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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理查德·席克尔 当前章节:1538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55

再后来,等到我十四五岁时,那时二战已结束,大量的欧洲片涌入美国。那也是我生活中的一个转折点,因为突然之间我发现,原来电影也可以做到实实在在的美妙。它们不一定非得是内容空洞的牛仔片,或是打打杀杀的枪战片,也不必是愚蠢但并不好笑的滑稽小品,或者是那种平淡无味的爱情片--标榜着能让人忘掉现实,憧憬美好生活,却根本做不到,因为它们拍得不够好。

我们这时候才在美国本土看到欧洲最好的片子。也就是在那时,我真正爱上了电影。但话说回来,如果我当初献身戏剧事业,我也会感到心满意足。当时我确实梦想成为一名剧作家,[因为]当时[美国]还没有这种,呃,成人电影,或者说严肃电影。你知道,那时给剧院写剧本的是田纳西?威廉姆斯、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和威廉?英格(William Inge)这些人,而且你确实可以在戏剧方面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如果我是]欧洲人的话,说不定我会早一点把对戏剧的爱转移到电影上面,因为在欧洲,你有机会在电影方面做些有意思的事。

可是你在好几部片子里不也向那些名不见经传的美国影片予以亲切而甜蜜的致意吗?我想到的有《开罗的紫玫瑰》。还想到《贤伉俪》里他们去看《双重赔偿》(Double Indemnity),而且还看得津津有味的镜头。在《曼哈顿谋杀疑案》里有一个镜子破碎的镜头,那是对奥逊?威尔斯(Orson Welles)的《上海女人》(Lady from Shanghai)的一个很好的致意。很显然,你对那些影片很是喜爱,或者也许是,你喜爱它们在你生命中所起的作用。

我确实喜欢早期的那些影片,那些早期不太出名的影片。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对那些伴随我们长大的东西怀有一种喜爱之情,比如说那个年代的流行音乐,或者是电影,或者是电台节目。这实际更像是一种怀旧情结。但是它的出发点并不是影片本身的好坏。当初我能原原本本地看到它们中的大多数的时候,我对它们并没有很高的评价,[尽管]我确实[保留了]对它们的一种喜爱之情。[但是]当我在自己后期的作品里用到它们的时候,我用了几部我当时认为无论以什么标准来评判都属一流的片子,像《双重赔偿》,或者说奥逊? 威尔斯的作品。但我绝不认为《开罗的紫玫瑰》是在表达对这些片子的亲切敬意。我宁可把它看作是一部色调灰暗的片子,讲的是关于一个女人被迫在幻想与现实之间做出抉择,而最终很自然地、不得不选择现实的故事。因为,如果你选择幻想的话,那就意味着发疯。所以她选择了现实,结果也正像现实生活中的那样,现实终究把她压垮了。

我本不想一下子就跳到《紫玫瑰》这个话题上的,但是在我看来,这部片子极力表明的一点就是,杰夫?丹尼尔斯这个人物给银幕上的其他人物都带来了失落感。没有了他,他们的影片就拍不下去。他们中的一个很是一语中的地指出--其原话相当于说:“好了,我喜欢以前的方式是因为以前我们一向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换句话说,他们一直没完没了地拍同一部电影,而且用的是一模一样的方式。由此说来,这部片子是否部分地在谈必然性这一话题以及这么一个事实:如果你从一个已知状况中抽出了必然这一因素,人们就会变得紧张、焦虑?这可否算作是对你的这部片子的合理解读?

嗯,现实没有什么必然性可言。幻想有必然性,而且幻想比现实好得多。我想说的是,只可惜我们不能活在幻想里。因为众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我们就这样身不由己地生活在自己面对的现实中了。但是在幻想那许许多多的诱人之处里有一条,那就是,它有一种让人放心的规律性。而且,当你去看,随便举个例子吧,弗雷德?阿斯泰尔(Fred Astaire)出演的片子,或是那些情节复杂的喜剧片时--看电影的人来到电影院,付上50美分或者随便一个别的什么价钱的入场费,就算它25美分好了,进去后,他知道自己会看到曾在别的一些片子里见过的老面孔,而这些老面孔又会重演老一套,他们所做的一切正是观众希望他们做的。

(这么一来,)电影与其说有喜剧色彩倒不如说有神话色彩。从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起,我就知道,如果我去看电影的话,那么约翰?韦恩(John Wayne)会演一种类型的角色,汉弗雷?鲍嘉(Humphrey Bogart)是另一种类型,詹姆斯?卡格尼(James Cagney)、加里?库珀(Gary Cooper)以及鲍勃?霍普又各是一种类型。只要他们演的是他们固定类型的角色,我都会很高兴。这实际上就是同一神话在被一遍又一遍、翻来覆去地不断重演,这情形就类似于一个人拿起一本古希腊或古挪威的神话传说来读,结果发现同样的事迹被同样的天神们上演了无数次,以至于他能预见他们的特征。

因此如果我去看一部片子却发现,鲍勃?霍普突然演了一个很夸张的角色--当然这样的事从没发生过--我会觉得很不适应。我是说,如果我当时年纪比较大的话,我有可能会觉得那也说得过去,也会照单全收,但心里会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常常发生。可我当时还年轻,去看电影的同时会带着一种固定的幻想模式,也理所当然地将电影院看作能让人消除紧张、排除疑虑的地方。以至于我后来希望这便是生存中压倒一切的模式。但实际不是这样的。

是不是可以说这大致便是《开罗的紫玫瑰》所讲述的内容:先是企盼幻想能成为现实,企盼它能以一种让人欣喜若狂的方式出现,然后当幻想破灭的时候又感到万念俱灰?

《紫玫瑰》是关于一个郁郁寡欢、生活一团糟的女人的故事。她在电影院里寻求对现实的逃避,结果她也得到了想要的,你知道,20世纪30年代的片子总是这么演的。我的意思是,她得到了所有她所渴望的让她远离现实的东西:在那样的浪漫环境下,人们住在装有白色电话的豪华顶层公寓里,去高级夜总会,喝香槟酒,从来都是妙语连珠,或是,呃,满嘴的俏皮话。他们的爱情都结局美满。可是突然在她生命中的某一个时刻,她被迫做出选择:是继续活在幻想里,还是回到现实中?结果她的某种直觉告诉她,她得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因为活在幻想世界里是精神不正常的表现。这样,她选择了现实世界,这也是我们都必须做出的选择,她难免会被现实压垮,就像我们也难免如此一样。

所以你把这样的电影看作--也许把它说成是悲剧未免有些夸大其词,那就权且称作--严肃电影?还是该称之为带悲剧色彩的影片?我不知怎么说才好。

嗯,当初我写《紫玫瑰》的时候,我对把它拍成电影只有部分构想。我当时想,多有意思的构思--一个男人从银幕上走下来,走到一个女人的生活中去。不过因为没有具体情节,我把这个构思搁置了六个月。

直到后来我突然又有了这样一个构思--我想,这是一个让人觉得可悲,而不是可怜的构思--扮演银幕上角色的演员向她走来,这个女人被迫在这个男人的银幕形象和他本人之间做出选择,而她选择了他本人。结果这几乎要了她的命,不是真的要了她的命,但是让她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到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可以拍一部电影了。当他们把影片拿到市区以外,到波士顿去放映,联艺公司(United Artists),要不就是奥利昂公司(Orion),我记不得是给哪家电影公司拍的这部片子了--总之他们放映了这部片子,并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我们喜欢这部片子。”

他们还在电话里跟我说:“你知道,如果你给这部片子设计个圆满结局,那我们真的认为,我们会因此引起轰动的。那肯定会是一部很好的商业片。”我告诉他们说,片子就这样定了。我拍这部片子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它的悲剧结局,不然我根本不会去拍它。于是他们说,那好吧,我们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和往常一样,他们对我仍是非常支持和友善。但对于我来说,那个,那个悲剧结局确实是我拍那部电影的唯一理由。

前面你提到过一长串在银幕上被神话化了的人物名单,比如说鲍勃?霍普。我知道你在林肯中心的讲话里专门向他致以敬意。他对你的影响明显超过约翰?韦恩给予你的。你的内心某处有个念头,很想将他作为一个银幕喜剧人物加以模仿,是不是?

对我而言,很可能是这样的。在我的表演生涯中,鲍勃?霍普给了我喜剧表演方面的最大影响。从我小时起,我就一向喜欢他,而且这种喜欢至今不变。今天早上我还在电视上看《千娇百媚》(Fancy Pants)来着。如果我在搜索电视频道的时候碰巧撞见了一部鲍勃?霍普主演的片子--我指的不是他后期所拍的某部片子,那时他早已过了巅峰时期,片子也不是很好,但如果是鲍勃?霍普走红时期的某部片子,比如说,40或50年代拍的片子--那么即使我已看过很多遍,我也没法拒绝再看一遍。而且我总会笑出声来,我是说哈哈大笑,就我一个人,在踏步机上,一边运动一边看鲍勃?霍普。那些影片虽然不是什么经典名片,可是他的表演是了不起的。我觉得他远没有得到应有的称道和荣誉。人们不欣赏只是因为那些影片不是什么艺术片啦,或者说他的影片没有一点悲剧的元素啦,诸如此类的。但他作为一个喜剧演员是非常有才华的。曾经……

另一个能把台词说得不错的人物当然就是格鲁乔?马克斯了。格鲁乔明摆着是位天才。但凡是写与电影有关的东西或者是知道电影史的人都会同意说马克斯兄弟非等闲之辈。他们不让自己的喜剧带上悲剧的特征--他们让它带上超现实主义的特征。但其间又包含了很明显的令人叫绝的内容。

霍普说台词时有着格鲁乔的气势--他和格鲁乔不相上下--但是他显得更真实些。格鲁乔好比一个小丑,你没法想像他在任何现实场景里的样子。永远是超现实的--(就像)那画上去的假胡子--他明摆着是个从非现实世界中走出来,走到现实世界中的人物。把这些台词和表演放在真实环境里,霍普能游刃有余--他能演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一个让人心生爱慕的人,他可以扮作私家侦探,呃,也可以扮作一名剑客,而且演得相当棒。

迪克?卡威特(Dick Cavett)曾说过:“试着说一下他的某些台词,你就会明白他有何等的天赋,你就会体会到他有何等的天赋。”他的表演自然细腻,精湛无比。若不仔细分辨,你根本觉察不到表演的痕迹。当然了,当我去游说人家的时候,我会揪住人家的衣领,你知道,就像是古诗中那个喋喋不休的古代水手一样,告诉他们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他们:他们虽然也看了一些片子,可那些片子和鲍勃?霍普的没法比。

所以我得给他们指出来哪些人演技出色。可想而知,其中也有像杰瑞?刘易斯(Jerry Lewis)这样的人。你知道,有些时候事情清清楚楚地表明,如果你能撇开那些让你一叶障目的东西的话,你就会真正看清这个人是多么的才华横溢!他们或许没能出演一部好片子,也可能他们在别的片子里显得荒唐可笑,总之,不管你对他们的影片有何种成见,他们这些人仍是有了不起天分的天才。而且如果能对他们知人善任的话,他们就会发挥巨大作用。在我看来,霍普是这群人的统领。

你本人早期的银幕形象,比如说,像《香蕉》,甚至是《傻瓜入狱记》里面的人物,都从鲍勃?霍普那里有所借鉴。换句话说,像鲍勃?霍普塑造的人物一样,他也是有那么点胆小,可是在女人面前,就像我们过去常说的,又有点像狼一样凶狠。他也算不上是个受害者,但又的确会时不时地被人算计。

我觉得我一直都在模仿鲍勃?霍普,只不过我做得远不如他那么好。但我确实一直在模仿他。如果你现在看《爱与死》的话--在林肯中心举行的纪念鲍勃?霍普的那次活动中,我在合成纪念他的电影片断里就插入了《爱与死》里的一些剪辑,我把它们和鲍勃?霍普的表演放在一起,就是为了表明他对我有着何等的影响。我的意思是说,我这样从他那儿偷艺却不以为耻--不过我指的不是剽窃同样内容的笑话,而是模仿。

如果我是和一个朋友一起看他的表演,如果我和戴安?基顿一起看一部鲍勃?霍普的片子,她就能看出来。你不可能注意不到。人们没有注意到的是,我做得没有他好。他是货真价实的原版。他是鲍勃?霍普,而我不过是……你知道,影响也带来焦虑。我想靠着他,但又不无担忧,可他的影响在我的作品里随处可见,我不以为耻。

我对于你刚才所说的关于《爱与死》的那句话感兴趣。你能就那部片子的剪辑情况举几个证明你不以为耻地从鲍勃那儿支招的例子吗?

哦,那可是随处可见。呃,天知道到现在我有多久没看过这部片子了,有20年了吧,或者说,打我拍完后就没再看过。不过我记得有这么一幕,在一个晚会上,我被介绍给一位非常迷人的女士,当时的我表现得像位英雄,这是他在所有的片子里都会有的一幕。我自己并不是个英雄,可我装得像个英雄。那位女士邀我晚上去她的卧室。于是我来到她的卧室,一句句的俏皮话脱口而出,就是那种你也可以写给他说的俏皮话。我靠有效地卖弄这些俏皮话来支撑台面--威利?洛曼(Willy Loman)多半会这么说,但我说俏皮话的方式和鲍勃不一样。你知道,他只会做得更好,但我亦已尽力做到最好。

我们在20年前有过一次谈话。那次你谈到你从地铁里走出来,第一次见到曼哈顿的情形。跟我谈谈那种感觉吧,那种你作为一个孩子所感受到的新奇感觉,以及那对你意味着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第一次来曼哈顿是让我感到惊讶不已的一次经历,[虽然]当时我住的地方离它[也不过]45分钟的路程。但是,你要知道,当你不过四五岁大小的时候,你没法随意四处旅行。当时我父亲领着我,在布鲁克林的J大道坐上火车,坐到曼哈顿的时代广场下来。当你顺着台阶走上来,展现在你眼前的便是你所能想像的最让人惊讶不已的情形。不管朝那个方向放眼望去,你都会看到电影院。当时我以为,在我长大的布鲁克林那个地方就有够多的电影院了,事实也是如此,但是在这里,每隔25英尺,或者是30英尺,就会有一家电影院--它们遍布42大街,遍布百老汇。在当时的我眼里,这简直是最有吸引力的一件事情。

那儿也是招牌林立的地方,霍华德服装店的招牌,骆驼香烟的招牌,所有那些如今都成了人们的追逐对象的东西。有些大街上到处是成群结伙的士兵和水手们,他们穿着制服看上去都挺不错。还有那些女人们,在那个年代,都打扮得像贝蒂?格瑞宝(Betty Grable),丽塔?海华斯(Rita Hayworth),或者是维罗尼卡?莱克(Veronica Lake)--这些都是女人们梦想成为的人。她们和水手们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还有一些人靠墙站着,推销那些分明不用绳子控制就能跳舞的洋娃娃,你知道的,还有,还有那些卖番木瓜以及出钱打靶的摊子。

我想说的是,它跟《篷车队》(The Band Wagon)开头一幕中弗雷德?阿斯泰尔出场时的情景也没有什么两样啊。这么说并不夸张。真实的曼哈顿便是那些演出背景的固定版本。这真是让人看着觉得惊讶不已的一件事。

而且,从我见到曼哈顿的那一刻起,我就一心只想住在那里,并在那里工作。我的意思是,我对它怎么也看不够。从那时起,只要一有机会,只要我能缠着我的父母,让他们答应带我去曼哈顿,我就会那么干。在我年纪还不算大的时候--那时你还不至于担心会在地铁里被人杀死--也就是在我读五年级,也说不准是四年级的时候,地铁票才要五分钱。我和我的朋友会一起凑足半美元,如果幸运的话,或许也能凑到一美元;然后我们就会在某个星期六的早上,收拾打扮一番,上曼哈顿去。

那时我们不过两个小孩。我们随便四处逛逛,到自动售货供应食品的商店吃点东西,看杰克?登姆普西商店橱窗的展品,看林迪商店橱窗里的海报。你知道,所有这一切正是我这么多年来,努力通过我的电影传递给观众的信息。百老汇一带就是这个样子。随着我在这座城市里消磨的时间越来越长,我看到了格林威治村是个什么样子,第五大道是个什么样子,还有上东区,格莱梅西公园……

直到今天我对曼哈顿依然有同样的感觉。我去过世界各地--我到过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大城市--而且我也喜欢其中的某些地方。我是说,我真的喜欢其中的某些地方。但曼哈顿是独一无二的,的确无可比拟。你知道,它从来都是地球表面最迷人、最壮观的城市。

你是否同意说《无线电时代》就是你给童年时无比向往的那个曼哈顿的最大献礼呢?

在《无线电时代》这部片子里,我有机会展示我小时候对曼哈顿的某些感觉。影片的大部分场景是在那家人居住的诺克威镇,但是也有我们到曼哈顿的几个场景,还有几个场景是发生在电台人物之间的。我得用手头的钱拍出最好的片子来。

值得一提的是,桑托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我的布景设计人员桑托?卢卡斯托(Santo Loquasto)在片场再现了百老汇和所有那些路牌标志的模样,这是一项令人难以置信的工作。非常不容易。当时我们在曼哈顿四下察看,寻找取景点。我们发现梅西商店几乎没什么改变,还发现最后仅存的一家自动售货供应食品的商店,在42街和莱克星顿,或者是和第三大--和第三大道交界的地方,我想是……

在电影里,他们带着我,他们的小孩,来到一个展览各种战争用品的地方。我儿时的记忆里确实有这么个地方。就在广播城市大楼。那个,呃,展览是我父亲在我姐姐生孩子,我母亲在医院陪她的时候带我去的。我们去看我姐姐,然后父亲带我进城,并带我去看了那个展览。那儿有,你知道的,枪啊,步话机啊,罐头啊等等让一个小孩子看得眼花缭乱的军用品--像双筒望远镜之类的玩意儿。我成年后还碰到过另一位成年人,他也记得那次展览,还知道是在城里的哪个地方举办的。

他们带着那个小孩到广播城市音乐厅(Radio City Music Hall),那地方豪华迷人,把小孩给迷住了,关于这一整组镜头--你是否确有类似的经历?还是说,这不过是虚构想像出来的?

不是想像。我清清楚楚记得,在我比电影中的孩子还小的时候,由大人带着去好几个地方的情形。有一次是去广播城市音乐厅看《居里夫人》(Madame Curie),我就是给迷住了--你是没法相信我这种感受的,除非你自己经历过。我们这次回到广播城市音乐大厅来拍戏的时候,当我们走进那儿的洗手间时--我想说的是,那洗手间如今比一般人的家看上去还要时尚,还要漂亮。我想说的是,它们就是那种华丽极了,装饰得美轮美奂的洗手间。宽敞又漂亮,就好像它们是由好莱坞最出色的布景设计师设计的一样。

还有就是派拉蒙剧院。派拉蒙剧院,现在是没有了,当时却很吸引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学校打完曲棍球以后,上曼哈顿去的情形。[在那儿]你能看上电影,这在布鲁克林可没法办到,那可是早上10点钟。在早上10点钟走进派拉蒙剧院,知道自己不必去上学,只等着看场电影。等电影放完之后,舞台前的乐池里出现的会是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然后你会听到整个戏院响起《请乘A路地铁》(Take the A Train)这首歌。你知道,那会让你觉得飘飘然。

接下来喜剧演员会出场。这些可怜的人,他们在一个下雨的星期三早晨,对着上座十分之一的戏院,在早上11点钟,或类似这么个时候,就已经开始工作了。我记得到纽约的每一次经历--当然也记得我生平第一次去林迪商店的情形。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我记得自己在第五大道上的第一次溜达让我感到多新奇。那儿有那种,那种绿色的双层巴士,总之,你知道,这个城市让人感到无比惊讶。

我这一生中和我父亲在曼哈顿逛过无数回,他记性很好(他是1900年出生的),记得哪里是无证售酒的商店,哪里是赌场,谁在什么地方被杀了,当时情形是怎么样的。我过去常和他一起逛第五大道和西40街区,他会指给我看城里所有那些有来历的地方。那感觉好极了。

我还记得我十几岁时常出去约会,我会带着那些天真的小女生到城里去,我对这个城市很熟,可是,可是她们却对它很反感,你知道。她们接受不了。我会到这个或那个小地方去喝一杯,她们不乐意这般去长见识。她们都是些十几岁的女孩子,没有比这更让她们不感兴趣的了……

这么说吧,作为一名青年作家,你成了那个世界的一小分子。也就是说,你当时写笑话卖给专栏,你也开始成为电台的笑话供稿人,可那并不就是你后来选择在其中发展的领域。不过我敢说,那对你来说有种世俗意味上的魅力和吸引。究竟有没有呢?

在我十多岁的时候,我曾想过点关于写作的事情。但是,要知道,我那时喜欢的都是些严肃作家,大多数如此--福克纳(Faulkner)、海明威(Hemingway),还有,我提过的,田纳西?威廉姆斯。然后等我进入高中的后半阶段时,我的朋友们都在对人生做出选择。他们要么去读大学,要么上医学预科学校,要么准备当律师,可我却不知道我想要做的是什么。

于是我,只是闹着好玩,开始尝试写点东西,也写些笑话。写笑话我一上来就很拿手。有人就说,你干吗不去投稿呢,因为他们有时候在报纸上也登这些--你知道,就为了娱乐嘛。于是我就把那些笑话放到一个小信封里,扔到了邮筒里。然后突然之间,我发现我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了,边上是一则笑话。那种成名的感觉让人回不过神来,要知道,我当时和外面的世界没有任何联系--我不过是这么个上高中的笨小孩,可是突然间我的名字上报了。

而且,你知道吗,我为署一个别名颇费了一番脑筋。因为我想,上帝啊,万一什么人采用了我的东西,那么看到自己名字出现在报纸上可是太尴尬了。于是我把自己的名字换成了伍迪?艾伦。几个星期后他们突然又刊登了一则笑话,接着又是一则。然后,两个月还是三个月之后,我在家接到一个电话--我爸爸开出租车去了,我妈妈在一个花店上班--[电话是一个广告公司打来的]。他们说:我们给报纸打过电话问这人是谁,因为我们喜欢这些笑话。你有兴趣找份工作吗?

于是我说:你知道,我在上高中,所以我一点钟以后才能离开学校,要到两点钟才能到曼哈顿。他们说:那没问题。你可以上我们这来,你可以给我们写些笑话。于是我所做的便是,由我来写笑话,再由他们把那些笑话配上不同人物的名字,然后找专栏来发表,像沃尔特?温切尔(Walter Winchell)专栏或是厄尔?威尔逊(Earl Wilson)专栏,他们通过这种方式为他们的客户赢得知名度。

这样一来,我每天在,在一点钟的时候离开学校,接着去地铁站,上地铁,然后就开始写笑话。对于我来说,你知道,我常常这么说,如果你会做某件事,那就没什么难的。你知道,这就和画画差不多。我不会画画,所以在班上我如果看到坐在我边上的小孩能够画只兔子或什么的就会感到惊讶,简直觉得神奇。对于他来说,这算不了什么,而且他还奇怪为什么我不会画。又或者,我边上的小孩天生有音乐细胞,唱起歌来调子其准无比。

喏,我能写笑话,因此那也没什么难的。于是我乘上地铁,然后开始写。我一天要写上50个笑话,轻而易举地。在我到达曼哈顿的时候,我就已经写好了20或25个,然后在打字机前坐下来,接着写剩下的20或25个。这并不难。又不是写像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的作品之类的。我的笑话,你也知道,不过是些关于丈母娘啦、停车场啦、政治或某一主题的笑话。

我在那儿工作的时间比较短,他们的客户的名字不时见于报端。后来我接到一个电话,问我是否有兴趣为一个电台秀节目写稿。于是我真的为那个电台秀写了稿。肯定 ,我对此很感兴趣。再接下来,我又接到邀请去为一个,那时称之为“同步播出”的节目写稿。就是节目同时在电台和电视台播出。我回答说好,于是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开始工作了,而我对工作还毫无概念。我为赫伯?希里纳(Herb Shriner)的表演写稿。他是一个喜剧演员,有一档非常受欢迎的电视表演节目,我就是那档节目的撰稿人之一。

第一个星期我就写了一个演出剧本,然后我就走到--那个节目是在周日晚上现场直播--我走到排队准备进场的现场观众的队伍最后面。我正在那儿等的工夫--你知道吗,我前面排着300个人--赫伯的经纪人打那儿经过,就问我:“你排在这里做什么?”

我回答说:“噢,你知道,我想看演出。那些笑话,你知道,是我写的。”于是他说:“你不必排队。”然后他带我从演出人员的入口进去。这是我平生第一遭碰上这样的好事。我就在后台看演出,当然了,这整个环境都让我感到新奇,因为,要知道,那时我还不过是个孩子呢。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当时17岁,可我比我父母两人这一生合起来挣的还要多。

因为那次经历,我谋到一份工作,成为NBC(全国广播公司)撰稿班子的一员。他们想要培养新的撰稿人员。他们搞了一个很大的计划。他们付很可观的薪水雇我,我的意思是,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很可观……跟我住在一起的孩子们挣,具体数目我不知道--最低工资好像是一小时55美分还是多少,而我一星期挣大约1600美元。随后,随后我还给别的电视表演节目写稿,挣非常高的工资。

我那时常对自己说,唔,电视台是个很好的跳板。最终我将学会如何写作,我还要形成自己的技巧,到那时我就能给剧院写东西了。我那时对电影之类的不感兴趣,除了,你知道的,到电影院去,娱乐一下。但那就是我起步时的情形。我对做演艺人员也没有兴趣,我是说,做个演艺人员的想法对我来说简直是不切实际。我是不会有那种念头的。

这让我觉得很有趣。比如说,你的第一部片子--哦,应该说第一部真正具有伍迪?艾伦风格的片子,《傻瓜入狱记》--采取的是电视纪录片的形式,对吗?就是那种用一个一本正经的声音来谈论那个可怕的罪犯。但是它看起来就像是一档电视节目。那是受了当时比较常见的电视节目形式的启发吧。

《傻瓜入狱记》是一部仿纪录片。做一部纪录片的念头是从我一开始拍电影就有了的,不过我是在拍《泽里格》的时候才最终做到了完美。我觉得纪录片的形式是拍喜剧的最好载体。因为纪录片的模式是非常严肃的,所以在这个领域里,但凡你哪怕有一丁点违背其严肃性的地方都会显得滑稽。那么你的故事就能让人笑啊,笑啊,笑个不停。《傻瓜入狱记》是我和米奇?罗斯(Mickey Rose),我的一位高中时的朋友,一起写的剧本。这部片子的目的就是,它的一点一滴都要让人发笑。

我们除了关心剧情的每一个进展、每向前推进的一小步都要让人发笑外,其余的一概不放在心上。纪录片的形式是服务于这一目的的最佳选择。

那么《香蕉》又是怎么回事呢?那里面一个霍华德?科赛尔的角色不是在独裁者归西前捣乱一把,就是在影片结尾的爱情场面中搅和一下。此外,《香蕉》也有电视的元素在里面。

哦,《香蕉》里是有一个镜头,开始那个镜头就是霍华德?科赛尔对行刺做第一手报道,他把一个南美国家的行刺事件弄得像是一项体育赛事似的。但我认为,那不过是一个巧合。那也是整部片子里唯一一次提到电视。我当时想,这不失为一个有意思的笑话。这么多年来,拉丁美洲的政局都是如此不稳定,而且那里有许许多多的暴力行为。但是用和报道那个,奥运会,或者别的什么体育活动差不多的方式来报道常规意义上的刺杀的想法在我看来是个搞笑的噱头。

当然了,霍华德给影片增加了纪录片特有的真实性,使得这一招奏效了。换作别人,可能这也不会奏效,但在霍华德手里,他就是给影片带来了一种……

当你拍《香蕉》时候,你头脑里除了想到一连串的插科打诨外,还有没有更多的想法?和《傻瓜入狱记》相比较而言,它是否有一个总的指导思想?

大体上来说,《香蕉》也不过是由一个很单薄的剧情贯穿起来的一连串插科打诨。观众们没有意识到的是,像《香蕉》这样的片子的结构是非常、非常清楚的。他们看不到结构,所以他们认为我是在很多年以后,从《安妮?霍尔》才开始注意到影片结构的。但《香蕉》就是一部结构明了的片子。开始是刺杀,而后我们转到主人公的生活,顺着他的生活轨迹看下去。然后他跑到南美洲去忘掉他不愉快的爱情经历。所有这一切都在影片开头埋下了伏笔,到后面会显示结果。我是说这部片子的结构很是清楚。但是这个结构确实也起到了一个支架的作用,在它上面附着了数不清的荒唐笑话,也就是这部片子的基本内容。但如果认为这部片子仅仅只是一堆笑话那就错了。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想要做的便是使劲让大家笑,让大家使劲笑,所以我们挖掘了哪怕是一点一滴的笑料……

你前面说到,你认为直到《安妮?霍尔》才有结构可言。但在我的印象里,《傻瓜大闹科学城》和《爱与死》这两部片子好像结构更清楚。给人的感觉是,它们有一个真正的中心思想在推动影片进展,这种推动作用比在,比如说,《香蕉》或《傻瓜入狱记》里表现得还要明显。

我前面说是《安妮?霍尔》,那可能是我记性不太好了,应该说是《傻瓜大闹科学城》。很明显,那部片子不光是插科打诨,还有故事情节。《爱与死》也有个结构。

只不过,因为幽默得没有节制,大家过去认为像《傻瓜入狱记》和《香蕉》这样的片子并无结构可言。但不是这样的。那些笑话是超现实、超常理的--它们是卡通式的,就像《爱与死》本身就是卡通片。但是《傻瓜大闹科学城》[有]一个更明显的结构。之所以结构更清楚,原因就在于它里面的插科打诨少一些。

插科打诨并不妨碍故事的真实性,倒是不管《傻瓜入狱记》也好,还是《香蕉》,或者《爱与死》也好,那里面的笑话敢于冒犯我们期望的任何东西。没有什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些笑话可能是弄错了时代,可能是荒诞不经,这都没关系。你知道,《傻瓜大闹科学城》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雄心勃勃的项目,只可惜失败了。我去找联艺公司的时候[本是]想拍一个三小时长的片子,中间来段中场休息时间。

前面的一个半小时里表现我作为一个住在曼哈顿的人物的生活和爱情经历,以及随便我能想到的什么故事情节,然后在那一个半小时的最后,我掉进了这么个低温的大桶里。到了后半场,演出一开始,当镜头渐显进入画面时,已经是两百年之后了,突然一切完全变了样。这本是个不错的构思。只可惜我没有那个耐性写那么多。我没有那个毅力把它付诸实践。

我还没有执著到那个程度,花上几个月拍第一部分,然后等拍好了,把它放在一边,再又花上几个月拍关于未来的那一部分。我就是缺乏那个意志来把它做成。不过那个构思是不错的。

关于《傻瓜大闹科学城》你想说的另一点是……?

在我,我生命的那个时期,不知道出于什么荒唐原因,我沉迷于卓别林和基顿的影片,并拿来和我的相比较。我沉迷于他们的影片倒并不荒唐,那些影片都很出色;只是我竭力想从中学习借鉴的做法有些荒唐,而且我还认为,无声时代的电影容易拍一些。大多数人认为,无声喜剧更难一些,因为你没有声音,没法讲话。但是无声电影实际更容易。你若加入声音,事情就复杂多了;这完全是跳棋和象棋的区别。因此,一配上声音,卓别林和基顿两人就都完了--有声电影远不需要那么抽象,而是要具体得多。因为当时我对基顿和卓别林是如此着迷,所以当我拍《傻瓜大闹科学城》的时候我就想,我要在未来某个时候醒过来,那个时候谁都不许讲话--在这种专制统治下,可能只有那些待在某个遥不可及、高高在上的某个办公室的某些家伙能够开口讲话--如果他们想开口的话;而普通群众都是不许讲话的。

这么一来,出于[对无声]的极大兴趣,我就可以拍一部无声电影了,也能做那些无声的滑稽表演了。但同样,那不过是个不错的,却半途而废的构思,因为制片效果并不理想--也许幸好我放弃了,因为现在回头看看,谁想看我做那些一屁股跌在地上以及芭蕾舞般的动作呢?很可能我根本就做不来。

对于我来说,最好笑的一组镜头是你扮演的那个角色装作一个机器人,而他们要把它的头拿掉。那组镜头基本上是无声的。

那是无声的,是的--这部片子最初的本意是想拍成无声的。我把我在里面演机器人的那一部分保留了下来,那里面我不能说话,只能做动作。但如果我纯粹按照原构思的话,那就是一个半小时在曼哈顿的情景,一切正常;然后(打个响指),我就掉到那个低温的大桶里,在未来某个时候醒过来,浑身雪白,样子怪异,那已是两百年之后了。只可惜懒惰……

我差一点就错过那些笑话闥,像“现在他们发现香烟对你有好处”,还有……

对的,你差一点就错过了……

那些很好笑。

呃,不管好坏,你差点就错过那些用语言,用语言表达的幽默。真是这样。而且比起,你知道,比起让我从一架梯子上摔下来什么的,可能我更善于用文字传达幽默。

你什么时候开始对卓别林感兴趣的?那要从小时候说起吗?

嗯,当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我就看了他的好几部片子--应该说是在10岁、12岁的样子,因为那时在我住的那一带偶尔会放这些片子。它们不是首映电影。但是我们那一带有那么多电影院,而且总归有给孩子们看的影片,他们就会放卓别林的东西。当我第一次看到卓别林的时候,我不是很喜欢他,我是很多年以后才学会欣赏他的。我只是觉得,瞧,他只不过是一群会表演跌坐,以及一些对于年纪还轻的我没有吸引力的东西的那些家伙们中的又一个罢了。

是在什么时候你开始欣赏他的呢?

当我20多岁的时候,我开始看他的片子,从头到尾地看,这时我开始意识到他实在是很出色。首先,作为一个表演者,几乎没有什么事可以难倒他--随便你说做什么,不论是滚轴溜冰也好,跑步、跌跤、吃东西也好,还是在拳击场上搏斗也好,他好像都会。不论做什么,他都能做到如此出色,嗯,我一开始没能体会这一点。等我20多岁,开始正儿八经地考虑成为一个喜剧演员的时候,我便开始认识到他的演技是如何了得。当我看《城市之光》的时候,我意识到他是多么深沉的一个电影制作人,因为我感觉,你知道,与许多声称对爱这一话题所进行的严肃探讨相比--书本上的也好,电影里的也好,那部电影讲述了更多关于爱的内容。他给我留下了非常、非常深刻的印象,因此,当然了,我也开始注意到他是一位伟大的演员这么一个事实,因为他能把那部影片严肃的一面也处理得精彩非凡。

事实上,当以贬损查理?卓别林为代价来抬高巴斯特?基顿的做法在影评家和电影圈里形成一股风气的时候,我觉得我站在少数派的阵营里。我觉得,没错,基顿的影片--从头至尾一部实实在在的影片--可能拍得精美些,但是基顿作为喜剧演员来说远没有卓别林那样能引人发笑。我的意思是说,基顿的影片是一部非常、非常出色的电影院剧目,[而且,]如果你看着基顿沿街一路走来,你就知道,他是一个能出色地展示自身所长的人。但是卓别林是不折不扣地引人发笑。如果你看着卓别林沿街一路走来,他会引你发笑。他很恶劣,会拿邻座那家伙的胡子来擦自己嘴巴上的汤汁,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引人发笑的人。

当我拍自己的片子的时候,有时我看到某件事,我就会想,上帝啊,卓别林能够,你知道,在这上面做足20分钟的戏。我的意思是,我如果在片子的某处找到一个让人发笑的地方就已经觉得够幸运的了。可我就是觉得,换作卓别林的话,他能让人笑上15分钟,而且做得很出色。这就是他的天才所在。他做每一件事接下来都能借题发挥,把它做大。

就我个人来说,我被……被他的影片比较贴近人心的这一性质,以及他非常关注人的情绪和……感情这一事实所打动。他确实冒着煽情的风险,也有搞砸的时候。不论是谁,如果他想要感情细腻或者打动人心,结果又不成功,那么你知道,你就想当场勒死他,你会对此反感得不行。那就是一个喜剧演员想以情动人时所要承担的风险。

但有时候他又不会搞砸。有一阵子他能用一种自然而然地打动人心的方式激起人们的怜悯之心--最突出的例子便是《城市之光》的结尾,这个结尾,在我看来,比基顿的影片中的所有场景,以及卓别林的影片中的许多[其他]场景都要来得高明,来得意味深长。对我而言,那比他俩的任何举动更能引起我浑浑的共鸣--那些卓别林追求严肃性和感伤意味,并成功做到这一点的时候,而不是做得糟糕的时候。

……我不想这么说,因为这些苛刻的措辞并不是我的本意,就好像我在说[基顿的影片是] “没有人情味的艺术作品”。它们也不算是没有人情味的,比没有人情味要好一点。但是与卓别林的比起来,它们就是人情味淡些的艺术作品。正因为如此,我个人对它们就没那么有感觉。但是有很多、很多的人,实际上可能是电影圈的绝大多数人,都对他更有感觉。我是说,波琳?基尔(Pauline Kael)以前就常常对我说,她对基顿的欣赏是如何远远超过对卓别林的欣赏。我理解她的意思,但是这是一个……一个个人口味的问题。她不大能容忍任何形式的煽情,你知道……即便是很贴切的那种,她也看不惯,她就喜欢基顿的那种冷峻不凡。呃,我却不喜欢。这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罢了。我非常欣赏基顿,但是卓别林的那点人情味,那种有时还会成为他的弱点,并让我们不自在的人情味,是我更喜欢的。

如果卓别林或者基顿对你的作品有过任何影响的话,那是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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