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计入乙债券则使得每股收益反弹为3.4元,因此,乙债券在这种情况下不再
具有稀释作用。不应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
为了反映潜在普通股最大的稀释作用。应当按照各潜在普通股的稀释程度
从大到小的颀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稀释程度
根据增盈股的每股收益衡量,即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情况
下,将增加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金额。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每次发行的潜在普通股应当视作不同的潜在普通股分别
判断其稀释性,而不能将其作为一个总体考虑。通常情况下,股份期权和认股
权证排在前面计算,因为其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利润。
对外发行多项潜在普通股的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1)列出企业在外发行的各潜在普通股。例如票面利率2.5%与票面利率
1.9%的可转换侦应当分开考虑。
(2)假设各潜在普通股已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确定其对归
属于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假设转换一般会增
加当期净利润金额;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当期净利润。
(3)确定各潜在普通股假设转换后将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值得注意的是。
稀释性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假设行权后,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不是发行的全
部普通股股数而应当是其中无对价发行部分的普通股股数。
(4)计算各潜在普通股的增量股每股收益,判断其稀释性。增量股每股收
益越小的潜在普通股稀释程度越大。
(5)按照潜在普通股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分
别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分步计算过程中,如果下一步得出的每股收益小于上
一步得出的每股收益,表明新计入的潜在普通股具有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
每股收益中;反之。则表明具有反稀释作用,不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0
(6)最后得出的最小每股收益金额即为稀释每股收益。
计算流程如图27—1所示。
【例27—6】某公司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 625万元,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8 750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
(1)认股权证7 200万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8元的价格认购l股
本公司新发股票。(2)按面值发行的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75 000万元,债券
每张面值l00元,票面年利率为2.6%,转股价格为每股l2.5元,即每l00元
债券可转换为8股面值为l元的普通股。(3)按面值发行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
债券l50 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l4%,转股价格为每
股l0元,即每l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l元的普通股。当期普通股平
均市场价格为l2元。年度内没有认股权证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
转换或赎回。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
成份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20x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5 625118 750=0.3(元)
558 会 计
否
旗本姆股收益
是否有发行龟外的股份期投、
认股投证贼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是
停止
般份期权 I 可转换公司债葬
认股权证 l————T—一
平均市场价
格>行权价I{}
——r一
——l否
计算增加的普通股般敛
调整分母
计算各可转换公嘲债券的
增量股每股收益据此对
稀释作用大小进行}非序
按照稻释程度从火到小的
顺序计入弼释每殷收益
稀释性
(增量股每股收益《计入前的每股收益)
调整分母
(加上假定可
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期初或发
行日已转换为
首通股的殷数
加权平均致)
讨整分子
(加上当期
已确认为费
用的利息、
溢价或折价
摊I}j等的税
盾影响颈)
碍释每股收益
图27—1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1)假设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计算增量股每股收益并排序,如表
27一l所示。
表27—1 增■股每股收益的计算
净利澜坩加 股敛坩加 增盈股的每股收益 顺 序
认股权征 2∞一
2.6%债券 1 306.5。 6 000@ 0.22 3
1.4%债券 1 40P 15 0000 0.O9 2
①7 200—7 200×8÷12=2 400(万股)
②75 000×2.6%×(1—33%)=1 306.5(万元)
③75 000112.5=6 000(万股)
④150 000×1.4%×(1—33%)=1 407(万元)
⑤150 000/10=15 000(万股)
由此可见,认股权证的稀释性最大,2.6%可转侦的稀释性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