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按权责发生制对部分会计事项予以调整
的行为叫账项调整;账项调整时编制的会计分录就
叫调整分录。
会计期末的基本调整事项一般有四类:
①应计收入的计提(已赚取但未收到)
②应计费用的计提
③预收收入的递延(分配)
④预付费用的摊销
一、属于本期收入,但尚未收到的账项调整
——应计收入的计提
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入确认原则,收入只有在它们实现(赚取)而不是在收到的时候,影响所有者权益。
有些应计收入,如利息、租金,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累,而有些应计收入是指本企业已为其他企业或他人提供、却未开出发票也未收取款项的服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不调整记录本期已经赚取的收入,则企业的收入和资产会被低估。
【例8-1】某单位1月末根据其在银行存款的金额
和该类存款的利率估算,1月份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应为800元。应将其登记入账。季末依据银行通知
一次性收到款项2500元。
1月末,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800
贷: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800
2月末的会计分录同上。
3月末,于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25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1600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900
二、属于本期费用,尚未支付款项的账项调整
——应计费用的计提
应计费用或应计负债,是指在报表日已经发生,但由于尚未实际支付而未被记录的费用。
应计费用的例子较多,例如应计(付)的利息、租金、税金和工资、福利费等。
【例8-2】某单位1月末根据银行借款金额和借款
利率估算,1月份应付银行借款利息为2000元。
并应将其登记入账。季末依据银行通知一次性
支付银行借款利息5800元。
1月末,
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000
贷:预提费用 2000
2月末的会计分录同上。
3月末,于支付款项时
借:预提费用 4000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800
贷:银行存款 5800
【例8-3】某单位本期按相应税率计算,
应交营业税28500元,应交所得税21000元。
(书上是【例8-5】)
月末:
借:营业税金 28500
所得税 2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8500
——应交所得税 21000
三、本期已收款,但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本期收入
的账项调整
——预收收入的递延
预收收入也称未赚取的收入,是指在未赚取(实现)之前就收到现金并记录为负债的收入。
例如预收的租金收入,在未提供服务之前所收到的款项,作为现存的一项义务必须记入负债账户,在向客户提供服务之后,未赚取的收入才被分配到各个赚取期间。在期末进行调整确认,编制调整分录记录已赚取的收入,同时揭示剩余的负债。
【例8-4】某单位年初收到承租固定资产单位交
来的全年固定资产租金12000元,并已存入银行。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预收账款 12000
1月末,
借:预收账款 1000
贷:营业收入 1000
2、3等月末的会计分录同上。
四、本期已支付,但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本期费用
的账项调整
——预付费用的摊销
预付费用,是指受益期涉及下一个会计期间或以后会计期间的费用。
“待摊费用”账户
【例8-5】某单位年初以银行存款支付本年度的
保险费48000元。
支付保险费时:
借:待摊费用 48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
1月末,摊销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待摊费用 4000
2、3等月末的会计分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