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组的认定
根据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
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是,在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估计的情况下,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因此,资产组的认定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资产组的定义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
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
(--)认定资产组应当考虑的因素
1.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
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因此,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是认定
资产组的最关键因素。比如。企业的某一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如
果能够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等创造收入、产生现金流,或者其创造的收入
和现金流入绝大部分独立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并且属于可认定的最小的资
产组合的,通常应将该生产线、营业网点、业务部门等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例l0—5】 某矿业公司拥有一个煤矿。与煤矿的生产和运输相配套,建
有一条专用铁路。该铁路除非报废出售,其在持续使用中。难以脱离煤矿相关
的其他资产而产生单独的现金流入因此,企业难以对专用铁路的可收回金额
进行单独估计,专用铁路和煤矿其他相关资产必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资产
组,以估计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在资产组的认定中,企业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
在活跃市场的,无论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是用于对外出售还是仅供企业内部
使用,均表明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能够独立创造现金流入。在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的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资产的组合认定为资产组。
【例l0一6】 甲企业生产某单一产品。并且只拥有A、B、C三家工厂。三
家工厂分别位于三个不同的国家,而三个国家又位于三个不同的洲。工厂A
生产一种组件,由工厂8或者C进行组装最终产品由8或者c销往世界各
地,比如工厂8的产品可以在本地销售,也可以在C所在洲销售(如果将产
品从8运到C所在洲更加方便的话)。
B和C的生产能力合在一起尚有剩余。并没有被完全利用。B和C生产能
力的利用程度依赖于M公司对于销售产品在两地之问的分配。以下分别认定
与A、B、C有关的资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