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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史蒂芬·平克 当前章节:153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17

礼貌理论(Politeness Theory)最初始于欧文·戈夫曼的观察,戈夫曼发现,人们在互动中常常为了维护一种叫“面子”(源于成语“保全面子”[to save face])的既朦胧又至关重要的东西而感到焦虑。戈夫曼将面子定义为“一个人为自己索取的积极社会价值”。在此基础上,布朗和列文森将戈夫曼的“面子”进一步划分为“积极面子”(positive face),即得到认可的愿望(尤其是,与其他人意见统一)和消极面子(negative face),即不受阻挠,或者自主行事的愿望。尽管听起来有点拙劣,但这一术语指向的却是社会生活中一个最基本的二元属性,这种属性曾以多种形式被人们发现,并被冠以多种名称:团结(solidarity)与社会地位(status)、关联(connection)与自主(autonomy)、沟通(communion)与动力(agency)、性行为(intimacy)与权力(power)、共享(communal sharing)与权威等级(authority ranking),等等。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将会看到这些需求是如何从人类生活三大主要社会关系中的两大关系中衍生出来的。

布朗和列文森认为,格莱斯的“合作原则”不仅适用于信息交流,也同样适用于保全面子。交谈双方共同努力,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和对方的面子得以保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面对的挑战就是,语言中绝大多数话语类型都会对听话者的面子造成或多或少的威胁。平铺直叙地娓娓道来,会给听话者带来时间和精力上不必要的浪费;发号施令,又是对其身份和自主权的挑战,仿佛说话者自以为有资格对他指手画脚一般;提出请求,他就要面临不得不遭到回绝的困境,这又会给他落下个小气或自私的名声;提醒某人某事,又暗示了他对此事的忽视;此外还有批评、自夸、打断、突然爆发、传达坏消息以及提出有争议的话题等,所有这些话语类型都可能直接伤害到听者的面子。难怪人们每每与陌生人打招呼时,一开口便是那句请求谅解的“请原谅”(Excuse me)。

然而,尽管存在如此多可能殃及到听话者痛处的会话方式,但说话者总不能因噎废食吧。人们总要谈正事,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就不得不传达请求、消息以及抱怨。于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就是利用礼貌来补救了:说话者将自己的话语打包进一些能够重申对听者关怀,或能确认他的自主权的贴心话语之中。布朗和列文森将上述礼貌策略称为积极礼貌和消极礼貌,不过,我倒觉得“同情”(sympathy)和“恭顺”(deference)这两个术语更适合它们。

“礼貌即是同情”(politeness-as-sympathy)实质上就是通过处处为听话者着想来营造一定程度上的亲近感。在给“礼貌”下定义时,两位睿智的词典编纂者也对其策略作出了评价。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将其解释为“假意善行”(fictitious benevolence),安布罗斯·比尔斯(Ambrose Bierce)则称之为“最可忍受的伪善”(the most acceptable hypocrisy)。下面两个有关礼貌的例子是大家都十分耳熟能详的:一个是对好运的空头祝愿(“保重”、“祝你今天好心情”);另一个是对生活状况的假意嘘寒(“你好吗”、“一切都好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蹩脚的赞许(“毛衣不错”)、关于对方需求的假设(“你一定饿了吧”)、贴心但却毫无意义的建议(“保重”)以及谈论像天气这类必定达成共识的话题。查尔斯·达德利·华纳(Charles Dudley Warner)曾为此感慨地抱怨道,人人都在谈论天气,但从来没人为此做点什么。

与“假意善行”相比,“假意友好”(fictitious solidarity)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说话者可能会用虚伪的爱称来称呼他们的听众,例如,我的朋友、伙伴、伙计、朋友、宝贝、亲爱的、亲、兄弟、诸位、小伙子们,等等。他们也可能会使用一些自认为的对方家乡的话,比如,Lend me two bucks or two quid(借我两美元或者两英镑,buck是美国民间说法,quid是英国民间说法)。他们还可能会把对方强行拉进自己的意图,例如,“让我们再来一杯啤酒吧”。此外,他们还会将许多语言手段结合在一起,例如,恳请对方同意(“你知道吧”);避免正面表达他们的意见(“比如”、“诸如此类”);肯定对方对情况的了解(“你知道的”)以及通过自问自答的方式来确认对方的关注和认可。当然,这些都是中学生和加州人(尤其在电影《绯闻女孩》[Valley Girls]中)的特色方言,但它们早已向各处蔓延开来。1993年,记者詹姆斯·戈尔曼(James Gorman)写了下面这段文字:

以前,我一直用正常语调说话。断言、要求、提问都用正常语调。后来我开始教学。在一所大学啊!我的学生都用这种升调说话啊!特别在电话留言中,这种升调更加明显。“喂啊!戈尔曼教授啊!我是艾伯特啊!来自专题写作专业啊!”

据语言学家所说,“语音面貌”可以像普通流感那样蔓延,可我当时对此一无所知。不过没过多久,我在自己的语音面貌中发现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一次给他人的电话留言中,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这种变化。“我是詹姆斯·戈尔曼啊!我正在做一篇关于克林贡语的论文啊!语言啊!来自《星际迷航》啊!”随后我意识到,自己在不经意间情非得已地使用着升调。我被自己的转变吓到了啊!

这种升调说话的方式很可能始于一种礼貌反射(属于20世纪崇尚平等和社会亲近度的一部分),但由于在爱尔兰、英国和美国南部的一些方言中,它已经存在了将近几个世纪,因此,它正日益发展为标准美式英语中的一种中性特征。这种升调说话方式的传播是一种宝贵的实证,因为它让我们体会到了人类作为语言经历的历史性变革的一分子的感受。同时,它也让我们观察到了一个原本有着清晰依据的语言结构是如何变成一种任意性的社会规约的。

至此,关于礼貌的故事也变得越发妙趣横生起来,当我们转而观察那些口头的恭顺手势语时(也就是布朗和列文森所说的消极礼貌),它又重新将我们带回到了间接言语的轨道上。命令和要求这两种言语行为对人们的面子最具威胁性,因为这两种言语行为假定听话者将欣然接受说话者的命令和请求,因此,它们挑战了听话者的自主权。说话者发号施令,或至少让听话者感到意兴阑珊,我敢说,你永远也不会对一个生人或上司做这种事情的,就是对你的好朋友,你也会三思而后行。这就是为什么人们的请求往往会伴随着各种卑躬屈膝的讨好形式的原因。

【样式五】请求代替命令:能借您的车子用用吗?

【样式五】悲观表达:我想您不会把窗户关上的。

【样式五】避免正面请求:把窗户关上,如果您方便的话。

【样式五】最小化索取:我就想借几张纸。

【样式五】表达为难:我能……嗯……借您的自行车吗?

【样式五】承认打扰:我知道您忙,但……

【样式五】说明情非所愿:我一般不会请求您,但……

【样式五】道歉:很抱歉打扰您,但……

【样式五】非人称化:禁止抽烟。

【样式五】承诺亏欠:如果您能……我将不胜感激。

人们根据威胁听话者面子的水平来调整他们的礼貌度。威胁水平反过来取决于说话者的强加尺度、他与听话者的社会距离(缺乏亲密关系或团结)以及他们之间的权力差距。当人们要求获得的恩惠较大,而对方又是陌生人,或者对方比自己的地位或权力高的时候,他们溜须拍马的谄媚程度就会高一些。而当人们需要向一个陌生人寻求一点小小的帮助时(比如,询问时间),或者需要向自己的配偶或助手寻求大一点的恩惠时(比如,用一下电脑),一个充满寒暄的请求就会让人觉得过于虚情假意、惹人生厌了,举例来说:“实在抱歉,麻烦您了,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我不会请求您的,如果您觉得您能……我将不胜感激。”

没有什么比称谓语(forms of address)更能揭示团结(solidarity)和权力(power)这两大介入面子威胁的社会维度了。通过称谓,说话者就已抓住了对方的注意力,但接下来该如何与之交往,这就是一个需要三思而后行的重要问题了。在许多语言中,第二人称代词都有两种形式,例如,法语中的tu和vous、西班牙语中的tu和usted以及德国中的du和Sie。第二人称代词在英语中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区别,如thou和ye(即现代英语中的you),但thou现在只限于在祈祷和其他一些守旧的言谈风格中使用。T代词和V代词(语言学家的称呼方法)既取决于团结的维度又取决于权力的维度,T代词表示熟悉(用于称呼密友或下属),V代词表示恭敬(用于称呼陌生人或上级)。至交密友通常用T代词称呼彼此,而陌生人则用V代词。下级称呼上级用V代词,上级称呼下级用T代词。称呼细节也因语言、双方关系(孩子与父母、服务员与顾客、教师与学生)以及所处历史时期的不同而不同。在做作的平等主义背景下,V代词通常被禁用,例如,法国大革命战后时期、社会党的会议中以及一直保留着古英语第二人称代词thou和thee的传统贵格会这类宗教社群中。语言心理学家罗杰·布朗(Roger Brown)和英国学者阿尔伯特·吉尔曼(Albert Gilman)的研究表明,西方大多数语言中已经呈现出了这样一种必然趋势,即权力正在让位于团结这个社会维度,于是,无论什么社会等级的陌生人都被称为V(例如,顾客称呼售货员),无论什么头衔的密友都被称呼为T(例如,成年人称呼父母)。在这些规约的基础上,人们便可以有目的地将这些代词当作一种挑战面子的武器。利用T代词(法语tutoyer)称呼那些期望人们称呼他们V的人,所传达的是一种失礼,而用V代词(法语vouvoyer)称呼那些希望人们用T代词称呼他们的人,所传达的则是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在《第十二夜》中,托比·培尔契爵士试图怂恿安德鲁·艾古契克向男扮女装的薇奥拉发出决斗的挑战,他说:“用笔墨去奚落他,如果你连着用三遍thou(你)来称呼他,那保证奏效。”

传达恭敬的V代词往往是从表示类属的第二人称“复数”代词演变而来的,并可以继续充当复数代词。也就是说,当称呼不止一个听话者时,说话者就得使用V代词,而无须考虑权力或团结等社会因素。这种单复数合并现象的历史渊源是,为了表达恭敬之意,那些没有此类代词的语言往往会指定一个复数代词来充当这个角色,因为在称呼上级或者陌生人时,说话者总是会情不自禁地使用复数代词。人们这样选择的原因之一是他们对听话者权势的屈从:说话者似乎并不是在唤起人们的注意,听话者才是他讲话的唯一目标,他的表现就好像听话者身后跟着一个令人敬畏的侍从一般。另一个原因是,复数代词似乎为听话者提供了一个忽视对方的选择,仿佛你所召唤的是一个分散的人群而不是个人。在许多社会中,人们对单数第二人称代词的恐惧心理甚至膨胀到一种禁忌的程度,人们根本不能对他人直呼其名,只用敬语(honorifics)或委婉语(euphemisms)称呼彼此。在美国社会生活中,某些受人顶礼膜拜的人无法忍受与普通民众相提并论,仿佛这样会让他们觉得自己也是凡夫俗子一般;有求于他们的人必须用他们的某个尊贵品质来称呼他们,例如,殿下、阁下、主教大人、大使阁下、法官阁下或者大人等。即使平民百姓,用单数“你”指称听话者也会被认为是一种公然失礼的行为,例如,人们在例行公事的寒暄之后,冲着孩子吼道:“你把那只狗现在就给我弄出去”;再比如“嘿,你!”,这是一种多么典型的引人注意的粗鲁方式啊!

尽管thou和you在英语中的区别已经不复存在,但人们仍然会利用其他称呼形式来传达这种称呼上的微妙差别。“平克教授”和“史蒂芬”之间依然存在着礼仪规范上的差别,前者通常是本科教学课程的学生和陌生人写求助信时对我使用的称谓,而后者多是在我实验室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我们系里的同事对我的称呼。当尊敬地称呼一个没有头衔的成年人时,人们可以选择使用那些默认的敬语,比如,先生、太太、小姐、女士等,尽管人们不会用它们来称呼孩子、下属或好朋友——这就是“莫逆之交”(first-name basis)的由来。在《完整的高人一等作风》(The Complete Upmanship)中,史蒂芬·波特(Stephen Potter)利用一个英国公司总裁对下属的不同称谓方式,向人们展示了那两个礼貌维度是如何定义礼节的。

老板对下属的称谓:

联席主任迈克尔·耶茨 迈克

助理主任迈克尔·耶茨 迈克尔

部门经理迈克尔·耶茨 耶茨先生

部门助理迈克尔·耶茨 耶茨

不可或缺的秘书迈克尔·耶茨 耶茨先生

实习生迈克尔·耶茨 迈克尔

更夫迈克尔·耶茨 迈克

就像T代词与V代词那样,称谓语也会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研究生过去称呼他们的教授为“教授”;在称呼他们最亲近的朋友时,我的祖父母甚至也用先生、太太。许多老年患者对医院最常见的抱怨就是,年轻医生对他们直呼其名,这让他们觉得没有受到应得的尊敬。奇怪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尽管当今人们不大可能被冠以花哨的头衔,但在官场上的情况则不然,在如今的大学里,几乎每一个管理者都是院长;在公司里,几乎每一位高管都是副总。

对这种头衔膨胀现象,上层社会的体会最为深刻,这使得当权者们不得不授予自己更多崇高的头衔。海尔·塞拉西一世(Haile Selassie),1934—1974年间埃塞俄比亚的皇帝,曾被冠以“万王之王、神的选民、征服犹大的雄狮”的美誉,他对此称谓怡然自得。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King Juan Carlos of Spain)竟有38个头衔,其中包括“雅典公爵”、“金羊毛骑士团最高大头领”等。

礼貌,在语言学家的眼里,似乎是人类的一种共性。在已调查的语言当中,超过25种语言有关于权力和社会距离(distance)之分的称谓形式的文献记载。布朗和列文森就其中两种语言中的完整礼貌形式进行了一丝不苟的详细记载,无论在地理位置还是文化习俗方面,这两种语言都与欧洲迥然不同:一种语言是泽套语,即墨西哥人使用的玛雅语,我们曾在第2章中讨论过这种语言;另一种语言是泰米尔语,一种在南印度和斯里兰卡使用的非印欧语系的语言。在这两种语言中,布朗和列文森发现了与他们之前在英语中发现的与恭顺和同情这两种礼貌形式对等的形式,仅有细节上的差异。例如,英语中的那种附带否定、虚拟语气以及附言的悲观请求,在泰米尔语中(例如,“你身上不会带钱的,你会吗?”)和泽套语中(例如,“你不会卖掉你的鸡,据说。”)也都存在。再如,英语中质疑不做某事的原因的话语为:“我们为什么不去海滨呢?”在泽套语中是:“为什么不把你的电唱机都借给我们呢?”而在泰米尔语中则是:“为什么我们不去康卡仰呢?”布朗和列文森还用了许多来自其他语言的例子支持了他们的礼貌策略的基本纲要。

毫无疑问,文化的差别也存在于它们对礼貌运用的预期上。这就是为什么差点引发一场国际事件的失误话语竟然是一篇轻松游记中的主题句。文化差异不仅在于礼貌策略上的准确措辞,还在于人们对实施一种策略的恰当场合的甄别上;在于人们对日常行为是否威胁面子的认识度以及对调整礼貌策略的需求上。此外,它们的差别还在于人们究竟更注重权力还是社会距离,以及他们觉得更有权享受恭顺还是同情;在于谁应该从哪类说话者那里(妇女、儿童、教师、服务员、陌生人等)得到哪种礼貌。这些方面的突出差别会使得这种文化给外人造成一种距离感和可疑感,或者让外人觉得它很自负和妄自尊大,又或者热情友好,或刻板正统。在《戴夫·巴里做客日本》(Dave Barry Does Japan)一书中,幽默作家戴夫·巴里(Dave Barry)尝试对一种需要大量恭顺礼貌的文化与一种需要少量同情礼貌的文化进行了对比,以期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异。

典型的日本商务会谈:

第一个商人:你好,先生。

第二个商人:你好,先生。

第一个商人:对不起。

第二个商人:我非常抱歉。

第一个商人:我不能忍受自己。

第二个商人:我肮脏。

第一个商人:我下流。

第二个商人:我该死。

典型的美国商务会谈:

第一个商人:鲍勃!

第二个商人:艾德!

第一个商人:混成啥儿样了?

第二个商人:吊儿郎当吧!

第一个商人:哈!

第二个商人:听着,关于那些R-243-J's,我能给你开的最好价位就是每单位3.80美元。

第一个商人:鬼才信呢,鲍勃。

第二个商人:哈!

有些文化因恭顺礼貌少得可怜而著名,以色列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以色列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被称为萨布拉人,其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为“食用仙人掌”。据说,这种植物外表多刺但内里却很甜。另一个典型例子可以从下面这个笑话中甄别出来。有3个人正在大街上走着:一个沙特阿拉伯人、一个俄罗斯人、一个纽约人。一位记者冲到他们面前说:“打扰一下,能说说你们对肉类短缺这一问题的看法吗?”沙特阿拉伯人说:“短缺——什么是短缺?”俄罗斯人说:“肉——什么是肉?”纽约人说:“打扰一下——什么是打扰一下?”

为什么文化会因礼貌程度和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呢?等级森严的社会比平等社会更注重权力的加强,更期待恭顺礼貌。那些身份地位取决于社会习俗的精英们憎恨索取,他们更倾向于跟周围的人保持一定的社会距离,更多地使用和期待礼貌。而那些无权无势、互助互利的普通民众则较少使用礼貌,而且他们使用的礼貌往往是同情多恭顺少。历史、阶级、意识形态和生态学等各个方面可能都会影响到礼貌策略。社会心理学家理查德·尼斯比特(Richard Nisbett)指出,在有“荣誉文化”(culture of honor)的社会中,公然的冒犯行为必须得到迅速、有时甚至是极端的纠正,这些社会往往极其讲究礼貌,一次意想不到的冒犯就有可能升级为一场决斗或一段世仇。历史上,美国南部曾经是一个充满荣誉文化的社会,得州本地人尼斯比特回忆说,当他作为大一新生走进耶鲁大学时,他对耶鲁的第一印象就是所有人看起来都很粗鲁。

既然我们已经探讨了礼貌的心理状态,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本章的话题——间接言语。无论哪种恭顺礼貌形式,比如,尊称、道歉、模糊限制语,它们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请求,而且,这个请求也同样需要以非常精致的方式加以表达。人们通常不会直截了当地请求,而是借助于一种会话含义间接地表达自己的愿望。疑问祈使句(whimperative)就是这种表达的产物,例如,“你能把盐递给我吗?”或者:“如果你能把盐递给我,那就太好了。”从字面上看,第一个例子违反了关联准则,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第二个例子违反了质量准则,因为条件句的结果是一句空话。正因如此,听话者才将它们理解为请求(如果听话者坐在放着盐瓶的餐桌一端,说话者坐在没有盐瓶的餐桌另一端,那么,这就是个合理的推理);而从措辞上看,说话者是在试图避免让对方觉得自己将她当成了佣人。

尽管如此,礼貌请求的措辞也必须符合逻辑。合理请求通常会伴随着一个先决条件,语言学家将其称为适切条件(felicity conditions)。假如你已经有盐了、假如你不喜欢盐、假如你不想让听者递盐给你、假如听者无法将盐递给你、假如听者不愿意将盐递给你,或者假如你确定听者不会将盐递给你,那么你再要求某人将盐递给你,就没有道理了。在拐弯抹角的递盐请求中,上述先决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被声明、询问或者怀疑:

我这儿没有盐,我可能要用一些。

如果你能把盐递给我,我将不胜感激。

你能把盐递给我吗?

你有可能把盐递给我吗?

请你把盐递给我好吗?

你那儿有盐吗?

我在想你是否可以把盐递给我呢?

这里的基本原理就是,听话者并没有被勒令或要求,说话者只是请求或者就听者能递盐这一事实的必要条件提出一个建议。即使不肯答应,听者也不必让对方难堪,她只要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做就是了。举例来说,假如说话者以评论的方式发出一个间接请求,那么听话者需要做的只是不予理睬,因为评论是不要求响应的。假如这个请求是针对递盐行为的一个前提而提出来的,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听者也完全可以否认这些前提的存在。总之,在上述所有情况中,听话者都能进退自如、游刃有余。

就双方对递盐一事所进行的商榷来说,他们的大脑是不会对这些推理过程进行逐字逐句的加工的。人类语言发展到今天,这些会话含义早已被固化到社会规约中了。程式化的说法,例如“你能把盐递给我吗”很大程度上是含糊的,就像习语和死喻(dead metaphors),而且它们已经被当成了直截了当的请求。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疑问祈使句的形式开篇语(pro forma openings)中找到证据,举例来说,疑问祈使句只用Can you(你能)开头,而不用其他表达同样含义的措辞,比如,Are you capable of passing the salt(你有能力把盐递给我吗)。人们一般并不留意间接请求的表面含义,除非它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比如,你要求一个13岁的淘气少年将盐递给你,他虽然点头答应却坐着不动。有这么一个笑话,一对老夫妻躺在床上,妻子说:“欧文,外面很冷。”欧文起身关上了窗子,然后对她说:“现在外面暖和了吗?”

尽管如此,间接请求的措辞还是让我们看到了活跃在语言最初的使用者心中的那条推理线。我们请人递盐时,毕竟不会将所有与盐相关的措辞都用上,比如,“盐最初是腓尼基人从海水中发现的”,或者“盐是一种钠和氯的离子化合物”。而且,在许多语言中,间接请求的文字内容都十分相似,这些语言多到足以证明这种相似性绝非是一种巧合。间接请求已经石化到某些推理思路中去了:合理推诿逻辑、听话者下台阶逻辑等。事实上,某些字面意思现在仍须人们去记忆。心理学家赫伯特·克拉克(Herbert Clark)指出,用问题形式表述一个请求时,说话者必须事先为对方选设一个至少看似合理的最小障碍。例如,你可以这样询问时间:“你知道现在几点吗?”但你永远都不能这么问别人的中间名:“你知道你的中间名吗?”人人都知道自己的中间名,所以,即使在礼貌这个虚伪的世界中,一个听话者无论多么不情愿回答问题,她也不会用这种无知作为自己的台阶下的。

由于这种老套的间接请求可以被任何一个懂英语的人识别,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它们已被人们有效地“记录在案”(on the record)。假如在正常用餐的情况下有人说“你能把盐递给我吗”,那他就无法合理地否认他曾要过什么东西。而根据布朗和列文森的研究,即兴的间接言语行为和约定俗成的间接言语行为对听话者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即兴的间接言语属于“未记录在案”(off the record)的范畴。假如有人构思出一个新的间接请求,比如,“这道杂烩太淡了”或者“这家餐馆好像从来就没准备过足够的盐瓶”,那么听话者则无须公开拒绝说话者的请求,她只要对他的评论不予理睬就是了。出于这个原因,布朗和列文森认为,未被心智记录在案的间接言语行为是临时的现场发挥——提示、有保留的陈述、无根据的泛泛而谈以及设问句,它们都是些礼貌形式。当有人说“太黑了,没法读书了”,他其实是在暗示听话者的一个请求,即请求对方将灯打开,他可能会用“草坪需要修剪了”来代替“去修剪草坪”,或者用“看起来有人好像喝得太多了”来代替“你醉了”。礼貌的间接言语可以使用任何一种暗示形式,尽管从字面内容上看,那些暗示语并无任何请求之意,但却能启发一个明眼的听众从中推导出言外之意,如此说来,间接请求所能采用的即兴表达形式数不胜数。

现在我们可以再次连线本章开宗明义的间接言语问题了。礼貌理论让我们对间接言语的一种表现形式,即未记录在案的请求,有了深刻的理解。说话者暗中给了听话者一个无须公开拒绝便可以不接受的机会,同时,它还意味着,即使她接受了对方的请求,那也不是迫于他的命令。用布朗和列文森的话来说,这使得双方均保全了面子,尤其是那个希望维护自主权的听话者。

那么,间接言语这个难题是否就此得到了解释呢?问题远没这么简单。首先,我们需要考察一下这个证据到底有多少说服力。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很多人用实验对这一礼貌理论进行了验证,心理学家通常采用的实验方法是询问人们在某些特定的情景下如何提出请求,或要求他们对其他人可能提出的请求的礼貌程度进行评价。实验结果表明,这个理论的大部分都可以得到证实。毫不奇怪,基于布朗和列文森的礼貌策略提出的请求的确让人听起来文质彬彬。比起直截了当的表述方式,间接请求确实更有礼貌。此外,正如相对势力差对间接话语的影响那样,说话者强加给听话者的请求程度也能对间接请求的效果产生影响。

不过,有一个假设并没有得到验证。布朗和列文森断言,面子威胁是一种单阶(single scale),即权势悬殊、社会距离与请求强加程度累加的结果。他们主张,这三种礼貌形式沿着一个阶排列。同情传达的礼貌程度最小,适用于较小面子威胁的请求。恭顺表达的礼貌程度较同情略高一些,适用于较大面子威胁的请求。相比之下,未记录在案的间接言语行为(根据场合临时杜撰出来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礼貌程度最高,适用于最大面子威胁的请求。

就上述两种情况而言,布朗和列文森很可能是将多个不同维度定性地塞进了一个单阶里。人们头脑中并非只有一种威胁面子的标准,也并非只有一种对它进行跟踪的礼貌标准,事实上,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面子威胁,人们往往会采取某些特定“类型”的礼貌。举例来说,批评朋友(威胁到团结)时,人们往往强调同情礼貌(“嘿,兄弟,咱们一起看看这篇论文,看能不能想点办法让它展现出你的最高水平”)。但要请人帮忙(威胁到权力)时,人们则倾向于强调恭顺礼貌,比如向人借用电脑(“非常抱歉麻烦你……”)。

此外,这个阶的概念根本不适合我们这一章的难题——未记录在案的间接言语。礼貌理论将其视为所有策略中最礼貌的策略,但人们却说它远远“赶不上”恭顺礼貌的礼貌程度。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这种间接言语可能会相当粗鲁。例如,“我昨天没告诉你收拾一下你的房间吗?”或者,“你不应该告诉我谁来参加聚会吗?”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假如一个听话者的能力和意愿遭到过于露骨的质疑,这表明,她要么太无能,要么就是不合作。另一个原因是,这种间接请求会让人觉得说话者过于转弯抹角了,令听话者不得不挖空心思去推断,他到底想表达什么。这正是《窈窕淑男》中的女演员朱莉在与桃乐西彻夜长谈时抱怨的。

间接言语行为遭到听话者抱怨的这些事实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我在本章开头举的那些例子——嘘声恫吓、隐性贿赂、性引诱,可绝不是表达“礼貌”的例子。我敢肯定,当一个本地人向一个店主宣传一系列可能发生在商店里的意外事故时,那个店主并不会觉得这是一种隐性威胁。而且,在面对无关痛痒的不得体提议时,无论是拿着本票的警察还是火车电动门旁的女人都会宽容地认为,提议者是在设法阐明自己所关心的事情,而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事情(我们将在后面看到,这要排除双方串通一气的情况)。

礼貌理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在处理未记录在案类请求的问题上,该理论自身存在着进退维谷的尴尬。如果一种会话含义过于隐蔽,那么说话者就会失去一次请求的机会。因为,假如听话者确切地知道说话者是在请求她,她也许会相当乐意效劳!(还记得《阿飞正传》吧,乔治就没想到“咖啡”其实并不意味着咖啡,但当他想明白后,已经为时已晚)。另一方面,假如听话者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一种会话含义看穿,那么其他明眼人也同样可以将其识破,也就没有道理将这个请求看作未记录在案了。有谁会宣称自己会被“蚀刻板画”或者“在布雷纳德这儿处理罚款”这样的潜台词给愚弄了呢?

尽管礼貌理论是个良好的开端,但它还不够完善。就像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服从于集体利益的理论”(good-of-the-group theories)那样,它假设说话者和听话者处于一种完美的和谐之中,具体来说,人们都在努力保全对方的面子。(就试图从“合作原则”中推导出会话规律这一做法而言,连格莱斯本人也深感内疚。)事实上,我们还需要了解,在利益部分地发生冲突时,人们之间的对话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极其常见。不仅如此,我们还需要对人际关系的类型以及每一种类型的协商和维系方法加以区分,而不是将所有形式的面子威胁都系于一个单阶之上,并对任何形式的面子保全都一视同仁。最后,我们还需要对这个神秘“面子”以及它对既可以将其记录在案又可以将其排除在外的“心智档案”的依赖程度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究。

模糊的逻辑:在博弈中受益

为了弄清楚下面这些模糊概念,比如,“提供台阶”(providing an out)、“合理推诿”(plausible deniability)以及“记录在案”,我先向大家介绍这样一个情景,在该情景中,上述这些模糊概念的含义将一目了然。让我们来设想有这么一个完美的格氏(格莱斯)说话者,此人无论谈及什么问题都直截了当,绝不拐弯抹角。一次,这个“准则男”(Maxim Man)闯了红灯,警官喝令其将车停靠在路边,于是他就想,要不要贿赂一下这个警官呢。但是,对他来说,遵守会话准则比遵守交通法则或行贿法更重要,因此,他对那个警官所能采取的唯一贿赂办法就是对他说:“如果你不开罚单就放我走,我给你50美元。”

遗憾的是,准则男并不确定那个警官是否会徇私枉法地接受他的贿赂,他也不确定那个警官是否会因自己的贿赂表达而秉公执法地将其带走。凡是最佳方案由对方来决定行动的都是博弈论的研究范畴。托马斯·谢林指出,博弈论涉及事件的一个共性就是,行动者并不了解对方的价值观。他将这一现象称为“甄别问题”(Identification Problem)。我们可以将上例中那个司机(准则男)的受益情况(payoffs)概括如下,纵向文字代表司机的选择,横向文字代表的是他所面对的警官的可能类型,方框里的文字内容代表的是可能会发生在司机身上的情况。

每种选择(纵向)的诱惑力都取决于它们后面所对应的两个单元格中的可能受益情况。现在让我们一个个地仔细分析。假如司机并未企图贿赂警官(第一行),那么警官是否秉公执法就无关紧要了。因为无论他是哪种人,司机都要被开罚单。但如果他确实实施了贿赂(第二行),无论怎样,他所面临的风险系数都增加了。如果这个准则男走运,遇上了一个徇私枉法的警察,那么这个警察就会接受他的贿赂并放他一马;但是,如果他不走运,碰上了一位秉公执法的警察,那他就会被警察戴上手铐,并因实施贿赂而被绳之以法。影响司机是否实施贿赂决定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交通罚款的数额、执法警察的好坏概率以及贿赂行为的惩罚力度等。不过,无论哪种选择,结果都不令人满意。此刻,准则男进退维谷、左右为难。

现在让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含义男”(Implicature Man)的情况。含义男懂得如何含沙射影地使用暧昧的贿赂语,例如,“嗯,最好我们在这儿就把事儿了了吧”。假如他确信警官能听出他的话外音,并将这句话当作刻意贿赂,假如他还清楚地知道,那个警察肯定了解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自己因此而指控他受贿的话,那么自己的这些话在法庭上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检察官无法根据那些模棱两可的措辞来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并宣告警察有罪。现在,含义男又多了第三种选择。

从上面新出现的第三行中我们可以看出,司机有两种可能受益的情况,一种情况是,贿赂了一个徇私枉法的警官并获得了很大的好处;另一种情况是,贿赂了一个秉公执法的警官并被判罚了违章罚金。这是一种很容易的选择。我们已经解释了含义男的心理过程。

到此为止,若从司机的立场来考虑这件事,基本情况也就是这些了。现在我们再从秉公执法的警官和法律体系的立场来考察一下这起事件。秉公执法的警官为什么不会逮捕实施隐性贿赂的司机呢?对他来说,假如这个隐性贿赂是一目了然的,那么陪审团也应该是毫无疑问的,鉴于此,他是有机会将这个坏家伙绳之以法的。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为了解释清楚为什么警官不会轻易逮捕那些将话语含义拿捏得跟赤裸裸的贿赂一般的危险行贿者,我们必须作出两个合理的假设。第一个假设是,即使所有不诚实的司机提供的都是些可以被理解为(正确地)与贿赂有关的暗示,但仍然不能排斥这样的可能,即一些诚实的司机也会说出同样的话来。所以,任何一次绳之以法都有可能是一次错捕。第二个假设是,一次错捕的代价是相当昂贵的,它不仅会给这个警官带来一场由错捕而招致的官司,而且他还得上缴警察部门的惩罚性赔偿。鉴于上述情况,这个警官很可能会作出如下决定:

(当然,在警察看来,交通罚单是件好事,而不是坏事。)是否逮捕司机的决定将取决于4个单元格中的后果值以及它们分别的概率。这些概率则取决于暗示行贿的不诚实和诚实司机的比例,也就是说,它取决于左右两列表格中事件的数量比。假如暗示行贿的话语听起来无伤大雅,而且很多诚实的司机也可能会那么说(或者,至少说这话的人数足以让陪审团无法根据这些话排除合理怀疑并宣告说话者有罪),那么成功定罪的可能性就会降低,而错捕的可能性就会增长,因此警察选择实施逮捕的可能性就会变得很小。这解释了含义男之所以敢向警察施压的原因。他精心地打造自己的言辞,以便使徇私枉法的警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听出他的弦外之音。不过,对于秉公执法的警官来说,他所炮制的那句暗示行贿的话语就不一定有贿赂之意了(或至少他不会利用这个机会)。(注意,顺便提一下,与大多数语言学家的看法相反,这一分析表明,间接言语并非是个纯粹合作的例子。此例中,含义男操控的是一个秉公执法的警官所做的两种不同的选择,一是对含义男有利的选择、另一个是对警官本人不利的选择。这完全符合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和约翰·克雷布斯(John Krebs)提出的理论,即动物王国的交流常常是一种操控形式,而不仅仅是信息分享。)

在现实生活中,隐性贿赂构成了执法和法律系统的一大难题。在大多数情况下,美国法院都是根据常识执法,它们对隐性贿赂与直白贿赂采取同等处理办法。假如被告说“我没想贿赂他,我只是询问(纯粹出于好奇心)是否有缴罚单的某种方法”,在司法人员看来,这种说法无法通过法庭上的测谎测试(giggle test)。因此,现实生活中的贿赂不得不十分小心地加以隐藏,有时甚至连一个愿意受贿的官员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现实生活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即使一个一目了然的隐性贿赂也能奏效。在这些情况中,言论自由是个问题。按照定义,贿赂必须被视为言论自由权的一个例外,所以当涉及政治程序的时候,比如与政治代表的谈话,法院便会谨言慎行地对其进行狭隘的定义。在这种情况下,直接说法和间接说法之间的区别可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对于来自全美妇女联盟的说客万达·布兰兹塔特(Wanda Brandstetter)来说,这节语言学课程似乎来得有些太迟了。1980年,布兰兹塔特被判处行贿罪。为了争取伊利诺伊州一个议员对《平等权利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的赞成票,布兰兹塔特给这位议员递上一张商务名片,她在上面写道:“施万通先生,我们将为您的选举提供帮助,并为您为《平等权利修正案》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再加上1000美元。”检察官称这张名片为“行贿合同”,而且陪审团也赞同这种看法。对大部分看惯了金钱在政治中的影响力的美国人来说,这个判决听起来可能有些令人难以置信。如果不是在贿赂立法者们,那么华盛顿市游说集团(Gucci Gulch)的说客们又是在干什么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他们是在用会话含义进行贿赂。假如布兰兹塔特当时在名片上是这样写的:“正如你所了解的,施万通先生,NOW(可转让存单账户)历来就有捐助政治运动的传统。而且,现在它更愿意帮助那些为我们的目标而投票的候选人。目前,我们的目标之一就是争取《平等权利修正案》的获准。”假如这样写,她就不会被迫支付500美元罚金、参加150个小时的社团服务,并在监狱中服刑一年了。

在外交上,模糊语的使用可谓历史悠远。这里有一个关于女士与外交官的老笑话,要知道,这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

当一名女士说“不”,她的意思是“也许”。

当她说“也许”,她的意思是“是的”。

如果她说“是的”,那她也就不是女士了。

当一个外交官说“是的”,他的意思是“也许”。

当他说“也许”,他的意思是“不”。

如果他说“不”,那他也就不是外交官了。

女权主义者将其改编成了下面这个版本。

当一个女人说“是的”,她的意思是“来吧”。

当一个女人说“也许”,她的意思就是“嗯,算了吧”。

当一个女人说“不”,她的意思就是“不要”。

假如那个男人还要坚持,那他就是个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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