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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史蒂芬·平克 当前章节:157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17

在古代英国,除非得到国王的许可,否则人们是不可以擅自过性生活的(除非你属于皇室家族)。假如有人想要生孩子,他们必须先得到国王的应允,一旦应允,国王会给他们一个招牌,日后做爱时,他们必须将那块招牌挂在门上。牌子上写着F.U.C.K.(Fornication Under Consent of the King[国王应允下的私通])。现在你知道fuck这个词的来历了吧。

这些传言让人们想起了词源学(Etymology)。Etymology一词源自拉丁语etus-(被吞噬)、-mal-(坏的)以及-logy(研究)。它的字面意思是“对那些不容易吞噬的事物的研究”。只要查一下字典,上面那些荒诞的词语典故很容易就能被戳穿。这说明学者们已经掌握了不少英语单词的真正起源,这些词源有时会追溯到原始的造词者,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追溯到原始词根,或者几百或上千年以前的毗邻语言。一般来说,真正的词源远不如民间传说那般丰富多彩、栩栩如生。Tight(紧)的词源含义是“稳定和安全”,例如,sit tight(坐稳);honeymoon(蜜月)暗指一种隐喻性的甜蜜,这种甜蜜会像月亮一样逐渐隐退;fuck(性交)来自斯堪的纳维亚语,意为“有节奏的舒张与收缩”或者“插入”。顺便说一下,testify(作证)并非源自古罗马男子以自己睾丸(testicles)发誓的习惯;shit也不是Ship High in Transit(航海过程中升高货舱甲板)的首字母缩略词,Ship High in Transit是航运货物上的警告语,提醒水手在航海过程中切记升高货舱甲板以防海水浸湿货舱中的肥料、产生沼气,从而引起货舱爆炸。不过,正如我们将看到的,有时,真正的词语典故也非常妙趣横生,那绝不是一个编造者能臆造出来的。

到目前为止,人们使用的最常见的造词法就是对旧词或词的部分组件(词素)进行重组。每种语言都拥有一系列组合操作程序,该程序以一套可预测的方式不断地创造着新词。以英语为例,通过在动词后面添加词缀-able,我们就可以创造出一个指称该行为的可能性或难易程度的形容词,例如,learnable(可学的)、fixable(可固定的)、downloadable(可下载的)等。将两个名称合并起来,我们就可以创造出一个合成词,以此来指称以第二个名称为核心语的事物,例如,ink cartridge(墨盒)、lampshade(灯罩)、tea strainer(滤茶器),等等。一般来说,这类新词的产生根本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说话者在不经意间便可以将它们创造出来,听话者也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弄懂它们的所指,例如,outdoorsiness(户外商品)、uncorkable(不能用软木塞的)、pinkness(粉红色),等等。

假如这些就是全部的构词法,那么我们的语言将远比现在乏味得多,不过,这倒是能让语言更加循规蹈矩一些。如果真是这样,理查德·莱德勒也就没有理由再质疑:婴儿(infants)是否犯步兵罪(infantry)、人道主义者吃什么、婴儿油是什么制成的以及其他那些修辞性问题了(参见本书第1章中提到的那些修辞)。英语(以及其他语言)之所以变得如此疯狂,就是因为词语具有一种累积特性的习惯,而且这种特性无法通过它们赖以生成的规则逻辑进行预测。举例来说,transmission(传输)不仅指一种传递行为,还指一种汽车零件(变速器);一句言辞如果是unprintable(不宜刊印的),并不是因为它会弄坏印刷机,而是因为它是淫秽的;arrow-head(箭头)是箭的“头”,而redhead(红发女郎)却指一个红色头发的女人。不仅如此,我们有很多类似的head(头),比如,egghead(秃头)指称知识分子、blackhead(黑头)指称粉刺、pothead(瘾君子)指称大量吸食大麻的人,还有Deadhead,一个指称“感恩而死”乐队的粉丝的专属名词。造成这种疯狂的原因之一是,由一条规则生成的词语可以直接进入到一个有记录的词形当中,并同时将使用者赋予它的特殊含义也累加给这个词形(就像上面提到的“传输”的例子那样)。造成这种疯狂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规则为所生产出来的新词留下了语义细节上的空缺,而这些空缺的填充必须建立在逐词逐句的基础上(就像上面提到的由head[头]构成的那些合成词那样)。

除了像上面提到的加词缀法和合成法等系统构词法以外,还有许多即兴的造词法。在任意一个新词表中,比如字典出版商一年一度公布的“年度词汇表”,都不难发现这些造词技巧的蛛丝马迹。以收录在《麦克米伦英语词典》(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中的“2005年度词汇表”为例,这个词汇表实际上是一本造词法的指南大全:

● 加前缀法(Prefixing):de+shopping意为“出于仅仅使用一次便要求退货的意图而购买的商品”。

● 加后缀法(Suffixing):Who+vian意为“英国科幻系列剧《神秘博士》的粉丝”。

● 词性转换(Changing the part of speech),比如,将一个名称或形容词变成动词:supersize(超大型快餐)意为“提供一个特大号的版本”。

● 合成词(Compounding):gripesite意为“一个专门警告消费者伪劣产品和服务的网站”。

● 外来语(Borrowing from another language):wiki(维基百科),意为“用户可以对文本进行集体编辑的一个网站”(wiki源自夏威夷语,意为“迅速”)。

● 首字母缩略词(Acronyms):ICE意为“In Case of Emergency(以防万一),联系电话存储在手机的通讯录里”。

● 截词(Truncation):fanfic(同人小说),意为“由粉丝而非原创作家创作的新故事,故事人物、情景均来自一部电影、一本书或一个电视节目”。

● 混成词(Portmanteau,由一个词的开头部分和另一词的结尾部分混合而成):spim(spam+I.M.)意为“通过即时通信(Instant Messaging)发送的垃圾广告”。

● 逆构词(Back-formation,对一个词的错误分析并对其中一个成分再利用):preheritance意为“在世的父母为子女提供经济援助而不必以遗产的方式将财产留给子女(子女无须缴纳遗产税)”。

● 暗喻(Metaphor):zombie(行尸走肉),意为“个人电脑在遭到病毒攻击后,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病毒驱动发送垃圾邮件”。

● 换喻(Metonym):“7/7”意为“恐怖爆炸事件”,源自2005年7月7日伦敦地铁爆炸事件。

此列表中的40个单词中,只有一个词的词根是全新的:dooced,意为“由于在博客中发布了某事而被解雇的”。这个词根诞生的故事几乎超出任何一个民俗词语学家的想象力。它的创造者是一个因在自己的博客上粘贴了某个消息而失业的人,她用自创的、惯用的错别字dooce(代替doode)为自己的博客命名。而doode这个词是她刻意杜撰出来的,她用这个词的发音来记录她的一个冲浪朋友在发dude(纨绔子弟)的元音时夸张的发声。

这个滑稽的故事引发了我们对这样一个问题的思考:人们到底是怎样酝酿出新词根的呢?那些与其他多数新词的发音不同的词根,不仅发音独特,从词根的构成上来看,它们也不是对现有词语和语素的再利用,它们是一套原创的元音和辅音的组合体。毫无疑问,dooce这种来源的词根毕竟是少数(即人们为了描写某种时尚的发音而杜撰出来一个错别字,然后用此错别字为自己的博客命名,dooce因其博客而得名)。当然,绝大多数词根并非来自博客的起名人。

一种最常见的新词根来源就是拟声词(onomatopoeia),即发音类似于其所指的声音的单词,例如,呼噜声、叮当声、呕吐、昏迷、低音扬声器以及高频扬声器。但拟声词能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它只适用于有噪声的事物,而且就连一个听起来十分相似的事物,拟声词也未必派得上用场。与事物发声的自然输出相比,拟声词更多地受语音模式的管辖,就像我们在下面的漫画中看到的不同语言中动物的叫声也不同。

Robotman?United Feature Syndicate, Inc.

比纯粹拟声构词更方便的是声音象征(sound symbolism),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词的发音仅仅“提醒”人们这个声音所指的某个方面。长词可能会被用于指称较大或较粗糙的事物,节奏不连贯的词用于锋利或迅猛的东西,用口腔或喉咙深处发音的单词用于很久以前或在很远的地方发生的事件。例如,比较this(这儿)与that(那儿)、near(近处)与far(远处)、here(这里)与there(那里),等等。图5-1中的两个平面图是一个声学或发音语音学的暗喻,在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语言中,它们都可以被发现。实验证明,人类对模式非常敏感,即使是虚构的词语模式也不例外。下面请你猜一猜,这两个图形哪一个可能是malooma、哪个是takata?

图5-1 语音学的暗喻

大多数人都会赞成左边的是takata,因为尖状图形提醒人们尖尖的声音;右边的是malooma,因为雾状的形状会让人们想起缥缈的声音。假如我告诉你,汉语中的“重”(heavy)和“轻”(light)读平调或降调,现在你来猜猜,哪个读作qīng、哪个读作zhòng?我想,大多数英语使用者都能猜得出来,那就是qīng对应着light, zhòng对应着heavy,反之不然。人们已不止几十次地“发现”过这种声音象征,而且,每一次的发现者们都声称,这一发现证明了索绪尔倡导的“任意性音意结合原则”是错误的。事实上,这些发现并不能真正驳倒索绪尔的观点,因为,你永远也无法从一个词的词义中预测出它的发音,你也同样无法从它的发音中预测出词义。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当人们创造或改造一个新词时,声音象征一定是构成他们创作灵感的一部分。

语言中还存在一种更为普遍的现象——象声词(phonesthesia),拟声和声音象征是它的种子。在这类词语中,整个词类共享着同一个微弱的语音和一个微妙的含义。举例来说,英语中,许多单词都有一个sn-音,这个音与鼻子有关,可能是因为当你发这个音时,几乎可以感受到鼻子的皱起。这类词包括有关鼻子本身的单词。

snout(鼻子);类似鼻子的器具,如snorkel(潜水通气管)、snoot(聚光镜头筒,引导射光的锥状体);与鼻子有关的指称行为和事件的词语,如sneeze(打喷嚏)、sniff(嗅)、sniffle(鼻塞)、snivel(流鼻涕)、snore(打鼾)、snort(喷出)、snot(鼻涕)、snuff(鼻烟)、Snuffleupagus(动画人物,长鼻先生);还有往鼻子下面看,表示歧视某人的词语,如snarky(尖刻的)、sneer(冷笑)、snicker(窃笑)、snide(暗讽的)、snippy(暴躁的)、snob(势利)、snook(轻蔑)、snooty(傲慢的)、snotty(下贱的)以及snub(冷落)。

sn-还与迅速、秘密或贪得无厌的行为有联系,比如,snack(快餐)、snag(意外障碍)、snap(猛咬)、snare(陷阱)、snatch(抢夺)、sneak(告密者)、snip(剪断)、snitch(顺手牵羊)、snog(爱抚)以及snoop(窥探,或者它是一个表示多管闲事的单词吗)。

不过,这其中的依据远不如sn-与鼻子有关的词的依据那样显而易见。也许人们在sn-的发音中能够嗅到一丝速度和柔和的味道吧,但这种解释似乎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嫌疑,而且只能应用于英语的音节首辅音(onset)。象声词更有可能是从一些出于各种原因联合在一起的相似词语的一个共同核心中发展出来的。有些词可能是声音象征的产物。有些可能是某个形态规则的化石标本,这个形态规则既有可能是活跃于本族语言初期的一条构词规则,也有可能是活跃于外族语言(这些象声词的起源族的语言)中的一条规则。还有一些词的出现可能纯属偶然,由于一种语言的语音结构只允许这么多数量的元音和辅音的组合,因此它们就被随意地安排在同一个语音空间里了。但是,一旦这些词语发现它们正在并肩携手时,便会利用人类记忆所特有的物以类聚的联系本能吸引或生成新成员。在《词与规则》中,我曾经向读者介绍过“物以类聚”这种记忆特征是如何催生出一族相似的不规则动词的,比如,sing-sang(唱)、ring-rang(按铃)、drink-drank(饮)以及wind-wound(缠绕)、find-found(发现)、grind-ground(磨碎),等等。这里有一些其他辅音连缀,你可以对它们语音的象征情况作出自己的判断:

cl-黏着体或者相连的一对平面:clad(覆盖的)、clam(钳子)、clamp(夹紧)、clan(氏族)、clap(鼓掌)、clasp(扣住)、clave(劈开)、cleat(夹板)、cleave(裂开)、cleft(崩裂)、clench(握紧)、clinch(钳住对手)、cling(附着)、clip(夹牢)、clique(小团体)、cloak(斗篷)、clod(土块)、clog(阻塞)、close(亲密的)、clot(凝块)、cloven(劈开)、club(俱乐部)、clump(集群)、cluster(丛)、clutch(抓紧)。

gl-光线发射:glare(眩光)、glass(玻璃)、glaze(光滑面)、gleam(闪烁)、glimmer(闪光)、glimpse(一瞥)、glint(闪亮)、glisten(闪耀)、glitter(闪烁)、gloaming(黄昏)、gloss(光彩)、glow(发光)。

j-突然运动:jab(戳刺)、jag(狂欢)、jagged(起伏)、jam(挤进)、jangle(吵架)、jarring(冲突)、jerk(痉挛)、jibe(转帆)、jig(抖动)、jigger(阻止)、jiggle(轻摇)、jimmy(撬开)、jingle(发出叮当声)、jitter(振动)、jockey(移动)、jog(轻推)、jostle(推挤)、jot(匆匆记下)、jounce(颠簸)、judder(颤抖)、juggle(变戏法)、jumble(混乱)、jump(暴涨)、jut(突出)。

-le小物体、小孔、小斑点的集合体:bubble(泡沫)、crinkle(条子泡泡纱)、crumble(面包屑)、dabble(蘸)、dapple(斑点)、freckle(雀斑)、mottle(色斑)、pebble(卵石)、pimple(丘疹)、riddle(谜语)、ripple(波纹)、rubble(瓦砾)、ruffle(皱褶)、spangle(亮晶晶的小东西)、speckle(斑纹)、sprinkle(洒)、stubble(须茬)、wrinkle(皱纹)。

一些拟声、声音象征、象声词的组合还催生出一系列空洞的词语,在本书引言的结尾部分,我曾列举过这些言之无物的词语。

当孩子们对词语突发奇想时,象声词便在他们的心中复苏了。作家劳埃德·布朗曾经给我讲过他女儿琳达的一些发明:

水哗哗啦啦地(drindling)流进了下水道。

一只老鼠沿着踢脚线飞快地窜过(scuttered)。

我那时正和那群男孩子们摸爬滚打(scrumbling)着呢。

我要用(面包)蘸(sloop up)肉汁。

为什么奶奶的脸皱皱巴巴(crimpled)的呢?

用手摇晃灯泡的时候,它为什么会发出细小的“咝咝”声(ringle)呢?

有趣的是,象声词还为比较语言学提出了一个可爱的难题:在世界各种语言中,为什么butterfly(蝴蝶)很少分享同一个词根呢?以西欧的语言为例,我们发现德语中的蝴蝶是schmetterling、荷兰语是vlinder、丹麦语是somerfugl、法语是papillon、西班牙语是mariposa、意大利语是farfalla、葡萄牙语是borboleta。令人费解的是,这些语言中的几乎所有其他类的词语都不规则地共享着某些词根。举例来说,英语的cat(猫)在上面提到的各种语言中分别为katze、kat、kat、chat、gato、gatto、gato。不难看出,butterfly这个词在世界各种语言中都是独创的,这个词往往会有一个叠音,最常见的是b、p、l或者f的叠音,就像希伯来语中的parpar、意大利语中的farfalla、巴布亚语中的fefe-fefe所表现的那样。就好像人们期望这些单词可以振翅高飞一样!当然,并不是“蝴蝶”的所有名字都是象声词,我们也发现了暗指蝴蝶特征的名称,这些特征有些是真实的,有些则是虚构的。在英语中,蝴蝶被描写成一种黄油色翅膀的两翼昆虫,或者是吃黄油的昆虫,或者排泄物像黄油一样的昆虫。民间词源学认为butterfly是flutter-by(飘过)的首音误置词(spoonerism),这种解释尽管很有吸引力,但遗憾的是,那不是真的。为什么各民族文化不愿意共享这些隐喻和典故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无从得知,不过,我倒很喜欢语言学家哈吉·罗斯(Haj Ross)的遐想:

始于一只前途未卜的毛毛虫,最终却以一对美丽得令人瞠目结舌的翅膀完成了蛹变成蝶的全过程,加之人们意识中无法忘怀的翩翩舞姿,蝴蝶所呈现给世界各个文化群体的是一种独特而强大的概念/意象。各种文化均将蝴蝶尊奉为旋乾转坤的完美象征,几乎没有哪个民族情愿接受其他民族赋予这个神话般造物的充满诗意的名字。每种语言都在寻找自己的隽言妙语来赞美蝴蝶的一生所带给人们的绝妙启迪。

近几十年来,象声词在那些一夜成名的英语词根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例如:

bling(锦衣珠宝)、bonker(疯狂)、bungee(蹦极)、crufty dongle(混沌电子狗)、dweeb(白痴)、frob(小物品)、glitzy(炫目的)、glom(一瞥)、gonzo(疯狂的)、grunge(蹩脚货)、gunk humongous(一大堆黏状物)、kluge(异机种系统)、mosh(狂舞)、nerd(呆子)、skuzzy(小型计算机接口)、skank(卑鄙小人)、snarf(狼吞虎咽)以及wonk(书呆子),等等。

当然,这些单词远非“蝴蝶”那样抒情。当象声词的松散联系被应用到较长的语言组合中时,它们还将成为品牌命名的一种不可忽视的资源。过去,公司常常以下面一些方法来为自己的品牌命名:公司创始人的名字(福特、爱迪生、西屋电器等)、表达公司之庞大的主题词(例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美国钢铁公司等)、代表新技术的混合词(例如,微软、傻瓜相机、宝丽来自动显影电影设备等)、公司意欲传达的比喻或换喻(例如,黑斑羚、新港、公主、开拓者、反叛者等)。如今,它们正在寻求用人造的拉丁和希腊新词来传达自己产品的某种难以言表的好品质。这些人造词语由词语片段构成,而这些词语片段则是一些被认为可以传达某种品质、无须亲自体验便可以被感知的语素。Griffy(格里菲),这个名字令读者与动画家的困惑(第二自我)产生了共鸣。Acura(阿库拉,本田的一款车型)——准确的?尖锐的?这些含义与轿车品牌又有什么关系呢?Verizon(威瑞森通信)——一个名副其实的新视野吗?它是否意味着良好的电话服务将一去不复返了呢?Viagra(伟哥)——男性雄风?充满活力?充满生机?我们是否应该将其设想为令一个男子每次射精都瀑布般一泻千里呢?最臭名昭著的例子当属美国菲利普·莫里斯母公司(以万宝路香烟闻名)的更名——Altria(奥驰亚集团),这大概是为了转变该公司曾向一些见利忘义的地区和国家出售让人上瘾的致癌物质的丑陋形象吧。

Zippy-Bill Griffith.King Features Syndicate.

未命名,还是无以为名

现在我们对新词的语音命名从何而来的问题已经有了一些了解,接下来摆在我们面前的另一个难题就是,究竟哪些含义需要命名呢?换言之,命名的动因是什么呢?

常言道:“需求是发明之母”(Necessity is the mother of invention),这句老生常谈为我们眼下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最直接的答案。有人可能会想,新单词应该被用于填补词语的空缺:一个人人都想表达,但却没有现成贴切的词语可以表达的概念。人们只要偶然听到某个专有名词,如摄影、滑板运动、街舞以及任何一个学术领域的术语便会认为,总会有人提供新词来满足交际上的需求。例如,上一代的大多数人对现如今普通计算机用户使用的命令几乎闻所未闻——打开调制解调器、重启、运行随机存取存储器、上传、打开浏览器,等等。在声称男女平等的时代,假如没有“女士”这个词,那怎么能行?

不过,请别忘了,我们还有另一句谚语:“假如所有希望都能变成骏马,那叫花子也就有坐骑了”(If wishes were horses, beggars would ride)。语言中的许多空缺甚至拒绝被填充。我们在引言中已经遇到过两个这样的例子:一个是指称21世纪头10年的词,另一个是形容未婚异性恋的同居伴侣的词。此外还有许多其他拒绝填补空缺的例子。比如,一个用于替代he(他)或she(她)的性别中立的第三人称代词——几个世纪以来,人们曾先后提出过60种建议(例如,na、shehe、thon、herm,等等),但没有一种得以采纳。再如,指称一个成年子女的术语;指称子女配偶双亲的一个集体名词(例如,意地绪语中的machetunim);指称一个你学了100次也记不住的事实的术语;指称在火车上或在机场休息室里一个坐在你旁边一直冲着手机大吼大叫的笨蛋的名词;指称堆积在车轮后面并落了车库一地棕色的、令人恶心的雪块的词语;指称黎明时分憋了一肚子的尿液让你无法继续睡觉,而你又困得实在不想起来上厕所的术语,等等。

英语中如此之多的词语空白甚至催生出一种幽默类型。喜剧演员里奇·霍尔(Rich Hall)给了我们这样一个词sniglet(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例子),意为“本应存在,但实际却不存在的一个单词”,请看下面一些例子。

elbonics,名词。两个人在电影院暗争一个扶手的行为。

peppie,名词。一家豪华餐厅的服务员,他的唯一目的似乎就是随处看看顾客是否需要胡椒粉。

furbling,动词。在机场或银行,即使没有人在排队,还是沿着绳索隔出来迷宫般的通道前行的人。

phonesia,名词。折腾半天拨打电话号码,结果在接通对方的时候,却忘了要和谁通话。

不过,这些sniglet(本应存在,却不存在的单词)并不是首创。在它们之前,我们还有liffs(苏格兰一个小镇的名字)。1983年,作家道格拉斯·亚当斯(Douglas Adams,以《银河系漫游指南》[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著称)和电视制片人约翰·劳埃德(John Lloyd)出版了《Liff的意义》(The Meaning of Liff)一书,这本书是基于以下的观察著成的:“在生活中(实际上是在苏格兰的小镇Liff中),存在着成百上千的词语空缺,比如,描写某些共同体验、情感、情景,甚至那些广为人知的物体的词语。与此同时,却又到处充斥着无所事事的闲置词语,它们不过偶然出现在路标上用来指示地点而已。”于是,亚当斯和劳埃德决定将那些指称人迹罕至之地的地名用于为那些没人命名过的体验加标签,请看下面这些单词。

sconser,名词。指称一个人一边和人聊天,一边环顾四周,伺机寻找自己更感兴趣的人。

lamlash,名词。指称酒店梳妆台上放置的、令人乏味的信息文件夹。

shoeburyness,名词。指称当你坐在一个还留着别人体温的座位上时的那种难以名状的不适感。

hextable,名词。指称在某人的收藏中发现的、让你立刻就能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能跟他们一起外出的记录。

《词语逃兵》(Word Fugitives)是语言专家芭芭拉·沃拉芙(Barbara Wallraff)所著的一本关于娱乐造词的历史的书,也是她在《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中的同名专栏集,沃拉芙一反《词语逃兵》专著的表述方式,在专栏中,她要求读者们提交一份词语空缺表,然后其他人来设法填补这些空缺。

形容你在对自己的孩子说话时,意识到你的语气听起来很像你自己的父母的词语:déjà vieux、mamamorphosis、mnemomic、patterfamilias、vox pop、na-gativism、parent-riloquism。

形容一个不确定的时刻,你本应该介绍两个人,但却记不起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的词语:whomnesia、persona non data、nomenclutchur、notworking、mumbleduction、intro-ducking。

形容辩论结束三个小时后才想起来的一个机敏的反击:hindser、stairwit、retrotort、afterism。

形容那种每个人都经历过的瞬间困惑,即当手机来电铃响,但谁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机在响的词语:conphonesion、phonundrum、ringchronicity、ringxiety、fauxcellarm、pandephonium。

《华盛顿邮报》的“风格邀请赛”专栏偶尔要求读者通过改变一个现成词的字母的方式来填补词语的空缺。

sarchasm,名词。辛辣讽刺的作者与百思不得其解的读者间的鸿沟。

hipatitis,名词。终端服务器冷却。

Dopeler effect,名词。当一些愚蠢的想法突然而至时,你会倾向于认为它们很精明。

Beelzebug,名词。凌晨三点钟,化身蚊子的撒旦闯入你的卧室,你又无法将它赶走。

此外,还有下面这个经常在电子邮箱中流传的题为“增加你的犹太词语”的词汇表。

yidentify,动词。尽管一些名人的名字为圣约翰、柯蒂斯、戴维斯或泰勒,但人们仍然能够识别出他们的种族本源。

mishpochamarks,名词。在亲吻了所有叔叔、阿姨、表兄、表妹后,脸上留下的口红和化妆品的痕迹。

santa-shmanta,名词。给犹太儿童的解释:为什么在其他各国都在庆祝圣诞时,他们却要庆祝光明节。

meinstein,名词。我的儿子,真正的天才。

尽管这些词多少给人们带来一丝望梅止渴般的快感,但这种以娱乐方式打造出来的词语绝大多数都不会成为语言中的永久成员。它们也很少会像deshopping(出于使用一次便要求退货的意图而购买商品者),或者preheritance(在世的父母为子女提供经济援助而不必以遗产的方式将财产留给他们)那样被“年度词语”征集。我在引言中曾经提到过,美国方言协会每年都会选出一些最引人注目、最有用、最可能流行的新词。一项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年度词的跟踪调查表明,社会专家们对流行词的预测水平几乎可以和小报灵通人士持平。有些词是针对政客的冷嘲热讽,随着政客的淡出而变得黯然失色,比如,to newt(纽特)和to gingrich(金里奇)。另一些以某个可爱的语素构成的新词,就像从人们记忆中逐渐淡出的那些曾令人激动一时的相关事件一样渐行渐远,举例来说,-razzi指一个咄咄逼人的追捕者,这个词缀流行于1997年,即戴安娜王妃因躲避狗仔队(paparazzi)的追踪而不幸遭遇车祸身亡那一年;drive-by大约流行于1996年,即比尔·克林顿反对drive-by deliveries(即美国妇产医院在新生儿出生24小时后就不再对母子负责的惯例),这个词是从drive-by shootings(飞车射击)衍生来的。还有一些包含了一项发明的错误名称的新词:notebook PC(笔记本电脑),在日常交流中,人们仍然用laptops称呼它、s-mail,随着它的来源snail mail(蜗牛邮件)的黯然失色而渐渐被人遗忘、W3,人们错误地以为World Wide Web(全球资讯网)会简化成这种形式、information superhighway(信息高速公路),这个词与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有关(指刊登有关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相关消息的网站)、Infobahn(德语:信息高速公路),等等。

事实上,新词的命运是一个不解之谜。填补了词语的空缺并不能保证它们可以流传下来;也不能保证它们具备另外两个卖点特征:简洁性和透明性。说WWW所需的时间要比说World Wide Web的时间还要长。然而,无论我们反复多少次地发这9个音节,它就是抵制被更短一点的音节,如triple-dub、wuh-wuh-wuh和sextuple-u所替代。

就透明性而言,面对start up(启动)和restart(重启,这两个术语用于操作系统的菜单)这两个言简意赅动词的挑战,新动词boot up(启动)和reboot(重启)仍然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尽管事实上没有多少人知道boot(引导、踢)暗指的是什么。Boot(引导、踢)并不是“对着你的电脑猛踢一脚”的意思,在我做博士研究的那个年代,它指的是“计算机技术中生代时期电脑的开启方式”。那个时代的微型电脑简直就是一张白板,它甚至不能从磁带或磁盘上读取自己的操作系统。你得将程序和数据按字节逐个输入,为此,你还得在一个前端面板上安装一堆转换开关,字节中的每一个二进制位表示为1或0,这些1和0的组合构成程序指令或者数据块。即使对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研究生来说,这也过于单调乏味了,为了简单起见,你也可以装配一个只有几个字节的短小程序,给出计算机所需的一些信息,然后用穿孔纸带输入计算机即可。那些字节随后会合成一个略大一些的程序,告诉计算机怎样加载磁带上剩余部分包含的操作系统。纸带前端的小程序被称为“引导装入程序”(bootstrap loader),这是因为它的自动载入功能会让人们想起那句老话lift yourself up by your bootstraps(凭自己的力量重新振作起来)。这整个过程被称为“启动”(booting up)你的电脑。也许你觉得这听起来有点像民俗词源学的杜撰,就像“国王应允的私通”(FUCK)那样,不过,我确实见证了那个时代,我可以发誓,这个词就是这么流行起来的。

艾伦·梅特卡夫(Alan Metcalfe),美国方言协会前董事长,《预测新单词》(Predicting New Words)的作者,曾经对为什么有些词得以广泛流行,而另一些词却销声匿迹这种现象做过解释。他用FUDGE这个缩略词总结了自己的看法:F代表频率(Frequency)、U代表不要太惹眼(Unobtrusiveness)、D代表使用者和使用情景的多样性(Diversity of users and situations)、G代表其他形式和含义的生成性(Generation of other forms and meanings)、E代表概念的耐久性(Endurance of the concept)。这虽然是个良好的开端,但实际上,它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所有词语均源自一个始创者,因此我们可以说,它们的频率(F)和使用者的多样性(D)均始于1。不过在流通过程中,一些词的使用频率和多样性得到不断的提升和扩展,问题是,这种现象是个事实,而这一事实正是我们需要解释的问题本身,它并不是成因,因此,它不能用来自我解释。相同的循环解释也威胁到了梅特卡夫提出的新词形(一词多义)的生成性(G),例如,blockbuster(轰动)从指称一个大炸弹引申到指某种商业性的巨大成功。事实上,越是高产词,越容易一词多义(参见第2章),因此,这个问题很有可能是这样一种情况:一个词语的成功会使这个词变成更好的新词义的生成者,而不是像梅特卡夫所说的,一个词的生成能力决定着它的成功。同样,概念的耐久性(E)也不是对一个词的生存境况的合理预测。尽管现在我们很少有机会谈论cabooses(守车)、flappers(苍蝇拍)、zoot suits(左特套服)和Cold War(冷战),但如果需要的话,这些词就在那里,它们随时恭候人们的召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梅特卡夫的“不要太惹眼”(U),事实上,它是给娱乐造词者以及“年度词语”的裁决者们的一句言简意赅的提醒,即绝大多数招摇过市的词最终都会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而真正的赢家却波澜不惊地融入了语言的大潮。当然,前面提到的sniglets、liffs以及word fugitives中的大多数词都聪明反被聪明误了,这注定了它们终将被抛弃的命运。还有那些由诙谐的记者们有感而发所创造出来的妙语,尽管它们曾一度令“年度词语”的评判者们眼前一亮,但其中的大多数还是未能逃脱被淘汰的厄运。举例来说,Brown-out形容糟糕的紧急情况处理,它让人想起卡特里娜飓风过后的那位联邦应急管理局局长;flee-ancée指称一个珍妮弗·威尔班克斯式的逃跑新娘,珍妮弗·威尔班克斯(Jennifer Wilbanks)曾在2005年一夜成名。幽默作家吉利特·伯吉斯(Gelett Burgess,1866—1951)1907年创造的blurb和bromide这两个词的运气还算不错,可是alibosh(公然的谎言)、quisty(耐用但不漂亮)、cowcat(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的人)和skyscrimble(八卦)就没那么幸运了。

即使有人甘愿使出浑身解数来传播一个新词,以此来填补某些词语的空缺,但老百姓还未必愿意领这个情。2000年,概念艺术家米勒杜斯·美尼塔斯(Miltos Manetos)注意到,在产品设计学中,英语缺少一个形容高科技审美的词,比如,“新苹果第三代MP3播放器真的X”以及一个指称由科技驱动的艺术媒体流派(例如,视频艺术、电脑绘图、数字动画)的词语,如“我们的美术馆展示了X派新艺术家的作品”。美尼塔斯希望找到一个既可以做形容词又可以做名词的词来填补这一空缺。本着他正在命名的那场艺术运动的精神,他特意聘请了品牌推广公司Lexicon Branding(就是那家设计了奔腾、赛扬、起亚远航、美国磁通公司和雪佛兰阿雷罗品牌名称的公司),希望该公司的计算机算法和从事语言研究的员工能为他提供一些候选词。在随后得到的候选词名单里,米勒杜斯选中了其中的neen这个词,neen在希腊语中的意思为“现在”。在纽约一个大型艺术馆中举行的一次发布会上,米勒杜斯隆重地推出了这个词,与会者包括新闻记者、批评家以及一个包括我在内的评论家组。我当时的预测是,这个词不大可能流行,因为它是个错误的象声词,它的共鸣过于倾向sn-音词或者像小孩子奚落人时发出的nyah-nyah和neener-neener。不幸的是,我的预测后来被证实是对的(只要谷歌一下neen就能验证这一点),事实上,作出这样的预测并不难,因为任何过于惹眼的新词最终都逃不脱被淘汰的厄运。

尽管如此,也不是每一个新词最终都会被摒弃,因为有些新词非常诙谐且自我。英语最近接纳了podcast(播客)这个新词,意为“下载到数字音乐播放器的音频节目”,它是iPod(苹果公司音乐播放器)和broadcast(广播)的双关语;另外还有blog(博客),即Web log(网络日志),blog利用的是blob(难以名状的一团)和bog(沼泽)的无定形态(amorphousness),并以20世纪70年代校园俚语的风格对一个词音节进行了漫不经心的切分,如shroom(mushroom,蘑菇)、strawb(strawberry,草莓)、burb(suburb,郊区)和rents(parents,父母)。加拿大人将一加元硬币戏称为loonies(潜鸟),是对硬币背面的“潜鸟”的一种嘲讽。当二加元硬币进入流通时,它立即被戏称为toonie。数十年前,英语中有Yuppie(雅皮士),指专门居住在城市的年轻人,后来又衍生了hippie(嬉皮士)、Yippie(雅皮士)和preppy(预科生);还有couch potato(成天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懒虫)、palimony(分居抚养费)、qwerty(标准的传统键盘);当然,还有那个最愚蠢的spam(垃圾邮件)。这也算不上什么新生事物。Soap opera(肥皂剧)发明于20世纪30年代;hot dog(热狗)于19世纪90年代出自一个校园里对热狗所含原料的恶搞;gerrymander(改变选举区)则更早,它发明于1812年。动词razz(冷笑)和名词raspberry(咂舌声,舌头伸出发出粗鲁的噪声)并不是拟声词。它们从伦敦腔的押韵俚语中炮制出来,这种词的发音特点是,用一个短语代替一个单词,该短语与这个词相谐音,并且押韵的部分被省略掉了。比如,用loaf(面包)代替head(头,head → loaf of bread → loaf),或用apples(苹果)代替stairs(楼梯,stairs→apples and pears→apples)。按照相同的逻辑,如果我告诉你raspberry是raspberry tart的缩略语,你应该就能想象出raspberry是怎样被创造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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