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钳
“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出
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
目应无余额。
(三)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企业在当
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
年利润”科目,转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日,借记“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
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
补情况。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
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当年实现的利润
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将当年
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
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无论
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但是,两者
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
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
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例l2—7 l 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为l00 000 000元,每股面值l元。
20x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 000 000元,20×1年实现净利润50 000 000
元。
假定公司经批准的20x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照20×1年实现净利润
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l同时向股东按每股0.2元
派发现金股利,按每l0股送3股的比例派发股票股利。20×2年3月15日,
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全部现金股利,新增股本也已经办理完股权登记和相关
增资手续。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1年度终了时,企业结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结转“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000 000
50 000 000
5 000 000
2 500 000
5 000 000
2 500 000
7 500 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 00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500 000
A公司20×1年底“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为:
80 000 000+50 000 000—7 500 000=122 500 000(元)
即贷方余额122 500 000元,反映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2 500 000元。
(4)批准发放现金股利:
100 000 000X0.2=20 000 000(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20 000 000
贷:应付股利 20 000 000
20×2年3月15日。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5)20x2年3月15日。发放股票股利:
100 000 000x1x30%=30 000 000(元)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20 000 000
20 000 000
30 000咖
30 000Ⅸm
涉及的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2005年
10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2006)}(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
月1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
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2月15日
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l B起施行)
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
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