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写作课(出书版)》作者:叶开【完结】 > 写作课 叶开.txt

第二节 修改文章之细小问题

作者:叶开 当前章节:514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27

一、关于题目

我在布置作业时,给你们每个同学提过醒:起一个好题目。

就像每个同学都有一个名字,写一篇作品首先要起一个好题目。当我们写作时,要有“起一个好题

目”的准备。不管是虚构类的,还是科普类的,首先都要起个好题目。

二、关于人名

给作品起了一个好题目,接着要给每一个主人公起一个好名字。

有位同学写了反腐小说,故事很精彩。可惜没有注意到“起一个好名字”,主要人物随随便便叫张三。

哎呀呀,他给这位崔父的同学、中纪委书记取名叫张三!给他的弟弟取名叫张亖(古语中“四”的异体

字),这个“亖”还是故意写的古语异体字。像张三、张亖这样的名字,我觉得不是很好,太戏谑了一点。

人物取名字还是要注意他们的身份,你让一个中纪委书记叫作张三,或让一名大律师叫作狗剩,都是很不

妥当的。

《昆仑奴》的人物,磨勒名字就挺好。你们也许会说,崔生这个名字也不怎么样。但是,崔生之所以

叫“崔生”是有历史原因的,国学大师陈寅恪在名作《元白诗笺证稿》中提到一个重要的信息:“崔”是唐代

的大姓。

大家可能都读过《题都城南庄》这首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首诗是著名诗人崔护写的,崔氏在唐代是大姓,出了很多名人。唐传奇里很多作品习惯性地给主人

公起名“崔生”或“崔氏”,都是因为这个姓在当时太流行了,跟现在的“张三”“李四”差不多。

《三国演义》里有个大官叫司马懿,诸葛亮六出祁山,愣是在司马懿面前无功而返。可见司马懿是一

个独当一面的狠角色,连天上星宿下凡的诸葛亮,也奈何不了他。

曹操一心要把这个大家庭都给干掉,但是一直未能如愿。不仅如此,反而是司马懿的孙子司马炎把曹

家天下给“禅让”了,以自己的大晋取代了曹魏。

当时一个宗族大姓是“强关系”。像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大家族,最强可以调遣十万精兵,一般的流

寇根本不敢惹。东汉末年,司马氏乃是河间大姓,曹操成事实际上也倚重司马氏不少,最终养痈为患,反

而被司马氏取代了。在汉代、晋代,高门大姓所构成的“门阀”关系是世袭的,彼此之间也通婚,相互勾

结,权力很大。崔姓也好,王姓也好,都很厉害。山东王姓就是著名的高门大院,高门大院之间就有“强

关系”。这个“强关系”就体现在,王姓和崔姓之间会强强联合,彼此缔结婚姻关系,好上加好,让自己的势

力更加强有力——过去讲究“门当户对”,就是这样来的。

著名小说家王小波曾改写过《昆仑奴》,题目叫《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

在这个小说里面,王小波就自称王二。王小波生活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北京,小说里王二跟另外一

个女生住在一个四面漏风、千疮百孔的破楼里,冬天四处漏风,冻得半死,成天胡思乱想,吃了上顿没下

顿,梦想着今后日子会过得非常好。故事分两部分叙述。一个是在唐代长安,那时也有个王二,他在长安

街上卖狗肉汤、狗肉包。大冷天,喝一碗狗肉汤,驱寒又舒服。他有个重要主顾叫磨勒,是非洲来的,在

宫里为大王服务。磨勒经常来吃王二的狗肉,吃后又没钱,抹抹嘴就走了。但王二笑笑,也没说什么。为

了报恩,有一天磨勒用精美的波斯地毯卷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来了,这就是红绡。第二个部分就是

写“现在”的王二,“文革”中他父母双亡,日子过得很苦,但也学会了苦中作乐。这一千五百年之后的王

二,是在豆腐厂做豆腐的,跟一千五百年前在长安街上做狗肉的王二,似乎没啥太大不同。

这是一篇好小说,我把它编进了《这才是中国最好的语文书》。

王小波先生在这篇小说中用了什么样的关系呢?他把磨勒变成了主要人物,红绡是被卷在毯子里出来

的,崔生根本不存在了——他取消了崔生的存在。这就是作家王小波的处理方式,他这样处理,给我们一

种很重要的提示:在处理原材料时,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思考,对原有的人物关系进行较大幅度乃至最大限

度的调整,以便更有效地表达你自己的思考。

在座很多同学的处理方式其实一点也不比王小波差。

我做专业的文学编辑二十年,天天跟专业作家打交道。我对他们的要求也是:修改、修改、再修改!

修改是写作中非常重要的能力,是一个好作家变成更好作家的重要的过程。

三、关于分段

很多同学写作不注意分段。

一部作品的分段分行,大家要特别地注意。

现在我主张对话全部分段。

从阅读节奏上来讲,分行与否,感受大为不同。

我们假设对话如下:

崔生:磨勒?

磨勒:在!

崔生:来!

磨勒:好!

每一句对话都分成一行,不要接在一起。

很多同学全都接在一起。

这不是为了故意抻长了多赚稿费,而是控制我们的叙事节奏。连滚带爬糊在一起的一大篇,与语言疏

密松紧有致的文本相比,阅读的节奏感很不一样。一百年前的《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这样大段大

段叙述的节奏,已经不适应新时代了。

你们看电影里,一顿疯狂追逐后,会有舒缓和抒情片段——可能是英雄和美女喝酒,也可能是在泰晤

士河边溜达。大家都看过《王牌特工》吧?这是典型的当代剪辑,节奏非常快,中间偶有抒情段落。

我们写小说也应该这样。

分段的原则是这样的:第一种是事件结束,第二种是对话结束。

一件事结束了,就可以分段,另起一行。事情可以有长有短,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有位同学写孟海

犬,写得特别细。写它的样子,它在守卫时的具体表现,写磨勒如何悄悄摸近它,像侦察兵杀掉哨兵一样

把它电死。不过,细节要符合时代背景。既然是把它电死的,那么我们就要考虑这是哪来的电。要想赋予

他特别的技能,前面必须要先交代。没有任何交代,突然就冒出来有个超能力,这就不合理了。还有,电

是现代的概念,古代的话,如要合理,起码描写他是天生的“带电者”。

一件事、一个细节或者一个场景结束,都可以分段。

对话结束就更不用说了。

每一段对话结束就回车,另起一行。

四、对话与身份匹配

人物对话非常重要。

电视连续剧会有很多废话,人物对话会很多,因为要撑时间。拍连续剧的时候,镜头正反打,打来打

去的,啰里啰唆的,一集就结束了。不过,英、美剧不同,我们看到的大多数优秀英、美剧,他们的导演

和演员是当作大片来拍的。

我们现在假设,要把《昆仑奴》改成四十五集的连续剧,那么该怎么改?

第一,加人物。

第二,加人物关系。

第三,加情节。

在《昆仑奴》的故事里,可以把崔生走后原文没有提到的那些场景,都实际写出来。原文的视角就像

摄像机镜头,都是跟着崔生走的。他回到家里,朝思暮想,胡思乱想,为伊消得人憔悴,让磨勒看见了觉

得奇怪。现在,我们的摄像机镜头要“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一个摄像机镜头跟着崔生,另一个要跟着红

绡。如,红绡在传递消息出去之后,在老爷的宴会结束后返回闺房,心神不定地走来走去。有些剧不讲究

技巧,还把内心活动说出来。例如,崔生他到底明不明白我的心啊?他够不够聪明啊?他会不会来啊?就

这么唠叨这么走,差不多一集也就走完了。

这是一些注水连续剧的常规做法。

严格要求的话,自然不能这样。

首先,就不应该改成四十五集。

我们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人家英剧改编是一季三集,四季十二集。

这怎么注水?不可能注水,只能压缩、挤干,全是干货。

又比如英剧常青树,已经延续了六十多年的《神秘博士》,现在拍到了第十季,前面已经播放的第八

季、第九季,都是十二集。美剧《权力的游戏》,除了第七季七集,第一季到第六季,都是十集。《纸牌

屋》,每季十三集。《疑犯追踪》,第一季、第三季都是二十三集,第二季、第四季,都是二十二集,第

五季,十三集。《反恐24小时》算是比较长了(每一集约一小时),第一季到第八季,每季二十四集,已

经拍到第九季。这才是精工细作、独出心裁的英、美剧风范,其风靡全球,确实有过人之处。

光看对话,大多是“话语风暴”“话里有话”,每个人的话都带着鲜明的性格特征,不会有那种长篇大论

的啰唆。

从剪辑上看,一集美剧起码两百多个镜头,节奏非常快。

因此,我们写作,对话与身份一定要相匹配。顶级杀手说话,跟摆摊卖西瓜的人说话,是完全不一样

的。当然有同学很聪明,说万一摆摊卖西瓜的也是顶级杀手呢?哈哈,这个角色或许就更有意思了。这个

顶级卖西瓜杀手,假装是卖西瓜的,却做着“赏金猎人”的买卖,这样,他的说话就可以在貌似日常中,带

着“威胁”的气味。例如,他不经意地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西瓜切成了梅花状,等等。身份是可以设定

的,关键人物要有反差,对话要有风暴。如何有风暴呢?就是日常说话跟他的身份有反差。一个我们观众

都知道的顶级卖西瓜杀手,他随随便便说一句话都会让人心惊胆战,或者浮想联翩。

有人喜欢第一人称叙事。

只有一位同学用第一人称。他的情节是这样的:结婚八年后,红绡给崔生写了一封离别信。八年了,

因为已经没有了感情,红绡要把残次品崔生退回。

这个想法很特别,也是作者把自己凸显出来、跟大多数第三人称视角不一样的方法。

这位同学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让我们知道,他和我们不一样。

第一人称叙事有一个基本的要求:视角一定要限定。在第一人称的这个视角,能看见的,就看见;不

应该看见的,就不能看见。不能“我”在这里泡吧,同时也“看见”某人在游乐场玩蹦极跳,除非你转换了视

角。因此,写作要有一个“范围”意识,要知道“局限”,不能过线。第一人称视角会有很多看不见的事情,

这样很容易渲染一种悬念,一种紧张气氛。因为,跟着你的视角,读者/观众也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也会

被你带得紧张兮兮的。

在第一人称叙事时,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

这本来是常识,但很多人不太注意这个问题。

第一人称,红绡应该知道什么,不应该知道什么,都要有限定。比如,她不能随随便便知道崔生的心

理,如果必须知道,就要通过第三方的传递。比如,磨勒跑来跟她说,崔生其实是最爱你的,又或者,红

绡在房间里看到了一封信,是崔生八年前写的。

红绡只能这样旁敲侧击地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她不能随随便便就知道。

这就是第一人称视角的限定。

第一人称叙事,不能用“上帝视角”。

“上帝视角”,就是什么都看得见,什么都知道。摄像机高高地悬在城市的上空,看见一个车队在疯狂

地追逐一个逃跑的人。我们跟着“上帝视角”也洞悉了一切,满足了自己“窥视”的愿望。

现在很多国产电视连续剧不讲究,想到哪里就拍到哪里。

本来是第一人称,却什么都知道,全知全能。第一人称视角,不能直接转到第三人称,这不符合规

则。就像一列火车高速行驶时,突然一个急打方向盘,开到了高速公路上。这个脱轨是要出人命的,再魔

幻的小说也不能这么“耍流氓”。

但有同学就是会纠缠不休,说为什么不能写火车打方向盘呢?

我们想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出现火车打方向盘的情节?

做噩梦!那是一种特殊的心理表达。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