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地理学的性质(出书版)》作者:[美]理查德·哈特向/译者:叶光庭【完结】 > 地理学的性质.txt

第十二章 结论:地理学的性质.9

作者:美-理查德·哈特向/译者:叶光庭 当前章节:1642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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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心理学和生理学内”[xxx]。 然而,格尔兰在他讨论的另一些部分中却更为前后一致,他指出这种关 系完全不能在科学中加以研究,但究竟应在什么别的知识形式中来研究,他 却没有说。 “一门研究充满地区的异质事物的科学是不可能有的,正是因为 其异质性”[xvii]。他对这一点所作的解释差不多已到了论文的结尾,在读 到这里以前,这种说法的意义还不完全清楚,他说: “罗马是在台伯河上, 布拉格是在伏尔塔瓦河上,这事实又包含着什么一种关系呢?河流和城市是 异质的概念,地理学永远是不能把它们在逻辑上连结起来的。”既然特定河 流伏尔塔瓦对于特定城市布拉格,并不是逻辑上必要的东西,反之亦然,那 末 “就不存在内在联系”了[li]。 自从希罗多德和斯特拉波——包括洪堡、李特尔及二人的追随者——以 来,地理学家的回答都十分明白,甚至几乎显得有点浮浅:在建设布拉格城 时,人们是按照城址上伏尔塔瓦河的特定性质来制定城市街道及房屋建筑的 综合设计的。在这个事例中,虽则波希米亚盆地的经济政治中心,也许可能 正好已在易北河上游另一河源上发展起来,但这样一座城市——不管叫不叫 布拉格——也很可能与实际存在的城市大不相同。再说,格尔兰之所以挑选 了这几个事例,显然是因为切合于他的论题;如果我们把眼光看得更远些, 那他是否也会坚持说,特定河流莱茵河对科隆城并非关系重大,在纽约城和 纽约湾之间也并无重要联系呢? 格尔兰对他的论题的具体说明,显然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岔路口。那些随 着他到达逻辑结论的人,会按分得很清楚的范畴来研究地球现象;他们也不 会像拉策尔一样,去注意斯堪的纳维亚高度次第上升地区的人口悬殊,也不 会注意阿尔卑斯山不同海拔高度上的土地利用带[72,Ⅰ 403~404]。他们也 会像洪堡一样,去研究安第斯山次第上升地区或者世界不同气候带中自然植 被的差别[43;44]。另一方面,也还有那样一群学者,他们在古代就观察到 这些异质现象在现实中 (洪堡会说,在Natur[自然]中)的存在——不是单 单彼此并存,而且互为因果;他们一直致力于研究地球上充满这些相互联系 事物的地区。自古以来,他们就把这种研究称之为地理学,而且知识界也已 承认这个名字。这种研究到底是不是一门科学,这对他们说来还是个次要问 题;但地理学老早宣称拥有而且业已得到公认的,正是这个领域。 于是我们达到了最终结论——可以说,从出发时起早就很清楚,这是“物 理科学的严格逻辑”指引我们得出的结论。姑且承认需要一门研究地球的物 理学,我们也只须承认,这样一个领域与千百年来科学家以及门外汉都称之 为地理学的领域,又有怎样的天壤之别。在当时和以后的讨论中形成的格尔 兰的论题,对于想把地理学改成或者是 “精确的科学”,或者“本质上是自 然科学”的一切企图,是很可作为其归谬法 (reductio ad absurdu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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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理学是行星地球的科学 还有个问题可以从格尔兰的论文得到一点说明:这就是地理学领域是否 包括整个地球的问题,它的名称也确有这个含义;或者它是否限于我们直接 认识的那一部分——地球表面。在李希霍芬以前,大部分方法论讨论都取前 者,教科书开头大都也总有一节把地球作为一个天体来谈,新近有的教科书 也还是如此。另一方面,几乎只有极少数地理学家的实际研究是限于地球表 面薄壳内部的现象的。因此,在实践上,地理学是研究世界的,对这一术语 通常也是这样来理解的。 然而,企图把一门称为地球研究的科学限制在地球外壳,无疑却似乎有 点失于武断。李希霍芬认识到地理学家在事实上惯常就是这样划定他们的领 域的,1883年他在莱比锡作就职演讲时曾企图在逻辑上捍卫这种限制。虽然 彭克觉得这次“永远难忘的演说”完全可以令人信服[128,45f.],另一些学 者,其中包括赫特纳,却感到李希霍芬未曾为这一论点找到必要的逻辑根据, 李希霍芬本人以后也抛弃了它[3,679f.,689]。① 格尔兰对李希霍芬讲话的讨论无助于我们;原论点就有点含糊不清,使 得格尔兰把它误解成与原意相反。但格尔兰以自己的方式把地球看作地理学 的研究对象,在我看来,他却提出了理解地理学与地球物理学观点的基本区 别的线索。虽则这对今天的地理学家说来不成问题,但显然关于它也还有够 多拿不准的地方,因而有理由作简略的研讨。 为了对 “地球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回答,格尔兰不 但抛弃了目的论和人类中心说的观点,同时,也含有抛开地球中心说观点的 意思。他以宇宙的观点来看地球,把它看成只是宇宙间亿万相似的单元之一 [vff.]。从这样一个观点出发,把地球纳入一门地球科学中去那是不成问题 的,地球的内部看来确实会大大超过表面。于是可以归结说:我们在实际上 集中研究地球表面,只不过是由于我们没有能力直接观察地球内部的结果, 是由于地球表面提供了内部物质所起变化的表现罢了,这种变化是由内部、 表面和外来的各种力量产生的。 这个观点虽然在逻辑上是站得住的,但还是有理由追问一下,它是否真 的看来像它那样现实和客观。除非我们仅仅根据物质来判定宇宙万物的相对 重要性,那末把地球看做不过是属于无数银河系中某一银河系的亿万恒星中 较小一颗恒星的小行星之一,其专断程度正与把它描写成人类的家园相同— —两种说法都是同等真实的。我们有一门地理学的科学,却没有“火星理学” 的科学,这一事实本身就反映了两个客观事实,正是这两个客观事实才使地 球对于我们成了独一无二的事物,并证明我们把它从天文学家宇宙的所有单 元中特别区分出来,在一门或不止一门地球科学中加以研究也是正确的了。 这些事实之一——老实说,我们是无法逃避的——即地球是我们居住的 地方。我们可以说科学本身并非抽象的东西,而是人类对宇宙知识的追求。 在这个宇宙间,对科学说来,地球作为人类住所的单元,其独特性远远超于 所有别的单元之上。如果我们知道我们的太阳还有别的卫星,或者任何别的 太阳的卫星,在所有重要方面也像我们这个卫星一样,那末无疑我们会有一 ① 在 《社会科学的新发展》一书由索尔撰写的一章中,提到1903 年李希霍芬在柏林任校长时的讲话,认为 他说地理学是研究地球表面的科学,提得很好,可能本当是指他1883 年的莱比锡开幕词[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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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研究它们的专门科学,不过同时也会需要一门独立的科学,来研究这个独 立的单元——不但我们就居住在这里,而且我们自己即是其中的一部分。在 一门研究类似地球的诸行星的比较科学中,我们会较多地用一种像是:从远 在天外的观点来看地球;但从这样一种观点来看,一门研究地球的独立科学 又像是没有多少存在理由了。这样一门科学能够存在的理由,只能建立在地 球中心说的观点上。 然而前面的考虑事实上是学究气的。在我们的实际宇宙科学中,不论我 们抱着如何超然物外的观点,地球总是独一无二的。不论人们对类似行星存 在的可能性作何推想——吉恩斯新近估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们的 科学再也不知道还有类似它的行星。换言之,对于一个天体科学家,只要他 不是死死盯住哪颗行星或恒星,而只认识我们所认识的东西,那未这小小的 行星地球就会是一个具有独一无二和异乎寻常的重要性的物体。就是宇宙间 的这颗天体,它的表面温度变化只落在一个极狭窄的小范围内,使不同物质 同时以固体、液休和气体3种状态存在;就因为这个因素以及其他因素,地 球这个天体的表面,就极其复杂地展现出各种因素间有变化的相互作用和有 差异的结果;还有,只有在地球上,才能看到那种称为生命的特殊现象,所 观察到的种属变异和个体变异不啻亿万数;最后,对于我们的天体科学家说 来,地球决不会是一种冷漠的东西,因为只有在这颗行垦上 (就科学所能断 言的范围来说),有科学研究能力的生物才能存在。诚然,如果现实一点, 我们的天体科学家必须站到地上来——只有在地球上他才能找到用武之地。 从上段读者也许已经看出,对科学说来,行星地球的独特性完全是按地 球表面上或接近表面处的状况表现出来的。我们对地球的独特兴趣就是对地 球表面的独特兴趣。如果以后还要争论,说了解地表需要认识地心,那就可 能需要挖进地心去——只要这件事在智力上是可能的。但在一门专事研究地 球这颗独一无二的行星的科学中,我们的研究对象就是地球表面——地球外 层的薄壳,地球的独特现象就存在于此。换言之,地球中心说观点是这样一 门科学的存在所固有的东西,这门科学专门研究称为地球的宇宙微尘,它并 不以天文的行星单元为中心,却是以那个朴素地指定的现实部分为中心—— 自古以来人类就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直到近代他才发现这个世界 是一颗天文星体的外壳,从此以后他就把这颗星体称之为地球[参看施米特, 386,2f.]。 上文说到我们对地球认识的改变,很可以解释这一事实:就是我们日常 用语中没有一个单词是无可怀疑地指那个通常归属于地理学的领域,因而迫 使我们使用一个看来似乎不自然同时又没有明确定义的术语——即 “地球表 面”。另一方面,正如莱曼最近指出的,人人——至少是除学界以外的人— —都明白“世界”一词是什么意思,特别是在日常所用的许多复合词中:“世 界旅游”、 “世界地图”、“世界贸易”、“世界范围”、“世界大战”等 等。在所有这些词例中,所包括的空间自然界的范围是毫不含糊的:都不包 括地心,也不包括月球或其他 “天”体,却单是指我们这个行星的外壳,高 至大气之中,深至地面之下,都是人类所能经验得到的[113,218f.,235; 参看康德,ⅡA]。 如果认为地理学的实实在在的范围只是世界——实际上从来都是如此, 那就似乎并无必要对 “地球表面”这一术语下什么明确定义了。生物学家即 使可能觉得极难对 “生命”下个确切的定义,但研究 “生物体”领域却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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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困难。同样,地理学家也无须为确定 “世界”和地球内部之间的确切界 线而费心。如果对地表现象的解释需要有关内部深处情况的推理,那末地理 学家只要能够挖掘得更深,大概也不会一到可能定出的什么低界线,就住手 的;只要他坚持以研究地表——世界——为目的,就没有必要定下这么一条 界线[参看马尔特,25,9]。 如果把地球表面看作地理研究的领域,其整体形成地理学独家关注的唯 一对象,那末正如李希霍芬所指出的,同时它也会形成与地球有关的所有各 门科学——气象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 (最狭义的)、地理学、经济学等 等——的会合处的[73,11~24;亦参看米丘特,189,7ff.]。但不能因此就 说进入这一区域的科学都是地理学的客人——正如格尔兰曲解李希霍芬的一 句不恰当的话时强加于他的那句话一样,却应该说这些别的科学也都是与地 理学一起的,同样是在家里,是在地球表面的某一部分。可是各门科学又都 是从不同观点对地球表面感兴趣的,正如矿物学和古生物学可以从完全不同 的观点来研究同样的岩石一样。李希霍芬未能搞清楚这种观点之别;显然, 他是与他同时代所有的地理学家一样,忽视了洪堡说过的一句话:地理学观 点与关心同一对象的系统科学观点有明显的差别。到了1905年赫特纳再次清 楚地表达这一观点时,那个关于地球在地理学领域中的地位的论争,已经只 留下一点儿学究式的兴趣罢了。瓦格纳预言,地球物理学所需的高度专门化 技术,使地理学家在那种研究上会无法作出重大贡献,这预言显然已经成为 事实。地球物理学作为一门与物理学和地质学有密切关系的独立学科,已经 肯定地建立起来了。① ① 瓦格纳对地理学与地球物理学的区别的说法,不是 “毫无疑虑地移交出……地球表面的物理现象”,正 像莱利所说[222,256] ,交出的却是有关整体的地球的一组狭窄而明确地作了限制的问题[77,43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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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理学是关系的科学 对于许多读者说来,我们这个地理学思想历史发展的概述,对半个世纪 以来一直在美国地理学中占支配地位的概念,即人类与自然的联系的研究, 可能注意得太少了。鉴于这个概念的重要性,不但在我国和英国的地理学研 究人员之间,而且特别是在学校里,都必须特别注意。 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指出,热切地关心着发展自己的学科,使它成为 一门独立的科学分支的地理学家——按斯特拉波语意——是始终如一地在寻 求理解存在于植被、果实、居民及地球各部分的特殊性之间的复杂关系的。 任何科学,对它的现象的研究,也就不能不包括对其间可能存在的关系的研 究。特别是地理学,这样的关系在形形色色毫无联系的现象之间形成联结环 节,把它们在这一门学科中联结在一起。但我们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联结环 节上而不是集中在地区里相互联系着的现象的总和上,那我们就给一个领域 定了完全不同的方向。 我们已经看到,按关系来规定地理学的想法,只是在上世纪下半叶这一 整个学科被弄得远远失却平衡的时候才发展起来的,当时这样做是为了在这 样一个领域中保留人文现象的研究,而按照这个领域当时的特别发展状况, 这些现象似乎是很不贴切的[参看赫特纳,126,548;130,413;及施吕特尔, 127,11]。上世纪晚期,随着平衡观点的恢复,这概念终于逐渐被抛弃,在 过去20年间德国的方法论讨论中,就几乎灭迹消踪了。 虽则世界各国的近代地理学基本上都是受着在德国发展起来的近代地理 学的影响的,但只在一个短时期里影响过德国人思想的概念,竟至于支配了 英、法、美、日诸国地理学家的方法论,这却是一件不平常的事。虽则对文 化发展的简单解释都须被包括在较不可靠的历史结论以内,但这个结果似乎 是由一小批杰出的外国学者对弗里德里希·拉策尔的人类地理学的极大兴趣 造成的。虽然这项工作对创建系统 (一般)人文地理学非常重要,但拉策尔 的方法论——无论是在他的著作中还是在具体方法论阐述中——看来对当今 德国地理学方法论并无什么重大影响。 这一说法与大多数讲英语的地理学家的假设是有明显差别的,虽然它不 是由德国作者直接表达出来,但对拉策尔讨论方法论的著作注意者甚少,由 此可以作出这个推论,而且也已经由有些人的话证实了。另一方面,还应当 补充一下:拉策尔的部分工作,森普尔很少提到过,在德国地理学中却是很 重要的。他的区域研究受到高度重视,特别是对这一学科的美学方面感兴趣 的人。相对说来,他的重要性在政治地理学上要算最大。社会学家L.贡普洛 维奇说: “拉策尔的著作中所包含的有关国家的学问,要比近百年来全部理 论政治学文献更多也更重要”[7,160转引]。姑且承认此语有点夸张,但今 天拉策尔确实普遍地被看成近代地理学这一特别分支的奠基人[216,789]。 在法国,地理学和历史学的密切联系可以归因于维达尔·德·拉·布拉 什、瓦洛和布吕纳对拉策尔著作的兴趣。拉策尔至少有一篇论文是在法国以 法文发表的,并给他的著作作了长篇摘要和评论,因而法国地理学家有一段 相当长的时间都十分关心批评、修改和更正他的说法和观点。但当时或嗣后 对德国其他地理学家都没有给予类似的考虑,所以迟至1925年布吕纳发表的 一份简短的地理学纲要中,谈拉策尔用了四页余,谈李希霍芬还不到半页, 而把后来的德国地理学家都当作拉策尔著作的阐释者和修改者一概略而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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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索尔说得对,在二十世纪的德国地理学中,李希霍芬所起的影响要比 拉策尔重要得多。 布吕纳的方法论研讨,启发性也许要超过明确性,但他在《人文地理学》 中对他的概念的详细描述,基本上是对地理学二重概念的修正,其中很大一 部分人文地理是按关系解释的[182;参看米丘特的评论,189,11~14,31~ 33;又见后面第七章之三]。法国地理学中最透彻的方法论研究,以及对作为 关系研究(但其中自然地理是按分布来解释)的人文地理概念最高妙的描述, 是瓦洛的 《地理科学》[186]。另一方面,这些著作在决定法国地理学的方向 上,却没有区域地理的概念那么重要。维达尔及其学派把区域地理学发展到 了引人注目的程度,特别是在法国各个区域的专题研究中。 拉策尔最重要的门生是美国人爱伦·森普尔。她在教学和发表作品时译 述了他的思想,因而不但在美国,而且在英国也有显著影响。在英国,奇泽 姆对赫特纳的方法论的热情讨论[192]似乎没有引起注意,赫伯森的区域地理 学思想长期来也遭到反对或冷遇。在我国,森普尔的 “地理影响”概念与戴 维斯从德国搬过来的毫不掩饰的二元论概念联系在一起,决定了至少一代人 的方法论思想。从1906到1926年,这在本协会的主席就职讲话中反复地表 现出来——只有芬内曼的讲话是明显的例外,而在森普尔[204]、惠特贝克和 托马斯的著作中[215]又得到了极完满的发展。 在大学里它仍然占有支配 地位,直至最近,现在仍是师范学院和中学里占优势的概念。因此我们需要 仔细研究这个“环境论概念”,即使过去10余年间美国书刊中已经反反复复 地申述过反对它的意见[以索尔为先,209,18f.;84,165~175;85,622; 后有詹姆斯,286,81f.;哈特向,216,795~799;218,168ff.;及霍尔, 290,125f.;近有英国迪金森,202]。 直至近年,环境论概念常在自然条件对人类栖居者或人类活动的影响方 面表现出来。自然环境,是按其本身来研究而不问其范围的;诚然,有人曾 说那是 “纯地理学”,许多地理学家,甚至还有更多的社会科学家,也终于 把自然环境说成是 “地理因素”。人文地理学就是研究这个因素对人类的影 响的。因而地理学的二元论,不单是从它既要研究自然现象、又要研究人文 现象,从它必须既用各种自然科学技术、又用各种社会科学技术这一意义上 说的——没有一门科学是可以局限于自己的特殊方法的——毋宁是从它研究 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时基本观点不同这一意义上说的。因此1905年赫特纳提 出:“二元论”含有其德语直译的另一意义“zwiespltig”,即不调和。 “地理学的一元逻辑结构因而就被破坏”,而“如果自然和人的概念的形成 是从方志学观点出发的话,那末在所有着重点上它都是均一的”[126,548, 554]。 赫特纳在1907年发表的一篇更长的论述中指出,从考虑自然因素出发进 而解释人文现象是站不住脚的。考虑自然因素只能 “达到可能性;决定却在 于人。……只有从人文实际出发,把它们加以分类,并追究到它们的地理根 源时,才有可能取得关于实际存在的因果关系的可靠科学知识”[130,413~ 414;重述于161,143;又见施吕特尔,131,506f.]。在1922年巴罗斯的 就任主席致辞中也可以找到很多相同的论点。他建议研究地理学中的关系应 “从人类适应环境出发,而不是相反。前一种方法有更大可能达到对一切有 关因素的认识;最大限度地缩小把环境因素未曾起过的决定性影响归因于环 境因素的危险”[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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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罗斯对地理学中环境论概念的修正,显然对解决“二元论”问题具有 更深的影响,但却是以取消自然地理研究来取得的。在地理学中,自然特征 和人文特征是只按彼此的相互联系来研究的。因而地理学就完全成了人文地 理学,或者用巴罗斯的话说,是 “人类生态学”;因而它基本上是一门与自 然科学相结合的社会科学,正像植物生态学作为一门生物科学是与物理科学 相结合着的一样[参看彭克,163,36]。因此,在理论上,这个概念表现了背 离先前的地理学史的倾向,当时的地理学对格尔兰所提出的地理学说,几乎 是对立的极端。一群日本地理学家极其明确地表达了这个概念的逻辑结论, 他们主张自然地理学已不再属于地理学的一部分,应包括在别的科学里;主 张地理学里留下的只有人文地理学[110]。当然,在实践上是不可能作明确的 划分的,因为研究人类对环境的适应须有对环境的知识,但这种知识在逻辑 上是从属的,不能为环境本身而研究环境。 再仔细地考虑一下地理学就是人文地理学这个概念,它的表面上的统一 却又显得愈加缺少现实性。如果像先前一样,从对人类的地理影响方面来考 虑,那末地理学也像人类地理学一样成为各种关系的集合体,可以按每一自 然因素划分成各个范畴,可是在每一个这种集合体中,又没有可作为所有这 种种关系的统一组织的基础,这些集合体放在一起也就没有统一性。因此大 学生们都抱怨森普尔的主要著作具有百科全书的性质;可能大部分研究生觉 得它的价值主要也还是作为参考用书,如果说不是唯有这个用途的话[204]。 在另一些研究中,森普尔成功地建立了一个有组织的统一体,这种组织可以 看出主要是历史组织,但另一方面,从历史观点看来,这件工作却又只做了 一部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森普尔在她的 《美国历史及其地理影响》的研 究中,实际上是使用了环境论概念——即人和自然的关系——的相反形式。 因而这是以社会科学的方法组织起来的,在这个基础上,地理学在某种意义 上具有与全部社会科学同样程度的统一性,但在另一意义上则又要小得多: 它是按社会科学组织的方法来组织它的关系集合体的,可是在每一个关系以 内,又只展示总体中的一部分。迪金森最近指出了英国地理学家的工作中这 种地理学见解的分散效果[101,260,267,269]。 地理学定义进一步的修改,把这一领域描写成是对区域内部诸关系或调 节的研究。这一修改无疑提供了组织材料较为容易的方法,但却也显得是纯 属任意的。如果地理学所关心的主要是关系,那末逻辑组织可能就会按照关 系的性质来进行,而其存在的特定地点和特定历史时代,却都无关紧要了。 无论如何,即使地区分类对限制观察提供了便利的方法,但它却不能提供基 础来广泛地组织地区内部存在的关系。 因此,虽然环境概念看来拿不出逻辑基础在内部统一地理学,但我们却 必须考虑它是否至少并没有把地理学从其他领域划分出来成为独特的一科。 我们已经知道,早在 1907年,赫特纳就已经作出结论,20年代间我国许多 “环境论者”都接受了这个结论——即关系研究的步骤应从人到自然,而不 是相反。可是赫特纳却把这个论点引得更远,他还要追问:一门科学怎样才 能 “对人类依赖地球上的自然界这个问题得出一个答案。回答这个问题的职 责不可能属于一门科学的范围。研究人类的系统科学,如果要了解不同国度 和地方的不同社会条件,就必须与地球表面的自然界建立联系。历史作品如 果要解释和理解个别事件,例如一个战役的进程,一个和约的国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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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或者如果要解释和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的话,那就必须考虑自 然条件。地理学家不能妒嫉各门科学作这种研究,相反却应当为它们而感到 高兴,怀着感谢的心情来接受它们的结论,并且乐于援助它们。但在这种援 助中,我们的考虑必须保持地理学中的重心”[130,422]。 很难否认,许多地理学家曾认为其他领域那些敢于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 的学者侵犯了他们的领域。各科学者怀疑地理学究竟有没有它自己的领域的 甚至更多。地理学不按某一类事实来规定范围,却按假设存在的因果关系来 规定范围,那就必然会具有寄生性[赫特纳,130,423]。 如果我们暂且离开理论来考察一下在这种地理学性质概念指导下所产生 的地理工作的性质,我们就必须承认有大量证据支持各科学者对我们同行的 指摘。当然没有一个人想划出固定界线,在毗邻的科学之间由边防兵来巡逻。 任何领域里总有些研究工作者是在边界附近从事研究的,也常常会进入相邻 领域;这是很自然也很正当的,可能对所有一切相关学科都有好处。此外, 无疑地理学与一大批别的学科也是有密切联系的。然而,如果地理学是一个 独立的研究领域,那末它的大多数工作者都会把大部分时间用于这个领域内 的工作,这似乎也是一种合理的假设。就上一代的德国地理学家 (如果我们 可以撇开有关地貌学的可能论争的话)和法国维达尔的大部分追随者而论, 事实上情况似乎就是如此。反之,有一些地理学家的工作极其明显是受关系 的概念支配的,他们进行其大部分研究工作的领域,如果不是明确地属于其 他领域的某些部分,至少也必须看作过渡地带。森普尔、布吕纳、亨丁顿和 泰勒——只举几位佼佼者——都发表过一些主要著作,直言不讳地自称是历 史和地理的结合,后二人也都在别的各种领域作过探索。如果有人认为这些 都是例外,他只须把往年各卷 《年报》翻一下,看看其中大量次要的论文就 够了,这些都是地理学论文,但同样也是别的领域的论文。至于别的学科的 学者对这些论文的态度——他们是不是在其中找到对他们的领域有用的新思 想、新方法 (在许多事例上也是如此),或者是不是缺少他们领域的必要背 景——却与我们无关。确使我们关注的,则是这种论文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即如何能把地理学与其他科学领域区别开来。 这种情况甚至还有更不幸的结果,这就是使别的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把地 理学看成主要是一种先验的论题,其极端的形式只不过是环境决定论——宿 命论的机械论形式[参看索尔,84,174]。姑不论许多批评家的不公正的攻击 ——正如惠特贝克和托马斯正确地指出的,常常是以非地理学家的著作为根 据的[215]——那末在费布弗尔对地理工作所作的细致的、有批评但决非不友 好的评述里,也还有不少无可辩驳的地方[185;参看托马斯,210]。仅凭插 入一些修饰语,谈些 “可能性”等等,是无法消除这个不幸的结果的。正如 施吕特尔、米丘特和索尔都说过的,从因果关系的观点对一门科学下的定义, 会教训研究者去寻求和找出这种关系,剥夺他们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并轻而 易举地引出信条来,因为 “论证环境的适应,取得的成功极显而易见,至少 是极不费力气的”[127,11f;189,11~15;84,171~173;85,622]。如 果有必要证明这一见解,那末我们的地理学文献就会提出太多太多的例证 来。在学校地理学中,最激进的形式往往正在最需要作最大保留的地方传开 的;我在别处列举过许多这种例子[218]。 最后,以地理学为一种关系研究的概念,未能对该学科提供 “足够明确 的目标”,也就是说未能提供研究的具体现象,或者提供 “独特而充分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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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索尔,84,173f.]。 因了这些逻辑上和实际上的困难,赫特纳和施吕特尔,继他们之后还有 米丘特、索尔以及许多别的学者,他们都断定: “一门独立的科学决不能仅 仅把因果关系作为自己的对象,它必须把自己应用于某一系列的事实中去。 它首先是证实和描述这一系列事实,然后再来探求因果关系。”[130,423] ① ① 赫特纳至少早在1895 和1897 年就曾顺便反对过以地理学为关系研究的概念,施吕特尔1899 年在《地理 杂志》中[1 ∶373f. ;3 ∶625;5 ∶66f.]提到赫特纳的反对时更彻底地批判了这个概念。指出这一点是颇有历 史趣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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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理学是分布的科学 早在近代地理学的前古典时期,曾提出地理学基本上是一种研究分布的 科学,其目的是研究地球上独立存在和彼此联系着的不同现象的分布。德林 以为这种研究占洪堡地理学的一小部分[22.64ff.]。对地理学的这种看法由 马尔特极其强调地提出来,他把地理学描述成纯粹是研究“事物在‘何地’” [70,426ff.]。更晚一点,德耶尔也表达了这一见解,他在别的一些方面意 见与赫特纳颇为相似[190]。赫特纳一度曾受施吕特尔的指摘,以为他支持这 一观点,但这反而使赫特纳有必要重述一下他先前的论点 (下文将加以引 述),表明他是完全受到误解的。 如果研究分布对地理学的性质确属重要,并非仅属配合其他目的,那末 这种研究必然形成一种使地理学有别于其他学科的特点。这个必然的结论曾 使许多人设想:当植物学家测定某一植物的地区分布时,或是当地质学家测 定一座火山的位置时,或是当社会学家绘制一个国家的人口分布图时,这位 植物学家、地质学家或社会学家就不是仅仅在运用统计表,却因之变成了地 理学家——或者说,至少是干着地理工作。但是正如米丘特从这些例子得出 的结论,这些学者各自都是在进行着对于理解他所研究的现象十分必要的工 作,他是从本行的科学观点,而不是从地理学的观点来进行研究的。在任何 研究地球表面以内现象的科学中,运用归纳法,力求证明那些支配这门特定 科学所研究的各种现象的性质和发展的关系,就常常需要确定这些现象的位 置,而后才能确定原理[189,15~17]。 1895年,赫特纳在开始他的早期方法论讨论时,曾反复申述反对这种地 理学概念的相似意见。1905年他写道:“依地点分布形成对象的一种特点…… 因而必须由系统科学[不是由地理学]把它包括到它们的研究和描述范围中 去”。他强调了华莱士对地理动物学 (研究动物各种属的分布)和动物学地 理学(zoological )——或简称动物地理学geography (animal geography) (研究不同地带动物群分布的差异)所作的区分。(米丘特指出这种名称上 的区分的重要性[189,41脚注])。对于同样的观点之分,赫特纳用别的自 然特征的实例加以说明。在各个事例中,系统科学的观点都集中于现象上, 并按分布来研究这些现象,而地理学的观点则集中于地区,地区按其拥有的 矿物或动植物而彼此互异[参看米丘特,17~28〕。我们可以指出,这种地理 学见解体现了一贯渊源于洪堡所描述的地理学,以为它是研究 “在地区中共 存的东西”的 〔60,Ⅰ,50〕。 也许这种见解在赫特纳关于文化现象的举例中表现得最清楚: “研究某 一工具、武器,或者笼统地说,研究什么物件或风俗的分布,被错误地称之 为人类地理学;这种研究即使可能间接获得人类地理学的意义,但却更近于 人种学;因为这里兴趣并不在于地面,却在于有关的物件或者是作为这一物 件的所有者和佩带者的人” 〔126,557ff.〕。① ① 上文所述赫特纳的话都引自一篇论文 (结论也在小结中重述)。施吕特尔断言赫特纳支持地理学是研究 “事物的所在”(Das Wo der Dinge )的科学这一概念时,赫特纳曾以这篇论文作了回答。无论造成这种误 解的基础可能是什么,赫特纳的回答应当是不会留下什么误解的理由的 〔132.628f .〕。然而二十年后索 尔把德国的方法论思想介绍给美国地理学家时,却重犯了这个错误。他没有给自己的说法提出任何证据, 就说赫特纳 “证明它(地理学)有理由对地球上的分布,就其范围和解释作一般的研究”〔84,182;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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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特纳对地理学的一般概念 (下章将详加研讨)是以地理学与历史学作 比较为基础的,这种比较正如索尔所指出的,可能意味着:如果以为历史学 是关于 “何时”的科学,那末从逻辑上说,地理学就是关于“何地”的科学 〔84,184〕。赫特纳没有陷入这种错误,接受赫特纳对这两门学科的比较的 米丘特也没有陷入这种错误。虽则 “何时?”是历史学家常常在寻求解答的 几个问题之一,正如地理学家也常常想知道他的现象究竟在何地一样,但历 史学家却并不把他们的领域看作简单地按时间要素来规定的。这不是因为索 尔所指出的那种限制——这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 (见第七章之二),而是因 为作为一门独特学问的历史学 (正如克罗伯说的)并不关心分析各种现象的 过程——它把这件事留给系统科学了,却毋宁是关心着按时期把不同种类的 现象加以组合 〔116,545f.〕。 最后我们还可以补充索尔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实际理由,反对把地理 学作为研究分布的科学的概念。地理学家会受影响 (笔者凭亲身经验有感于 此,见第十一章之七)而致力于研究 “许多事实在分布上的表现,而在这方 面我们的能力是不及许多别的学者的”;再则, “现在还不知道有什么方法 来发展这种研究”;最后,“分布本身并不能提供一个有兴趣的共同联结点” 〔84,185〕。 纵使今天大部分地理学家会接受这个结论,以为地理学在科学中的特殊 职能不在于分布研究,但仍然极难避免这个貌似合乎逻辑的结论——时常是 无意识地作出的,即因为地理学家不可能不知现象的所在而研究现象,所以 关于 “何地”的研究至少也是我们这个领域的一部分。因为这主要是系统地 理学中一个眼下的问题,所以我们在考察地理学的那一方面时需要重新考虑 这个问题 (第十一章之七)。目前只要指出这一点也就够了:所有涉及位于 地球表面以内现象的各门系统科学,至少在它们的部分工作中,也必须回答 这同一个问题。确定并解释事物在 “何地”的问题,并非地理学的独特的职 能。 于,188〕,实质上还是为那些“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各种各类分布研究上”的地理学家进行辩护〔185〕。 可能他是相信施吕特尔对赫特纳的批评,于是特地加以推荐,但却忽略了赫特纳的回答,全未告诉读者, 虽然在别处一条推荐赫特纳的几篇方法论论文的脚注中提到了内有这个回答的那篇论文。索尔引了兰汉斯 的 “关于自决权的地理学研究”〔369 〕作为不切合地理学的一个实例。此书显然可以列入赫特纳开的不属 地理学范围的论著篇目表中去 (在索尔脚注中提到的另一篇论文内〔126,588f,〕)。脚注中提到赫特纳 的第三篇论文,其中也有一处反驳那个被诬栽于他的概念 〔152,39f .〕。为把记载开列齐全,我们还可 指出另外八篇出现于1895~1934 年之间的著作,在这八篇论文中,赫特纳申述了他反对这个见解的逻辑上 的理由。而这个见解,未加说明就被诬栽在他身上了 〔121,10;123,23f ,;140,173f.; 142,11;161,123~ 125;167,339f .;175,382 ;363,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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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以地理学为方志科学的历史概念的理由 一、常识上的理由 常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把研究地球表面的地区差异作为地理学的职责 是否就够了?一门地理 “科学”是否就不需要寻求更重大的问题了?这样发 问,正提出了一般科学的性质的问题,但这个问题要拖到本文最后一章才讨 论。不论那使得各个时代的人们——包括许多最杰出的思想家——煞费周章 的是什么,都是一个值得作高级研究的课题。以地理学为一种方志学研究, 这种看法时常以千万人的普遍愿望为理由,人们都想知道世界别处地方像什 么样子;正像历史学也从这样的普遍愿望中寻找充分理由一样,人们也都想 知道过去时代发生过什么,事物又是如何如何的样子。此外,普通人实际上 总是只知道他所居住的那部分地区,而且对他在生时世界上发生过什么也是 所知甚少,因此 “乡土地理学”也与当代历史学一样需要。 福尔茨说: “地理学的目的及其无可取代的重要性,在于它教会我们认 识我们住居的空间——地球表面” 〔262,93〕。我们无须证明,研究我们居 住的世界是值得绞点脑汁的。索尔说: “地理学负起研究地区的责任,因为 关于这个问题存在着普遍的好奇心。每个学童都知道地理学使人获得关于各 国的知识,这就足以证明这个定义的正确性了。没有别的学科已预先占领了 地区研究这个领域。……假如有人要用地理学的名义创建一门不同的学科, 也并不因此就会破坏了地区研究的兴趣。在造出这个名字以前,这门学科早 就存在了。……方志学兴趣的普遍性和持久性、地理学对这个领域的要求在 时间上的占先,都是可以支持这个流行定义的证据。” 〔211,21〕 人所共有的理性的好奇心所赋予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其性质无疑是非常 错综复杂的。每一门科学都只研究某一类有限的现象,从这些专门科学的观 点看来,地理学的范围和性质、地理学的五花八门的现象,很可能令人迷惑 不解。但问题却不容许回避;要想把这个领域分成一些独立的、专门化的部 分,这不是要创造别的科学,却是要消灭地理学。正如维达尔所指出的,人 首先是对一个地区的总情况感兴趣。 “从航海和探险时代开端起,引起人类 注意的,就是与地方的多样性相关的社会的多样性。”因此, “对于大多数 古代作者——地理学就从他们取得它的种种起源称号——说来, ‘国家’ (contrée)的概念是与其居民分不开的;居民的营养情况和体貌上表现一国 的特色,并不亚于形成环境的山川和沙漠” 〔184,3〕。 我们关于地理学职能——了解世界各地是怎么一种样子——所说的话是 非常一般性的,这里不应意味着我们可以满足于同样一般性的回答。相反, 对这样一般性的问题作出完全、详尽、正确、颠扑不破、有条有理的回答, 是需要一个成熟的学者付出最大的才智的。 显然,研究世界有许多不同的方式,但作为个人和个别团体的人,从十 分完全的意义上说,都并不是生活在整个世界上,而只是各自生活在世界上 相对有限的地区,因而研究世界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按地区来研究它。 简言之,地理学如果力求给人以完全、正确、有条有理的知识,以满足人对 世界不同地区千变万化事物的好奇心,它就有资格要求受到认真的重视,正 像历史学也力求满足人们对事物过去究竟如何的好奇心一样;同时因为人们 一起活着、事情一起发生都只在一段有限时间内,所以历史学总是按时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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