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
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进行划分。应当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
益法进行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以下
情况: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
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控制一般存在于以下情况。如: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
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的表
决权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情况。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控
制权,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进行判定: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
权资本的控制权。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B
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A公司与C公司达成协议,C公司在B公司的权益由
A公司代表。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质上拥有B公司7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
权,表明A公司实质上控制B公司。
(2)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5%的表决权资本,同时根据协议,B公司的生产经
营决策由A公司控制。: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
指。虽然投资企业仅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根据章程或
协议有权任免董事会的董事,能够达到实质上控制的目的。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这种
情况是指,虽然投资企业仅拥有被投资单位50%或以下表决权资本。但能够
控制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
策。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
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投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i且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
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政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1)任何
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
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