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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
相互抵销,差额转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如果合并财务报表中各子公司之间也存在实质上构成对另一子公司(境外
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比照上述编制相应
的抵销分录。
二、恶性通货膨胀经济情况下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一)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判定
当一个国家经济环境显示出(但不局限于)以下特征时,应当判断该国处
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
1.三年累计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id0%;
2.利率、工资和物价与物价指数挂钩;物价指数是物价变动趋势和幅度
的相对数;
3.一般公众不是以当地货币、而是以相对稳定的外币为单位作为衡量货
币金额的基础:
4.一般公众倾向于以非货币性资产或相对稳定的外币来保存自己的财富,
持有的当地货币立即用于投资以保持购买力;
5.即使信用期限很短,赊销、赊购交易仍按补偿信用期预计购买力损失
的价格成交。
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进行折算。
三、境外经营的处置
, 企业可能通过出售、清算、返还股本或放弃全部或部分权益等方式处置其
在境外经营中的利益。在包含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中,将已列入所有者权益的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与该境外经营相关部分,自所有者权益项目中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如果是部分处置境外经营。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盈当期损益。
涉及的法规:
1.《企业会计准则(2006))(2006年2月l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
月1日起施行) r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
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3.《企业会计准则第l9号——外币折算》(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