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经营租赁下,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实质上转移给
承租人。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也比较简单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收的租
金与确认为当期收入之间的关系、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在经营租赁下,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所有因此出租人仍应按自有资产的处理方
法,将租赁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如果经营租赁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应当
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l日政策计提折旧;否则,应当采
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
人某些费用等。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
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
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
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其会计处理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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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等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科目。实际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此外。出租人还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每类租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
价值。
【例22—4】沿用【例22—2】。
分析:此项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出租人应作为经营租
赁处理。确认租金收入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收到的租金的金额确定,而应采
用直线法分配确认各期的租赁收入。此项租赁租金收入总额为750 000元按
直线法计算,每年应分配的租金收入为250 000元。
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20×2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0×2年l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20×3年l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150 000
150 000
150 000
100 000
250 000
2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