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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存货

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当前章节:173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27

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先进行归集,期末,按照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

于已销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

人期末存货成本。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

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二)加工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企业通过迸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

托加工物资等,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某些存货还包括使存货达

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通过

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的成本中采购成本是由所使用或消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

转移而来的,因此,计量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重点是要确定存货的加工成

本。

存货加工成本,由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其实质是企业在进一步加工

存货的过程中追加发生的生产成本,因此,不包括直接由材料存货转移来的价

值。其中,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

的职工薪酬。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的划分依据通常是生产工人是否与所生产的

产品直接相关(即可否直接确定其服务的产品对象)。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

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是一种间接生产成本,包

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

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赞、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三)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

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

本 1

● ●

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其

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

准则第l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的规

定确定。但是,该项存货的后续计量和披露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以下简称存货准则)的规定。

3.盘盈存货的成本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在确定存货成本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下列费用不应当计入存货成本,而

应当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

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例如,企业超定额的废品损失以

及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

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计入当期损

益。(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

本。例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

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就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3)不能归

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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