又正好碰上爱尔兰罕见的反犹事件之一:利默里克爆发了一起抵制犹太商人的事件,其中有一些暴力行动。媳声乔伊斯并不是改善少数民族处境的宣传家。犹太人讨人喜欢这一概念对他有吸引力,但是并不是压倒一切的。他决定把布卢姆写成一个随和的人,甚至婆婆妈妈地有些高尚的情操,然而又把他写成一个有些滑稽可笑的人,一个半途改教、随大流、当乌龟的脚色,从而避免了廉价的歌颂。他的言论使人很清楚,犹太人特别使他感兴趣的是两个特点,一个是他们自愿选择的孤立,另一个也许是第一个特点的后果,即他们的浓厚的家庭观念。

这些特点他认为自己也有,因此他对二F他们有一种认同感。他本人的许多经历都变成了布卢姆的经历。他不仅从自己的1909年都柏林之行取得了妻子有外遇的题材和埃克尔斯街7号这个地址,而且在他的主人公周围布置了乔伊斯家的环境。例如,乔伊斯家有一个时期在都柏林雇了一个女工弗莱明太太,"这人在《尤利西斯》书中,也是在布卢姆家做同样的工。给乔伊斯家接生的助产士是桑顿太太,给布卢姆夫妇的两个孩子接生的也是她。乔伊斯的出生地点是布赖顿广场,那也是布卢姆夫妇结婚之后不久的住处。乔伊斯在贝尔弗迪尔上学的时候,曾经参加演出安斯蒂的《彼此彼此》改编成的剧本,布卢姆小时候也参加过这个剧本的演出,不过不是同一角色。乔伊斯和布卢姆都从卡佩尔大街图书馆借书。两人都欣赏拜伦的诗,布卢姆在和莫莉谈恋爱期间送给她一本拜伦诗集。这些细节并不都有特别意义,但是积聚起来很说明问题。有时候乔伊斯是自我嘲讽,例如布卢姆在第十三章《瑙西卡》中遥望格蒂•麦克道尔的情景,就是戏谑《写照》中斯蒂汾(也就是乔伊斯自己)见到海边女郎时逐步变化的心情。斯蒂汾在《写照》的宗教课中对自己的身体有反感,在《尤利西斯》中相应的情况就是布卢姆的许多挑剔。莫莉设想到英国海滨胜地举办巡回演唱,是对乔伊斯自己计划买一把鲁特琴到那些地方演唱道兰德歌曲的戏谑。这一种自贬自嘲的技巧在《独目巨人》、《瑙西卡》和《太阳神牛》这三章的那些夸张嘲讽的文字中用得特别多,但实际上全书都有,只是不那么显眼而已。乔伊斯和《芬尼根后事》中的佘姆一样,"总是在说挖苦自己的俏皮话"。"

但是布卢姆并不仅是乔伊斯本人而已。他至少有一个的里雅斯特人的原型。有一次丹尼尔•布罗迪问乔伊斯:"乔伊斯先生,我能理解你的斯蒂汾•代达勒斯为什么需要一个犹太人来陪衬,但是为什么这人的父亲是从匈牙利来的人呢?"乔伊斯摘掉眼镜,用一种仿佛不很在意的眼光望着他,然而说话的口气很认真:"因为他就是从匈牙利来的。"这人的原型几乎可以肯定是埃多雷.施米茨,他的祖父是从匈牙利来的,他的小胡子和乔伊斯给布卢姆的一样;他也像布卢姆一样有一妻一女。他有一次对斯坦尼斯劳斯说:"你得告诉我一些爱尔兰人的秘密。你知道,你那位老兄问了我那么多关于犹太人的问题,我得找一点回来才行。y40哈里•莱文指出,施米茨与乔伊斯之间的年龄差距,大体上和布卢姆和斯蒂汾之问差距相同。斯坦尼斯劳斯认为有相似处,不过施米茨太太一直否认。施米茨确是在许多地方都和布卢姆很不相同,但是他也娶了一个基督徒,也改了姓名(虽然只是用作笔名),也知道一些犹太风俗习惯,并且他也和布卢姆一样对人对事持温和的讥讽态度。乔伊斯不能容忍禽兽的内脏,而施米茨却和布卢姆一样喜欢吃。这些类似处有一部分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乔伊斯的目光像蜘蛛。

乔伊斯的主人公的形象还借重了几个都柏林人才完成。第一个是那位姓亨特的:乔伊斯问过斯坦尼斯劳斯,后来又问舅母约瑟芬默里,要他们把一切能记起来的有关细节都写下来寄给他。但是他让布卢姆当广告兜揽员,心目中另有一个人。这人最初在短篇小说《圣恩》中露面,名叫c.P.麦考伊,"在那一篇里说他当过中部地区铁路局的职员,给《爱尔兰时报》和《自由人报》当过广告兜揽员,给一个煤炭公司当过佣金制推销员,当过私人调查员、副长官办公室的职员、市验尸官的秘书。他的妻子唱过女高音,现在还做收费低廉的儿童钢琴教师。这些情况都指向麦考伊的原型查尔斯•钱斯,钱斯的太太在十九世纪的九十年代曾经用玛丽•塔伦夫人的名字在音乐会上唱女高音。钱斯杂七杂八的经历和他妻子的职业都符合布卢姆的情况;在《芬尼根后事》中,"查利.钱斯"和"亨科先生"摆在一起,也表现了乔伊斯要把这人和亨特合并起来的意图。

"利奥波尔德•布卢姆"这个姓名的形成,也是经过相当多考虑的。"利奥波尔德"是的里雅斯特的波珀小姐的父亲的名字;而"布卢姆"则是乔伊斯年轻时都柏林两三家人的姓氏。有一个姓布卢姆的人是牙医,因为要和一个天主教女人结婚而改信了天主教,他们生一五个孩子,其中一个名叫约瑟夫的儿子也当了牙医,1903年至1904年间也和父亲一样在克莱尔街开业。这儿子的才智是有名的。乔伊斯在有一章里故意把牙医约瑟夫•布卢姆和利奥波尔德混淆起来,在另一章里把隆巴德街38号算作利奥波尔德过去的住址之一,其实那是约瑟夫•布卢姆的住址。"乔伊斯无疑也知道另一个姓布卢姆的人,那人1910年在韦克斯福德有刑事案件,杀了一个和他一起在照相馆工作的姑娘。他原来计划的是双双自杀,杀了她又杀自己,自以为已经成功,用自己的血在旁边墙上涂了一个爱字(但是还写错了一些)。这人后来按精神病处理没有判刑,在一个收容所耽些时候就去了国外。45估计乔伊斯之所以让布卢姆的女儿米莉到照相馆当学徒,起因就是这一事件。他把照相馆安在马林加,是因为他记得,1900年和1901年他跟父亲到马林加时,那里有这么一家照相馆。"

查尔斯•钱斯太太参加音乐会用的姓名"玛丽•塔伦夫人"47和布卢姆太太的音乐会姓名"玛莉恩•忒迪夫人"相近,这不是偶然的。可是乔伊斯虽然利用了钱斯夫妇,却又巧妙地掩盖了这个联系。他的办法是让他们在书中以麦考伊夫妇的姓名出现,同时又编出了麦考伊太太和布卢姆太太之间有业务竞争的关系,所以谁也想不到麦考伊夫妇就是布卢姆夫妇。他为布卢姆太太塑造的形象也不像钱斯太太(他大概不认识这位太太),倒是比较接近他在的里雅斯特和苏黎世熟识的一位水果店老板尼科拉斯•桑托斯的太太,那位太太体态丰满,为了保养皮肤整天都不出门,搽皮肤用的油膏都是自己配制的。桑托斯太太是布卢姆太太的原型之一,后来在乔伊斯家里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但是莫莉的性感似乎是从波珀小姐身上来的。至于她的西班牙风度,乔伊斯是从他家的一个老朋友马特•狄龙(《尤利西斯》书中也提及此人)的众多女儿之一身上借来的。这女儿在西班牙生活过,会抽香烟,人们都认为她有西班牙风度。

如果说乔伊斯设计莫莉•布卢姆的外貌是借助了钱斯太太、桑托斯太太、波珀小姐和马特•狄龙女儿的东鳞西爪的话,那么他塑造莫莉的精神面貌,在自己家里就有一个现成的原型。娜拉•乔伊斯就有一种很像莫莉的特长,常有紧凑、辛辣的话语,乔伊斯很欣赏,和布卢姆相同。她和莫莉一样,也是藐视知识分子,同时也像莫莉那样对丈夫有感情而并无崇敬之意。莫莉的独白中极少大写字母,而句子和句子常常连成一片,当然和乔伊斯关于她的头脑(以及一般而论的妇女头脑)的理论有关,他认为她的思想是流水型的,不像布卢姆那样一骨朵一骨朵的,或是斯蒂汾那种比较长一些的句子。但是他也考虑了娜拉在这些方面马马虎虎的习惯。

乔伊斯多次提到一个情况,在他和娜拉共同生活的早期很使他感到烦恼的,就是她总不把他和她过去认识的年轻男子区别开来。布卢姆就观察到莫莉有这个特点,但莫莉自己也直接表现出来了。在她的整个独自中,乔伊斯让她在提到她认识的不同男人时大多只说一个"他"字,仅在少数情况下表示换了人。在她的脑子里,她的丈夫和她过去的情人迅速地交替出现,其中包括突然出现的戈尔韦的马尔维。在她的独自结束的时候,她回忆布卢姆和她谈恋爱的高潮情景的语流是这样的:

他开口求我答应可是我先还不马上回答一个劲儿眺望海面天空心里想到许许多多他不知道的事情想到马尔维想到斯坦厄普先生想到荷丝特想到父亲想到老格罗夫斯上尉少女时代的直布罗托我在那儿确是一朵山花真的我常像安达卢西亚姑娘们那样在头上插一朵玫瑰花要不我佩带一朵红的吧好的还想到他在摩尔墙下吻我的情形我想好吧他比别人也不差呀于是我用眼神叫他再求一次在摩尔墙下吻她的"他"是马尔维,不是布卢姆,但是她接着说"我想好吧他比别人也不差呀",其中的"他"却是布卢姆。莫莉和娜拉一样,并不划分清楚,然而她却又很明白布卢姆是与众不同的。乔伊斯赋予他的女主人公的,是娜拉对他表现出来的女人性格,而不是小说家们常常设想的那种热情奔放、不顾一切、想入非非的人物。他对弗兰克•巴津说,他要莫莉表现"头脑完全清醒的、丰满的、超乎道德的、可受精的、不可靠的、讨人喜欢的、精明的、有限度的、谨慎的、满不在乎的妇人"。最后一项修饰语是很恰当的:"满不在乎的"。如果乔伊斯这一分析有什么不恰当处的话,错误的根源绝不是他的观察不到家。

与她的那些原型无关的情况是,莫莉是一个曾经受到许多误解的女人。传诵人口的"血肉变成文字"的独自,并不是人们说的淫乱的顶峰,也不符合某些作者描绘的残酷、偏颇、反女性解剖的顶峰。如果奠莉真是行为放荡的女人,乔伊斯就不会把她当做女主人公,因为他需要的就是一个普通女人,才能和布卢姆的一些怪癖抗衡。布卢姆确实列举了莫莉的情人足足有:十五人之多,一些评论家也曾经跟着这么算。但是细看这张名单,其中有一些很特别的人名:有两位神父、一位市长、一位市参议员、一位妇科医生、一位擦皮鞋工人、一位教授。从书内可以看得清楚,那两位神父是她曾经向他们做忏悔的,妇科医生是给她看过病的,其余的人是她在他们面前有过风骚表现的。只有对贞操作最苛刻的解释--把《流亡者》中理查德•罗恩所作的解释或是基督的解释加以滑稽的夸张--才有可能将这些情况都算作失节。

莫莉婚后有过两个情人,巴特尔•达西和鲍伊岚,只有和鲍伊岚发生了完全的性行为。6月16日星期四显然是第一回。当然,私通并不因为次数不多而变成可以原谅的事,但是考虑到自从她二二十二岁以来,十一年间她的丈夫都没有和她发生充分的性关系,她的行为并不是出人意料的。她的内心独白大部分都是回忆婚前的恋爱情况,但是细读一下,这些事情也都比一般看法少得多,也没有那么艳丽。还有人认为她结婚时是半处女。性感丰富的印象是存在的,但起因与其说是她的行动,不如说是她的遐想和潜在的可能性。乔伊斯乐于把她拔高,然后又把她拉回到埃克尔斯街7号。

尽管她是尘世中的人,不能因此就尊她为大地的女神。她生过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但是男孩子出生不久即已死去。她的母性仅是乔伊斯企图描绘的女性的一个方面。也许有人可以抗议,说她即使没有生出多少来,至少她来者不拒,能接受一切。实际上她并不是来者不拒。她不满意鲍伊岚的粗鲁。不仅如此,她似乎也不满意男人的肉体,不满意性爱的实现。她始终是一个妻子而不是接受一切的女神;她既已和布卢姆结婚,就会维持婚姻状态,虽然她对他也并不满意。因为莫莉虽然不是那么直截了当,而是用女性认为恰当的拐弯抹角的说法,也还是承认头脑与肉体相比有其重要性的,承认正派为人的重要性的,承认家庭关系的重要性的。鲍伊岚尽管阳壮,却仅有外壳,布卢姆虽然阳壮方面差得多,虽然有许多弱点,却是一个心智和体格全面发展的人。

乔伊斯创造鲍伊岚这个人物,是利用这个坏蛋从反面衬托他的主人公。从他为《流亡者》写的笔记可以看出,他认为主人公和对立面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有互相反感的一面,也有彼此钦佩的地方。鲍伊岚的得意忘形大摇大摆也有它的气派。乔伊斯尽管明显地偏爱有头脑的人,佘姆们,可是对那些壮汉,对那些肖恩们,也还是可能觉得不无可取处的,而鲍伊岚正是其中之一。鲍伊岚的原型必须和布卢姆相反,不论是衣着言谈,还是生活方式。《尤利西斯》中提供了一些具体情况:鲍伊岚的父亲是岛桥附近的一个马商,布尔战争期间曾经卖马给英国人;鲍伊岚衣着俗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他那顶草帽,还有他刚操办了一名拳击手的职业拳赛。岛桥附近的马商名叫詹姆斯•戴利,不过他并不符合其他情节,仅有布尔战争期间卖马给英国人一项相同,这是都柏林所有的马商都一样的。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倒是另有一个马商姓鲍伊岚,并且外号叫"一把火"或是"一堆火"。乔伊斯用了他的姓氏和外号,而从另一名叫特德•基奥的人借了这一角色需要的职业和外形。基奥在商贾拱廊开了一家旧货店,地点几乎正是布卢姆给莫莉买那本《偷情的乐趣》的书店所在。这人并不认识乔伊斯;他自己夸口,52他和乔伊斯家的唯一接触,是他小时候曾用射豆玩具枪向约翰•乔伊斯的大礼帽瞄准并击中。在1909年的时候,他和他父亲一样是个马商。他衣着讲究,习惯戴草帽,而且在乔伊斯那年回都柏林时正给一位有名的拳击家当经理。然而基奥的性格并不符合乔伊斯写鲍伊岚这一角色的需要。鲍伊岚的花哨和轻浮有一部分可能是从普勒齐奥佐那里来的。

鲍伊岚虽然总是被人叫做"一把火",其实他的名字是"休",而这个名字的来源很好玩。乔伊斯大概是想到了他在都柏林大学学院的同班同学休•博伊尔•肯尼迪。肯尼迪是一个整洁、端正的人物,后来成了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乔伊斯一定认为自己私下里开这个小小的玩笑特别有趣。

乔伊斯选择1904年6月16日这一天为《尤利西斯》的日期,因为那是他和娜拉•巴纳克尔第一次约会散步的Et子。大概是在他最后一次到都柏林的时候,他弄到了几份那一天的报纸。在书里面,布卢姆最甜蜜的回忆是豪斯山峰上的杜鹃花丛下心花怒放定情的片刻,布卢姆太太也是如此:全书的终结,就是落在她的这一回忆上。从这个意义来说,《尤利西斯》是一首婚姻的颂歌。爱是它的行动的泉源。通过一个灵通的场合,精神从约束它的外壳中脱颖而出,这是一种欢乐的场合,乔伊斯早在青年时期就赞美欢乐是喜剧的感情,喜剧因为有它而高于悲剧。这种场合虽然非常稀少,和奇迹一样,但是它们能产生永恒向上的力量,并且它们和奇迹不同,不需要借助神力。它们是从杂色斑驳的日常生活中升华而得的纯粹精髓。

《尤利西斯》的主题是单纯的,乔伊斯通过布卢姆、莫莉、斯蒂汾这三个人物表现了它。偶然性的好心肠,战胜了残酷无情的暴力。斯蒂汾指责马利根的是粗暴残忍;莫莉对鲍伊岚的不满也是嫌他粗野,嫌他只有兽性,没有人的感情。布卢姆获得了点明全书主题的机会,尽管当时的场合是喜剧性的:他在和"独目巨人公民"辩论的时候,给"爱"下了一个似乎软弱实际很巧妙的定义:"仇恨的反面。"54也是沙文主义和武力的反面。在第十八章《珀涅罗珀》中,不由自已地忠贞的莫莉结束这一个日子的行动,是重新顺从丈夫,抛弃不值一提的鲍伊岚。在乔伊斯的作品中,心灵--这是他从来没有轻视过的一个字眼--是胜利者。

关于这部他知道需要长期笔耕的作品,乔伊斯在1914年着手写作时,也许对于某些具体内容还不是十分清楚,但是这一个观点是坚定的。都柏林的一切细微末节,甚至的里雅斯特的许多事情,都必须用来为表达这一观点服务。乔伊斯在自己的生活中,已经习惯于将不幸与挫折视以为常,但是在他的艺术中他能超越这一切,而将他唯一的虔诚信念充分表达出来,以人类的名义,用戏剧的方法将恐惧和残忍坚决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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