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等各种因素。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即,如果在租赁协议
中已经约定,或者根据其他条件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判断,租赁期届满
时出租人会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那么该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
赁。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低予行使选择
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
这种选择权。
例如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届
满时承租人有权以l0 000元的价格购买租赁资产,在签订租赁协议时估计该
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的公允价值为40 000元,由于购买价格仅为公允价值
的25%(远低于公允价值40 000元),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承租人在租赁期
届满时将会购买该项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在租赁开始日即可判断该项租赁应
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赁
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ff 75%,下同)。
需要注意的是。这条标准强调的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而
非租赁期占该项资产全部可使甩年限的比例。如果租赁资产是旧资产。在租赁
前已使用年限超过资产自全新时起算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时,则这条判断
标准不适用,不能使用这条标准确定租赁的分类。
例如,某项租赁设备全新时可使用年限为l0年。已经使用了3年。从第4
年开始租出。租赁期为6年,由于租赁开始时该设备使用寿命为7年。租赁期
占使用寿命的85.7%(6年,7年),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应当归
类为融资租赁;如果从第4年开始,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占使用寿命的
42.9%,就不符合第3条标准,因此该项租赁不应认定为融资租赁(假定也不
符合其他判断标准)。假如该项设备已经使用了8年,从第9年开始租赁,租
赁期为2年。此时,该设备使用寿命为2年,虽然租赁期为使用寿命的100%
(2年/2年),但由于在租赁前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超过了可使用年限(10年)
的75%(8年/l0年=80%>75%),因此。也不能采用这条标准来判断租赁的
分类。
4.就承租人而亩,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
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掌握在90%
(含90%)以上。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这条
标准是指租赁资产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资产型号、规格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专
门购买或建造的,具有专购、专用性质。这些租赁资产如果不作较大的重新改
制。其他企业通常难以使用。这种情况下,该项租赁也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