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对于
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是指其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
额。例如,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 000万元,企业对该应收账款计
提了50万元的坏账准备,其账面价值为950万元。
2.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
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应予说明的
是,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会计上的定义,但其确定应当遵循税法的规定
进行。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问存在差异的,
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
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递延所
得税。
4.就企业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
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
所得税。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
(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