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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看得见的景观的感觉。但我们不一定需要先看到这表面才知道它的存 在;巨人就可以用手触摸到它。地理学家有如侏儒,必须把取自四面八方各 种观察结果的大量详细尺寸加在一起,以求如实地描述这个表面,而不是仅 仅像他所看见的样子。重要的是他能够办到这件事,他能够如实地研究它; 就是说,它不仅在理论上被视为一个单元形式,它还是一个现实。 我们还能进一步发挥这个概念吗?理论上似乎可能构想一个相似的表 面,以体现我们听觉上的景观的本源,其他各种感觉可依此类推,但却很难 在思想上构想这些东西。特别是我们所触摸到的表面,只不过是由我们躯体 直接接触到的东西组成的——形状如我们躯体的空气外壳和我们脚下的坚实 的土地。既然这样的概念显然在地理学中并无用处,那末我们也无须为它们 本身而再作进一步的探求。我们考虑它们,只是为了表明不能把它们加到“大 气层底下地球表面的外部形状”这个概念上去,形成一个统一概念——我们 只能有一个完全不同、无可比较的事物的总和。 按照别的概念, “景观”中又包含着什么东西呢?这个问题引起了热烈 争论。与此成为对比,我们还可以指出上文描述的概念在每一事例中都可以 提供比较明确的回答。比如,我们不能只因可移动的物体会使我们的概念更 形混乱,就把它们排除;因为我们不是在构想一个抽象概念,而是在努力说 明现实,而那个现实又是包含着可移动的物体的。这个事实是日常语言所公 认的,与迪金森话中的含意正好相反 [202,5]。一幅百老汇景色如果看不 到电车、公共汽车、卡车、摩托车或者行人,只是那个特定景观的一幅不完 全图景。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见过看不到船舶的纽约港景观。既然地理学家 不能研究或描写某一景观中可移动的物体永无静止的变化,他就势非进行概 括不可。但这个问题却不限于可移动的事物,因为景观的许多固定物体一年 四季也有变化——冬天的景观可能与夏天的景观有天壤之别。在这种情况下 就不能进行概括了,地理学家必须承认几种季节景观的意义。 虽则城市景观中可移动的物体太重要了,因而无法加以忽视,但在大部 分农村景观中,这些物体却只占整个有关表面很小的一部分;虽则承认逻辑 上它们是实际景观的组成部分,但我们把它们略而不计,实际上也不会犯什 么大错误。 地区的其他特征肯定不是景观的组成部分。矿藏和地下采矿作业当然不 是景观要素,我们不能把景观的概念推进到地下几千英尺的地方。另一方面, 一个露天矿却显然是引人注目的景观特征。此外,一个地方的植被,一经在 地面上形成完全无间的表面,下面的土壤就不成其为景观的一种要素了;谷 物收割、残根翻耕以后,上层土壤——即表面——也就成了景观要素。最后, 一个地区的降水量同样也不是景观要素,却是景观所发生的事,也可能是影 响景观的一种偶然因素。 我们定义为 “景观”的现实,基本上是一层表面。地表形状主要由地形 的起伏决定,但在较小程度上也要受到森林高度的影响,而在城市地区则要 受人类建筑的影响。景观的物质特性由色彩和结构表现出来,可以由视觉和 触觉观察到。把景观的物质特性与表面构造分开来,给它一个名称,我们可 以使用 “景观覆盖”这个术语。在世界的大部分地方,景观覆盖是由植被— —不论是自然植被、野生植被或者耕作植被——的顶部表面或由水面组成 的。 (我们是否可以把“景观”一词用于海洋,此处无须讨论)在没有植被 的地带——不论是永久性的还是季节性的, “景观覆盖”是由不毛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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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或者人类工程的表面组成的。 如果说这个概念排除了许多对地理学十分重要的要素而受到反对,那末 应当记住,我们并不是在给地理学下定义,也不是在限定地理研究的对象, 却是在确定可能体现某种具体现实的 “景观”一词的可能概念。地理学在接 过 “景观”一词以前老早就已经存在了,没有它也照样会很好地存在下去。 什么应当包括进来作为地理研究的对象,什么可以恰当地包括在景观的统一 概念中,这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只有分别确定每一个问题以后,我 们才能考虑它们的相互关系。 应该再说一遍,这里提出的概念,无论如何都不能认为是什么新东西。 相反,其目的还是要把许多地理学家在使用此词时心中很可能有的思想,用 更明确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当芬奇说到 “一个地区看来怎样”的时 候,我们设想他是以日常用语来说的,和我们上文所写的十分相似。(确实, 就字面上说,他这句话也许还是意味着 “该区在观察者看来是怎样”,这可 以用主观感觉来解释,但从文气看,很清楚,芬奇并不想涉及地理心理观点) 同样, “地球的面貌”这个俗语,也只不过是表示我们已经解释过的概念。 我们为 “景观”所下的定义是一个描述地区某种独特而真实的外貌的概 念。那末,这是否就是地理学家要研究的地区外貌呢?它又是否即是地理学 家要研究的唯一的面貌呢? 毫无疑问,大多数读者都会一致认为对后一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如果 说地理学十分关注露天采石矿,这种矿把工作区暴露出来成为景观的伤痕, 那末对于更加重要得多的煤矿,它的兴趣也决不会小一点,煤矿的地下工作 区可能是在一片要大得多的地区下面,虽则在实际景观中表现出来的要小一 点。如果说地理学是研究土壤的话,那末不论这种土壤是连片的、没有植被 遮盖的,还是只有季节性地暴露一下,或者永久为森林野草所覆盖,它一样 都要研究。事实上,所有地理学家都一致认为,气候条件是地理学中要直接 研究的要素之一。景观本身确是一种浮面的现象,一门把它作为唯一对象全 力以赴地去研究的科学,也会是浮浅的科学。如果景观中使人感兴趣的东西, 只不过是它所构成的图景,是 “大地毯上的花样”——用彭克的话来说—— 那末这观点显然是美学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感兴趣的,只是表现了另外 什么东西的景观——该区中相关因素的复合体,那末我们就仅仅是把它作为 研究另一个不同事物的手段来使用,不论把它规定为总复合体还是那地区本 身。 如果试图给 “景观”概念下一个具体的定义,就会使确定地理学为研究 景观的学科成为不可能,那也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定义是为此目的而构想出来 的。我们只不过表达了一种可能的实际。地理学家在使用此词来表示一个地 区中某种不止是地区本身的东西时,心中就可能有这种实际。反之,翻来覆 去地耍花招来证明他们的论点的,正是以地理学为景观研究的论点的倡导 人。他们虽则常把景观说成是 “一个地区看起来怎样”,即看得见的景象, 但在他们的方法论论点中,他们却一再把别的限定条件加到这个概念上去, 以便把他们意欲放到地理学中去的地区特征包括到景观概念中去。对比起 来,我们阐述过的景观定义是与地理学的任何个别论题无关的;因此对于什 么是构成地理研究的对象,或者哪种现象包括在地理研究之内这样一些尚无 定论的问题,也不会以定义来做论据,却会留出场地,以便按这些问题的是 非曲直作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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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地理学的基本概念与景观的基本概念清楚地分开来很有必要,这一点 由迪金森、克罗二人的讨论可以说明[202]。正如克罗所坚持的,认为景观 研究是地理学领域的 “组成部分”的观点和认为景观是地理学领域的 “中心 目标”的观点,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迪金森视为小事,实则却正是问题的 关键所在。事实上,迪金森看来已经断定地理学并不是研究景观的,只是他 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而已: “对地区的地理研究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存在于景 观和社会中,存在于其联系和地区里的变化中,从起源上的发展和动态关系 两方面作出解释” [13]。他对那个一般概念所作的几处逻辑上的修正,详 尽地显示出这个论断性表述中清楚地表达出来的事实——即景观研究并没有 给地理学提供“一个明确的目的”。“景观和社会“研究并不是“一个目标”, 却至少有两个,除非它表达为社会和景观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但他想反驳的 却正是这样一个概念。 然而如果我们回到一个简单的表述,对地理学持有方志学观点的人可能 一致同意这个表述,即地理学是研究世界各地区的,同时也承认一个地区的 景观是这个地区的一个方面,它又包括地理学所研究的若干事物,但却不是 所有事物,那末景观的概念对地理学家还有什么普遍用处呢?没有必要去指 出景观研究是地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要指出这是具有某种重要性的 部分就好了。这岂不是自明的吗?也许所有的人都会同意,地理学野外工作 的起步之一——如果不说就是第一步——是对该区作一番总考察,如人们从 许多不同观点大体上看到的样子。劳顿萨赫说,地理学“肇始于陆地的Bild (形态或图画)”[278,21]。地理学家初进一个地区,总要观望森林、田 野、城市间的对比,而不想观察底土或每月温度。这第一步,人们力图得到 该区的 “图景”,不是像透视中看到的样子,而是像用一只无所不见的眼看 到的样子;不过也不是用一只能穿透一切的眼。实际上我们首先研究的是外 表。那就是说,我们检查那张不规则的大地毯的表面形状,察看表面上的质 地和花样,也察看表面的不规则性,不论那是由丘陵还是由建筑物形成的[参 看彭克,249,8]。这就是说,我们研究该区在其大气层底下展示在我们眼 前的表面—— “地球的面貌”。 我们通常是以眼前所见开始考察一个地区的,这个事实给许多人这样的 印象,照迪金森的说法,那就是 “基本方法”。这个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地 理学中的地貌学观点的自然产物。索尔特别表达了这种观点,它还可以追溯 到近代地貌学的创始人李希霍芬。但以为景观——看得见的表面——对一个 地区的全部复合体要比看不见的气候之类更重要,或者说房屋比造屋的人更 重要,这却是没有证明的假定。事实上,迪金森对 “景观纯粹论者”的概念 所作的修正并不是小修正而是大修正;事实是景观远远算不上重要,却只不 过是重要事物——地区里相互联系的诸因素——的 “外部表现”而已,因此 这样的修正是有必要的。地理学中的 “基本方法”也许是通向基本原理的入 门,不管是靠着景观还是靠什么别的途径。 另一方面,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从外形——即景观——出发来进行 研究,我们在解释其中所看到的事物上所作的努力,最终几乎肯定会把该区 所有重要事物的研究全都包括进去。因此,景观对地理学家有用处,不但因 为它最现成,而且也因为研究其形态至少会把我们引到该区的大部分重要特 征。景观概念的用处——即使在现实的意义、也必然是有限的意义上说,而 且我们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来说的——从而也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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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对区域研究问题的解答与这种研究的根本目的混淆起来。我们也不可 因为景观表现了对某一地区的地理很重要的大部分因素,就妄加臆断,以为 这证明景观中并未显著呈现出来的因素,对该地区的地理就不重要了。这一 论题是不能用演绎法来证明的——即对所有可能的地区——因而必须在各个 地区按其本身加以考虑。更笼统地说,我们也不能假设,景观中有显著重要 性的特征,必然在地区地理中也具有同等的重要意义 [参看布罗克,297, 104]。景观对一个地区的地理能有多少可靠的指导作用,下面将再作考虑。 最后我们该回到我们暂时拖延下来的问题上来:如果这概念在地理学中 有很大的用处,并以明确的形式表达出许多地理学家说到“景观”时的含意, 那末我们以这一意思来使用此词,在语言学上是否有理由呢?因为术语问题 是不能从逻辑上或客观地加以解决的,所以这是一个属于判断的问题。如果 说日常用语有时用 “景观”表示从一个地区得到的全部感官上的感觉,那末 也是在视觉印象的有限意义上使用它的,同样也是在产生这种感觉的现实表 面形式的意义上使用它的。如果我们的概念实际上并非单纯是 “景观”的日 常概念之一的确切表述,至少它在引伸此词的概念时,也远没有达到把日常 用语转变为科学术语通常所能容许的程度。非地理读者因而不会觉得我们的 用法流于牵强——如果有人告诉他们 “景观”即地区时,他们倒定会觉得牵 强的——而且可以指望他们会认为这一用法有理。 有的读者甚至可能觉得,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无非是证明显而易见的 东西。但这样的感觉,只有那些未曾尝试理解 “景观”和“Landschaft”在 近代地理学文献中所有那些千头万绪的用法的人才可能会有。假如费了比这 里大10倍的力气,能澄清此词在地理学中的用法的话,那末所取得的成果比 起付出的代价来,还是非常值得的。 为防可能仍有不明确之处,我们不妨扼要重述一下。在重经验的地理科 学中,是不大需要作为感觉的 “景观”之类概念的。不去搅乱在恰当的领域 内以这种意思来使用此词,我们可以按某种外在的现实为我们的目的来解释 它。把此词作为“地区”或“区域”的同义词来用,既不必要又易引起混乱, 因为 “地区”和“区域”这些术语都要明确得多。把“景观”作为表示一个 地区的物质之物的标签来使用,那是把某种属性加于这样一组从大的总体中 挑选出来的现象,而这种属性却是它所没有的——即其本身就构成一种单一 的现实。如果我们任意应用此词于一个地区所有看得见的物体的总和,即包 括人们向一些物体底下窥视时可以看到的所有一切物体,情况也会是这样。 许多人使用此词而不想解释它,他们的思想中却只有一个具体的实际存在, 这就是地球外部看得见的表面。就是那个实际存在,在我们心中引起视觉上 的景观感觉。这是一种连续的实际存在,为整个世界构成单一的单元整体。 可是在实际上这是个表面,只包括我们从外部可以看到和摸到的东西。它的 绝大部分是由要大得多的水体表面和顶层植被——不论是自然植被还是耕作 植被——的表面,或者是由草木不生的地面或冰雪形成的。除了水体以外, 所有这些表面都不是平面,或者更恰当地说,是 “地球体表面”,主要是依 陆地地形起伏而定。世界的这种实际景观只有一小部分是由人类建筑、混凝 土公路等等表面形成的;另一方面,一个主要部分是由人类耕种的田野形成 的。可是,无庸赘言,景观这些不同部分的相对重要性,却未必体现其对世 界全部地区差异的相对重要性。这两种概念虽然互相密切联系,但却并不相 同。这种关系对地理学家意味着什么,下文将再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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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我们可望已经取得一个明确有用的 “景观”概念的定义,我们却 还不能说已经解决了如何翻译德语Landschaft的问题。鉴于德国人在地理学 方法论上的突出重要性 (还有像芬兰的格拉内之流,我们只靠他们的德语著 作才知道其人),以及许多人经常把此词当作一个基本概念来用,这一点是 极其不幸的。但为了按照德国不同作者各人对这个概念的不同用法,我们定 会需要许多词来翻译Landschaft。作者如果只是用Landschaft来表示地区 的一部分,这种地方我们可以照彭克的意见把它译成 “区域”[参看159, 640]。较少场合我们可以用“景观感觉”的说法正确翻译作者的思想;在另 一些场合则可译为 “景观”,正如上文已解释过的。但在大多数场合,作者 觉得要比较确切地翻译此词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就只有引用原文了。为了 弄清楚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读者只好按上下文来决定,或者参考原文,但 能不能找到答案却是没有把握的。一般地说,他可以相当有把握地断言,此 词的含义或者是 “地区”、“区域”,或者是“区”,或诸如此之类的某种 东西,再加上或者减去通常未说明的其他种种属性。因为这些理由,不论我 们重复此词多少遍而不作翻译,我们还是继续把它作为一个外来语来排印, 以免可能鼓励把一个外国字引进我们的语言中来,这个字在它本国的语言里 也是够令人迷惑了。① ① 这不是我们给那些搞外语工作的人提出解决办法的地方。幸亏是这样,因为用Landschaft 基本上表示一 小片地区,在德国地理学中已是根深蒂固的了,谁都没有改变它的希望。Landesteil (陆地部分)看来要更 清楚一点,但却缺少另一些词的某些特性——不但包括 “神秘的”特性。Raum (区域)甚至更简单一点。 瑟尔希的术语chore 曾为若干人所采用。如果Landschaft 的繁多的定义最后把此词带到科学上的死亡,那末 这个从希腊语创造的术语将可以作为明确的代用词。 “景观”一词按我们所解释的意义来说,不少作者使 用过的Landschaftsbild (景观图画)意义最为相当。但也许可以稳当地预言:我们这个时代的大部分德国地 理学家都会继续把Landschaft 用于两种情况,或无确切含义,或带某种特殊的个人定义,不论明言还是含 蓄,也不论是否在同一篇文章中保持一贯用法;论文的读者,不论是德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会继续如堕五 里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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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 我们可以再简短地说明一下 “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这些复合词的 意义,以结束我们对此词的研讨。索尔用以阐述他这两个术语的概念的方式, 在以上所引文中以及他以后的解释中 [84,186,190],似乎表示它们是整 个 “景观”的独立组成部分,前者由一个地区的所有自然特征组成,后者则 由所有人为的形式所组成。当“景观”被理解成只是一区物质特征的集成时, 虽则也许是它的一种合乎逻辑的划分,但以为人类建造起来的文化形式,可 以从其所依存的自然基础分离出来,并从页当作某一类 “景观”来看,这样 的意见看来却把这个不幸的词引伸得面目全非了。布罗克注意到这种困难, 建议我们在景观中分出 “自然”与“文化”两种要素[297,104]。 应该指出,如果景观中的各种文化要素,在分开考虑时并不像是统一的 单元,却只是一个单元——总景观——各部分的集合体的话,那末对现时景 观的自然要素总和说来,不可避免地也是如此。把自然要素从人类造成的文 化景观分离出来加以考虑,也就不会形成 “自然景观”,却只是那一个实际 景观各部分的集合体,我们只不过在智力基础上把这些部分与文化部分区分 开来罢了——实际上,它们都是由同样的泥土、水、植被等等物质构成的。 使用 “文化景观”这个术语的美国地理学家,大多数人不过是表示一个 居住区域的现在景观而已。在这一意义上,只在我们需要强调现时完整的景 观,来与“自然景观”相对照之处,才用得上这个术语[参看劳顿萨赫,278]。 德语文献中有 “natürliche Landschaft”和“Naturlandschaft”的区 别。在后一词中Natur(自然)是在排除了人类的自然这一意义上使用的, 在前一术语中则全都包括在内,不过含有“实际”或“现实”的意思,与“任 意”或“人为”成为对比,并用以表明某一Landschaft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 实际单元、一个 “自然单元”(natürliche Einheit) [见布尔格尔,11, 29]。韦贝尔以为即使在德语中也是难以避免这些术语的混淆的,既然直译 为英语,二例均同,我们定会希望照他的意见办,把前一术语废除不用[266]。 有的德国学者曾在相对的基础上——即文化发展的程度上——运用自然 景观(Naturlandschaft)和文化景观(Kulturland-schaft)之间的对照[克 雷布斯,234,84;布尔格尔,11,63]。有人以为这会导致分类上的重大困 难,也许只是一个较小的反对理由。更重要的是,不论我们如何解释自然景 观,但事实上其 “自然的”、非人文的含义是牢不可分的,并会使我们忽略 了它只在某种较高的程度上才可以假定是自然的。换言之,称苏丹为 “自然 景观”是言之过早,不问这片大草原完全是自然产物还是部分由于人类活动 所造成 [参看韦贝尔,266;以及劳顿赫萨,278,20]。人类劳动的效果和 自然界所产生的效果,其间的对照在地理学上是太重要了,即使作为纯理性 的概念,也不允许我们用这种态度来破坏它。 根据这一点,实际的 “自然景观”在最严格的意义上,只有在一个从来 没有为人类的手所搅乱的地区才能存在。第一个到达先前人迹不到,但并非 荒漠的岛屿的人, 会看到一种几乎全由水体、陆地轮廓和自然植被形成的 自然景观。在世上有人居住的地区内,自然景观的概念纯属理论;至少在文 明世界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见过自然景观。甚至在原始地区我们也要小心, 不要假定景观中没有明确的文化形式就可以证明我们所见的就是实际自然 景观,盖斯勒在论述澳大利亚的原始景观时就是这样假定的 [277]。维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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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我们: “人类对生气蓬勃的世界的影响,要比人们所能想像的更古老、 更普遍得多” [184,8]。谁会说伊利诺斯的原始植被是什么?非洲热带雨 林地区所有的一片片灌丛或大草原是否都是人为的,或者森林里是否有原始 的自然空地呢?受过科学训练的地理学家只遵循一个可靠的规则,就是在实 践中接受理论上无疑正确的东西:即人类一登场,自然景观就不存在了 [詹 姆斯,286,80;参看布罗克,297,108;劳顿萨赫,278,20;克莱布斯, 279,208]。 可是仍然需要某种术语,来表达外形上主要是以消极方式受人类影响的 原始景观,与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景观覆盖性质的那种景观的区别。这 是观察者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来的悬殊差别。不管基础的自然条件如何,如果 该区受着人类的支配,那末其景观覆盖就并然有序地安排成清晰的单元,每 个单元都是触目地均一,划分得清清楚楚。人类居住着、但没有支配其景观 覆盖的地区,却有天壤之别。不论它被人类改变得多么大,总是没有秩序的; 如果人类破坏了自然植被,但也没有代之以耕作,或者道路和建筑,植被就 “芜乱生长”。未曾改变的自然景观和有所改变但未受人类控制的自然景观, 我们都可称之为 “荒凉景观”,以别于人类控制下的地区的“整治景观”或 “耕作景观”。这些语词不论会遭到怎样的反对,至少各例都明确地表示出 脑子里的概念,不会导致先验的假定,以为只要不是由人类有意识的计划造 成的景观,就都是 “自然景观”了。 除了冰川之类极少数的例外,现时的 “自然景观”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概 念。作为景观,自然景观当然也与一般景观一样受到限制。实际上它只包括 水陆对比、地形和植被。它只形成一个地区总自然环境的一部分,于是认为 这两个术语是同义词的人,就可能在这一点上持反对意见。但我们为什么需 要有两个术语来称同一个事物呢?如果地理学家对先辈所用的 “自然环境” 厌倦了,觉得 “自然景观”具有新鲜的优点,他们是否以为这个用法用旧了 之后,后人对这个术语,这个在日常用语中肯定不是表示地理学上所设想的 那个意义的术语,就不会同样也感到厌倦呢? “环境论者”在现今的著作里 已被作为一个贬词来使用,这决不是我们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像“自然环境” 那样已经得到公认的术语的理由。这两个术语之间的主要区别看来就在于: 虽则常人很少知道地理学家说的 “自然景观”指的是什么,而地理学家对此 语包含什么内容,彼此间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可是不论谁人,都能毫无困 难地理解 “自然环境”的意义,并且就我所知,对于此语确切地包含什么内 容,地理学家之间意见也是普遍一致的。 (对于把“自然”作为非人文意义 来使用的争论,两个术语也都是共同的,而且只要说明在这类短语里——如 果不是一般地在地理学里, “自然”是用作表示非人文的唯一的方便用词, 争论是立即可以消除的。可是这个问题以及 “基本原理”一语是否更好,下 文再来研讨) 也许可以追问一句:自然景观的概念在性质上是如此有限制而且纯属理 论,在地理学上是否有很大价值呢?我们虽然能相当正确地构想其水陆的组 成部分,因为在大部分地区,人类对这些部分的影响程度都不大,但要构想 自然植被,所取得结果的正确性就很不可靠。然而研究某区现时的景观,最 令人感兴趣的一个方面就是试图确定人类——不是自然——在何种程度上形 成了它,并确定在开发它时造成的连续变化。为了这个目的,理论基础当然 是自然景观,即使我们实际上可能被迫要从现时的实际景观出发,努力上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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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近似的未知的原生自然景观才能办到。 然而这个原生自然景观并不与现时理论上的自然景观相同。在人类居住 于地球的千百万年间,自然并不是静止不变的。即使所有其他因素都不变, 维达尔提醒我们,植物群渐次向最高形式发展——在广大地区实际上是没有 达到的——所产生的今天植被,也会不同于人类出现以前的植被,同时也不 同于今天会发展的植被(假如人类退出舞台的话)〔184,15〕。但远甚于此, 所有其他因素都不是永久不变的;自从原始人出现于各大洲以来,肯定也发 生了重要的气候变化。因而我们可以说,自然景观到今天为止只是个理论上 的概念,它非但实际上并不存在,而且从来也没有存在过。在原生洪荒景观 (Urlandschaft)中,确实存在过多多少少近似于自然景观的东西,其完整 形式只有来到一个地区的第一个人才能观察到。 最后,我们可以用伊利诺斯中部一个地区的实例说明几个词语的用法。 该区的洪荒景观 (primeval landscape)是进入该区的第一批印第安人所见 的原生自然景观 (original natural landcape)。这是不是与第一批欧 洲探险者发现它时十分相似或者十分不同的荒凉景观 (Wild landscape), 我们却不得而知。自然景观 (natural landscape)只有在洪荒景观中才实 际存在;现时的自然景观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实际上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它与洪荒景观相异到什么程度,我们只知道一部分。在大部分地区,现时的 景观都是高度的耕作景观 (cultivated )或landscape整治景观 (tamedlandscape),沿着某些河流泛滥平原,间有一片片荒凉景观 (但与 印第安人时期的荒凉景观性质上也不一样),那是在人类定居的整个时期中, 在洪荒景观中由人类和自然同时交互作用形成的。在这一实例中所包含的差 别,几乎可以完全适用于景观覆盖;景观的表面构造改变很少。可是在另一 些地区——例如爪哇,自然和人类两者可能都在景观的这个方面造成显著改 变,既有从洪荒景观到荒凉景观、也有从荒凉景观到耕作景观的变化。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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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历史学与地理学的关系 一、历史学中的地理学 今天,地理学三大问题的第一个问题,是地理学与历史学的交错关系。 这两个领域相互包括到什么程度呢?地理学和历史学都是综合科学,承认这 种相似的重要性不应导致混淆它们独特的职能。如果认为两者都横切过系统 科学,那末这些横切面是范围不同的。这种关系的图解需要一个四维空间, 这就反映了要展示这两种观点和两类材料的合理综合极其困难。这种困难, 正如亨丁顿所指出的,很可能 “使思想家望而却步,而小学教师却无所畏惧 地一头扎了进去” 〔219,565〕。 (在教学中,史地“合并”引起的目的上 的混淆,一世纪前巴黑已经透彻地论述过了 〔51,237ff.〕 然而,要把这两个领域联系起来,不论困难多么大,人们对亨丁顿的话 几乎很难怀疑。他说: “对历史的理性的理解,要求很好地认识发生历史事 件变化中的自然背景。”历史学家通常不具备这种地理知识,因此他觉得他 们试图综合,都没有取得很高的成就,在这个领域工作的地理学家中,亨丁 顿以为大部分都 “只选取能说明他们的特殊观点的历史项目,”并谦虚地自 认这种过错也有他的一份。他显然没有在他所评论的著作——即格里菲思 ·泰 勒的《环境与民族》〔389〕中发现这个缺点,但最后还是说它的价值在于“提 醒我们注意……我们的艰难任务还只是刚刚开头。我们还只到达为基础积累 资料的阶段,使后人可以在那上面构造成一座瑰丽堂皇的建筑。”另一些地 理学家的评论中又会提出,在这样一个极端复杂的问题中,打好可靠基础的 材料更可能取之于时空范围限得更少的研究,而不是取之于欧洲大陆的整个 历史。有解决这个问题的艰苦精神的学者很可能受到鼓励,不向更知名的一 般研究中去找资料,却向大量德、法语期刊文献中翻得到的小规模区域研究 中去找 〔特别可参看沃格尔的文献目录,89〕。 愿意考虑这类问题的地理学家尤其会找到特别理由,划定一段有限时期 或地区为范围,或两方面都作限制。鉴于地理学家在这个领域内做过许多工 作,亨丁顿所说对历史的理性理解需要些什么的话,还当再加上有历史事件 的可靠知识。被培养为地理学家的学者,如能获得这种关于一个很有限的地 区的知识,是会得益非浅的。 这个问题的讨论在本文中占有一席地位,因为这里所考虑的问题主要是 由地理学家研究的,通常称为“历史地理学”。然而亨丁顿的话清楚地表明, 注意的焦点并不在地理上,而是在历史上——这是历史现象,但却从其地理 方面来进行研究。逻辑上看来很清楚,这是历史领域里的问题。研究这个问 题的一位重要的美国学者——历史学家特纳 说自己“不是一个研究地区的 人,而是一个研究过程的人” 〔214〕 ,这就极其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 大部分地理学家现在大概都会同意,对历史作地理上的解释,在逻辑上是历 史学的一部分,即使迄今在这方面撰稿的大部分是地理学家 〔216,787~791 中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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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理学中的历史学 在地理学本领域内,对历史发展的顺序应如何考虑呢?有的地理学家坚 持说,为了保持地理学的基本观点——在现象的空间关系上考虑现象,对时 间关系的考虑必须是次要的,而且仅作补充。但另一些人却竭力主张,地理 学家主要是关心他所研究现象的发展或变化,于是时间关系成为居首位的要 事。 在德国,斯佩特曼在题为 《动力地理学》〔251〕一书中竭力宣扬地理学 家主要是关心一个地区变化中的性质的论点。他把别的德国地理学家的工作 说成以“静态”为特点,与此成为对照,他提出这门学科的“新的动态观点”。 正如格拉特曼所指出的,斯佩特曼的思想实则并无新的东西;他的先辈并没 有静态的地理学概念,他只不过用了一个Modewort(流行词)罢了。 177 斯佩特曼的建议在德国地理学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不但是 因为这些建议提得很有力,而且因为其中带有并接着又引起令人遗憾的人身 攻击。有的对此书加以赞扬,有的却严加批评,特别是赫特纳 〔171,5〕, 菲利普森 〔260〕和格拉特曼 〔还可参看布尔格尔,11,93~99〕。斯佩特曼 的第二本书连篇累牍都是对他的批评的回答,在读过格拉特曼的庄严的评论 的人,就很少还会想涉猎斯佩特曼的那些针对人身的指控了 〔261〕。但另一 方面,斯佩特曼把他的思想注入一个具体的范例,那就是他那部研究鲁尔地 区的三卷本著作,书中他密切跟踪从史前时代直到今天发展中一个接着一个 的变化,这却是值得称道的。这部书有两卷是写鲁尔的今天所需要的,读者 (有的可能宁可依据我的评论)会找到大量证据,说明地理学家在容许“起 源上的解释变为历史叙述”时,如何离开自己的领域 〔赫特纳,167,269; 又见莱曼的批评,181,51~57〕。 在我国,索尔明确主张在地理学中运 用历史学方法;目前的 “文化景观”既然须从原生 “自然景观”的发展来研 究,那末这种研究就必须以发展为方向 〔211;85,623〕。这个方向显然需 要我们从头开始。他怕这会迫使我们从地球起源开始,因此建议 “地理学就 在人类进入地区舞台这时起与地质学分家” 〔211,37〕。 地理学研究者 就从那时出发复原原生 “自然景观”,他将竭力阐明景观中人类造成的各种 不同变化 (也许还有自然造成的变化?)直到他抵达目前的“文化景观”。 附带必须指出,很难指望地质学家会接受这条建议中的界线。地质学家 所研究的地壳发展、岩石形成和化石沉积,在这个人类出现的未知时间并没 有就此终止。相反,如果人类在今天的某一地区活动,引起岩层形状和性质 的变化——辛辛那提沉重的建筑使页岩岩床下陷,明尼阿波利斯的人工打井 引起沙岩层的蓄水量减少,地质学家也是关心研究这些现象的。 索尔的论题的实践结果更为重要。要研究一个区域,显然必须包括其全 部先前的地理研究,实在还要从那样的研究开始,按年代先后来排列。在他 本人对 《圣弗南多德韦利卡塔的遗址与文化》178〔382〕的研究中,对年代 次序如此引人注目,他那研究是否可以不作历史、反作地理来看,实在是大 成问题的。索尔以后的研究远溯到史前时代,这也是必然的事,于是他的工 作就很难与人类学分开了 〔383;384〕。同样,特雷瓦撒也遵照索尔的方案, 按年代论述了大约9个或更多的法国贸易站,每个平均占3年稍多,以此作 为无碛丘陵地 (密西西比河上游内陆盆地)地理的第一章,这种研究就很难 与历史研究相区别了 〔393〕。这些评论丝毫也没有批评有关研究的意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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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也不会反对想作这种研究的人。问题在于地理学家想研究当前某一区域的 地理,是否需要先拿出这样的著作。我们很少人有技术上的准备可以写这种 著作,同时这些也很难与其他领域的著作相区别。 就我所知,虽然没有一个美国学者曾对十余年前索尔提出的论题作过完 满的说明,但布罗克在乌得勒支大学关于圣克拉拉河谷的博士论文,在某种 程度上也许可以认为是索尔概念的产物,虽则它在相当程度上也是遵循格拉 内的 〔333〕。布罗克的绪言指出,区域研究须考虑从最早到最晚每一时期的 “景观”,但显然可以承认其重要程度有所不同:无论如何,他略掉了白人 定居以前的景观变化,而从第一批欧洲人所见的 “原始景观”开始。这部著 作的主要部分研讨了6个历史时期连续不断的景观中所表现出来的变化。 在每个时期,当然他要追踪景观中各种重要成分的变化,正如克罗伊兹堡所 指出的,景观并非一种发展为整体的整体,而仅仅作为每个部分而发展,这 就使 “景观的历史成为其各部分的历史”〔248〕。因此我们没有得到这些时 期景观的完满图景,却只是各部分的起源研究。最后,读者必须作好准备, 把这些部分配合进专门描述现时景观的较有限的章节中去。毫无疑问,透彻 地研究这部著作,读者对现时圣克拉拉河谷的景观所得到的了解,比起从一 部仅仅考虑目前而不回顾过去的论述来,能够得到更深刻的认识。可是无庸 赘言,后者也并非唯一的办法,即使它是一种实际的办法;所谓 “静态”的 区域研究方法不限于目前的情况。这里问题就在于:如果完全按当前的景观 来组织研究,在分析其各部分时,又运用在历史章节中提出的恰当资料,那 我们是否就不能得到一幅甚至更清晰的图画呢?① 由此可见,任何地区的研究者对它的历史地理——还有它的最广义的历 史——所必须学习的,远比他需要告诉读者的多得多; 同样,我们也许还可以指出,研究任何地区的历史学家也需要熟悉它的 地理,虽则也许在他的历史著作中用得不多。在研究过程中,并不是常常都 能知道,一个地区过去的地理中,哪些事实是对现在具有重要意义的。对过 去时期的事实,如果文中在其对现在有重要意义处提了出来,那末读者及作 者就能轻而易举地作出必要的抉择。 莱利提出,文化地理学家应当沿着文化历史学家的路走,这里可以看到 历史观点的逻辑极端。 “人们首先强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时间纽带,而不是 它的比较松弛的地点纽带” 〔220,135〕。普法伊费尔评论说,“由此达到 了环境论的对立面” 〔109,119〕,这无疑正确地解释了莱利作出这种说法 的思路,但有人必然要问:这岂不同时也是地理学的对立面吗? 在主张把地理学限于看得见的或者可感知的事物的论著中,运用历史方 法显得特别奇怪。就算这个概念还有点价值,似乎也会完全消失于以描述事 物为主的著作中。作者仅仅从历史记载中查明了这些事物,就以此为根据, 终于带来了最后的产品——实即他一开头就可以看到的东西。诚然,也正如 赫特纳所指出的,地理学家所能直接看到的事实,性质上大部分是静态的, 在 “动态的”区域研究中被研究的过程,必须从静态的事实中凭假设推论出 来,或从历史记载上取得 〔171,5;126,556〕。 遵照着相似的推理方法,芬奇建议过去时期的情况只在解释现在的特征 ① 我们利用这一研究,是因为它是英语著作中对这里所涉及的原则唯一完全的说明。这可不能拿来作为作 者目前观点的代表来看,这一点从他在最近国际大会上宣读的论文——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可以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