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
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
制。
利润表作为以单个企业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的结果,分别从母公司本
身和子公司本身反映其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在以母子公司个别利润表为
基础计算的收入和费用等项目的加总金额中,也必然包含有重复计算的因素。
因此,编制合并利润表时,也需要将这些重复的因素予以剔除。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的,主宴有如下项目:
(一)内部营业收入和内部营业成本的抵销处理
内部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
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下同)活动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内部营业成本是指企
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的营业成本。 l
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内部购销交易的情
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从自身的角度。以自身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反映
其损益情况。从销售企业来说,以其内部销售确认当期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的
销售成本。计算当期内部销售商品损益。从购买企业来说,其购进的商品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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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对外销售,也可能是作为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
产使用。在购买企业将内部购进的商品用于对外销售时,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
况:第一种情况是内部购进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第二种情况是内部购进的
商品全部未实现销售,形成期末存货;第三种情况是内部购进的商品部分实现
对外销售、部分形成期末存货。在购买企业将内部购进的商品作为固定资产、
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时,则形成其固定资产、工程物
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因此,对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进行
抵销时,应分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
在这种情况下,从销售企业来说,销售给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的商品与销
售给企业集团外部企业的情况下的会计处理相同,即在本期确认销售收入、结
转销售成本、计算销售商品损益,并在其个别利润表中反映;对于购买企业来
说,一方面要确认向企业集团外部企业的销售收入,另一方面要结转销售内部
购进商品的成本,在其个别利润表中分别作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反映,并确
认销售损益。这也就是说,对于同一购销业务。在销售企业和购买企业的个别
利润表中都作了反映。但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这一购销业务只是实现了一次
对外销售,其销售收入只是购买企业向企业集团外部企业销售该产品的销售收
入,其销售成本只是销售企业向购买企业销售该商品的成本。销售企业向购买
企业销售该商品实现的收入属于内部销售收入,相应地,购买企业向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