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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乖乖小祖宗 .2

作者:美-大卫·奥格威/译者:高志宏/徐智明 当前章节:672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4

让我们再回到费提兹的学校生活。当时的我不大合群,所以不大受欢迎,但是我却交到了几个非常好的朋友。其中跟我最要好的是阿拉斯戴尔·夏普(AlastairSharp),他当初刚进费提兹的时候,操一日浓重的亚伯丁(Aberdeen)腔,他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他是个出色的小提琴手,12岁时就当上学校乐团的指挥。现在他是个法官——而且还是个好法官。另外还有诺克斯·康宁汉(KnoxCuningham),一个个子高挑总是兴高彩烈的爱尔兰人,他是学校足球队队长。当他发现我和他一样,都非常喜欢爱尔兰剧作家约翰·密林顿·辛格(JohnMillingtonSynge)、格莱葛瑞夫人(LadyGregory)和西恩·欧凯西(SeanO’Casey)时,他就把我列入他私人的候补特权名单,这是一种可以享受很多特权的殊荣。3G年后,当他成为首相的机要秘书时,我要他再给我一项特权——在国会中给我安排一个安全的座位。他莫名其妙,以为我喝醉了。

还有一个爱尔兰男孩,布莱恩·温菲尔德(BryanWingfield),来自鲍尔斯考特(Powerscourt)。他在拳击赛前总是坐在自己的角落里叉手祈祷。我在费提兹期间,他是唯一早夭的学生。疾病总让人沮丧。如果你有办法说服校医送你去学校的医务室,那么就会有一辆像黄包车一样的交通工具来拖你到那儿去,我们管那种车叫死人车。一到医务室,护士长不论任何病情,直接就递给你一烧杯蓖麻油。不过,我感染风湿热时,这个亲爱的凶护士长却用她细心的护理救了我的命。上世纪70年代她在因佛内斯(Inverness)认识了我外祖母,她还记得外祖母因为蓬裙太大,箱形马车装不下,只好坐着家里的独轮手推车参加高地舞会的情景。

费提兹的低年级学生还必须当高年级学生的“苦力”,帮他们清理房间、擦皮鞋、做晚餐。我在这方面远胜于别人,因为我从小到大在家里都必须做这些杂务。星期日,我们都必须到爱丁堡的教堂做礼拜,戴着高顶礼帽、穿着燕尾服,沉重地走街过巷去圣公会的圣灵教堂或长老会的圣史蒂芬教堂。身为英国国教的逃兵,我一开始选择的是圣灵教堂,但是后来换到圣史蒂芬教堂。学校里一位热心的老师认为我一定是在经历一个离经叛道的时期,就自告奋勇地来开导我。我一直都没有向他承认转换教堂的真正动机是因为到圣史蒂芬教堂的路程比较短。我发觉长老教会不但可怕,而且沉闷,圣经旧约诗篇中到处都是反对这个教会的证据。

除了每周固定去爱丁堡之外,学校的教堂每个礼拜还要举行13次宗教仪式,而且规定每个人都要参加。唱诗班每次都用最强音高唱(fortissimo),来布道的每位牧师都非常能鼓舞人心,像乔治·麦克劳德(GeorgeMacleod)、哈利·米勒(HarryMiller),还有迪斯特教堂的主持牧师瓦夫博士(Dr.Waugh,theDeanoftheThistle)。他们的布道消除了我从圣赛普瑞恩获得的有害的价值观。直到现在,我从未遇到任何一位牧师的布道能与他们相比。

每个月学校都会请一位著名的贵宾来演讲,这些人之所以被选中,好像完全是因为他们演讲中令人无法抗拒的有趣的援疵。我最难忘的演讲者是位退休的海军上将,他给我们讲泽布鲁格(Zeebrugge)之战。当他一边洪亮地打着嗝,一边大吼“就在此刻,柏汉一卡特的屁股被打开了花”的时候,整场演讲达到了高潮。

假日的时候,我常常爱上美丽的女孩,但是几个礼拜后,一回到费提兹僧侣般的生活,我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一样把感情转移给同性。40年后,1969年,我重回费提兹,并且在校庆那天对学生做了场演讲:

我一直在研究我们学校创始人的遗嘱。他留下所有的财产“以扶养、教育并且提供学习用具给那些父母无力给他们适当教育的孩子”。第一届校董事会有什么权利决定我们的创始人所指的只是男孩子?他的意思很清楚,这所伟大的学校应该既教育男孩也教育女孩。如果董事会继续漠视我们创始人的愿望,我劝你们效法国外大学的同龄人——造反!台下的男孩们对我这番话报以持久的掌声。第二年,费提兹就开始男女合校。接着我开始同情学生们生活在考试的暴政下:

老师把事实硬生生塞进你们的头脑,因为这样你们才能通过考试。这就像把玉米从鹅的喉咙硬挤下去,让它们的肝脏长得特别大一样。也许这样才能制造出优质的鹅肝酱,但是对鹅本身却没有任何长久的益处。这所伟大学校的任务应该不是硬塞给你们一些事实,让你们在几个星期之后再把它们吐回到考卷上,学校应该激发你们对学问产生终生不变的爱好。之后,我又尽力安慰大多数像我当年一样不能成为学校里的大人物的学生。

我是个领不到奖学金的学生。在运动场上我笨拙无能。我讨厌高高在上的平庸之辈。我是个叛逆,一个不合群的人。简而言之,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各位没用的家伙们,振作起来!在学校的成功与生命中的成功并没有一定的关联。看看我的朋友伊恩·麦克劳德(lainMacfeod)——历史学家、健康部部长、劳工部部长、主管殖民地事务的国务大臣,以及众议院的领袖。在费提兹的时候,伊恩也是个不出风头的没用的家伙。另外还有一个平凡的学生,他在学校只有一样出名——他的外号叫粪坑。到我认识他的时候,粪论已经是哈得逊海湾公司(Hudson’sBayCompany)堂堂的董事长和伦敦郡的行政长官了。

我以为那次之后费提兹再也不会请我去演讲了。没想到六年后,我又被邀请到学校的庆祝晚宴上发表演说:所有私立学校的生存都在经受考验。它们被通货膨胀、税收以及左翼政府的敌视所威胁。如果费提兹要生存下去,就一定要有得以生存下去的理由。费提兹应该与众不同。我建议你们把费提兹变成一个美食殿堂。如果雇一个了不起的法国大厨,费提兹就会以提供最好的美食——三星级标准——的学校而闻名。如果是我,我会将费提兹的所有学生训练成水管工人、木匠、电工、油漆工,还有园丁,这样学生们就再也不需要依赖那些他们永远也支付不起他们的服务费用的商人了。我会开放所有的课程让学生选修,让来上课的学生付钱,就像买票进电影院一样。这样会让教得好的老师富裕起来,让教得差的老师饿死。我会支付现金津贴给成绩好的学生,以刺激他们努力学习。如果我当初念书的时候有人付钱,现在我可能已经是牛津大学历史系的钦定教授了。

17岁那年,我去应聘伦敦“自由”毛织品店广告干事一职,但是被拒绝了。几个礼拜后,一位有名但是有神经病的外科医生拿我当活教材,在学生面前为我的蝶骨窦管动手术。他的秘技搞得学生们眼花缭乱。手术做得糟透了,我的乳突也感染了。不只我一个人以为我必死无疑。另一名外科医生救了我的命,但是感染并未完全清除,三个月后我又被做了第三次手术。我永远都忘不了当医生宣布我再也不能上场打橄揽球时我的轻松感。

于是我写了平生第一个广告:年青男性,诚求男秘书或游伴之职。这个天真的小玩意出现在《每日邮报》(DailyMail)的大陆版上,而且获得了一个叫摩顿(Mor-ton)的在巴黎的美国人的回复。我会附上自己的照片吗?当然会。这一招果然有用,十天后他的司机到诺德码头(GareduNord)接我。摩顿先生为把我安置在另外一个房间里向我道歉,他说他得了重感冒。他的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香水味和鹦鹉粪味混合在一起的刺鼻气味。第二天早上我们一起坐车去兜风。他问我想到哪儿去旅行?中国?南美?他在贺密斯(Hermes)要买什么给我呢?我喜欢听布鲁诺·沃尔特(BrunoWalter)指挥的俄国唱诗班演唱吗?这些都没让我觉得特别奇怪,但是那天晚餐后,他宣布自己的感冒已经好多了,所以我可以跟他一起睡了。我吓得赶紧关上自己的门,不管他如何把没完没了的大声谩骂从门外抛进来。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逃回伦敦,搭计程车直接到祖父家。“我不懂你干嘛要这么大惊小怪?”祖父对我说,“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有喜欢那种事的人。如果你听我的,就安静点,别再提这件事了。”

第二年夏天,一个有钱的美国人要找人个别辅导他的私生子,并且要求应聘者具备下面的能力:

能教钢琴;能教绘画;会开车;网球打得跟职业选手一样好。

这4条我一条也做不到,但却告诉他们我样样都行。那个美国人住在爱佛瑞区(Ville’Avray),靠近凡尔赛宫,是法国名画家柯罗(Corot)常活动的地方。到那儿两天后,那位先生带我去一家昂贵的餐厅吃晚饭。几杯白兰地、几根雪茄之后,他斜眼看着我。“我有个不太好说出口的问题想问问你,”他说,“事实上,我有个情妇。我怕会吓着你,所以把她送走了。但是我实在太想她了。如果我明天就让玛莎回来,你会不会有什么意见?”

玛莎是蛮有趣儿的女店员,她很喜欢我。“B先生曾经在树林里跟我做过好事,他办事时的样子就像一只狗!”她还问我要不要在床上试试看?我说这是对我的雇主的不忠,她就对主人说我企图勾引她,然后我就和那孩子一起被放逐到布列塔尼(Brittany)。这个可怜的小泥资很快就发现我既不会画画,也不会弹钢琴,他威胁说要告诉他老爸我是个骗子。这让我病重得躲进了巴黎的关国医院。在医院里我跟法兰克·斯科利(FrankSCully)住同一病房,他是从洛杉矶来的记者,只有一条腿。斯科利大声地对我读一本地为法兰克·哈利斯(FrankHarris)捉刀的书,那本书讲的是劳伯纳和爱伦·泰瑞(EllenTerry)的事。每天下午,斯科利的朋友安妮塔·露丝(AnitaLoos)都来看我们,她有一双大眼睛和一副低沉的嗓音,是《绅士爱美女》(GentlemenPre-ferBlondes)那本书的作者。

我决定申请进入大学就读,并且选择了牛津,因为那样可以避免和父亲、哥哥法兰西斯以及家族里的其他人竞争,他们都曾是剑桥的名人。但是如果得不到奖学金,我根本负担不起牛津的学费,而且要拿到奖学金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来奖学金的颁发名额很少,二来它们是以在古典学科方面非常出色为基准颁发的。

我被安排接受史利格·厄格哈特(SliggerUrquhart)的考评,以决定我能否获得奖学金,他是牛津大学贝利尔学院(Ba*of)的著名教授。面试之后,他写了封我认为很傲慢的信给我父亲:“您的公子将无法取得贝利尔学院提供的奖学金,但是我可以向您保证,如果他选择申请其他任何一所学院,都会毫不困难地获得奖学金。”

我选择了申请亨利八世的伟大贡献——基督教会学院(ChristChurch),因为那个学院培养出来的首相、印度总督和坎特伯雷(Canterbury)大主教比其他学院加起来还多。据说亨利八世创立基督教会学院时,原本想把它建成一所女子学院,但是他克制了那个想法。不久,我就因手术在头上缠了绷带,跟一大群奖学金候选者一起在沃尔西(Wolsey)学院的大餐厅里参加笔试。历史学家凯斯·费林(KeithFeting)担任主考官,显然我的考试论文给他留下了足够深的印象,他邀请我到他在克兹握兹(COtSWOlds)的家中度周末。“你对历史一点都不了解,”他告诉我,“所以我们决定把奖学金给你。”我是基督教会学院的理论的受惠者,因为他们认为奖学金应该颁给那些将来会有长足进步的学生,他们相信那些在考试中得高分的学生,将来很可能是社会上的二流人才。

除了金钱,拿到奖学金还可以享有三项引人注目的特权:被授予一件特别长的长袍,在教堂中有一个前排座位,以及在晚餐前用拉丁文吟诵谢祷文。教师们费尽心机地对我进行个别指导,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一位大学教师。两位准副院长,麦斯特曼(J.C.Masterman)和麦克卡兰(R.B.McCallum),竭尽全力教我历史;帕特里克·戈顿一沃克(PatrickGordon -Walker),后来的外交大臣,以及诺威尔·麦尔斯(NowedMyres)、罗素(AS.Rused)则尽心尽力地教我化学,但是考试的时候,原本是要求分析化合物,作为我母亲的儿子,我又犯了什么东西部用鼻子嗅的错误,那东西的气味实在是太浓烈了,我被熏得往后就倒,失去了知觉。来自坎那(Canna)的约翰·罗思·坎贝尔(JohnLorneCamghell)试着教我盖尔语。但是我对所有的科目都冥顽不灵。说到底就是我实在是做到了极点,但这又衍生出一个根本的问题:我为什么会懒到极点呢?也许是因为我太疲倦了,每天晚上我都辗转难眠,与气喘做斗争。但是我却并没有疲惫到第二天早上不能打网球,下午不能骑马,晚上不能去约翰·佛德吉尔(JohnFothergill)的展鹰(SPreadEagle)餐厅吃饭的程度。佛德吉尔在回忆录中说他记忆中的我是个“粗暴、英俊,而又几乎像白痴的好小伙子。”也许是因为我对学业的耐心有限,而对开始谋生又充满热望,也许是因为我的才智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只要有考试,我就一定不及格。

在基督教会学院的250大学部学生中,有50名来自伊顿高中,这些家伙组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派系。他们不准自己的同伴买车、用车,于是他们中有个家伙就把他的劳斯莱斯轿车登记在他司机的名下。另外一个家伙在他们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雇苏非·塔克(Sophie”luck-er)来表演。有些家伙还雇佣马夫来照料他们的猪马,有些则继承了他们祖先的头衔,譬如——威塞克斯(Wes-sex)公爵、罗姆夏(Loamshire)侯爵,以及布莱克乳(Blackpool)伯爵等等。作为上议院的世袭成员,这些乳臭未干的家伙被授予制定法律的权力。这让我想到了一个阻止这种臭屁行为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其他学生也给自己找个头衔。拥有武力而且拥有嘉德勋位(Garter,英国爵士的最高勋位,译者注)的国王也可能得大出血的病,但即使身为国王之尊也无力防范。上院50年前就是吉尔伯特(Gi比ert)嘲弄的对象,而在1909年,自己的祖辈就是伯爵的邱吉尔(WinstonChurch*),则写了一本书攻击这种贵族制度,这种制度“需要在我们的国家维持一个优越的阶级,他们拥有世袭的立法职能……完全无视他们个人的性格、才智和经验”。这层“优越阶级”直到

1977年还在行使他们的立法职能。

我总是很快就忘记生命中木快乐的时光,在牛津的那两年,我现在能回想起来的只有最快乐的七件事:

·与桑迪·林赛(SandyLindsay)的客人一起在贝利尔学院的高脚桌边吃晚饭。林赛是个了不起的人,当时他是贝利尔学院的院长。

·靠着从一个灵媒那儿得来的神秘启示,赛马时我把赌注押在欧本(Orpen)上,果然赢了20英镑。

·加入圣奥尔本(St.Alban)与圣瑟吉斯(St.Sergius)学会,这个学会的目的是在布卡科夫神父(FatherBulgakov)的领导下,使英国国教与俄国东正教联合起来。

·马布罗(Mar比orugh)公爵60大寿时,在布兰汉宫(Blenheim)参加勇敢的疯子杰克·希利将军(GeneralJackSeely)组织的狂欢欢宴。

·担任白玫瑰协会(WhiteRoseSociety)的主席,这个协会的愚蠢目的是帮斯图亚特(Stuarts)王朝复辟。

·被充满诱人的少女风情的爱斯特夫人(I-adAstor)说服,戒酒三个星期。

·远征伦敦,参观贝利福(Balief蝙蝠,然后搭乘最后一班火车回到牛津。那种蝙蝠以飞天特技师(FyingFornicator)的名声享誉天下。

我在牛津的时光就这样被我一点点地消磨掉。唯一可以为自己的罪过辩护的是,35年后,我起草了几封给在美国的校友的募捐信,为基督教会学院募得了一大笔款项。亨利·鲁斯(HenlyLucc)和我挚爱的友人,基督教会学院的教务长克斯伯·辛普森(CuthbertSimpson)没对那些信做任何修改,就在上面签了名。

克斯伯给我讲过一个故事。19世纪60年代,一个自大的年青人痛骂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一位老太太为克伦威尔辩解道:“我丈夫的第一个妻子的第一个丈夫认识他,而且非常喜欢他。”当时,克伦威尔已经入土20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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