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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有关外币业务规定详见《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九章和《工业企业.2

作者:宋杰 当前章节:1538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16

具体有关外币业务规定详见《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九章和《工业企业.2

确,特别是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是否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投资人投入的,是

否正确核算“实收资本”和记录固定资产原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

利息费、手续费是否计入“财务费用”,是否通过“长期应付款”偿还本息;

盘盈固定资产最终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盈固定资产最终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减少审计

固定资产减少的形式主要有五种:出售、报废、毁损、投资转出及盘亏。

固定资产减少审计方法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减少的证据、证明的审查,验

证固定资产减少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效益性,以及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1)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查看是否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特别是生产

性固定资产,企业要出售这样的固定资产,目前仍须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才

可以出售。此外,企业出售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偏低现象,如果偏低,应结

合买方情况,查证企业出售动机,查看是否以有损于国有资产价值的方式出

售的固定资产。

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收入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企业是否将这部分收入转

移他用,或买股票或作为福利开支发放给职工等。

(2)对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审计。

主要通过对“报废申请书”、“报废清理单”,及事故报告等审查,验

证报废、毁损的真实性,如固定资产还未消失,审计人员可亲自去查看固定

资产是否真属报废、毁损,有无修复可能,若固定资产已不存在,应了解固

定资产去向,查证是否有意假借报废、毁损,转移固定资产。

此外,在报废、毁损清理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保险公司赔偿款及过失

人赔偿费是否及时收到并入帐,有无被截留、转移、私分现象。

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虚增成本费用现象。

(3)对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审计。

根据对合同、协议的审查,查证企业投资转出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合理,

是否经过了正确的价值评估,与预期投资收益相比是否有效益。投资转出是

否确实发生,有无将出借加工点固定资产列作投资转出的现象。投资转出的

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相应增加对外投资、减少固定资产原价。

(4)盘亏固定资产审计。

关键是审计盘亏原因的证明材料,是否经过批准,核定盘亏手续是否齐

全,是否追究了过失人的责任。

其次审查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转入“营业外支出”。

4.固定资产折旧审计

(1)根据固定资产目录、登记簿,审查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范围是否

正确,特别是新增减固定资产,是否在使用、停用次月计提或停提,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是否计提了折旧;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是否还提折旧及经营性

租入固定资产是否计提了折旧等。

(2)依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附表,查证企业确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的

使用年限是否正确。

(3)查证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是否有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企业是否

任意扩大加速折旧范围。

(4)采用抽查办法,验证固定资产折旧额计提是否正确。核对企业固定

资产折旧计算表、记帐凭证及固定资产帐卡,审查有无多提或少提折旧问题。

5.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审计

通过审查固定资产修理计划和实际发生记帐凭证,查证修理费用发生是

否真实,记帐是否合理。通过待摊和预提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通过“递

延资产”的,是否在两个大修间隔期内分摊完毕。

五、流动负债审计

五、流动负债审计

流动负债审计是指对各项流动负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核算的正确

性的审查监督。通过流动负债审计,促使企业正确核算和处理流动负债项目

的会计处理,防止企业低估或漏列流动负债,人为地改变流动比率,保证企

业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维护债权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流动负债的有关规定

(1)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负债已经发生而数额需要

预计确定的,应当合理预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2)流动负债余额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

(3)流动负债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4)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

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5)企业发生的各项短期借款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帐,并按借款种类进

行明细核算。

(6)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薄”,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

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

注销。

(7)在应付票据结算业务中,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

费用。

(8)企业各项应付帐款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9)企业发生预收帐款应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向购货单位预收。预收货

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收的货款直接记入“应收帐款”科目的贷方,

不设“预收帐款”科目。

运用“预收帐款”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帐。

“其他应付款”科目也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

明细帐。

(10)核算企业应付工资,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表”,根据企业具体

情况,按职工类别、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等进行明细核算。

(11)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在“应付工资”内核算。包括在工资总额

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日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

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

不在本科目内核算。

(12)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等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

计算出应交纳的增值税(仅限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

税企业。下同)、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根据

1994年

1月

1日起正式实施的增值税计税及会计处理的规定,作为

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

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应交增值税”科目的

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交纳的

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

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

扣的增值税款,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

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交纳的

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

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

扣的增值税款,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

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13)企业核算应交教育费附加、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

金等,通过“其他应交款”。

(14)使用“预提费用”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本期各项费用,

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实际支出数与已预提数的

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已提数额较多时,

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

除必须保留预提费用外,本科目年终一般没有余额。

(15)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可按工资总额的

14%提取福利费。

□流动负债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

(1)利用“应付帐款”虚构债务,将已实现的销售收入、材料盘盈款等

转入应付帐款。

(2)利用“应付帐款”转移企业收入,为其他单位套购物资,而后从中

隐匿收入,贪污受贿。

(3)企业已取得的销售折扣,通过“应付帐款”从企业转出,被个人私

分或挪作他用,或增加成本费用等。

(4)应付帐款长期挂帐,使企业负债不实。

(5)利用“预收帐款”为其他单位转移资金、贪污分子贪污公款提供方

便,然后个人从中收受贿赂。

(6)利用预收帐款转移企业收入或隐瞒企业销售收入。

(7)企业因非商品交易而采用商业票据结算方式。

(8)将因无资金支付到期的应付票据而银行给予的罚息,计入成本费

用。

(9)企业用改变短期借款用途,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股票、债

券交易等投资活动中。

(1O)用短期借款弥补亏损、充抵收入,隐瞒企业经营真相。

(11)利用应付工资中应计入生产成本等项目工资和应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中工资的互相挤占,调节当期损益,隐瞒真实情况。

(12)将应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应在职工福利费中

列支的职工医院、幼儿园等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在应付工资中核算。

(13)(13)

(1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没有在“在建工程”中核算,而是计入

生产成本。

(15)企业代扣代缴的税金拖欠不上交,或将代扣代缴税金转移,挪作

他用。

(16)在“应付利润”中将应付给其他单位利润部分长期挂帐,为其他

单位建立帐外“银行”。

(17)在权益法核算下,企业没有根据应付利润数额如实转增投资人投

资,或用现金、银行存款支付应付投资人收益后,又错误地同时虚增投资人

“实收资本”。

(18)在“应付福利费”计提过程中,擅自提高比例,或将应在“在建

工程”中列支的建筑施工人员的福利费,在生产成本中计提,虚增成本。

(19)企业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福利费,如用于奖金发放等。

(20)利用“预提费用”调节企业成本。如将根本不属于本期应付未付

的费用,在本期进行预提。

(21)其他暂收和应付款长期挂帐,挪用暂收资金或被私分贪污;利用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挂列收入,隐瞒利润等等。

□应付帐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调查了解企业应付帐款的内控制度。主要了解企业是否将采购、验

收、发票支付和应付帐款记帐实行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以及实行总帐与明

细帐定期核对制度。查看应付帐款明细表是否与总帐余额一致。

(2)审查资产负债中所列应付帐款金额与总帐余额是否相符,总帐余额

与明细帐余额是否一致。

(3)审查应付帐款明细帐(表)。应付帐款业务不多时应逐户核对,业

务量较多时应进行重点抽查。与原始凭单、对应科目进行核对。

审查重点:

①应付帐款明细帐中,业务内容反映不明确,不正常的项目。

②有关提供劳务性应付帐款业务。

③通过审查借方发生额,查看有无将实际已取得的采购折扣转移,被集

体私分、个人贪污或挪作他用等;涉及退货情况应结合审查退货单据,查看

虚实,是否假借退货将货款转作他用等。

④通过审查贷方发生额,查看企业是否将长期应付款与流动负债混淆,

有无虚构债务、转移资金。

(4)对长期挂帐应付帐款、数额较大应付帐款以及业务内容较特殊的应

付帐款项目,可以采用函询的办法,向对方单位索取证明材料。

(5)与对应科目核对,查证企业应付帐款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预收帐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在预收帐款审计中,首先查证预收帐款的依据,企业是否根据合同规定

向购货单位收款的预收货款,其次应结合企业原始见证审查,帐务处理审查,

重点审计借方发生额,查证是否将预收货款计入销售收入、是否借合同取消、

退还预收货款之机,转移企业资金。

对预收帐款贷方发生额,应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正确,及时入帐,有无直

接用于企业奖金发放等开支。

□应付票据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应付票据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审查企业应付票据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1)所有签发的票据都应该得到有关负责人的授权、批准。

(2)应付票据的经办人、签名人、记帐人由不同人分别负责。

(3)企业是否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

号数、签发日期、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单位名称,以及付

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以及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是否在备查簿内逐笔

注销。

(4)盘点库存应付票据,查看应付票据号是否连续(包括存根号),并

按“应付票据备查傅内容,逐项进行核对。

2.审核发票、银行付款通知单等原始凭证

查证应付票据结算内容是否真实。特别是付款日与到期日是否相符,提

前或到期未付的原因是否合理、合法审查应付票据开出时间是否正确、是否

与发票日期一致、是否进行的是商品交易。

3.审计应付票据明细帐、记帐凭证

查证财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是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到期支付利息,是

否正确计入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根据企业借款申请书,进帐凭单,审计企业是否确实发生借款业务,

有无借用短期借款转移联营分利等违法行为。

(2)根据对银行存款支出业务审计,查证企业是否用短期借款发放奖

金、工资、从事股票等债券交易,不按规定用于弥补流动资产不足。

(3)根据借款合同及有关凭证,核算企业应付利息金额。如果应付利息

远远小于实际支付利息,则企业可能存在帐外借款,应进一步追查。

(4)审核财务费用中有关借款利息的记帐凭证,查证短期借款利息是否

按支出额大小,通过预提费用分月、分季计入财务费用,或在还本付息时一

次结清。

□应付工资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将企业职工名单(或抽查某部门人员名单)与劳动人事部门掌握的

人员名单核对,查看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名单,滥发奖金、工资,偷漏个人调

节税等问题。

(2)在“资产负债表”中,审查应付工资数额与应付工资帐余额是否相

符,并核对企业本期应付工资与上期应付工资差额,如相差较大,应进一步

查明原因,审查企业是否突破工资总额计划控制指标。

(3)通过审查“工资结算汇总表”,查证企业是否将应计入福利费的补

助、医药费等不应包括在工资总额内核算的开支计入了工资总额。

(4)通过审查“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审计企业工资费用分配是否正

确,有无将应在专项工程、税后留利中列支的工资计入生产成本等混淆工资

界限问题。同时对照有关帐目审计,查证“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生

产成本”等是否如实、准确计入应计工资。

(5)审查、核对“工资结算汇总表”和应付工资帐中代扣款项,是否真

实、一致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如有疑点则可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

□应付福利费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审查应付福利费提取的基数是否正确。通过查阅“福利费计算表”

(计提福利费原始凭单)并与工资分配表核对,查证企业是否将工资总额扣

除奖金部分后,作为计提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基数。同时审查计提福利费比例

是否正确、核算计提额是否准确。

(计提福利费原始凭单)并与工资分配表核对,查证企业是否将工资总额扣

除奖金部分后,作为计提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基数。同时审查计提福利费比例

是否正确、核算计提额是否准确。

通过审查提取福利费的原始凭证以及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查证

企业计提福利费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将应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福利

费计入生产成本的现象。

(3)通过审查“应付福利费”借方发生业务,抽查部分原始记帐凭单,

审核是否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有无挪用挤占的现象发生。

□应交税金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审查企业应交税金明细帐,查看企业是否将不需预计应交数的印花

税也在应交税金中核算,使企业应交税金不实。

(2)通过审查企业预计应交税金的贷方金额及计算原始凭单,查证各项

应交税金计算基数是否正确,适用税率是否准确、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3)审查“应交税金”借方金额以及有关原始凭证,查证企业是否及时

交纳各种税金,有无拖欠现象。

(4)通过审计“应交税金”贷方金额、对应科目及原始记帐凭证(可抽

审),验证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将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

建设税等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待摊费用”

中核算;是否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入“管理费用”中核算;

是否将应交所得税在“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中核算;是否将固定资产

投资方向调节税计入“在建工程”中核算;是否将应缴盐税、烧油特别税(自

用部分)计入原材料中核算;代收应交税金是否通过“其他应收款”、“银

行存款”等科目核算。

(5)在应交税金审计中,产品税审计应注重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真实

性。通过对销售业务审计,查证企业有无虚增、隐瞒销售收入现象。增值税

审计中,应注重进项税额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错计(主要是多计)问题,销

项税额有无错计(主要是少计)问题。特别注意有无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的进项税额作为扣除项目扣抵而漏交增值税,如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

税及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

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得税审计中,应注重审查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面性、正确性。

□应付利润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根据“应付利润”贷方发生额及原始凭证计算程序和结果,审查企

业计算应付利润是否正确,是否将税后利润减去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再

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作为确定利润分配的基数。

对联营企业,审查其是否根据联营协议中的规定或投资比例核定应付利

润。

对股份制企业的应付股利,审查其是否根据董事会决议核定应付股利。

(2)根据对“应付利润”借方的原始凭证审计,查证企业付出应付利润

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是按权益法核算情况下,是否转增投资人的投入

资本。

(3)对“应付利润”长期挂帐未付情况,应追查其原因,查看是否代对

方“保管”联营分利、形成对方帐外“银行”。

(4)(4)

□预提费用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根据对发生预提费用经济业务内容的审查,查证企业是否将不属于

本期费用而在本期预提,或超过本期期限仍继续预提,如短期借款已归还,

而企业仍进行预提利息。

(2)根据对原始凭证审计,查证企业预提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企业

是否存在利用预提费用来调节生产成本问题。

(3)查证预提费用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正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

目而没有混淆。

(4)根据“预提费用”明细帐期末余额,审查预提数与实际支出相差情

况。当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数较大时,企业是否按待摊费用处理,分期摊入

成本。

六、长期负债审计

六、长期负债审计

与流动负债比较,长期负债具有数额大、偿还期长等特点。企业举借长

期负债,一方面可以为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筹集资金,另一方面也增大企业投

资风险,一旦企业投资决策失误或投资使用不当,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目

标的实现,阻碍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损害投资者利益。

因此,对企业长期负债的决策、取得、使用、偿还等经济活动进行审查、评

价,监督企业在负债资金运动中是否有违法违纪、不合规等问题,对企业和

投资者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长期负债的有关规定

(1)长期借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款。长期借款应当区

分借款性质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记帐。

(2)发行债券时,应当按债券面值记帐。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时,实收

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应当单独核算,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各期的利

息支出。

(3)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长期应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4)长期负债应当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在会计报表中分

项列示。

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应当在流动负债下单列项目反映。

(5)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

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6)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

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

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之前,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价值。

(7)“应付债券”是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的

本息。下设债券面值、债券折价、债券溢价、应计利息。

(8)企业在准备发行债券时,应将待发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

率、还本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部门等在备查

簿中进行登记。

□长期负债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

(1)企业改变长期借款用途。如用基建专项借款搞债券投资、计划外工

程项目等。

(2)利用长期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在固定资产价值和当期损益间的分

配,调节企业成本费用、隐瞒企业经营真实性。

(3)有意拖欠长期借款本息不予规还,或因借款投资决策失误,造成企

业无力还本付息。

(4)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发行债券,或以集资名义发行企

业内部债券,为职工谋取非法利益。

(5)债券溢价收益不入帐,转移收益资金挪作他用,或将折价损失计入

生产成本。

(6)(6)

(7)发行债券利息支出帐务处理不正确,用来调节生产成本,或将应计

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利息支出计入成本、费用;或将

56属于生产成本、当期损

益的利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筹建工程。

(8)债券发行超出国家规定范围,违反国家批准规定的利率,擅自变动

利率发行。

(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利息和手续费,没有在安装、组建期间与

交付使用期间正确划分,或将支付的利息、手续费从一开始就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或全部归入固定资产价值中。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固定资产价值

确定不准确。

(10)在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偿还引进设备款的核算中,企业将经销产品

与返销还款产品、以及正常劳务收入与来料加工收入相混淆,隐瞒企业营业

收入。

□长期借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通过审查企业贷款申请、可行性报告、借款合同及有关计划性文件

资料等,验证企业借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查证企业是否确实需要举借长期

贷款。

(2)主要通过审阅企业与借款项目有关的银行存款支出及有关原始凭

证,查证企业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长期借款。企业有无改变借款用途,或用

于其他投资、或进行转手“二次”贷款,非法向其他企业放贷,从中收取利

息等等。

审计企业长期借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还可以通过审查企业借款项目

是否按计划如期进行的方法,间接反映借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如果借款项

目没有如期进行建设,企业又没有说明具体理由,或理由不充分,这时应注

重借款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查证企业在取得借款后,是否还有其他投资行为,

以及其他投资的资金来源。

(3)长期借款还本付息审计。根据企业借款合同、还款计划,审阅企业

“长期借款”明细帐以及相关原始凭证,通过对借方发生额审计,查证企业

是否按计划如期还款,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期限和方式,通过对贷方发生额及

相关原始凭证审计,查证利息偿还的计算是否正确;核算是否无误。企业是

否将利息支出在“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之间进行准确分配。通过“预

提费用”核算利息的,还应结合“预提费用”明细帐审查。

(4)将“长期借款”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核对,查证企业是否如实在报表

上反映企业负债情况。

□应付债券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1.对企业发行债券合规性、合法性审计

主要审查企业发行债券,有无国家有关部门(如证券交易委员会、中国

人民银行)开具的正式批准文件。对股份制企业来说,还应查证董事会的授

权、批准文件、记录是否齐全。

2.对企业债券发行方式的合法性、正确性审计

对债券发行采用由金融机构包销方式的企业,主要审查其与承包人签订

的信托合同,并结合合同内容、有关经济合同法规等,查证双方是否严格履

行了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发行方式是否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发行费

用是否正确核算并及时计入企业期间费用,发行债券的计价、利息是否符合

批准的标准。

用是否正确核算并及时计入企业期间费用,发行债券的计价、利息是否符合

批准的标准。

审查企业债券发行,必须进行详审。但可以通过对其发行内控环节、方

式的评审,确定审计中的重点。

3.债券计价、核算及还本付息审计

(1)审查企业发行债券的计价是否有依据。通过查阅批准文件及记帐原

始凭证,审查企业折价、溢价发行债券是否合规,企业实际计价是否正确。

核对企业应付债券中“债券折价”、“债券溢价”及“债券面值”明细

帐,对照原始记帐赁证及批准文件,核实企业债券计价是否符合规定,会计

分录是否正确。

(2)企业发行债券还本付息方式都有预先规定,或分期还本付息或到期

一次还本付息。企业还本付息和折价、溢价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即平均摊

销法。

根据预先批准的还本付息方式和年限规定,算出企业平均每期应偿还本

金数额、应摊销折价、溢价金额,然后分别与企业“应付债券”明细帐、“债

价折价”的贷方、“债券溢价”和“债券面值”的借方发生额进行核对。如

计算值与帐面发生额有不符,应通过查验原始凭证进行进一步审查。如计算

值与帐面值各自对应相符,则可抽查原始凭证或对应会计分录,“财务费用”、

“应计利息”等明细帐,查证折价或溢价是否通过“应计利息”正确分摊。

(3)审查“应计利息”明细帐。主要是先根据票面利率计算出每期应核

算支付的利息,然后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的平均摊销数,计入当期“财务费

用”。审计时,首先审查“应计利息”贷方是否定期平均记入每期应支付的

利息,抽查“财务费用”中对应的同一业务记录(根据日期、凭证号在财务

费用帐中查找),验证是否以利息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后的金额增加财务费

用。

如果企业发行债券集资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则应根据固定资产已交付使

用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时间界限,审查“财务费用”中债券应计利息的核

算,验证企业是否在“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之间正确分配应计利息净

值(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后的利息值),即固定资产使用并办理竣工结算手

续前,利息净值计入“在建工程”,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在这之后,利息净

值计入财务费用。

(4)还本付息核算审计。一是根据合同、批准文件或还本付息计划的时

间,对照审查企业应付债券及明细科目——应计利息的借方发生时间和时间

间隔,查证是否与计划、合同等规定时间一致,从而审查企业是否及时按期

还本付息,二是通过复核测算,验证分期付息或还款的实际发生额是否正确,

有无多还多付或少还少付等不正常现象。如有,则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长期应付款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首先,根据对企业负债、投资情况的了解,以及分析“长期应付款”帐

目,核算项目和明细帐设置情况,判断企业存在长期应付款种类,针对不同

种类长期应付款,选择不同方法。

对企业实际存在长期应付款项目而没有入帐核算的,应重点详细审查。

种类长期应付款,选择不同方法。

对企业实际存在长期应付款项目而没有入帐核算的,应重点详细审查。

通过对引进设备合同、交款单、提货单、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协议

等审查,查证企业长期应付款存在的真实性、合法性。

(2)应付引进设备款审计。

①根据引进设备合同、提货单、缴款单等原始凭证,确定企业应付引进

设备款的实际价格,验证企业“长期应付款——应付引进设备款”记录的价

格是否正确。在按照补偿贸易方式引进设备时,企业是否将用人民币借款支

付的进口关税、国内运杂费和安装费等,也计入“长期应付款”中核算。

②根据合同、协议等有关规定,计算长期应付款每期应计利息,对照审

查“长期应付款——应付引进设备款”明细帐所记录的每次贷方发生额,查

证每期实际利息核算是否正确。

③根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竣工结算时间,通过审查“在建工程”和“财

务费用”明细帐,检查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是否在“在建工程”和“财务费用”

中正确分配,有无将引进设备已交付使用并竣工结算后的负债利息,仍继续

计入在建工程,而没有转入财务费用。

④对按补偿贸易方式返还应付引进设备款的偿还方式,应注重审查用来

偿还负债后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价值,与“长期应付款”借方记录的已还款

金额是否一致。如偿还负债的产品价值大于“长期应付款”记录的已还款额,

则应进一步审查企业是否有隐瞒销售收入行为。

⑤审查“长期应付款”明细帐贷方,查证企业是否将安装、组建固定资

产(包括引进设备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国内费用,如工资、国内材料费

用等也计入长期应付款,造成企业虚增负债、存货不实。

⑥对引进设备外币结算损益审计。审查设备运抵企业时,外币折合人民

币的计算是否正确;抽查每次计息的人民币折算和月末余额调整的汇兑损益

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其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准确计入“在建工程”或“财

务费用”。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审计方法与引进设备负债审计方法基本相似。值

得注意的是,应通过对明细帐“应付融资租赁费”贷方审查,结合审阅原始

记帐凭证,查证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付的利息,手续费等是否也计入了

“长期应付款”,而没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总之,长期应付款审计中,应注重审查两个界限:一、长期应付款计价

与长期负债形成的固定资产原值计价的界限;二、利息支出、汇总损益等,

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竣工结算前后的核算、入帐界限。

七、所有者权益审计

七、所有者权益审计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即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

后的净额)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

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所有者权益审计,就是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增减变化

合法性的审查监督。通过所有者权益审计,可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企业全面、正确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实现资本保全,同时保

护企业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所有者权益的有关规定

1.企业筹集资本金有关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

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

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

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

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第三个月

内缴清。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无形资产出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不得超出企业注册资金的

20%;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

20%的,应当经有关

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

30%,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

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

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

及亏损。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资本金的差

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

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

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2.资本金的确认与作价的有关规定

(1)货币投资。

货币投资一般包括以投资人自有资金出资和以投资人名义贷款向企业出

资两部分。企业必须以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当地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

现金出资的记帐依据,而不能以合同、协议规定的现金额和日期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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