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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条合法化了,却也须考虑是否在这条铁的规律下能在地理学上变得重要 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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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聚落形态研究的关系 对房屋和聚落形态的系统研究,在我国似乎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其特点 是热中于类型的观察和分类,却很少考虑这些文化特点对地理学的意义问 题。欧洲学者许多相应的研究,一开始就受到一个意愿的推动,就是想研究 文化本身如何以其特异的民族形式来分布的。然而迄今我们的学者对欧洲学 者新近研究住宅类型的工作仍很少注意[参看普法伊费尔的脚注,109,120]。 这里我们谈到的既然是对美国地理学说来比较新的一个分支——虽则我 们曾提到过李特尔亚洲研究的一个早期范例,而且梅曾的权威研究也早在 1895年就发表了,但要判断它对地理学总体上有什么意义,还是有点困难 的。有的人以为,聚落和住宅形态研究可能会给予我们一条研究一般文化地 理的有价值的线索,如果这样,那末考虑某一地理概念究竟会促进还是会阻 碍这种研究的发展,也是恰当的。由于这个缘故,但也不无踌躇,这里才提 出如下的考虑。 在有的学者看来,研究住宅类型的正当理由,无非是因为住宅在景观中 是可以看到的缘故。可是显然景观中看到的事物,地理学家不可能件件都去 研究;总该有个挑选的根据。因此许多学者把研究住宅类型和聚落形态只看 作地理学上最新的风气,这就不足为奇了,同时也无理由。莱利提出,俯临 哥伦比亚河的莱因式堡垒,大概是值得作地理研究的[220,140],我们实际 上已经有了个别村庄的详细描写,理由是这些村庄在其所存在的地区是很独 特的。确实有人曾提出,一个地区有多少村庄就有多少村庄形态,而且个个 都有理由作特别调查。如果想一想全世界村庄的总数,算一算因而需要有多 少堆积如山的手稿,那末莱利关于地球表面上贴遍地形描写的恶梦,相形之 下倒要成为一个愉快的梦了[220,126f.]。 但过分着重热情的自然结果,或强调那种专重形态分类及起源的住宅类 型研究,也是不对的。在这些学者的许多著作中,有素养的读者立即就会辨 认出地理特点而无须解释,虽则是能够解释的。此外,许多读者可能感到, 在提出的大量详细资料中,包括着新的概念、建议或结论,应当能增加他对 地理学的一般理解和做地理工作的能力。不幸,读者至少觉得很难从这些研 究中得出这样的思想和结论。一部分也许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没有充分阐述 结论,但也许还因为作者本人可能就没有想过从他的研究里究竟能得出什么 结论——也就是说,这种研究到底有什么意义。 在我国,研究过这些题目的人中,尼芬似乎是对地理学的目的思考得最 认真的一个。他寻求着 “从逻辑上探讨文化地理区域”,以等值线方法给路 易斯安那的住宅类型分类和绘图,不是单单描画这些可观察的物质之物的物 理特性,而且也是作为一种 “尝试,以求取得关于住宅观念的地区表现—— 这是一种朝向文化的地理表现的坚实立足点的探索”[368,179,192;参看 莱利,220,136]。 顺便应该指出,尼芬所阐明的目的决不表示这种研究对地理学领域可能 就只有这个意义。建筑和聚落的不同形态,可能与气候、地形、植被或基岩 的差别有显著的关系,或者与很多物质文化特征的差别有显著的关系,因而 可能对区域的鲜明特色有所增添。然而总的说来,此种特征本身的地理意义 ——作为许多物理特征组中的一组——就在于,它们在 “提供文化的地理表 现的坚实立足点上”,可能具有这种地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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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芬在与笔者进行个人讨论时,对他书中的话加以发挥,清楚说明这些 话说的正是其所含的意义。文化是由观念造成的;一种观念可能具有地理表 现——即地区差异,但这种表现本身是不可捉摸的。我们须找出对这种观念 的明确描述,而这种描述的地理表现,又是正确地摹写出这个观念的地理表 现的。于是我们可能会有一个总印象:在路易斯安那几类不同的地区,每一 类地区都有一个关于住宅的特别观念占优势。这是文化差别的一种地理表 现,但却是一种含糊不清的表现;我们无法把握一个观念。如果我们能够观 察、分类、并按比例绘制的实际住宅,确是住宅观念的真实表现,那末我们 就有对一个观念作地理研究的技术了。 于是最后目标就是对文化的各个非物质方面的地理研究——实在还有理 由这样说,这就是对这种文化本身,也即是对文化的更为外向的和物质的表 现的地理研究。 这里详细分析了尼芬研究所表现的基本观点,不但是因为地理学家已给 予它以应得的注意[参看普法伊费尔,109,120],而且是因为许多讨论过这 篇论文的人,并未充分认识到它所立足的最后目的,所以我们有理由这样做。 固然作者本人后来在一次圆桌讨论会上考虑文化地理学的理论性质时,似乎 完全否定了他先前论文的基本方法。他把对文化地理的思考奠基于上文所引 的那个熟悉的格言上,以代替有如他在野外研究中那种从观念的区域差异观 点出发的研究方法——这个格言就是:文化地理 “所关心的主要事物,是直 接或间接由人类造成的可观察[意为 ‘大体上可见的’]景观现象的性质、起 源和分布。”因此,虽然 “宗教信仰的有特色的表现形式——教堂、道旁神 龛和墓地——具有首屈一指的地理重要性”,但他对于 “特定地区百分之九 十的居民都属于某一宗教信仰,如果在景观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就会认为地 理上没有多少关系”[295,162~167;最后一语系尼芬嗣后所加]。 换言之,并非一切具有地区表现形式的观念都应纳入地理学中,只有那 些在景观中有形地表现出来的东西才应纳入;检验地理意义的标准就是物质 形体的存在。我们可以同意,并非所有的文化观念在地理上都是有意义的, 甚至所有那些我们能按地区绘制的东西也是如此,但未必要作出结论,说唯 一充分的检验标准,就是文化的有形景观表现形式。我们已经知道,某些文 化景观特征的性质只不过反映了文化观念缺如,另一方面,头等重大的要素 在景观上却可能表现得很少。以紧邻德国和瑞士边界南北两侧的地区为例, 虽然语言相同,但由于政治观念的差距,瑞士地区就与德国地区有显著的差 异。如果这些差别今天特别显得触目,那末几世纪以来早就已经确定了。可 是不论这些差别在景观中可能有什么表现,但却也模糊得使跨过这条界线作 勘察旅行的一队地理学家看不出来。另一方面,与两边的居民谈论政治问题, 立刻就会显示出天渊之别,不但在政治利益方面,而且在居民的根本政治心 理方面也是如此。 检验景观表现只有一个标准,但决不是最可靠的标准,即不同地区文化 差异的性质的标准。此外,着重景观的有形表现,就很容易落到强调这种表 现的形态。有一位批评家评论说,虽然尼芬的住宅类型研究主要是关于形态 而不是关于功能,但他确实理应完全在形态方面来论述住宅。例如奥地利阿 尔卑斯山小路上沿途看到的道旁神龛的形态,告诉我们一点有关人们的艺术 观念的东西,即他们对木石能制造出什么的观念,但观察一下这些神龛在有 关人们的宗教思想方面,还告诉我们些什么,那末意义肯定还会深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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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家人人都可以凭三种不同方法中的一、两种达到关于他们的领域 性质的设想,这里指出这一点也许是适宜的。有的人可能试图从广阔的哲学 观点来分析地理学的逻辑特性。我们已经知道,这种方法可能使研究者完全 陷入歧途,除非他们把自己的逻辑结论与许多前辈的逻辑结论对照起来加以 检查,并彻底研究一般地理学家实际上曾尝试做过什么。还有为数多得多的 研究者,只从一种对地理学很笼统的感觉——不妨称之为地理感吧——出 发,详细阐述了他们的诱发动机的概念,成为实际研究的成果。设若开头的 假设成立——仅凭他们由于某种原因选了这个特定领域这一点,并不能保证 这个假设成立,这样一些研究者可能达到一种观点,与第一类人中最成功的 人的观点并无大异。这一事实时常引起误会,因为在本学科性质的直接讨论 中,他们可能表达了显然完全相反的观点,但如果以他们成熟的著作来判断, 又觉得观点上的实际差别不大。最后,第三种人是依据别人——通常是第一 种人中某一个或几个人——取得自己的地理学概念的。 像所有的简单心理分类一样,这个分类出是非真实的。部分地看来,每 一位学者都可以属于所有这三类。所以希望那些在文化地理研究中已经有了 一个值得注意的开端的美国地理学家,将不屈从权威的见解,以免阻碍他们 工作中自己思想的健康发展。反之,正如赫特纳再三坚持的,所有的方法论 宣言都必须根据地理问题的实际解决加以检验。米丘特的警告也值得再提一 提:脱离了实际问题的具体实例的研究来 “讨论原理”,这“是在这些问题 上犯错误的根源”[189,23]。 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个例子里,地理学家仿佛就像在力图驾驭两匹拉向不 同方向的马。如果地理学是研究看得见的景观的话,那末农村住宅形态就会 成为他的研究对象的一个要素 (虽则是一个较次要的要素),但人们关于住 宅的观念却只是次要的东西,只须解释为什么会有各种住宅形态就好了。“试 图了解有关住宅观念的地区表现”似乎不是地理学家恰当的主要目标。另一 方面,如果说地理学家没有自觉地考虑方法论原则,就希望建立文化地理区 域,并认定为此目的,他必须获得 “文化的地理表现的坚实立足点”的话, 那末景观的可见性属性,却只不过是一个检验标准——只是一个检验现象对 文化或对其地理表现 (其地区差异)的意义的标准,既不是必要的标准,也 不是充分的标准。 还留下一个问题:在研究文化观念的地区差异时,地理学家是否只限于 依靠检查物质之物的技术。虽然我们可能觉得在这种区分中没有逻辑,但这 种区分可能还是有见识的。我们刚才提到尼芬的圆桌会议论文,继此文之后, 斯坦利·道奇在讨论中提出:在文化区域地理中,我们关心具有一致思想的 地区,提出我们可能把这当作一个指标来使用[295,171]。但显然我们没有 直接衡量人们想些什么的办法,我们只能间接地做到这一点。考察他们的物 质产品就提供了这样一种方法。但这是否为唯一可能的方法,或者是否甚至 可以肯定地说,在所有场合都是最好的方法呢?这些都是关键性的问题,因 为如果我们能够使用比现在所使用的更好的办法,来研究我们应当研究的东 西的话,那末所有一切科学中,不论我们自己的领域还是别的领域中,就没 有一个权威能禁止我们使用这些方法了。 我们无须局限于人们关于住宅的观念,因为很明显,这种观念在他们的 整个观念复合体中,决不是具有头等重要性的东西,也未必是了解这个复合 体的最好的线索。例如,尼芬发现路易斯安那大草原区的住宅,表明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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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怀有中西部地区关于住宅的观念,这很容易由他们在玉米带的祖籍加以 说明[368,190]。这是否就表示,这些人现在都带有中西部地区的一般观念 呢?可能是这样,但也可能完全不是这样。他们对生活里其他一切事物的观 点,可能已完全变得 “南方式”了,只是继续用祖传的样式来建造住宅 (或 者住在祖传的房子里)罢了,在一位地理学家告诉他们以前,甚至都没有觉 察到他们的住宅是中西部样式的。研究选举结果报告,岂不也是了解他们思 想的同等可靠——如果不是更可靠的话——的途径吗?如果发现这些地区年 复一年都投共和党的票,那末人们就会感到,这就是了解他们特殊文化的线 ① 索。我相信没有人会说,地理学家能训练自己去观察住宅形态之类的复杂现 象,并给它们分类,但却没有研究选举结果报告的能力。同样,正如埃克布 劳所说,他那个州里的不同地区,流行着某几种民歌和风俗,可能给予尼芬 以了解文化区域的又一线索[295,171f.]。 如果后一类现象的分类和分布 已经被其他领域的学者研究过,那就更好。地理学家会毫不踌躇地利用地质 学家和土壤学家的发现,把它们与自己的发现联系起来,那末只要社会科学 家也提供他们类似的材料,以便他随时可以用于文化地理学,那末他也该感 到高兴的。 简言之,住宅和聚落形态研究如果对无法直接观察的事物——即基本文 化特征 (人的观念、态度和感情)的地区差异——提供可以间接观察的方法, 那就可以证明这不止是赶时髦,却是对文化区域地理学的贡献。这些特点以 各种不同方式表现出来,有待于观察、分类和按比例绘图。我们的思想不但 表现在我们所制造的东西中,同时也表现在我们说话、唱歌或舞蹈的姿态和 内容中,表现在我们写作、投票或告诉人口调查人员的话中。虽然这些现象 都是非物质的,但其可观察性却不亚于物质之物,在许多情况下,它们要比 建筑更直接地表现观念,更不用说聚落形态了。聚落形态起源悠久,我们可 能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德国地理学家最近绘制得很出色的区域地图集,说明 绘制这种非物质文化现象以及物质的住宅类型和聚落形态地图的价值[371; 346;又见344中,施伦格尔的论文]。研究文化地理学的学者,如果让某一 武断的规则来禁止他研究文化的这些可观察的表现,这就等于自行剥夺掉尽 可能完满地实现其根本目的——解释文化地理区域——的可能性。 ① 此处的这些意见不十分切合这个具体事例。尼芬告诉我,现有的住宅大部分是从玉米带迁过来的第一代 移民所建,他们有许多人今天还活着。另一方面,作为一位研究文化的学者,他承认该区在全州以 “共和 党区”而出名,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但作为一位地理学家,他对这一事实却绝口不提。当然,这一地区 实际与他表现住宅形态的地图中所示的实际之间的相互联系,会加强这两种实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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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小 结 这里也许该总结一下本章相当冗长的讨论过程中所达到的结论了。认为 地理研究领域必须局限于 “大体上看得见”的地区现象,这种教条除了限制 于物质特征以外,不容许作精确的阐述。虽则30余年来热心的人们一直在宣 扬这教条,但接受它的地理学家人数寥寥,至于在实践里坚持这教条的那就 更少。这毫不奇怪,因为这教条既不是奠基于逻辑,也不是奠基于地理学的 历史发展,同时又不能为一个比较限制但却是统一的领域提供基础。反之, 这甚至还会因为把地区的某些方面排斥于地理学家的研究领域之外,于是破 坏了 “纯地理”的“内核”,除非以后他觉得,为了解释所研究过的东西, 有必要对这些方面作调查研究。虽然这教条不能把那些一向以关心非物质特 征为主的地理学诸领域排除出去,但却会把这些领域推到地理学的界线不清 的外层范围,除了关系研究以外,对目的并无更好的指导。它把相对位置因 素降为纯粹从属的地位,因而趋于忽视地理学思想中最本质的东西——在空 间联系中的现象组合。结果是培养了对模式本身无批判的热心,毫不顾及其 意义;与功能成为对照,则过分强调形态,于是又趋于小视某些地区特点, 因为有形物体并没有适当地体现出这些特点的重要性。 虽然这教条的观点可能促进聚落形态的研究,但如果作严格解释,却会 妨碍这些研究,使它不能获得深远的意义;如果作为文化地理更全面研究的 一部分,这些研究本来很可能会取得深远的意义的。这种观点悬殊的结果表 现为两种倾向:一是寻求其他领域所不研究的对象,这就会使地理学降格去 考虑最不重要的事物;二是在对景观的主观理解上陷入与艺术工作者的竞争 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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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地理学中资料选择的逻辑基础 一、根据地理学的基本概念来选择 在一个地区的地理中,要选择现象来研讨时,地理学家心中应有什么原 则呢?在地区中可以观察到的形形色色的物质和非物质现象浩如烟海,其中 究竟哪些对地理学才是有意义的呢?如果为了某一特殊目的,实用的或非实 用的目的而进行研究的话,很明显,这个目的就会为不同种类的现象提出衡 量其意义的尺度。可是这里我们感兴趣的,却是单纯以增加地理知识为目的 的研究,也就是纯地理的研究——这里, “纯地理”是就此词的唯一正确的 意义说的,即与应用地理相对而言。我们是从加深地理知识的观点来考察这 个问题的——不是单纯地 “为了地理学本身的缘故”,却是根据这个假设: 加深地理知识就会产生价值准则,这是无庸证明的。照此,我们就可能不会 让间接的目的来决定我们的资料选择,不论是为了使资料配合某种研究方 法,还是使地理学能有权取得非此即不能取得的特定意义上的“科学”称号。 地理学必须以提供地理知识为目的,即使有些地理知识的性质,会使它的某 些学科分支在 “科学”的意义上失去被称为“科学”的希望,正像地理学家 必须使研究方法适应于地理资料,而不是选择合于他的方法的资料一样。把 这个结论说得明白一点,就是选择资料的根据,必须合乎逻辑地从我们的地 理学基本概念中得出来。 有的地理学家在这一领域的基本概念上意见分歧,我们对他们应研究的 不同现象的取舍根据,就很难期望意见会相一致。可是幸亏正如我们早已指 出的,很多学者都接受了我们所谓地理学的方志学概念,他们的意见却显然 是一致的。他们绝大多数人,包括德国大部分地理学家以及我国的许多地理 学家,所持的说法与赫特纳从李希霍芬承袭过来的说法相似: “地理学研究 地球表面上的地区差异——即各大洲、各国、各区和各地存在的差别”[161, 122;参看索尔,211,84]。 一个人只要离家出行20英里,就会知道处处都存在着差别;这些差别因 而也是 “朴素地设定的”事实。此外,凡是能思想的人都知道,这些差别并 非各类独立事实的现象,却是互相联系的,因此立即就会激起一种好奇心, 想了解这些关系是什么。 有的人对世界的认识只限于局部地区,他们可能设想世界各地都与他的 乡里十分相似。看到那些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千差万别,在一个小地区内 也有很大的不同,他无疑会得到很深的印象。他可能观察到山坡、水系、土 壤的某些方面、农场生产力和农民相对富裕都有很大不同。如果他住在格朗 德河河谷下游的话,他定会观察到河流两岸居民文化特征的不同。对东欧或 中国许多地方的农民说来,世界上最大的不同是他们居住的乡村和地方城镇 间的不同;不错,城乡环境的不同,确在地球表面所示的最大不同之列。这 不但包括人口密度和房屋数目和性质上的差别,而且也包括居民性质的差 别, “城市”和“农村”两个类型之间的悬殊——“城里人”和“乡下佬”, 帕萨格对这种悬殊是很注意的。 游历很广的人,无论是实地旅游还是在书本中神游,却知道在一个很大 的地区中可能近于一致的要素,在世界不同地区却有很大的变化。这些要素 可能包括气候、自然植被、主要地形和土壤类型、主要农业类型,以及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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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许多文化特点。 所有这些考虑都是众所周知的,地理学家可能会毫不躇踌地就从这些出 发。此外,他会笼统地承认,这些差别是彼此相互联系的,因而在一个大地 区或区域中,如果若干基本特征十分一致的话,许多别的特征——虽然不是 所有的特征——也是十分一致的。于是他也许完全不自觉地承认,许多这样 的地区,在其现象的总体上都有鲜明的特性,扩展到尚未划定但绵延很广的 地带,而且在某些相当重要的方面,与任何邻区的特性不同。 举例说,让我们设想,恰巧有个来自布雷斯劳附近的德国青年农民,慢 慢地向东南走去,到了奥得河平原。走了一段路,他会看到一些景物与他在 家乡所见的十分相似。在坦荡的黄土平原上是长着裸麦、小麦和燕麦、马铃 薯和甜菜的田地,一切全是他所习见的;城镇都有长方形的集市中心,老区 周围的双重环形街道,标志着昔日城墙的内外两侧,还有他所听到的德语谈 话,这一切都说明他仍然是在自己的区域——他的“家园”(Heimatgebiet), 即使详情细节不很熟悉。然而往平原再走过去 (还是向奥得河以东走),他 会看出很大的变化。田地显然没有那么肥沃了,他不大看到小麦或甜菜,但 却有不少大片的松林;他是个聪明的农民,马上注意到土壤是沙性的,不用 地理学家来解释其中的关系。但他也注意到——很可能还是首先注意到的, 这里的人虽然看起来也像他本人和乡亲们,也像他们那样生活和工作,但在 他看来却有很大的不同,因为他们讲的是波兰语,他也一定会把这一点看成 是他所观察到的最值得注意的事。让我们跟他一起再跨上一步吧。他漫步穿 过没有设篱笆的田野,不知不觉间可能越过了一道界线,虽然在政治地图中 这条线是画得清清楚楚的——在 “可观察的”景观中这是一行白色的小柱子 ——但在田野里实际上是有点难以看清的。(他本人也是一件可观察的物体, 这件事对他说来可能是危险的,但我们不妨假设他没有被看到)于是不久他 就会明白,现在他已经进入一类很不同的国家。因为不但农民讲波兰语,商 店里、几乎所有的学校及其他公共建筑里,人们也大都讲波兰语。如果他在 这里安家落户,他就会发现,他地里的农产品不在布雷斯劳销售,却是在卡 托维兹销售。这样,他一家人就不但在经济上,而且也在社会上与德国的事 物切断了关系,而与波兰的事物拴在一起了;他们的生活就不由柏林来管, 却由华沙来管了;他的儿子就不在莱因省服兵役,而是可能在俄国边境服兵 役了。总之,用不到很长时间他就会明白,他所到达的地区与他所离开的地 区,最重要的差别就在于一个是波兰,一个是德国[参看355及356]。 想一想历史学领域是一个相似的、虽则是想像的情况,是有启发性的。 许多作者都曾使用过一种虚构的办法,把我们的一位当代人暂时放到过去某 一时代中去,不过还是在同一个地方。这样一个人能贡献于历史研究的,究 竟是什么现象呢?历史学家会要他来讲述那个过去时期的一些方面,那是可 以看作有时代特色的,即并非与当时其他特点毫无联系的偶然差别;要他来 讲述那些承前启后,具有重要联系的事件。显然,要说出什么东西有历史意 义往往是困难的,但历史学家早就已经认识到并无可以消除这种困难的绝对 规律;必须在每一具体事例中尽可能去对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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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资料的标准 赫特纳曾阐明地理学家按两个条件来选择资料的标准,这些条件在逻辑 上相当于那些指导历史研究的条件[161,129f.]。下面翻译了他的说明,那 是1905年发表的[126,561f.],自此以后德国地理学家即使不是绝大多数, 也有很多人都接受了。前面我们已经指出,他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格拉特 曼、哈辛格、班斯、瑟尔希和毛尔等许多地理学家都奉为圭臬。 “一个条件……就是从一地到一地的差别,连同位置相比邻的事物的空 间联系,即地理复合体或系统的存在——例如水系、大气环流系统、贸易区 等等。地球表面的现象没有一种是可以孤立地看的;只有从它所在的位置与 地球上别处的关系的概念才能理解它。第二个条件是不同自然领域与其在一 地融合起来的不同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与同一地方的其他现象没有这种联 系的现象,或者我们辨认不出这种联系的现象,就不属于地理学研究的范围。 地球表面上的事实,只有处处各不相同,其地方差别对其他各种现象又有深 刻意义时,或者如我们早就说过的,在地理上有效验时,才有资格、有必要 受到这样的研究。” (这显然是李希霍芬的“只要它们与地球表面具有可以 辨认的关系”这一准则的发挥[73,27;参看彭克,163,37]。) 赫特纳接着又说: “方志学概念的目标,是从理解不同自然[实在]领域 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及其不同表现形式,来认识地带和地方的特性,是取 得整个地球表面在其自然性[实际地]形成大陆、地带、区域及地方的过程中 的概念。 “只有在应用这两种观点时才存在着地理学的特点;谁没有把这两种观 点吸收到他的血肉里去,谁就没有理解地理学的精神;正像一个历史学家不 探究事物的时间顺序和各组发展的内在联系,就没有抓住历史的精神一样。 确实,随着这个概念的形成,选择材料就意味着预先考虑现象的因果联系; 随着认识的发展,就能为地理学赢得整组的事实,或者予以扬弃,于是对地 理学的范围,也就会按照对因果联系的主观上不同评价而作不同的构想了。 但我们在历史科学和系统科学中看出的,正是这种波动,对这种材料选择原 则的异议,却不能认为是这种波动的结果。选择材料不是取决于单个事实, 而总是取决于整组事实,人们已经学会把这组事实看作别组地理事实的原因 或结果。当地理学还只能辨认特定事实的地理制约性的时候,并不就采用这 些事实,而是在进行因果关系调查前,从描述上确定其地理环境;同时,地 理学必须采用因果关系尚不分明的事实,也是容易发生的。 “按照这个概念,形形色色的材料确乎数量庞大,而且愈来愈加庞大, 因为认识的进展,在组数日益增多的事实中,发现一种对地方性质的调节, 因而也即是地理特性。当今的地理学包括种种事件以及模式和物质条件,与 社会生活以及自然界的事实;但地理学只有用方志学的观点来看才能包括这 些事物,因而可能忽略了许多特点和特色,对物质方面和历史方面的科学说 来也许正是最重要的特点和特色。它可能不但遗漏掉地球上到处相同,或者 其地方性差别并无任何分布规律可循的所有条件,而且可能遗漏掉所有那样 一些事物,其地方性差别与其他各组现象的地方性差别并无关系——至少就 我们的认识而言是如此。” 我们可以顺便指出,法国近代地理学创始人维达尔·德·拉·布拉什也 说过约略相似的话: “地理学是研究地而不是研究人的科学;历史事件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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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发生的国家里,会使本来隐伏着的特性和可能性发挥作用,并明白显现出 来,只要是这样的历史事件,地理学就会感兴趣的。”[183,299]这种区别, 或者说对于要研究的事物的限制,与以物质的东西为限的区别不同,是建立 在作为一门科学的地理学的逻辑地位及其历史发展上的。因为 “研究地球表 面的方志科学的必要性,是由于这两种条件造成的:(1)在空间上彼此相接 近的同一系列现象的事实,并不互相隔绝而存在,却是互相联系着的; (2) 在地球上某一处结合在一起的不同系列现象的事实,结成因果关系,并一同 决定地区的性质”。因此地理学家把他的研究扩大到 “地球表面上所有一切 现象,只要这两个观点适用于它们”,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了[126,683]。 地理学家可说是在一个区域范围内来考虑现象的排列和关系的;从地理 上来思维,就是不把现象孤立地看作个别事物,而是看作决定地区差异性的 要素。存在于某一地区但与该区别的现象并无联系的现象,例如地磁之类普 遍现象 (在未受当地矿藏影响的地方),可说是没有地区联系的,因而也就 与地理学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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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的应用 如果我们首先强调上述标准里所包含的3个特定概念,我们在应用这些 标准时可以得出若干有实际价值的结论。这 3个概念就是:(1)与地球直接 或间接联系着的多种现象间的相互关系; (2)这些现象的差异性及其在地 球上各区中所形成的复合体; (3)这些现象或复合体的地区表现。根据地 理学研究世界的地区差异问题这一基本定义,逻辑上就必然会得出——实际 上也已普遍地遵循着——这样的结论:只有按照所有这三个概念看都有深刻 意义的现象,地理研究中才应加以描述和解释。 现象的相互关系 (即Zusammenhang)这个必要条件,正如格拉特曼所解 释过的,给我们提供了选择地理研究对象的具体方法,我们可借以抛开 “先 前十分喜用、浅薄而专断的猎奇的方法。个别带有一定程度重要性的事实就 会选进来,它在多方面并内在地与相邻各系列现象相互交织在一起,成为前 因后果的关系:这种交织的程度愈高,其重要性也就愈大[144,8]。 换言之,施吕特尔的论点认为,非物质的文化现象并非枝枝节节都和自 然要素的细节相联系的,正如文化景观的物质事实一样[145,29f.],对这 一论点的回答就是承认它有相对程度的真实性,并按真实程度加以应用。但 厂房、一般城市、或者人口分布,并不是与自然要素的所有细节都枝枝节节 地联系着的事实。只要我们的南方城市呈现出与北方城市迥然不同的显著特 点,而且这种差别又是与其他地区因素联系在一起的,那末它们在南北区域 的比较中就有深刻意义,但它们与南方的独特农业之类的比较却并不重要。 南方农业与其特有的气候、土壤和人口结构有更密切的联系。社会现象显示 出与其他区域特点联系较少,就无须正式予以排除;它们相互联系的程度较 低,也就自然会使它们的地理意义减少,这是李希霍芬清清楚楚地作出的结 论[73,63~65]。 因而我们可以部分地同意彭克的意见[163,51f.]:只要把国家看作一 种人民的社会组织,那末它就是一种社会现象,其特点——不论从政府形式、 统治者的个性,或者是从它新兴、成熟或衰老的性质等方面来描述——是一 种文化现象,它主要取决于其他文化现象,这些文化现象可能与连结着地球 上任何特定地区的事实很少关系,因而也不大会受到地理学家的注意。但国 家 (下文我们将会细谈)不但是一种社会组织,同时也是地球表面某一片段 的人形成的组织,于是在这方面就不可避免地与地球基本事实紧密地互相联 系在一起。 说到这里,有的读者可能会反对,他们会说环境论又一次 “抬起丑恶的 头”,而美国地理学中过分强调关系的传统,又使有的人形成一种害怕考虑 相互关系中的现象的思想,这些人也会与我们分道扬镳,也许竟没有注意到 施吕特尔和彭克在作解释时依赖这个概念。我们的历史述评表明,地理学家 一开头就关心研究相互联系的不同范畴的现象,没有一个 “景观纯粹论者” 不讨论 “关系”而能解释他的景观中存在的事实的。坚持主张现象要在地理 学中有意义,就必须在因果关系上与其他区域现象相互联系起来,这并不是 把地理学规定为关系研究;如果我们说用砖造房子不能不用灰泥,那我们也 不是说房子就是用灰泥造的。 (可能就是这样的误解,才使米丘特把赫特纳 说成像布吕纳一样, “以某种不同的方式捍卫相同的观念”——即把研究现 象的相互依存关系作为地理学的定义了[189,12,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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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出的第二个必要条件,即现象与地球上各地关系的差异性,并不是 仅仅根据我们从这一领域的历史发展中得出的基本定义,而且也是同样可靠 地根据常识得出的[参看索尔,209,17]。正像罗马时期的历史学家不需要告 诉我们,说那时候人们觉得一生中需要花相当的时间来睡觉,说他们冬天穿 的衣服要比夏天多,或者说母亲总是对子女的福利表现出慈爱的关怀;同样, 研究世界上任何地区的地理学家,也不需要把关于该区那些普天之下莫不如 是的事物告诉我们。如果他在描写一个耕作区,我们可以想得到居民是住在 某种建于地面上的永久性建筑中的,牲口不养在屋子里——只有在情况不同 的例外场合才须描写这些。 如果说这些话看来简单明白得可笑,但用以与某些从地理学研究看得见 的景观这个概念得出的逻辑结论作对照,却很有必要。我们并不过于喜欢辩 证法,这由格拉内的某些细致的研究工作看得出来。格拉内也许是一位极有 逻辑性地探求过景观概念的学者。他曾对芬兰的一个农村小区——瓦洛萨里 作过细致的研究。从来没有目睹过那个国家的地理学家也许会自然地转向那 个地方,以求了解那里这样一个小区的性质,来与比如衣阿华的一个小区作 对照。他会发现格拉内不但细心地绘出各座建筑物,而且在若干分图中,还 表示出布满这种建筑物的地面是无雨地区,也是防风御寒的地区。同样他也 会了解到,在芬兰的这个小区森林里,风要比田野里小些;了解到树林草坪 上要比屋边更常听到鸟鸣,而且这里每处地方都有各种不同的气味[252, 126~134]。这样地描写格拉内的研究,用意不在于轻视它,却在于以同样的 手段表明,从逻辑上作出的详细的景观研究,与大多数学者视为有地理特色 的区域研究的观点是判然有别的。 后一观点受着地区差异概念的支配,我们可以用农场住宅与农场田地给 人的地理兴趣迥异来说明。虽然在绝对意义上,住宅的重要性在人们看来即 使不大于田地,也与田地相等,但从世界各地的地区差异方面看来,住宅的 意义就小得多。撇开农场坐落在哪里不说,我们在没有看到住宅时对它们就 已所知甚多,而单看住宅,向我们提供该区的特色是不多的。单从名称来看, 我们知道这是耸立在地面上的人造结构,其中有一些物质设施,一家人用以 睡觉、烹饪、吃饭、休憩,并作为躲避户外讨厌的气候之所,家里有的人也 在屋内完成许多生产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各地的住宅形态都是配合这些职 能的,因此在与其他区域因素的关系上,其间的差别不是很小,也是意义不 大的。说它们差别很小,那是就它们与农场土地利用——生产的庄稼、耕种 和收获的方式、所得的产量和最后的消费方式——的显著而触目的区域差别 相对比而言的。 可能有人会反对说,这一观点必然会对一区的实际作不平衡的描述,但 只有在阅读这种论著的读者缺少普遍概念时才会如此;略去这些普遍概念不 写,是因为假定它已尽人皆知的缘故。无疑这里也有某种危险,正像在无知 的学生看来,历史给人的印象,仿佛过去的生活全由战争和政治经济变化造 ① 成一样。确实,几千年来埃及的“费拉”年年都在尼罗河泛滥过的土地上播 种、耕耘和收获,但不会要求历史学家描述埃及历史上每一时期的生活年周 期,都比他需要记录下某一世代生了100万左右婴孩更详细,尽管这一历史 事实对埃及以后的所有历史都是绝对重要的。换言之,历史学假定了无数没 ① 费拉,原文作fellahin (fellah 的复数形式),阿拉伯语 “农民”。——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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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到的普遍原理,同样,在地理学中我们也可以假定,房屋多少总能有效 地遮蔽风雨、抵挡烈日严寒;农民总是日里在田间干活,晚上在屋里过夜等 等。 另一方面,强调差异因素,正如克雷布斯所指出的,不能虚假地夸大成 关心奇闻异事[255,342]。一个吸引我们注意的异乎寻常的特征,不论是因 为它在任何地方都很少见,还是因为它在别的区域普遍很重要——例如在阿 帕拉契亚山区的一所瑞士式农舍——只有在地理学家所研究的地区具有深远 意义时,对他才也有意义。在写作波平原地理时,不能仅仅因为那些水稻产 量很少的小区在欧洲罕见就受其吸引,必须顶得住这种诱惑,不然就抓不住 玉米—小麦—乳品农业与葡萄、水果、坚果等园艺栽培更重要、意义更深远 的结合的意义。同样,肯普新近曾着重指出,地理学家写到巴尔干时,应少 着眼于零散的烟草田或卡赞利克的玫瑰园,而多多留意各地的玉米。① 最后一个考虑与我们的标准所包含的第三个概念紧密地联系着:现象在 地理学中是否有意义,须视其具有的地区表现的程度而定。虽则人人都会同 意这一明白简单的说法——上文我们已经指出,施吕特尔和索尔也说过这样 的话,但其解释却显著不同,施吕特尔显然是根据有关物体的形体大小来估 量这种属性的。同样,彭克也把分布研究排除出地理学,他解释道:地理学 关心的是森林而不是植物,是人对地球表面的影响而不是人本身[163,44]。 但克雷布斯却提醒我们说,在李特尔的古典词句中,地理学家所关心的是地 区,而不是充满于地区中的物体本身[234,83]。没有哪一类物体,甚至不是 形成森林的树木,也不是形成农村景色主体的田野,在实际上是充满一个地 区的,我们在绘图时可以毫不踌躇地把这种现象看作这个地区的特点。此外, 某些只在表面上占一小部分的物体,从对别的特征的影响方面说,却可能非 常重要,因而它们在地区差异上的意义与它们在形体上所占的空间相比,简 直大得不成比例。例如,我们前面已经指出,如果说路易斯安那农村的住宅 类型是对其不同地段所发展的文化的可靠指南的话,那末有的东西施吕特尔 因其所占空间很小不予考虑,而尼芬却极其注意,这就完全有理了。同样, 虽然我国南方黑人居民所立足和坐卧的实际地区,在南方总面积中只占一个 微不足道的部分,但这个特殊社会集团有这么多人存在,与全世界几乎所有 别的区域相比,却又是南方的农业和城市特色中最重要的因素。 实际上,施吕特尔已接受了这一观点,至少在他的一篇讨论中部分地接 受了这个观点。为了使地理学家可以研究看不见的人口密度,他主张地理资 料须使每一现象有 “一个具体的区位,在地球表面上有一个明确的地区延展 范围”[145,27]。但显然我们感兴趣的不是布满个别人的地区,而是地球上 这样一些地区,那里存在着如此这般各种各类的人,并有如此这般的人数— —这就是该区本身的特色,那是由人的存在赋予它的。如果我们可以把这看 作该区真正的特色,那末该区居民的生活水准与他区较高的水准相比显得很 低,我们也就同样有理由把这看作该区的一个特点了。 同理我们可以探讨一下一个棘手的问题:多大规模的地区才可加以考 虑。彭克以为可以谈一个城市的地理,却不可谈一个市场的地理[137,165], 但在原则上究竟包含什么差别,却又不大清楚。但如果地理学家牢记着这个 相对意义问题,他可以把规模大小看成只不过是应加考虑的重要属性之一。 ① 1937 年本协会宣读的一篇论文中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