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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款项尚未收到,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扣减当期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
理如下: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3)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销售退回的处理
936 000
800 000
136 000
40 000
6 800
46 800
889 200
889 200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
的退货。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
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
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应按计划成本或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
目,同时计算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
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
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
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
(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迸行会计处理。
【例l3一l0】 甲公司在20×7年12月1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该批
商品成本为26 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
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7年l2月27日支付货款。20x8年4
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
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甲公司
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l2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000
8 500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2)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贷款时,按销售总价50 000元的2%享受
现金折扣l 000(50 000X 2%)元,实际收款57 500(58 500一l 000)元:
借: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0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3)20×8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7 500
财务费用 0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4.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企业会计实务中,可能遇到一些特殊的销售商品业务。在将销售商品收入
和计盘原则运用于特殊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时,应结合这些特殊销售商品
交易的形式,并注重交易的实质。
(1)代销商品。代销商品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视同买断方式。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
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白定,实际
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
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
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
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
相关销售商品收入。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
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
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
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
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例l3一ll】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
本为l20元,件。代销协议约定,乙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
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
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 400元。
根据本例的资料,甲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因此,
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