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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制度的要求相同。对营运成本、期间费用的审计,本章第二节已详述,此

节从略。本节着重阐述营运收入审计、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营业外收支审

计的内容。

□营运收入审计

营运收入是指企业从事运输、装卸和其他业务等营运生产活动所取得的

收入。营运收入按企业划分,有运输收入、港口收入、外轮代理收入等;按

经营业务划分,有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港务收入、代理收入和

其他业务收入等。

运输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公路、水路客货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港口收入是指港口企业从事装卸、堆存业务及港务管理活动所取得的收

入。

外轮代理收入指外轮代理企业从事外轮代理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旅客服务,船舶、车辆、仓库等固定资产出

租,港口过驳,集装箱服务,材料销售,旅游业务等主营业务以外的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对于船舶运输企业,还应当包括外派劳务收入和修船拆件收入;

对于港口企业,还应当包括速遣费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就是指运输企业的运输收入,港口企业的装卸、堆存业

务收入及港务管理收入,外轮代理企业的外轮代理业务收入。审查主营业务

收入的内容如下:

(1)营运票据管理制度审计。

①票据印刷、登记、领发和交接手续是否健全,有无专人负责,帐实是

否相符,票据储存和保管是否安全。

②各营运站点、营运车辆(船舶)对客票、代用票和各种定额票据、非

定额票据,有无专人管理,是否按号码顺序使用或用金额建帐控制使用。各

使用单位是否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使用清单和由财务部门销号。

③对客货运票据是否经常有重点地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票据。

④各种货运票据和杂费收据是否按号顺序使用,填写项目是否清楚;对

国外结算票据,如有错,是否作废另行填写。

⑤对于收取现金的票据是否有涂改现象,作废票据是否随同报表报上。

⑥票据销毁制度是否健全。

(2)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的审计。

营业收入的实现,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企业财务通则》和《运输企

业财务制度》对收入实现的确认有明确规定。收入确认的审计,应主要审查:

企业是否在“劳务已经提供,产品已经发出,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

款的凭证”时,确认营运收入的实现。

根据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运输、港口企业而言,取得收取价

款凭证的含义应进一步延伸。审查时应注意,收取价款的凭证不但包括付款

人和银行开出的票据,还应包括企业完成提供劳务后取得的付款人签字的帐

单、货商部门编制的帐单和远洋运输企业期末已完航次未达收入所编制的帐

单。

款凭证的含义应进一步延伸。审查时应注意,收取价款的凭证不但包括付款

人和银行开出的票据,还应包括企业完成提供劳务后取得的付款人签字的帐

单、货商部门编制的帐单和远洋运输企业期末已完航次未达收入所编制的帐

单。

主营业务收入真实性审查。

主要审查已经实现、属于当期的营运收入是否全部计入当期的有关收入

帐户。审查时应注意,有无将实现的收入转入其他帐户,或应作为营业收入

处理而不通过有关收入帐户核算的情况,以及是否将规定在运输收入中核算

的旅客保险收入纳入营业外收入核算。如:企业在完成全年营运收入计划后,

有无将超计划部分的营运收入隐瞒挂在往来帐户,或转移到下一年度的情

况。

(4)营运收入稽核制度的审计。

①有无现场收入检查制度;

②对私拉票款、私吞运费现象有无严格的检查堵漏错施;

③对汽车运输的缴销票据的票根是否进行复核。主要复核是否按运价费

率计费;对货运票据的存根是否与行车路单相核对。对水运企业缴销票据的

票根是否进行复核,主要核对定额和非定额客票与存根和报帐联是否一致;

货运票据的有关项目及运费的计算、汇总是否进行有效稽核。

④取得的营运收入是否及时上交财会部门,有无隐瞒、坐支和挪用现象,

应交金额与上交数额是否相符;财会部门收入核算是否经过稽核,收入帐证

是否一致。

⑤营运日报表与联运及代理单位往来帐户有无复核,并检查是否及时清

算。

2.其他业务收入审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审查其他

业务收入的要点包括:

(1)审查从事旅客服务的收入。主要审查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取得收入是否足额上交,并正确核算。

(2)审查固定资产出祖收入。审查时要注意船舶出租收入的核算方法。

船舶出租收入应按出租方式的不同分别处理,根据收入、成本和相应的运输

周转量成配比的原则,只有船舶光租方式取得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而

期租和程租方式的收入计入运输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对于其他固定资产

出租收入的审查,要审计出租合同的条款是否合理、合法,出租收入的记录

和计算是否正确;固定资产出租手续是否健全;到期的出租固定资产是否及

时收回或办理续租合同。

(3)审查港口过驳、集装箱服务的收入。主要审查劳务协议的合理合法

性,收入的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材料销售收入。

①材料销售的原因是否正当,有无违法行为。

②材料销售收入的计算是否正确,入帐是否及时,有无把材料销售收入

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③材料销售的成本、费用和税金计算是否正确。

④材料销售的帐务记录是否完整,销售数量是否记载无误。

⑤材料销售的手续是否健全,出库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是否齐备。

(5)(5)

(6)审查速遣费收入。审查是否存在漏计、少计速遣费收入,或者未计

收入前支用的现象,是否按规定纳税。

(7)审查外派劳务收入。审查外派劳务的协议是否合理合法,有关支出

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交纳税金。

(8)审查修船拆件收入。审查修船收入的取得,计算、核算是否符合有

关规定。

□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

企业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均应按规定缴纳税金和附加

费。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产品税、增殖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审查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审查计税依据是否正确。

交通运输企业主要按照营运收入计征营业税,并以此计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2)审查适用税率是否正确。

(3)审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有无减免税和退税的情况,企业收到退回的税金是否作为减少

营业税金处理。

(5)审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解缴情况,是否及时足额上交,有无拖欠、

少交、漏交或偷税现象。

□营业外收支审计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营运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附加费返还款。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

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

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公安、法院、检察院经费等。

1.营业外收入的审计要点

(1)有无将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某些收入,如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

收入等计入营业外收入,以达到少纳营业税金的目的。

(2)有无将应属于营业外收入的项目不列入营业外收入,如将罚款收入

挂帐,将固定资产盘盈直接列增加资产处理。

(3)固定资产处理的收入是否全部、及时入帐,净收益的计算是否正确。

2.营业外支出的审查要点

(1)有无任意扩大营业外开支范围的情况。如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中除

清理费用和残值的变价收入外,是否还有其他不应计入的费用或收入;非常

损失中是否列支不属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的其他损失等。

(2)是否有任意增设营业外支出项目。按规定,企业不能任意增设营业

外支出项目。因此,审查时应注意是否有属成本性质的费用列入。

3.审查营业外收支时要注意新会计制度对营业外收支的项目调整

(1)代征车购费手续费和代收港口建设费以及即将开征的船舶购置附加

费的手续费可继续列入营业外收入。

(2)(2)

(3)逾期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或销售收入。

(4)修船拆件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或销售收入。

(5)外派船员净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

(6)收回调入职工欠款和其他费用,根据情况自然予以取消。

(7)企业搬迁费实际发生时,仍可列营业外支出。

(8)劳动保险费转列管理费用。

(9)编外人员生活费,此项目自然消失。

(10)职工安置回乡下乡落户补助费,一般无此项目发生;个别特殊原

因,仍由劳动保险费中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解决。

(11)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按规定处理办法,改列管理费用中的技术

开发费列支。

(12)治理“三废”支出,属资本性支出,不应列入营业外支出。

(13)转出调出职工欠款,根据情况变化自然取消。

(14)落实政策补发工资和生活困难补助费,前者己基本解决,后者应

转入福利费开支。

(15)交纳合同制职工的退休养老金,应转入管理费用中的劳动保险费

列支。

(16)库存物资调价净损失,建立资本金制度后,库存物资调价与否,

均按实际购建成本直接体现损益。原规定为库存物资调价不足冲减国家流动

资金部分不再计入营业外支出。

(17)船舶护航武器弹药购置费,应转入运输支出或船舶共同费用。

(18)防疫经费、为港口设立的专门防疫机构经费,转入管理费用。

三、运输管理费审计

三、运输管理费审计

□运管费收入的审计

《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规定》(由财政部、交通部于

1986年

9

月发布)规定,运管费由车籍所在地的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征收,其他单位和

个人均不得收取;运管费实行适当集中,比例上交;运管费年终结余,除按

规定,列入计划支出者外,其余上交同级财政。

运管费审计的要点:

(1)审计运管费征收完成情况。检查应征、实征情况,查看按规定费率

计征的财务决算报表中营运收入和按定额计征的金额,核实征收的运管费是

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瞒报收入,有无多收、漏收、欠交、拒交等情况。

(2)审查运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业务中计征运管费情况。要审查托运单

位预交的运费款项是否按承运者完成的运输周转量结算运费,并及时计征运

管费。结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托运、承运者的款项。

(3)审查经运管部门开出的运管费结算票据。由托运与承运者直接结算

运费的票据存根有无短缺;是否按结算票据的运费计征运管费,有无漏征、

错征。

(4)审查由承运者自行填写结算凭单、结算客货运费的票据存根,加算

运费总额,计算计征运管费是否正确。

(5)审查运管费收入是否专户存储。有无另立存款帐户,转移资金,私

拉乱用;有无与其他资金合并存储,擅自将存款利息转为奖金或其他支出等。

(6)审查其他收入款项是否符合规定。各种罚款是否按规定上交,有无

被挪作他用。

(7)审查代征税金等计算是否正确。收入是否及时解交委托单位,代征

手续费是否列入其他收入,分配是否执行有关规定。

(8)审查运管费收入是否按规定比例按时上交,有无拖欠。

□运管费支出的审计

运管费是公路运输管理的事业费,要坚持专项专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挪作他用。运管费支出实行预算计划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将支出预算

报上级运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运管费支出的审计要点:

(1)审查支出计划执行情况。有无超计划支出,有无任意提高开支标准

和扩大开支范围,有无平调、借占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

(2)审查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否经验收后列入经费核销。帐面反映是否真

实;有无将预付购置款列帐核销。

(3)审查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费用支出。是否按照建设单位编报的决算

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列帐核销,有无将预付基建工程款项直接列入支

出核销。

(4)审查与有关单位共同购建资产,其资产的产权是否划分清楚和及时

入帐。

(5)审查支付给个人的各种款项,是否编制清册或填制有关凭证;是否

有制表人签名、领导批准、领款人签章;发放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发放的奖

金是否按有关规定,应纳有关税金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列支是否符合规

定。

金是否按有关规定,应纳有关税金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列支是否符合规

定。

审查各种拨交款项是否按规定办理,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7)审查其他支出、福利支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审查年终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比例分配、结转,有无违反规定截留

结余资金。

(9)审查往来款项,有无在往来款项中直接进行收支核算;有无为外单

位提供帐户或出租帐户。

□运管费管理的审计

进行运管费管理的审计,对加强运管费财务管理,提高运管费管理水平,

管好、用好运管费,促进公路运输行业管理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运管费管理的审计要点:

(1)审查运管费各种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行之有效。

(2)审查各种台帐是否建立。如征费台帐是否完整,车籍台帐登记是否

及时,对封停、报废、过户等车辆是否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3)审查运管费票证管理情况。

①运管费票证是否设专人管理,请领、发放、回收、作废、检查、销号、

登记是否严格执行规定。

②是否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有无自行印刷和使用其他收款收据;开票

和收款人员手续是否分开;使用的票据有无缺号、缺页,是否按规定办理注

销作废手续。

③票证管理人员开票和收款人员工作变动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移交手

续,有无悬案及未处理问题。

(4)审查财务管理情况。

①是否编制了年度征收计划,支出计划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运管费开支范

围。

②原始凭证的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记帐凭证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所附原始凭单是否合法有效。

③各项财产管理情况及现金管理情况,是否违反规定。

四、公路(航道)养护费审计

四、公路(航道)养护费审计

航道养护费(简称航养费,下同)是经国家批准和地方政府规定,按照

“以河养河”的原则,向航行于内河航道的运输船舶、竹(木)排筏和浮运

物体征收的内河航道养护整治资金。

养路费和航养费,按国家规定由交通部门作为专项资金管理。

□养路费和航养费审计的目的

养路费和航养费审计的内容,包括费用的征收、管理、计划安排、使用

和成本费用开支等方面。审计的目的主要是:

(1)审查养路费和航养费征收的基础工作是否健全,有关征收管理制度

能否做到“应征不漏”。

(2)审查养路费和航养费的征收是否合规,征收对象和范围、征费依据、

征费标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审查养路、航道工程成本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养路费收入审计

(1)检查各征收单位是否建立了最本辖区机动车辆登记簿,登记车属单

位、车辆数量、吨位及征费标准;是否建立了封存、报停车辆登记簿,及时

交验牌照、行驶证、缴讫证等证件。

(2)检查各征收单位是否认真按照计征范围和标准征收养路费,有无任

意扩大、减征或免征等情况。

(3)检查是否实行按牌照征收和采用银行托收无承付的结算办法,有无

发生拖欠、拒交、隐瞒、逃漏征收养路费以及对集体单位、个体户、专业户

的徇私舞弊行为。

(4)检查养路费票证管理是否完备,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格,如票证是

否统一印刷、保管,日常征收和收入管理是否分开,以及了解和检查单位会

计制度是否健全。

(5)审查票证签发是否符合征收办法的规定,有无错收错发,如不该统

征的单位发了统征票(即按营运收入总额比例计征),不该减免的予以减免,

不该零征的而按旬、按次征收,以及拖欠、拒交等行为。

(6)审查养路费票证领取单编号是否连接,填写的领发票证数量起迄是

否正确,字迹有无涂改;如有可疑,应进行核对,弄清问题。

(7)审查票证销号是否按月办理,作废和退回的票证是否连同存根一并

交验,各征收单位是否认真做到帐、表、证、款四个相符。

(8)审查各征收站在收到养路费时,是否按规定及时解交银行、存入养

路费专户;有无故意隐瞒、坐支、截留、挪用养路费收入,以及截留外包工

程、利息、赔偿、罚款等收入,不作上交,存入“小金库”私自支用。

□航养费收入审计

(1)检查各级航养费征收部门对票据管理和征收的情况,各种航养费征

收票证包括征收凭证、缴讫证、免征证和港航规费收据等类别,一般规定由

省统一印制,发交各征收单位使用,格式是统一的,因此,不得仿制、假冒

或启用其他形式的票证。

(2)审查航养费收入完成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认真执行征

132收制度,

做到计算正确,应征不漏,有无发生错收、漏收、擅自减免,涂改票证,任

意提高或压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行为。

做到计算正确,应征不漏,有无发生错收、漏收、擅自减免,涂改票证,任

意提高或压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行为。

检查各级征收单位和人员是否将已收到的款项,及时解交银行,专

户存储。有无截留收入、坐支挪用、隐瞒不报、化公为私,把专款转入“小

金库”或存入私人户头等行为发生。

(4)抽查过境船舶,核对票证,注意有无涂改、以多报少、漏交、抗交

养河费的情况,并复核计算费率是否正确。

□养路费和航养费支出的审计

1.养路费和航养费支出计划的审计

(1)检查支出计划的分配是否符合政策的规定,如公路小修保养经费与

大中修工程预算分配的比例关系,公路工程支出与养路事业费分配的比例关

系。航运工程支出与设备购置的比例关系等。

(2)检查据以编制支出的业务工作量及其各项消耗定额是否合理。

(3)检查人员经费编制的依据,包括工资、津贴、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的

估算,临时工雇用的人数计划,开支标准,以及民工出勤补助等计划拨款数。

2.支出审计的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1)是否按规定做到专项专用,有无挪用资金建造或扩大非生产性建设

和购置非生产设备。

(2)出包工程价款是否按规定结算,预付款是否及时扣回。

(3)承包外单位的工程价款是否及时正确结算。

(4)施工管理费是否按开支标准,如差旅费报销、劳保用品、保健津贴

的发放,有无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有无非生产人员过多,人浮于事,无事

可干。

(5)检查预算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合规合理。

《稽核与控制——企业审计手册》商品流通企业审计

一、商品流通企业审计的概念和分类

一、商品流通企业审计的概念和分类

商品流通企业是指以从事商品买卖和饮食、服务等经营活动为主营业务

的企业单位。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外商投资及其他经济性质、

组织形式的商业、粮食、对外贸易、供销合作社、物资供销、图书发行、石

油商业、医药商业、烟草商业等不同行业的企业。

这些企业从经营方式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批发商品流通企业和零售商

品流通企业。所谓批发商品流通企业是向生产单位或从其他商品流通单位购

进商品,再转售给其他零售单位出售,或供应生产单位进行加工制造的商品

流通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一是经营量大,面对点多面广的零售企业和生

产企业,必须有足够的品种、数量库存商品来不断满足购买含的需要。二是

具有重新组合的特点,把工业生产的品种比较单一,批量大的商品进行必要

的挑选、分装,由工业分类改为适合商业的分类,以适应各类小型批发企业

和零售企业的需要。零售商品流通企业是,以商品直接供应给居民用于生活

消费,或供应集体单位用在非生产性消费为基本业务的商品流通企业。其特

点主要是,面对广大的城乡消费者和企业事业单位、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及

机关学校团体:经营品种多、销售次数频繁、销售数量零星;多数系一手交

钱一手交货,成交时间短促;部分商品售价要随其鲜活程度进行调整。随着

改革的深入,有的批发企业也从事零售业务,有的零售企业兼营批发业务,

通常视其主营业务,而将其归入批发或零售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的共同特点是,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商品(或劳务)购进、

销售、储存等经营活动为中心。所发生的营业收入和支出、成本和费用、债

权和债务、利润的形成和分配等,都由此而衍生。

□商品流通企业审计的概念

商品流通企业审计是对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储存等商品流

转活动过程和经营、管理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

查监督,以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并促进提高经济效益的活动。

商品流通企业审计属于专业审计的一种。其审计重点在商品购销活动、商品

流通费用、资金周转和盈利水平等方面。

□商品流通企业审计的分类

商品流通企业审计可以三种标准进行分类。

一是按经营方式分为批发商品流通企业审计和零售商品流通企业审计。

批发商品流通企业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购、销、调、存及运输各个流通环节上是否遵循了商品流通规律,

购销差价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商品流通;

(2)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已经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制,能否提高批发业

务的管理水平;

(3)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及手续

是否完备;

(4)进行必要的商品和财务实地盘点清查,检查帐实相符程度;

(5)购销过程中有无损公肥私,贪污盗窃或利用职权进行违法活动等情

况。

零售商品流通企业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和有效,购入商品是否适销对路,销售商品

现金结算有无差错,库存商品的所有品种是否能及时与消费者见面,定期盘

点商品损耗是否均有规定,商品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施;

现金结算有无差错,库存商品的所有品种是否能及时与消费者见面,定期盘

点商品损耗是否均有规定,商品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施;

进货合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计量工具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少秤短

两克扣顾客情况;

(3)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各柜组的报帐、对帐、交款手续等是

否符合规定,有无超定额损耗或帐实不符等情况;

(4)必要的实物盘点,检查商品帐实相符程度。

二是按行业分为商业企业审计、粮食商业企业审计、对外贸易企业审计、

供销合作社企业审计、物资供销企业审计、图书发行企业审计、石油商业审

计、医药商业审计、烟草商业审计。这些企业的区别只在于所经营的商品不

同,因此,在审计时,只需要掌握有关商品的特性及其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

响情况,国家有关政策及企业遵守情况,重点了解行业特点,除此之外,可

针对其经营方式是属于批发还是零售进行审计监督。

三是按审计内容可以分为财务收支审计(如资产审计、负债审计、所有

者权益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

二、商品流通企业资产审计的内容

二、商品流通企业资产审计的内容

30个,其中

21个与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相通,具有行业特点的

9个会计核算科目是:商品采

购、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削价准备、加工商品、

出租商品、材料物资和特准储备物资,现将其审计内容分别阐述如下:

□商品采购的审计

商品购进是商品经营的起点,也是进行商品销售的物质基础,它指的是

商品流通企业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通过货币结算而取得商品所有权的交

易行为。对商品采购业务进行审计,主要应当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1.审查商品是否应当列入企业商品采购业务核算范围

企业取得商品,是否应当列入商品采购核算范围,主要取决于这项商品

是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

(1)通过货币结算。不通过货币结算而收入的商品,不能列入商品采购

核算范围。如收回委托加工商品、商品溢余、销货退回、接受外单位赠送的

样品等。

(2)以销售为目的。商品流通企业通过货币结算购迸商品,如果是为了

自用,而不是进行销售,也不属于商品采购的核算范围。如企业购进办公用

品、低值易耗品等。

(3)进行商品所有权转移。商品流通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代管

商品,企业在商品销售后收取手续费、保管费,由于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

同样不能作为商品购进核算。

在审计时,必须据此三条衡量企业商品采购业务核算范围,缺少任何一

点都不行,以保证商品采购业务核算的正确性、真实性。

2.审查商品采购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

审计时,特别要注意的有两点:

(1)应当列入商品采购成本的项目是否已经包括。商品采购成本是指购

入商品的进货原价,即实际支付给供货单位的商品的全部价款。根据进货渠

道不同,有所区别。国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和用于出口的商品,以进货原价

为其采购成本;企业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应

分摊的外汇价差和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

品,其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理单位的全部价款;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其

采购成本包括支付的收购价款、税金等。

(2)应当从商品采购成本中扣除的项目是否已经扣除。例如,国内购进

商品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包括购进出口商品到达交货地车站码头以前支付的

各项费用和手续费,均作为当期损益列入经营费用;进口商品如对外合同以

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商品到达我国口岸后,发生的费用记入经营费用;

进货折扣与折让,应当按发票价格予以扣除。

3.审查商品采购的结算方式及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严密,并真正

得以执行采用支票结算方式时,要检查财会部门是否根据业务部门商品购进

计划及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的文件,开出转帐支票,留下存根,支票交给采购

人员进行商品采购后,采购员持发货票、进货单报销,财会人员是否对此票、

单审核无误后,再行编制记帐凭证;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要检查开具的

票据是否有延期付款商品交易的购销合同或协议,汇票是否记名,承兑期是

否超过了

9个月的最长期限;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由于商品

发运与货款结算完成时间不一致,往往形成“货到单未到”和“单到货未到”

的情况,审计时要分别接收商品和结算货款两个环节进行检查。

发运与货款结算完成时间不一致,往往形成“货到单未到”和“单到货未到”

的情况,审计时要分别接收商品和结算货款两个环节进行检查。

审查预购定金的发放和收回情况

农副产品的生产季节性强,商品流通企业为了保证货源及时购入,事先

向收购产品的产地支付预购定金,待产品生产后,由产地人员将产品送到商

业企业,并按实际货款结清预购定金。审计时要注意预购定金是核算部门发

放还是报帐单位发放,报帐单位发放的预购定金是否全部,有无贪污和挪用

现象;发放的预购定金是否按期收回和全部收回,因特殊原因不能收回的,

在第二年有无重新发放和收回;收回预购定金是否及时报帐和处理。

5.审查商品采购中的特殊业务

这类业务主要包括一些商品交易中因经济纠纷导致的业务,如在商品购

进中发生的拒收商品,拒付货款,进货退出,进货退补价以及商品购进中的

商品溢缺等。

(1)对拒收商品,拒付货款,要审查是否以购销合同为依据,是否确实

因为企业在承付期内,发现商品品种、规格、等级、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企业在承付期间发现供货方多计货款,是否办理部分拒付;货款已承付后商

品到达,验收时发现与合同不符,是否及时与供货方联系,采取措施尽快解

决。

(2)对进货退出业务,要审查发现商品不符合规定后,是否及时与供货

方协商退货;因为商品已正式办过入库手续,因此还要审查是否办理了出库

手续,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3)购进商品的退补价,不仅关系到购销双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

库存价值和销售成本的正确反映,审计时要注意是否存在虚假退补价,个人

从中牟利的现象;发生退补价的在库商品是否直接增减库存价值;商品已销

售并已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是否增减商品销售成本;对部分库存、部分销

售的,是否采取适当方法分摊退补价款,如按存销比例分摊退补价款;退补

价全部转入销售帐户的,是否确因难以查明存销数量,并且金额不大。

(4)购入商品溢余和短缺的审查,首先要检查溢余或短缺的原因真实

性,看有无利于商品购进溢余或短缺调整库存价值和当期损益的现象。其次

要检查溢余或短缺商品处理的合规性,属于商品自然升溢的,有没有不作“待

处理财产损溢”处理,个人贪污或集体私分问题;属于供应方多发货的,是

否及时与对方联系,采取退回多发部分或多发部分作增加购进处理;属于应

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员负责赔偿的损失,是否明

确责任,及时清偿;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记入“营业外

支出——非常损失”借方时,是否扣除了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

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是否确实存在,金额是否真实。再次要审查商品购

进溢余和短缺的报批手续。

□库存商品的审计

库存商品属于存货的范畴,新制度规定,只要商品所有权属于企业,不

管存放在企业仓库、门市部、还是寄存在外库,或是委托其他单位代管、代

销的商品,陈列展览的商品,均属于库存商品的核算范围。库存商品审计的

内容包括记帐价格、调价、削价、溢余、短缺、销售成本以及清查盘点七个

方面。

1.库存商品记帐价格的审查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记帐价格可以划分为两大类,采用进价核算和

采用售价核算。商业批发企业或批发商品以及物资供销企业,外贸企业,国

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合同订购价和议购价均属于进价核算的范畴。商业零售企

业一般采用售价核算。对库存商品记帐价格的审查,主要看在进价记帐情况

下,库存商品记帐价格与“商品采购”科目核算的采购成本是否一致;在售

价核算的情况下,库存商品记价通过“商品进销差价”备抵以后,是否与“商

品采购”科目核算的价格一致。

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记帐价格可以划分为两大类,采用进价核算和

采用售价核算。商业批发企业或批发商品以及物资供销企业,外贸企业,国

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合同订购价和议购价均属于进价核算的范畴。商业零售企

业一般采用售价核算。对库存商品记帐价格的审查,主要看在进价记帐情况

下,库存商品记帐价格与“商品采购”科目核算的采购成本是否一致;在售

价核算的情况下,库存商品记价通过“商品进销差价”备抵以后,是否与“商

品采购”科目核算的价格一致。

库存商品调价的审计

库存商品调价的审计主要是检查商品调价前,企业是否组织有关人员对

调价商品进行盘点,查明调价商品的实存数量;当调整库存商品进价时,是

调整库存商品的帐面价格和商品进销差价,还是按照规定在商品销售后,体

现在企业当期损益中;当调整库存商品售价时,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是否按

照要求根据售价调高或调低的幅度,调整商品进销差价和库存商品;由于国

家统一调整计划价格时,发生的库存商品增值或减值,是否贯彻了资本保全

原则,不再调整实收资本或其他所有者权益,而是在企业的损益中处理,并

随实现随体现。

3.库存商品削价前的审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库存商品削价前的审计,将成为一项发生频率比较

高的审计内容。因为愈是市场竞争激烈,愈是要求商品迅速推陈出新,由于

供过于求或质量低劣等原因,削价处理的情况将会经常发生。对库存商品削

价的审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削价的必要性。检查库存商品削价是否确实由于商品冷背呆滞、质

次价高、残损变质等原因,必须对原售价作减价处理,防止和查处以库存商

品削价为名,变相私分企业商品,或者销售给“关系户”,而损害国家和企

业利益的行为。

(2)削价的核算方法。商品削价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从商品销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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