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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才可加以利用,现在的特征实即过去的残余形式 〔参看惠特尔西的“连续 占用”讨论,282,及 R.E.道奇,296,233ff.〕。这也许需要复原过去 时期的地理,但这种描述虽非无关,却只是一种补充, “在某种意义上是些 题外话”。芬奇远不是从最早时期的研究开始,却从作者可以确信无疑的地 区面貌——现在的情景着手〔288,119f.;又见S.N.迪肯的评论,120f.〕。 再略举数例,如赫特纳 〔126,556〕、哈辛格 〔165,13〕和昂斯特德 〔193〕 一流学者早就已持十分相同的观点了。 与这些注重实际的论点相反的,是 以某一地理概念为根据的逻辑论点,这种地理概念看来需要地理学家根据时 间顺序来研究一个地区的起源与发展。如果地理科学的特殊对象是世界的具 体 “景观”,那末地理学就必须不但按这些对象现今的形态和作用,而且按 其发生——起源和演变——来研究它们。虽然对概念本身要留待后面一章来 考虑,但这里我们也不妨考虑一下它与目下这个问题的关系。要完全前后一 致,研究某一景观的起源显然需要我们研究各大陆的起源,如果不说研究地 球本身的起源的话。正如我们所指出的,索尔略嫌武断地在人类登场处切断 这一顺序,把 “自然景观”的发展分派给地质学家去研究。(这还不止需要 地质学家,就是地质学、气候学、植物生态学等等学科的代表所作的全部研 究,可能还拿不出 “自然景观”——照索尔对此词的用法——发展的研究。 必须另外有人把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综合起来)地理学家应当研究 “自然景 观”如何向现在的 “文化景观”发展或进化。这句话在大西洋两岸翻来覆去 谈得太多了,使人读到时不再会去追究它的含义。一种 “景观”——不论照 哪种定义来说——又怎么发展或进化呢?“景观”或区域常与有机体相比拟, 这意味着 “景观”是以其内在力量发展或增长为一个单元的,“进化”一词 本身就含有这种意味。但如果澄清了人们头脑里给人错误印象的比拟和靠不 住的概念,用明白晓畅的话语来思考这个问题的话,那末 立刻就可以看出, 我们在不论 “景观”或区域中可以观察到的变化过程,与有机的发展或成长 过程是迥然不同的。这个结论在读者看来可能是明明白白的,根本不须论证, 但事实上却常被忽略,这就需要我们稍为详细地作些论证。 如果 “景观”一词所表示的某种事物少于该区存在的全部事物,特别是 该区的物质特征,那末说什么 “景观”失去树林,出示翻耕过的田野,或者 长出房屋和工厂,那就十分可笑了。这些“文化景观”要素是在“自然景观” 中由外力造成的,按定义,这些外力并不是“景观”的一部分——即由人类 意志所左右的力。换言之,虽则我们可以说地球表面总的说来已从自然景观 中演化出文化景观,但这种“景观”本身——无论是实际可见的景观表面还 是地球表面上物质之物的集合,并不是发展起来的,而是由并不包括于其中 的因素造成的。 然而还有几个关键性的重要方面,地区里在这些方面的变化过程,是与 我们所联想的有机发展过程不同的。克罗在与迪金森讨论时说,人类社会中 以文化形式发生的变化,绝无有机演化所特有的那种内在必然性。新形式的 产生要受人类的选择和主动性的影响,这是一个发明和组织的问题。……与 有生命的东西或甚至与地貌学作密切的类比,是通向虚假的大道 〔202,15; 迪金森已经对这个结论表示同意〕。也许更重要的是克罗伊茨堡所提出的反 对理由,他说:一个地区 (或景观)的发展并无增长的一致性,其中只有各 种变化的总和,这些变化,部分是有联系的,但部分是独立的。产生这些变 化的力量——既有居民个人的意志和努力,又有各种自然要素的变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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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形成一致的力量,却只形成一个多少独立、时常互相冲突的力量的总和 〔248,413〕。因此布罗克抛弃了“发展”一词,只说一个地区或景观的“变 化” 〔333,10〕。 以上这些反对理由也适用于对地球表面整个范围的考虑。我们考虑某一 地区单元或 “个别景观”时,不论已有如何的定论,总还有个重大的反对理 由,以为其内部变化未必由其本身力量所产生,却可能由来自别的地区的力 量所引起。密西西比河下游的河滩地,部分是由北阿帕拉契亚山脉的环境所 引起,也随时可能受这个环境的影响而变化。布伦奇利曾描述亚马孙河低地 的“协调景观”(harmonious )如何受数千英里以外地带引入的landscape 力量和设备所破坏。诚然,施吕特尔主张地区中大部分变化都是由别地区迁 移过来的民族所引起的 〔131,507ff.〕。把这种变化与一个有机体的发展 和成长相比,或者甚至与晶体或残积土的无生命发182展相比,就会使自己 陷入迷误。设想这些由外界带入的变化是由地区内部或外部的某种结合力所 控制,同样也会陷入迷误。自然景观转变为文化景观,并不是像艺术家把外 来物质施于画布以 “展现”一幅图画那样,因为这些变化并非一位画家或者 一群有组织的画家的作品,却是略带独立性的自然力和人力的集成。 改变地区景观的各种力量,不论是内在的还是外来的,都不承认该区一 般的界限。因而不论我们可以怎样把某一地区考虑作为明确的单元,但那种 统一性也只能在某一特定时间才能确立。今天的地区单元可能不是前一时期 的地区单元,它现在的统一性明天就可能被各种变化所破坏,这些变化可能 会改变它的某些部分,使它们被包括到邻区去。因此布罗克说,研究一个地 区文化景观的发展,只有当我们牢记着所考虑的、经历了连续各个时期的地 区,是个任意划定的单元时,方才是合理的。研究一个任意划定的地区单元 中变化过程的结合,不论兴趣多大,都不能说逻辑上需要地理学必须作这种 研究。相反,正如布罗克所强调的,这个论点 “原则上是环境控制思想的残 余”,骨子里是设想——常常并不提及,甚至还加以否认——自然地区单元 (即“景观”)经过所有人类造成的变化之后,仍会是一个单元,从而就成 为一个 “文化景观”单元。然而实际观察却表明,“文化景观区域常常是不 同自然区域各部分的结合”,而且我们可以把 “文化景观区域看成在扩大和 缩小中的地区,也许甚至看成游移中的地区” 〔297,103,107〕。 从这些结论可知,研究一个地区的学者不但并无考察该区各 “发展”阶 段的逻辑必要性,而且展示这样一种历史横截面的顺序,也未必就能提供理 解现状的最好手段。既然所包含的不论何种程度的统一性,只能存在于目前 的地区中,因而分析其中所存在的特征,我们就可以立即作出对现在的解释, 过去的事实无非用以分别给现在每一特征说明造成它的那些因素罢了。 大部分支持 “动态的”区域研究方法的人,都把这种方法作为正确理解 现时景观的手段来捍卫它,但斯坦利·道奇却把这个论点反了过来,拒绝给 予现状研究以科学地位。 “许多地理著作把区183域当作静态的、当作存在 来论述,而重要之点却在于演变。哪些过程形成了地区,哪些过程正在继续 进行着难以捉摸的改变,未来的倾向又是什么——这些都是使野外地理工作 者激动的疑窦” 〔342,335〕。道奇在通信中又说,这些疑窦向地理学家提 出了现实的问题;仅仅要知道一个区域看来是什么样子,这决不是值得科学 家研究的问题。 会使野外地理工作者激动的问题,对他说来无疑是具有头等重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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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也是一个因人而异的主观反应的问题。可是如果有人研究什么在客观上 “是重要的”这个问题,那末就必须追问一句:如果存在状态不重要,那末 演变又能有什么重要性呢?任何科学分支,研究演变的意义就是为了解释现 在 (或过去)存在着的东西;因而演变有第二位的重要性。甚至连历史学那 样似乎主要是研究发展过程的领域,正像克罗伯所指出的,其目的也不能在 变化的时间顺序中去找;研究变化只是为了说明某一时间各种现象的合一而 已 〔116,545f.〕。 我们可以断言:如果还有什么东西说得上重要的话,那就是一个区域内 现有的东西,即它的存在。确实,这并没有给地理学家提出一个清楚的 “问 题”,如同研究系统科学的学者在检查各种关系时所碰到的问题那样,所提 出的却是要复杂得多的一般性问题,与历史学家在解释那些有关联的现象时 的问题相当,比如说伊丽莎白朝的英国历史。更全面地理解今天一个区域的 地理——就是说熟悉其各种事实并能加以解释,对于地理学家决不是一个太 小的问题;我们也不必担心,怕把我们领域中的问题很快就探讨穷尽。彭克 说: “世界上没有一个区域的地理调查可以认为已经结束了。”彭克说这句 话已经过了30来年,他对新问题继续发展所作的评论,说明他今天还会把这 句话再说一遍 〔128,59〕。学者个人当然对什么感兴趣就会研究什么问题, 但就地理学总的说来,只要它面前还摆着现在这个色彩缤纷、错综复杂的多 样世界,就没有去寻找新问题的必要。 因而我们可以推断,虽然解释区域地理中的个别特征常常需要学者返回 过去时期的地理,但区域地理却不必以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研究。相反,除非 研究者要着手同时描述一个区域中历史和地理的雄心勃勃的艰难任务,那末 他就需要明确区分这两个观点:184即按时间研究现象的联系的观点和按地 点研究现象的联系的观点。如果以方志学的观点看事物的方式是地理学的指 导原则,那末用年代学来组织一项研究,即使是组织一个 “地理区域”,就 是这一工作具有基本历史性质的明证。 赫特纳说:地理学与时间因素的关系,不是那种与地质学成为对照的关 系,按照这种关系,地理学只限于人类时代、历史时代,或者与过去相比, 只限于现在。毋宁说对地理学这个领域说来, “时间大体上退居于背景的地 位。”与所有的历史科学不同,包括历史地理学, “地理学并不跟踪时间过 程本身——确实这个方法论规则仍然常常被忽视,却经过时间的某一点定下 一个有限的横截面,依靠短时的发展,只为了说明所取时间的情况而已。” 这个特定时间,必须短得使其中没有大变化破坏这个横截面。确实,解释现 时的区域地理常须考虑到过去的情况。地理学需要起源的概念,但却可以不 成为历史学 〔126,566,或161,1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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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地理学 把两种可组合现象的不同观点——地理学观点和历史学观点协调结合起 来,就既不是地理学,也不是历史学,却是两者兼之。 这样一种结合究竟是不是人人能做到,至少在实践上有人证明其可能性 以前,我们是无须作进一步讨论的。另一方面,时间本身并非地理学中的一 种因素,地理学是研究在假设的固定时间内地区中现象的结合,这一点却不 把地理学限于现在。地理学也可以取时间的任何一点,通过现实截取一个横 切面。我们通常假定 “地理学”一词在未加限定地使用时,是指通过现在的 横截面;而 “历史地理学”一语则可以用于通过先前时间某一点的完全相似 的横截面。 因此历史地理学不是一个可与经济地理学或政治地理学相比的地理学分 ① 支。它也不是历史学的地理,或者地理学的历史。 更恰当地说,它是另外一 门地理学,其本身是完整的,具备其所有各分支。因此赫特纳说: “任何区 域,在其历史中的每一时期,理论上都可能有它的历史地理,而且每一时期 都应分别撰写;历史地理不止一个,而是很多很多” 〔161,151〕。 换言之,这个术语中 “历史”一词的意义,并不意味着它与历史领域有 直接联系,却是用于 “历史上的”这个意思,表示指的是过去。确实,其中 也含有与历史领域的实际关系,就是历史地理用来研究的资料大部分必须取 于 “史”料。此外,当过去某一时期的历史地理知识,对了解其历史非常必 要时,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学家也可能对它感兴趣,但这与研究现时的历史 学家可能对现在的地理感兴趣并无二致。 我们可以再补充一句,以便把这两个领域的相似情况讲完全:历史学虽 然关注各个时期中现象的组合,但它或多或少也须承认世界各主要地区的分 区历史。同样,地理学把各地区的现象组合起来时,也要承认每一时期的分 期地理。因此地理学从现在的地理学这一意义上说,相当于人们的本国史; 历史 (过去)地理则相当于外国史。研究外国史容许使用与本国史相同的方 法 (除了语言不同以外),研究过去的地理却不容许应用现在地理的直接野 外观察资料。此外,兴趣上也有不同:由于某些原因——这里我们不必去管, 无论什么时候或地方的人,对外国的历史——无论古今——比对本国过去的 地理总是怀着更大的探究兴趣的。 把历史地理学单单看作过去时期的地理学,对这个看法,地理学家之间 也许要比对我们这个领域中几乎任何别的定义问题意见更为一致。康德在区 别 “现在的地理”和“古老的地理”时早就说过了〔40,§4〕,以后马尔特 〔70,453〕和维默尔 〔74,10〕也谈到。赫特纳阐释得极其清楚,在 1895 年的第一次阐述中说得简略些,几年后就说得更详细 〔121,7;126,563~ 564;161,150~151再次说到〕。自此以后,各国不同学派有许多地理学家 都曾经阐述过相似的观点,我们也许有理由把这看作地理学思想中的定论。 尤其在我国,186拉尔夫·布朗 〔334〕对地理学的性质及其研究方法新近曾 详细讨论过,并以详细的实例作了说明。 (关于历史地理的类似的话,参见 ① 英国地理学家有时使用 “历史地理学”一语指作为一门科学的地理学史。显然,每门科学可说都有它自 己的历史;虽则它很可能是由这一特定领域的工作者来研究,但它在逻辑上只是历史学的一种专门形式。 美国地理学家中,约翰·赖特对这门学科极感兴趣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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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辛格 〔165,14f.〕、布吕纳 〔83,100f.〕、昂斯特德 〔193〕、一批英 国地理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报道〔197〕、吉尔伯特〔198〕、巴罗斯〔208,11f.〕、 索尔 〔84,200〕,以及哈特向书中 〔216,790〕所提到的另一些学者。沃格 尔讨论过这个领域中的德国文献,附有广泛的文献目录 〔89〕 ) 赫特纳说,历史地理学不需要从一个区域最早的历史开始,布朗也对此 作了论证。作为地理学,它不需要按时间顺序开始、进行和结束,作者想研 讨什么就可以研讨什么时期的地理,就与人们研讨现在的地理完全一样 〔布 朗,334〕。 然而这个领域的大部分学者在历史观点的影响之下,却感到首先须努力 复原史前景观,然后才复原以后各时期的景观。但是正像布朗所指出的,在 世界各地区中,我们拥有的资料似已可靠和充分得足以研究其史前或历史早 期的景观的,真是凤毛麟角。由研讨现在的文化景观,由古代探险家和移民 所作的少得可怜而且极不可靠的描写,只要发挥想像力,也可能作出复原, 这虽然可能非常有趣,但其科学价值却是大可怀疑的。索尔提议, “估量人 类所造成 ‘破坏’的主要数据界线”,应由“自然‘原生’植被的复原中取 得。”所谓自然 “原生”植被,即存在于“人类登场以前”的植被,不论那 是在什么时候。这个提议只不过是劝人去做办不到的事情罢了。我们必须更 经常地由研讨植被破坏的历史记录来得出这 “数据界线”。 因而为了以更可靠的资料进行研究工作,布朗有意略去较古时期,因为 可靠资料很少;他挑选了他那个地区历史上的第一个时期,他找到有充分地 理特性的可靠资料,能证明对当时地理的科学复原是正确的。 诚然,布朗的方法要求他主要依靠历史资料,亦即过去的记录,因而在 某种程度上也要用历史方法。这看来可以证明赫特纳的结论是正确的: “开 拓历史地理学,大半有赖于历史学家之手” 〔161,151〕。但布朗已经论证 过,核实和解释地理资料的历史记录,需要有修养的地理学家的知识和才能。 他解释了康德的这句话:熟悉现在的地理,能提供利用历史记录来解释过去 的地理的手段187〔40,§4〕。在这样做时,他没有为历史发展而追踪历史 发展,却是为了地理学而利用它 〔哈辛格,165,14f.〕。因此他的产品— —最后的检验——性质上与历史学家所能生产或会生产的东西根本不同 〔334〕。 还有一个考虑可能推动区域地理学家去详细研究地区的历史地理——过 去一个或不止一个时期的历史地理,然后才拿出他对现在的研究来。某些地 区的地理,与人们据目前情况料想的有天壤之别,这或许多半是由于过去某 一时期的地理条件所决定,而不是由于相当持久的状况一贯发展的结果,因 此如果先描绘这一时期的历史地理,就很容易了解现在。威尼斯城市研究是 一个极好的例子——充分解释15世纪威尼斯地理,对了解现在的城市具有头 等的重要意义。同样,在开始研究1937年多瑙河中游各国的政治地理时,作 者发现这一时期的很多情况(同样情况仍可适用)是由19世纪的政治地理所 决定的,所以值得先提出相当详细的战前奥匈帝国政治地理研究 〔358〕。但 看来没有用同样方式来描述更早时期情况的必要,虽然详细的分析,在某些 问题上也需要考察早在好多世纪以前的某些特征。 最后还留下一种历史地理的研究形式,它与历史学要接近得多。如果地 理学家研究单独一个区域——或一个区域的一部分——的两个以上不同时代 的历史地理,他当然会关心几个画面之间的差别。我以为这是S.D.道奇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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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兴趣的研究方式。虽然这种研究方式以很强的历史倾向——研究变化—— 为特点,但作为比较历史地理学的一种形式,看来是可以占得一席之地的(试 再比较福尔茨关于地理学中的历史节奏的概念 〔243〕,以及布尔格尔的讨论 〔11,103f.〕)。 因为这里的比较是通过几个时期的横截面上得到的地理比较,所以也许 可以把每个这样的横截面作大的划分,组织成这样一种研究,但在每个这种 大的划分以内,地理研究却不按照年代学时188间表来进行,而是照方志学 组织起来。罗伯特·霍尔对日本东海道道路和区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具体的 实例,他的研究描述了3个不同时期那一地带的地理 〔350〕。最近由达比主 持的 《1800年前的英格兰历史地理》一书 〔339,评论〕,由不同作者写成 的各章中,可以看到两种迥然不同的研究;即为描述过去地理的时间横截面 而设计的研究,和集中于给地区带来变化的历史事件和经济发展的研究,瑟 尔希对此曾作过评论。 理论上,人们可以构想任何区域无限数量的独立的历史地理,如能把这 些历史地理以快速的连续顺序加以比较,就可以获得从最远古时代到现在一 个地区地理的电影。但在实践上这却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确乎就有了历史 学与地理学的分家。我们既可比较过去各时期较为小量的区域地理横截面, 也可密切注意某些特征的详细发展过程。但研究某些特征的发展过程,却是 对那一类现象的系统研究的一部分,按研究过程的观点而异,既可以是与此 类现象有关的一种系统科学研究,也可以是一种系统历史研究。 最后,历史学与地理学的完全结合,可能表现世界地区变化和时间变化 的完全组合——这就是现实。但我们想不出方法来制作任何形式的电影,能 够同时表现即使是一个区域的千变万化的面貌,即使只是个大轮廓。我们不 得不区分出历史观点与地理观点,为了能精通其中的一种,我们心中需要牢 记着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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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地理现象限于感官 所感知的事物 一、在当前思想中的意义 地区中哪些现象是最适于地理学家的磨子制粉用的麦子,这是历来没有 解决的难题。认为地理学像历史学一样,是一门综合的而不是系统的学问并 接受这一概念的人,都承认无法逃避千变万化、各色各样的现象,这些现象 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的性质。虽然这些现象本身都可以成为各门自然科学 或社会科学系统研究的适当资料,但同时也都适合于历史学家研究,只要它 们所显示的差别对综合关于时间的差别问题有意义就成。同样,如果它们显 示的差别——在它们本身或在它们与其他现象的关系上——对综合空间存在 的现象问题有意义,那末不论其固有性质如何,它们也都是地理学家恰当的 研究对象。 另一方面,一小群追随施吕特尔、布吕纳、帕萨格和索尔的学者,却把 地理学家对一个区域的调查限于物质特征 (包括自然特征和文化特征两方 面),而排除了一切非物质的文化特征。于是地理学历来总是包括人类及其 劳动成果——但也只是他的物质的劳动成果,通常是那些看得见的东西。虽 然这种限制可能显得有点武断,但其背后的促成因素却值得我们尊重。正如 它最早的倡导者施吕特尔所说的,地理学所需要的是 “题材上的限制和观察 上的客观性”[127]。 我们已经看到,地理学中大部分流行的方法论问题,以前各个时期都曾 反复讨论过,与此不同,目前这个问题却显得比较新鲜。 无论洪堡还是李特尔,还有他们的先辈和一世纪余以来追随他们的人, 都毫不踌躇地考虑过这一限制要排除于地理研究范围之外的许多种现象。可 是在过去30年间,这个问题却一直是德国文献中许许多多讨论中的题目。稍 晚,这个问题又流传到我国来,虽则主要限于口头讨论和教科书中,但对地 理研究的性质却有重大影响,这一点我们下面要谈到。正因为如此,所以这 就需要仔细考察。 毫不费心地提出某种理由就肯定这种限制,已经是很普遍的惯例。不少 人误信这是德国整个近代运动的观点,包括如赫特纳这样一些代表人物,但 实则他是竭力反对的。索尔在社会科学大百科全书中把地理学写成一门社会 科学[85],他把两种地理学家作了对比:一种是研究关系的,他称之为 “人 文地理学”; “另一种则把注意力放在那种赋予地区以特性的物质文化 (后 ① 称 ‘看得见的’)要素上。” 实际上德国地理学的情况与美国地理学家的设想差不多正好相反——当 然并非关于方志学本身,而是关于这种现象的限制。虽 ① 参考大百科全书中论述地理学各个方面的整个章节[85,86,87]的学者,尤其是非地理学者,很可能得到 一种混乱的印象,比这一学科中实际上存在的更甚。索尔引用来支持他的论点的重要参考书目,其中一种 是瓦洛所著。看来瓦洛是下面论述 《人文地理学》那一节的作者,索尔却把它解释得使人以为是相反的观 点了。此外,收进这一参考书目,似乎是要把瓦洛归入限制地理学于物质事实的人们之列,事实却远非如 此[参看186,84,姑且不提瓦洛的政治地理著作] 。顺便要指出,用 “文化地理学”这个术语来称呼一种排 除掉大部分文化现象的地理学形式,也似乎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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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施吕特尔早在1899年就提出这个限制[122,65],而在他1906年的著 名论文中又更详细地提出此事[127],但1920年他却承认 “很少受到注意, 更少有人赞同”[148,213],8年以后就不再有人支持他了[247,391]。帕 萨格在某些方面也追随他,常常对批评家发泄忿怒情绪。这些批评家虽然称 赞他多产的研究工作,但却不接受他的方法论论点,更糟的是甚至不予理睬 [韦贝尔,250,475]。 看来像是支持这一限制的另一些德国方法论作者,就只有蒂埃森和彭克 了,不过还要加上格拉内、布吕纳和米丘特等其他欧洲国家的作者。其他作 者或是完全对这一提法置之不理,或是直接对这一论点表示反对。后者之中 可以举出:赫特纳,菲利普森、苏潘、奥伯赫默、萨普尔、格拉特曼、哈塞 ① 特、海德里希、弗里德里赫森、 福尔茨、劳顿萨赫、哈辛格、班斯、毛尔、 瑟尔希、韦贝尔、布尔格尔,还可以加上两位极其细心地考虑过我们这一领 域的哲学家——格拉夫和克拉夫特,还有意大利地理学家阿尔马基亚。最后, 如果要从这种限制的支持者的名单中减去那些在实践上屡次把它置之度外的 人,那末 (可能)除了格拉内和米丘特外,就一个也没有了。 鉴于这些事实,我们讨论这一论点,以为在当前地理学思想中无足轻重, 也许是有理由的。另一方面,少数美国地理学家却老是翻来覆去地讲着这种 限制的话,看来它已经在当前思想里根深蒂固了。在牵涉到政治地理学时引 起对它的反对 [参看216,800~804],或者提到赫特纳对它的抨击,这些都 没有引起什么反应,不过是老调重弹,以为早有更高的权威下了定论。因此 从地理学领域总体的观点对这个论点彻底考察一番,看来是必要的。 对这种限制本身有点难于考察,因为它的许多支持者对于要排除掉什么 意见不一。这个概念最初的形成似是从Landschaff作为“景观”这一意义派 生出来的,但是正像我们说过的,这一术语在地理学家的用法上,含义几乎 人人各异。在理论阐述上,大多数 “景观纯粹论者”——借用迪金森提出的 一个方便的术语,他是指那些以此种方式限制地理学对象的人[202]——都把 地理学限制于 sinnlich wahrnehmbar,即感官可以感知的对象,不论是景 象、音响、气味、触觉,所以格拉内提出反对,说是赫特纳在把一个地区的 “特性”(Wesen)的概念简单地与该区的形状或图景 (Bild)作比较时,并 没有正视这个问题[252,177]。但是如果赫特纳的论点不适用于景观纯粹论 者的概括表述的话,那末确实也适用于他们的详尽讨论所提出的观点。因为 在这些讨论中,他们几乎都只说到事物看得见的一面,当他们把一个地区内 的事物合起来考虑时,他们心目中显然只有Landschaftbild,即看得见的景 观。诚然,根据这一限制,任何不包括在内的物质之物 (例如气候条件之类) 也以其他感觉可感知为理由补上去了,但只用一个单元概念把这些事物结合 起来是不可能的,下面这一事实反映了这一点:这些作者没有一个发现还有 什么别的表达这个总和的方式,除了他们为此而创造的术语,或者如 “一般 是看得见的”之类不明确的说法,最后或者只说 “地区”,然后又告诉我们 说, “地区”并不包括该地区里所有的事物。格拉内曾试图把这一概念构想 ① 索尔引了[84,188]弗里德里赫森所写的一篇论文,来说明施吕特尔和米丘特的立场与赫特纳的不同之处。 弗里德里赫森在此文中表示自己一般同意赫特纳,觉得施吕特尔的观点“太狭窄,因而实际上行不通”(zu eng und praktisch schwerdurch- fuhrbar ),并以颇长的篇幅细述反对理由[230,159f.] ;索尔提及弗里德里 赫森的另一篇论文,按所注出处,却无法在书刊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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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比别的学者更合乎逻辑,但就是他本人,实际上也受着对象的可见性的制 约。于是他觉得衣着的颜色比式样重要,在人们成群地出现,形成一种看得 见的形体的地方,一般就形成Landschaft的一部分[93]。只有根据事物在我 们感官上留下多少印象来决定地理学上什么有意义这个问题时,这些结论才 是合乎逻辑的。在这种情况下,格拉内说得好,所有在我们近邻以外的东西, 只能按其能见度来考虑,但这只不过是景观图象 (Landschaftbild)而已。 如果要点只在于事物须以某种方式为某一感官所直接感知,或者更简单一 些,必须是物质之物,那我们又怎能说衣服的式样和质地不如颜色来得重要 呢?成群的人难道比分散的人有更多的物质性吗? 格拉内显然会再加上一个限制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限制原由施吕特尔 表述,并为索尔[85]等所接受,但并未得到所有的景观纯粹论者的承认。按 照施吕特尔的说法,地理学家的注意力须朝向 “具有地区广度的富有表现力 的特征,与个别物体迥然不同”[148,148,152]。根据这一点,他就要把 聚落形式归入其中,而房屋形式则否[216],而激起布吕纳和帕萨格的追随者 极大注意的,却正是那种特征。施吕特尔承认,这同一原则使人变成 “景观 中的沧海一粟”,要摆正人类在地理学中的位置,所有这些学者在这方面都 曾遇到困难。对施吕特尔说来,我们对人类的特殊兴趣起了放大镜的作用, 因而使人文地理学成为与自然地理学同样重要,这样问题也就解决了。另一 方面,放大的程度也不会大到使我们注意人的肤色,我们的耳朵也不会辨察 他所讲的语言[127,17,28~29,特别是41]。 虽然格拉内的结论看来更有一贯性,但我们却可能怀疑它是否真像表面 看来那样合乎逻辑。如果成群的人成为一种现象,形体上可以感知,并覆盖 着一定的地面广度,但这两种性质也不过形成人群的每一个人的可感知性和 地面广度的数学总和而已。即使你要把他们分散,他们合起来仍然覆盖着恰 恰是同样大小的地面,如果我们分开来看待每一个人,他们也都是物质之物, 我们对他们的总的知觉,可能也不下于对他们的群体的知觉。如有什么差别, 也无非在于他们在可见景观的感觉——我们的心理反应——中形成的那一部 分罢了。 也许正是这个理由,帕萨格才觉得把人包括在Landschaft的描写里并无 困难。“农人犁田——也许穿的是鲜丽的衣服,牧童歌唱,或采葡萄、刈麦 的欢乐的人们”,所有这些都可以包括在Land-schaft的形式里[268,74]。 另一方面,他又断言人本身对形成 Land-schaft没有什么作用 (nicht Landschaftsbildner),不可用以划定Landschaft区[268,1],这却把他的 读者完全弄胡涂了。早期书刊中的一些稍有不同的说法,甚至更不清楚,所 以如果格拉特曼和韦贝尔对他的话所作的解释,与帕萨格本人及其学生的解 释不同[236,331~337;250,477,回答,166~168],也是毫不奇怪的。 然而这一类困难却不应使我们抛弃一个在别的方面也许是有价值的概 念。当然,在我们要卷入显然极其困难的定义问题以前,我们想用三个更具 根本性的标准,大体上检验一下这个概念。它是合乎逻辑地建立在科学的一 般原则上的呢,还是建立在作为方志科学的地理学的一般原则上的呢?它是 否体现了地理学领域中在历史上一贯的发展呢?它是否提供了可能取得一致 意见的基础,以限制一个现在已过于宽广、致使单独一群学者无法有效地进 行研究的领域呢?让我们逐一按照这些问题来检验这个一般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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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这一限制是否合乎逻辑? 推荐或者甚至坚持这一限制的美国地理学家,没有一个作出过彻底的研 讨,使我们可以从中检查其逻辑基础。他们不但在提出自己的研究成果时, 而且在有些场合在批评别人的研究成果时,都满足于绝对的说法,对于这些 说法,除了国内外各地理学家的权威以外,再没有提出什么别的根据。检查 这些权威的文章,并没有看到为这种限制进行逻辑上的辩护。因此,为了检 查他们论点背后的推理——我们假设它定会有推理上的根据,我们也只限于 近年来本协会举行的几次讨论会中提出来的一些零散论点。虽然这些话多系 即席发言,但在发表前作者都有机会作过审查。无论如何,这里并没有想抓 什么有漏洞的词句的意思,无非是力求理解这些发言提出什么思想罢了。 在一次这样的讨论中,特雷瓦撒和芬奇分别发言,强调地区 “可观察的 特征”与另一些大概不能观察的特征的区别。地理学家直接关心前者,这是 “主要的地理事实”;他只是间接关心后者,这是“次要的地理事实”,芬 奇也称之为 “解释可观察的特征所需要推断的事实”[287,111;288,117]。 这些话很像是表达科学推理逻辑的基本区别,但又表达得是否正确呢? 无疑地,我们必须把确系事实的事实——即作为被观察到的现象, “不 能来自任何别的东西的……一切思想的基本资料”——与我们根据推理假设 是事实的东西明确地区分出来[巴里,114,92]。于是,在芬奇所引的实例中, 如果考查岩石本身,直接观察到侏罗纪岩石中有硬岩和软岩,这就是主要事 实;但如果是从山脉形状推断出来的,那末就是次要事实了,即使它可能是 “可观察的”。 说只有物质的事实才可能直接观察,因而物体种类上的差别引起了事实 种类上的逻辑区分,这说法也许会受到反对。但我们 “观察”物质事实决不 限于直接的手段;相反,更准确可靠的判断方法往往是间接的——特别是在 像天文学和物理学那样一些极精确的科学中。间接观察和从推理作出演绎的 区别,并非总是泾渭分明的,这一点在此与我们无涉。这里只须承认,下面 这样的事实是由间接观察方法充分证实的,应当认为是有关科学中的主要事 实就好了:美国有一个共和制而不是专制形式的政府;1861年前我国南方许 多居民都是奴隶;或者阿拉伯人在宗教上大部分是伊斯兰教徒。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主要事实和次要事实的正确逻辑区分,与地理学中 的物质事实和非物质事实是毫不相干的。我们对世界上许多地区自然植被的 认识,都必须归入次要的一类——由土壤、气候、退化器官残余等主要事实 推论出来,而我们对于语言、风俗习惯、不同民族分布的认识,却由主要事 实组成。换言之,正如赫特纳所说,一切事实——从基本资料本身的有限意 义上说——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必须由我们的感官以这样或那样的 方式去观察,才能认明是事实[126,555]。所以“可观察的”一词——或者 换一种说法, “感官上可感知的”——并没有为地理学提出什么明确标准。 倡导这一限制的人,在讨论中最后虽然被迫把要研究的东西单单规定为 物质之物,但他们还是死抱住 “可观察”的概念不放,这是值得注意的。比 如芬奇和特雷瓦撒都说到 “可观察的物质特征”[322,5]。很明显,叠床架 屋的词藻,是为了强调只有这些直接可观察的东西——也就是物质的东西— —才应加以研究。主张地理科学直接考虑的东西应限于这些对象,景观纯粹 论的许多论点都捍卫这个主张,就是以下面这两个或其中一个不同的假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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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一是关于一般科学的性质,一是关于地理学作为一门 “观察科学” 的性质。 第一个假定是由格拉内非常明确地提出来的[252,38f.]。虽则他承认 一个地区的物质现象和非物质现象形成一个统一体 (Einheit),但他却坚持 地理学必须直接考虑物质事实,而把非物质事实留给社会科学。只有作了这 样的限制, “我们才能自然而然地以常(gesund)人所见的方式来理解和描 写我们的对象。”他声称这是一般科学的重要特点。换言之,必须使地理学 与一个科学假定相一致,这里所说的科学要把社会研究除外。总的说来,我 们可以指出,这个论点不管有没有明说出来,都是提出这一限制的人们所持 大部分论点的基础。有的人坚持,地理学必须按地理学来划定自己的范围, 而把在某种特定意义上它是不是一门 “科学”的问题留作第二位考虑,这样 的人可能把这些论点当作不相干而搁置在一边,但指出这些论点所导致的矛 盾却是有意义的。 在上述那次讨论会上,芬奇和科尔比的讨论特别清楚地显示了这个矛 盾。芬奇反对道: “一个地区是怎样的,这牵涉到主观思想。你看到的只能 是客观的东西”[着重点据原文,288,122]。实际上情况正好相反。包含物 质事实和非物质事实的地球表面外壳的特定部分,是一个片断的客观实在。 非物质现象的客观性并不下于物质之物。寻求客观手段来观察这些现象,这 只不过是方法问题。当干旱把大平原的麦地变为“风土侵蚀区”(dust )bowl 的时候,农民普遍破产,忧心忡忡;这些事实的客观性,并不下于当年夏季 降雨量不足的英寸数,或多年来土壤腐殖质含量的减少。这些非物质的事实 没有一件能以任何精确度直接观察到,但每一件都可以用间接方法相当可靠 地观察到。另一方面,即使十分严肃的科学家,有时也会看到一些并非客观 的事物——如海市蜃楼之类。无论如何,即使我们可以假定所看到的东西大 部分是客观的,但我们也不是客观地去看的;确实,科学最重要的格言之一 是: “事物并不与外观相一致”。 顺便要说一句,我们可以指出,关于科学性质的假定,一般甚至连自然 科学也不适用,更不用说最准确的物理科学了。后者不单与物体的研究有关, 而且还直接与力的研究有关,而力却是感官知觉不可能直接观察到的。物理 学家并不等到确信X射线是由物质粒子组成之后,才来研究这种射线。如果 照传统的说法,牛顿得到重力概念,是因为苹果落在他的头上,那他也不是 靠触觉观察到那种力本身,却只是运动着的苹果。物理学研究重力,那就是 说,仅仅靠间接的观察方法;重力并不是一种物质的东西。 我们可以追问一下:在自然地理学中类似的事例为什么却不是同样明 显。毫无疑义,如果地球形状远非球形,那我们就会有一个清楚的实例。假 使地球表面不同部分的重力变化,达到1/3或1/2的程度,那末自然地理 学也就很难回避承认,这是所有地理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这也会在地 理学家要研究的大部分有形之物的主要差异中反映出来,却决不能直接观 察;它不会是一种物质之物。有兴趣循着这一思路思考的人,可能会考虑风 究竟是不是一种可以直接观察的物质之物——是否应当说它是大气分子运动 的现象,所以我们感觉到的不是真正这种运动的现象,那只不过是大气分子 迎面扑来罢了。 后一种考虑无论在理论上如何无懈可击,看来却可能晦涩难解,所以我 们不必重视。重要的结论是:大而观之,科学是靠客观手段来认识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