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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敬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
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
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
通股。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增
加每股亏损金额的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二)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屈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
润进行调整:(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2)稀释性
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
响。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
利息、利得或损失。
(三)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
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
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转换公司债券是声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当期已
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
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例”一2】某上市公司20X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8 200万
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20 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
20x7年1月L日,公司按面值发行60 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
即每年l2月31日为付息日。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后12个月以后
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即转股期为发行12个月后至债券到期日止的期间。转
股价格为每股l0元,即每l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l元的普通股。债
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33%。
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
于实际利率。20x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38 200÷20 000=1.91(元,股)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60 000x 2%X(1—33%)=804(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60 000,lO=6 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804,6 000=0.134(元,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予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38 200+804),(20 000+6 000)=1.50(元,股)
【例27—3】沿用【例27—2】。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
利率为3%。公司在对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了分拆。20x7
年度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每年支付利息:60 000x2%=1 200(万元)
负债成份公允价值:l 200车(1+3%)+1 200÷(1+3%)2+61 200
÷(1+3%)3=58 302.83(万元)
权益成份公允价值:60 000—58 302.83=1 697.17(万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58 302j83×3%X(1—33%)
=1 171.89(方元)
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60∞0,l0=6 000(万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 171.8916 000=0.20(元,股)
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稀释每股收益=(3s 200+1 171.89),(20 000+6 000)=1.5l(元,股)
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认股权证是指公司发行的、约定持有人有权在履约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按
约定价格向本公司购买新股的有价证券。股份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持有人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