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些事实都突出了语言的一个重要设计功能,那就是句法功能。句法机制使人们能够利用简单概念去构建复合概念,比如,remove caffeine from(从……脱去咖啡因),复合概念的解释取决于简单概念的词义,就这个短语而言,短语的含义取决于remove(去除)、caffeine(咖啡因)和from(从)。事实上,在其他辩论场上,福多就是充分地利用了语言的这个功能来搏击对方的,例如,在他与有关联结主义的辩论时。形态学(复合词的构词)与句法学的机理相仿,即通过简单概念来构造复合概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de-(除去)、caffeine(咖啡因)、-ate(动词化)和-ed(过去分词)的概念含义来解释decaffeinated(脱咖啡因的)的概念含义。但是,福多却坚持认为,这一机理必须在单个词语的门前收住脚步——换言之,当人们开始使用decaf(脱因咖啡)或Sanka(山咖)时,必须有一个全新的概念来代替原来的咖啡,实际上,这个全新的概念也是天生的。但遗憾的是,多语素词可以轻松融入单语素词这一事实说明,语言并不遵守福多的划界。
当然,我们应当承认,概念通过不同方式来表达,比如,短语、复合词和简单词,其含义确实会发生一些变化。举例来说,一个词自身的含义成分比其出现在短语中时更专属。To butter并非像字面那样专指用“黄油”涂抹,它可以指用任何一种类似黄油的物质涂抹:你可以把廉价的人造黄油涂在面包上。衍生于名词的齐名动词,比如,gerrymander(为正当利益改划选区)、bowdlerize(删除文句)和boycott(联合抵制)的含义比当初赋予它们灵感的那个人的任何记忆都要长久。但这些变化只是作为短语或词的性能的一个条件而被普遍应用的,而并不是作为每个单词的特质而应用的(正如你可以用廉价的人造黄油涂抹面包,你也可以用乙烯基布糊墙是一样的)。这些变化是对原始含义的调整或补遗,但它们并不是像用“大电车”来替代“香蕉”那样的彻底替换,而且只有在简单词义和复合词义是毫不相干的原子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才有可能发生。
我们前面说过,福多还宣称,表达复合概念的词并不比表达简单概念的词更难以使用和掌握。不过,复合词本来也不必更费心,因为通过实践,心智完全可以将要素包组装进模块,并在记忆和加工过程中为每个模块分配一个单独的槽。因此,人们使用“致使死亡”这个概念所耗费的心智资源很可能并不比使用“死亡”所消耗的多。假如在儿童发展的某个阶段中,一个概念确实超过了模块的自然尺寸,那么他们就真的遇到学习麻烦了。
THE STUFF OF THOUGHT
语言与思想实验室
心理学家黛迪莉·特纳(Dedre Gentner)曾对下面一组动词做过认真的考察,这些动词包括:简单动词give(给予)和take(采取)、略微复杂一点的动词pay(支付)和trade(交易)——给予X并接受Y,以及更复杂一些的动词spend(花费)——给予钱并且收到X、buy(买)——收到X并且给予钱和sell(销售)——给予X并接收钱。特纳的研究结果表明,孩子们发现简单动词比复杂动词容易表演,而越是复杂的动词就越难于付诸行动。这与预期的结果是相同的。研究结果还显示,孩子们所犯的错误主要集中在,他们有时会漏掉一些额外的含义成分,比如,当孩子们表演“卖东西”时,他们往往把东西给出去却不知道收钱。这种由于“局部学习”(partial learning)造成的儿童言语失误时有发生,比如,一个两岁小男孩在自动取款机前问妈妈:“我们在买钱吗?”
福多的核心论证就是他对定义的攻击,他说,定义将不可避免地漏掉一些那个接受定义的词的含义。这个论证的问题在于,它混淆了定义与表征的概念,事实上,定义(本来就不总是完整的)与心智对语义的表征并不是一回事。所谓定义(definition)是指利用其他英语词语对一个英语单词的词义所做的辞典解释,它所面向的是天下的“全人”(whole person),为了弄懂这些辞典解释,他们需要运用他的全部智力和语言技能。所谓语义表征(semantic representation)是指一个人所拥有的关于一个概念结构(思想的语言)中的单词的词义知识,而这个概念结构则是由操控其模块并将其与其含义相联系的大脑系统所加工出来的。定义完全可以是不完善的,因为它们可以为语言使用者们留下大量的想象空间。语义表征则不然,它必须比定义更明确,因为它们本身就“是”语言使用者的想象力。不幸的是,福多对复合语义表征所进行的攻击恰恰是建立在对复合语义表征与辞典定义的混淆基础之上的。
福多的论据只有一个:及物动词paint(油漆)及其定义cover a surface with paint(用涂料覆盖表面):
让我们从一个相当天然的道理开始吧,考虑这样一种情况,一个油漆厂爆炸了,爆炸使旁观者弄得满身都是油漆。这可能是件很好玩的事情,但这并不等于说,这个油漆厂(或爆炸)粉刷了旁观者。
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这的确是个天然的道理,因为to paint以及其他使役动词的语义表征通常要求一个有生命的施事者。一个乳牛场爆炸并不能给乳牛涂上牛奶,美国WD-40工厂的爆炸也无法给铰链上润滑剂。就这个天然的道理来说,它并不需要劳驾辞典编辑者们特意做什么说明,因为他们完全可以指望读者们自己将这一点补充上。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只要读者意识到paint是个使役动词时,他们就可以将这一点补充上,因为他们的大脑对paint的表征已经包括了“因果事件的施事者”这一概念。
因此,福多继续辩称:
考虑一下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艺术家米开朗基罗的情况,尽管他是油画的施事者,但他却不是个油漆工。尤其当他将油漆喷刷在西斯廷教堂的天花板时,他并不是在给天花板刷油漆,而是在天花板上绘制油画……请比较一下汤姆·索亚[5]和他刷油漆的栅栏。
暂且不计较确实有许多人将米开朗基罗的行为描述为painting the ceiling(给天花板刷油漆),实际上,这个句型是在paint a picture on the ceiling(在天花板上绘制油画)上应用了位置格规则的直接产物。如果在谷歌上搜索短语Michelangelo painted the ceiling(米开朗基罗油漆天花板),共可检索到335个链接,尽管其中一个把天花板锁定在“西斯廷教堂”,另一个锁定在“第十六教堂”。福多注意到,对一个要在天花板上绘画的人来说,遮盖天花板必定是他的主要意图,油画是带着这个意图被画上去的,而绝非是其他意图的副产品偶然地遮盖了天花板。这个论点的确很敏锐,但遗憾的是,它与动词paint的特质含义毫不相干。正如我们在第1章所看到的,那只不过是所有进入容器格构式的动词的入门条件而已:这些动词均指定一种状态变化,而这种状态变化则是由于对一个事物的表面体或一个容器有目的地实施影响而引发的。一个要去井边打水的人,半路上却掉进了湖里,这并不等于说他装满了水桶(filled the bucket);一个将绷带绕在肩上取暖的人,他并不是绑住了自己的肩膀(ban daged her shoulders),等等。所以说,福多在抱怨paint的定义“正在添枝增叶”的同时,他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这并不是一个paint的定义问题,同样的枝叶会添加在成千上万的动词定义上,而且只要将它们的目的性去掉并将它们插入到更加专属的概念中去,比如,“行为”、“致使”和“目标”——即那些被福多否认的词义的递归要素,它们的枝叶就会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为证实自己的观点,福多又做了一次努力:
无论怎样,这个定义还是不起作用。请考虑一下这种情况,当米开朗基罗将画笔浸入天蓝色的油彩时,他就等于用油漆覆盖了画笔的表面,而且他这么做的主要意图就是想通过浸渍画笔而令它被油漆所覆盖。但尽管如此,米开朗基罗并不是在“绘制他的画笔”。
说得没错,但这是因为这个动词paint和成千上万的其他动词一样——区分手段和目的,米开朗基罗浸渍画笔被识解为一种手段,而墙表则被识解为目的。
列举了这3个例子之后,福多希望他的读者正在失去耐心,“我真的不知道何去何从了,”他叹息道。福多的故事到此戛然而止,目的是以此不让读者们发觉,事实上,他所设的3个理论障碍(有生命的施事者、预期的效果、手段和目标之分)均不符合原子论的要求,即,无论有生命的施事者、预期的效果还是手段和目标的区分都不是动词paint所独有的无可复归的癖好,恰恰相反,它们是许多类似paint的动词所共有的特性,而这正是与原子论背道而驰的。
现在让我通过分裂原子——通过展示动词是由少量概念粒子构成的,来圆满地结束我们对极端天赋论的讨论。我们整个第1章的讨论都是在这个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的。这里我不再重复前面的例子,相反,我将为你隆重地推出一个极其优雅的原子裂变实验,这个实验部分基于贝丝·莱文的研究。该实验的研究对象是一类最典型的动词:简单及物行为动词,此类动词所传达的是“X对Y的所作所为”。假如真有哪类动词的含义是原子的,那么就当属这一类了。
该实验是用这种方法来分裂原子的:首先将及物动词应用于各种句法构式中,然后再对所产生的不合理句法构式进行仔细考察。第一个用于实验的句法构式是“意动式”(conative),意动一词来自于希腊语,意为“尝试”。意动式所传达的基本思想是,“施事者反复尝试去影响某事物,但结果却并不十分令人满意”。
Mabel cut at the rope.[Compare"Mabel cut the rope."]
梅布尔砍向那根绳子。(比较“梅布尔割断了那根绳子。”)
Sal chipped at the rock.
萨尔劈向那块岩石。
Vince hit at the dog.
艾斯瞄向那只狗。
Claudia kicked at the wall.
克劳迪娅踢向那堵墙。
上述意动式中的介词at均指向施事者意图的那个目标实体。请注意at的这种隐喻性的扩展,它原来所表达的含义更具体些,即物理运动的一个目标,就像它在Harry fired an arrow at the tree(哈利朝那棵树射了一箭)中所表达的那样。正如我们所预料的,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可以进入到此类构式中,即使有些组合从意思上是可以讲得通的,但是它们听起来却让人觉得怪怪的。
*Nancy touched at the cat.
南希摸向那只猫。
*Jeremy kissed at the child.
杰里米吻向那个孩子。
*Rhonda broke at the rope.
朗达砍向那股绳子。
*Joseph split at the wood.
约瑟夫劈向那块木头。
由此可见,意动替换构式所能适用的行为类型远比我们想象得要少。总结起来,意动构式只适用于以下两类行为的动词:cutting(切割)类行为的动词,如chip(削)、chop(剁)、cut(切)、hack(砍)、slash(猛砍)以及hitting(打)类行为的动词,如beat(打败)、bump(碰撞)、hit(打击)、kick(踢)、knock(敲击)、slap(拍击)、strike(撞击)、tap(轻打);但它却不适合touching(接触)类行为的动词,如hug(拥抱)、kiss(亲吻)、pat(轻拍)、stroke(抚摸)、tickle(弄痒)、touch(触摸);也不适合breaking(破坏)类行为的动词,如break(打破)、crack(破裂)、rip(撕裂)、smash(粉碎)、split(分离)。简言之,只有那些表示由于某类接触所导致的运动的动词才符合意动构式的使用条件。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用于实验的另一种叫作“物主提升”(possessor-raising)的句法构式。
Sam cut Brian's arm.
山姆砍了布莱恩的手臂。
Sam cut Brian on the arm.
山姆砍在了布莱恩的手臂上。
Miriam hit the dog's leg.
米利亚姆打中了狗的腿。
Miriam hit the dog on the leg.
米利亚姆打到狗的腿上了。
Terry touched Mavis's ear.
特里触摸了梅维思的耳朵。
Terry touched Mavis on the ear.
特里摸到梅维思的耳朵上了。
像其他句法转换构式一样,物主提升构式也牵涉到一个概念性的格式塔转换问题,这里的格式塔转换在于到底该将一个人识解为“拥有身体器官的不朽灵魂”,如cut Brian's arm(砍了布莱恩的手臂),还是将他识解为“自身脏器的一个化身”,如cut Brian(砍了布莱恩)。就第1个例句来说,有人可能会问“布莱恩”到底是谁,或者“布莱恩”到底在哪儿,你能砍断他的任何一个部分——四肢、头、躯干,却砍不到他本人。就第2个例句而言,你可以砍在这家伙的头上、胸上甚至小脚趾上,总之,无论你砍在哪个部位上,它们都是属于布莱恩的,而不只是一些随便的身体部位而已。当我们将无知觉的对象而不是身体部位用在这个构式中时,身心二元论(mind-body dualism)问题就一目了然了。我们不能说The puppy bit the table on the leg(小狗咬在桌子的腿上了);Sam touched the library on the window(山姆摸到图书馆的窗户上了),或者A rock hit the house on the roof(一块石头打在房子的屋顶上了),这是因为,与身体部位不同,我们的心智并不把以上这些对象识解为由一个统一的天赋知觉支配的组件。
请注意,我在这里提及物主提升构式并不是要阐释它所蕴含的心理模型,我们所要阐释的是这个构式对动词的选择问题。举例来说,下面这两个句子就有些不大对劲,James broke Thomas on the leg(詹姆斯打破在托马斯的腿上)或者Hagler split Leonard on the lip(哈格勒撕裂伦纳德在唇上)。由此看来,物主提升构式只适用于击打类动词和切割类动词,它不适用于破坏类动词。可用于物主提升构式的动词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必须指定一种身体接触。
说到身体接触,我们再来介绍一种与位置格替换构式相似的构式。
I hit the bat against the wall.
我打那只倚在墙上的蝙蝠。
I hit the wall with the bat.
我把蝙蝠摔在墙上。
She bumped the glass against the table.
她撞击那个放在桌子上的玻璃杯。
She bumped the table with the glass.
她用玻璃杯撞击那张桌子。
同样,还是有几个动词拒绝成为这个貌似属于它们的俱乐部的会员。
I cut the rope with the knife.
我用小刀割绳子。
*I cut the knife against the rope.
*我割靠在绳子边上的小刀。
They broke the glass with the hammer.
他们拿锤子打碎了那块玻璃。
*They broke the hammer against the glass.
*他们打碎了靠在玻璃边上的锤子。
She touched the cat with her hand.
她伸手摸了摸那只猫。
*She touched her hand against the cat.
*她摸了摸靠在猫身上的手。
当然以下情况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刀被切坏了、锤子被碰碎了,或者手被触摸了。在这种情况下,打击类动词能够进入此句法替换构式,而破坏类动词和接触类动词则不能进入。换言之,能够参与此句法构式的动词所表达的是伴随接触的运动,但该运动却不能伴有特殊效应的接触(例如,一个切口、一个破裂),而且这个运动还不能伴随没有事先位置变化的接触(就像在接触类的例句中那样)。
我们的原子分裂需要对5个句法构式均进行原子测试,请容许我将最后两个介绍完。“中动语态”(middle voice)构式指的是对某物实施作用的容易度,例如,This glass breaks easily(玻璃杯轻而易举地打碎了)和This rope cuts like a dream(绳子毫不费力地割断了)。同样,仍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可以参与到中动语态中来。
*Babies kiss easily.
*婴儿很容易亲吻。
*That dog slaps easily.
*那只狗很容易拍打。
*This wire touches easily.
*这条线很容易触摸。
中动语态适用于那些预示着一个由某种原因导致的特定效应的动词,这些动词包括破坏类动词和切割类动词,但不包括接吻类、拍击类和接触类动词。没有特定效应,就没有中动语态。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反使役替换构式”(anticausative alternation),该构式通过去除因果施事者的方式将及物动词转换为不及物动词。它与中动语态构式有所不同,因为它所描述的是,一个对象在一个真实的事件中所经历的一场具体的变化,而不是该对象的一般属性有多么容易改变。例如,对于Jemima broke a glass(杰迈玛打碎了一只玻璃杯,一种使役构式)中的及物动词broke(打碎)来说,你可以在下面句子中使用它的不及物形式,比如,At three o’clock, the glass broke(三点钟时,那个玻璃杯打碎了),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使役动词都会同意将它们的施事者去掉的。
*Sometime last night, the rope cut.
*昨晚的某个时候,那根绳子剪断了。
*Earlier today, Mae hit[meaning"Mae was hit"].
*今天早些时候,梅袭击了(意思是“梅遭袭击"了)。
*At three o’clock, Clive touched[meaning"Clive was touched"].
*三点钟时,克莱夫感动了(意思是“克莱夫被感动”了)。
反使役构式接受那些指定一个特定效应的动词,但条件是它们只能表示一个效应,仅此而已。在这一点上,它们比可以进入中动语态构式的动词受到的限制还要多,中动语态构式中的动词不仅可以指示一个效应,而且还可以指定实施该效应的手段(例如,切割)。
我对此的看法就是,这些替换构式是在根据简单行为动词所共享的含义成分在为它们进行交互分类,结果界定出了一族纵横交错的简单行为的动词微类。请看表2-1对本裂变实验的小结(拒绝进入构式替换式的动词以星号标记)。
表2-1 动词微类总结
表2-1蕴含着一个深层结构,该结构解释了为什么这些动词可以整齐地被分配进行列中。如果我们用动词代替构式来重新排列的话,这个深层结构便会一目了然了。
hit:运动、联系
cut:运动、接触、影响
break:效应
touch:接触
这个排列的格外优雅之处就在于,行列中的动词所利用的是概念的公共资源,这里没有任何一个概念在解释一个句法构式入门条件时需要被重新划定界限。相反,一些概念一直反复出现在不同的动词和句法构式中。同一个“接触”概念,不仅定义了物主提升构式的动词,同时也帮助定义了意动构式、接触位置格构式以及反使役构式(通过缺省值来定义)。同一个“效应”概念既区别了“切”与“打”,又区别了“接触”和“破坏”。没有任何一个动词需要一个为它自己量体定制的意义成分,至少在区分它所能应用的句法构式时不需要这么做。当然,许多动词,比如,kiss(亲吻)、chip(削)和snap(拉断),确实有一个属于它们自己的独特的概念含义,但它并不排挤由基本概念界定的动词含义或者影响动词的句法行为。
我们在这些原子爆炸碎片中看到的是一个动词内部的含义组合系统。那些把动词归进不同构式替换式中去的概念元素并不是任意的标记,就像拉丁语中对性(gender)或变格类(declensional class)进行归类的那些概念元素那样,这是因为它们决定着动词使用的真实世界的情景。举例来说,动词hit(打)中表示“运动”的含义成分使其无法胜任描述这样一种“致使”情况,即通过倚靠某人胳膊并缓增压力而导致其胳膊青肿。相反,由于动词break中没有“运动”这个含义成分,所以它允许我们说Someone broke the bicycle(某人弄坏了那辆自行车),即使他并没用长柄锤子击打那辆自行车,而只是自行车轮胎承受不了他的体重而爆胎了。这些概念元素的功能条款不只是人类推理(含义假设)系统的一部分,由于它们控制着动词进入句法构式的方式,因此它们是语言引擎本身的一个部分;它们也并非只是人们在日常推理中所运用的常识。
总而言之,类似“运动”、“接触”和“因果关系”这样的概念将动词划入纵横交错的范畴中,这些概念本身也因此成为动词含义的组成成分。这意味着这些动词本身是具有含义成分的、意味着它们并不是不可复归的原子、意味着它们没必要是与生俱来的。而且,假如“击打”、“切割”和“破坏”这样基本的含义都不是天赋的,那么像“汽化器”和“低音号”这样的词语就更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了。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结论。它从常识和进化生物学两个方面印证了我们对概念本质的怀疑。它使我们更加坚信,人类的认知工具箱里确实装载了“致使”、“运动”等基本概念组件。我们的结论也同时表明,承认“部分”概念是基础的,而且可能是天赋的,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极端地认为“所有”概念都是基础的且都是天赋的。
激进语用学
假如你能想象出一个理论,它与极端天赋论要多对立就多对立,那这个理论一定就是激进语用学了。激进语用学与概念语义学的分歧并不在于词义的心智表征是不是天赋的,也不在于词义是不是原子的,而在于词义是不是存在的。激进语用学的口号可能出自于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这句话:“一个定期闪现在意识中的、永恒存在的‘概念’或表征其实就是一个像黑杰克一样虚幻的实体。”根据激进语用学的理论,隐藏在一个词义背后的、永恒存在的概念结构也同黑杰克一样虚幻,因为在不同语境下,人们可以用同一个词表达不同的含义。连环漫画《蒙蒂》(Monty)中的恶魔对话活生生地阐释了激进语用学的这个思想梗概。
Monty?United Feature Syndicate, Inc.
英语及其他语言都没那么极端。根据激进语用学的观点,人们使用词语的方式之所以如此精微玄妙,是因为它基于一种语言与思想关系的思考方法,而这种思考方法显然不同于头脑中为每个词条都固定地配备了概念结构模块的辞典意象。
“激进语用学”听起来就像一个矛盾修辞法,不过,它所暗指的是语用学——一门语言学的分支科学。语用学是研究语言如何在语境中按照会话双方的知识和期待被使用的科学。激进语用学就是语用学领域的霸权集团,它试图利用这些术语尽可能多地解释语言方面的问题。这一名称最初是语言学家杰弗里·纽伦堡(Geoffrey Nunberg)杜撰出来的,纽伦堡曾一度因其在报纸和电台对语言所做的一些评论而享誉美国。其他激进语用学家包括人类学家丹·斯伯伯(Dan Sperber)和语言学家迪尔德丽·威尔逊(Deirdre Wilson)、心理语言学家伊丽莎白·贝茨(Elizabeth Bates)以及以联结主义和动态系统著称的认知科学流派的成员们。这些流派的倡导者们是最有弹力的蹦床,在本章后面的篇幅里,我们将对一个联结主义的模型进行探讨,该模型将为你展示激进语用学的激进程度。
激进语用学的试金石就是卡通漫画《蒙蒂》中所展示的那个现象:一词多义(polysemy)。一词多义是指,一个词有许多不同但相关的含义,它不同于其他两种一个声音对应多种含义的构词法。
首先,一词多义与同音同形异义关系(homonymy)不同,同音同形异义词是指一个词同时有几个不相关的含义。当一个古老的单词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萌生了新意且当前的语言使用者已经不记得它的原始关联时,同音同形异义词就出现了。举例来说,odd(奇数)这个词原本指某个醒目的东西,比如,三角形的尖端。后来它被扩展来隐喻地指称某物由于与众不同而醒目,进而又被扩展来指称奇数。
此外,一词多义与同音异形异义关系(homophony)也不同,同音异形异义词是指发音相同的不同单词,通常是因为它们原来的发音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被合并了。例如,four(四)和fore(前部)现在听起来是一样的,但four最初与tour(旅游)相谐音,而fore最初与flora(植物群)相谐音(或多或少的)。我们是通过拼写方式来考察古发音化石的。同音同形异义词和同音异形异义词经常被用在文字游戏中,就像下面这个证明一匹马有无数条腿的书呆子式的笑话那样。
Horses have an even number of legs.Behind they have two legs, and in front they have fore-legs.This makes six legs, which is certainly an odd number of legs for a horse.But the only number that is both even and odd is infinity.Therefore, horses have an infinite number of legs.
一匹马有偶数条腿。2条后腿,4条前腿。加一起就是6条腿,对一匹马来说,这个数字无异是与众不同的。但唯一一个既是偶数又是奇数的数字是无穷大。因此,马有无数条腿。
相比之下,就一词多义而言,一个词的多种含义则相当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以至于只有语言学家或人工智能研究人员才能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别。请看下面的例句。
● Chicken可以指称一种动物(为什么小鸡能过马路?)或一种肉(尝一尝,它的味道像小鸡!)。
● Newspaper可以指称一个机构(吉尔为一家报社工作)或一种物品(给,用这张报纸压扁那只蟑螂!)。
● Book可以指称信息体(亚伯写的书不可信)或一种物品(亚伯的书重2.5千克)。
● Window可以指称一扇窗户(她打碎了浴室的窗户)或一个通路(她是从浴室的窗户进来的)。
● Monkey可以指称一个物种(猴子生活在树林里)或一个个体(猴子们接管了那个小岛)。
● France可以指称一个政治实体(France is a republic,法国是一个共和国)或该实体的领导人(France defied the United States,法国领导人公然反抗美国)或一片领土(France has two mountain ranges,法国境内有两条山脉)。
● Construction可以指称一个事件(The construction took nine months,工程耗时9个月)、一个过程(The construction was long and noisy,施工又长又吵人)、一个结果(The construction is on the next block,那个建筑物在下一个街区)或者一种方式(The construction is shoddy,劣质的施工)。
我们似乎是根据多义词所处的句子、对话或文本中的语境为其配置适当含义的。要不是在一种叫作轭式修饰法(zeugma)或一语双叙法(syllepsis)的文字游戏中看到了多义词含义之间的冲突的话,人们通常是不会意识到他们在这些词义之间所做的切换有多么地轻而易举。轭式修饰法是指两个不相容的含义被并置在一起。典型的例子包括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We must all hang together, or assuredly we shall all hang separately(我们必须同心协力,否则我们肯定会分崩离析)、查尔斯·狄更斯的She came home in a flood of tears and a sedan chair(她乘着泉涌的泪水和一顶轿子回到了家)和格鲁乔·马克思(Groucho Marx)的You can leave in a taxi.If you can't get a taxi, you can leave in a huff.If that's too soon, you can leave in a minute and a huff(你可以乘出租车离开。如果你找不到出租车,你可以悻悻而去。如果太早了,你可以一分钟后悻悻而去地离开)。偶尔,说话者为了表明一种看法,会特意引起人们对一词多义的关注,就像在电影《西线无战事》(All Quiet on the Western Front)中所表现的那样,一个士兵被告知,如果一个国家辱骂另一个国家,那么战争就要开始了。他回答说:“那我就不明白了。德国的山脉无法辱骂法国的山脉,不仅山脉做不到,河流、森林或者玉米田都做不到这一点。”不过多数情况下,多义词的含义混合是无须令人皱眉的。
Yeats did not enjoy hearing himself read aloud.
叶芝不喜欢听到自己大声朗读。
The Boston Globe decided to change its size and typeface.
《波士顿环球报》决定改变它的字号和字体。
Don't worry about that review—tomorrow it will be wrapping fish.
别担心那个检查——明天就过去了。
Sally's book, which would make a good doorstop, is full of errors.
莎莉的书到处是错误,会拒人千里的。
The chair you’re sitting in was common in nineteenth-century parlors.
你坐的那把椅子在19世纪的会客厅里很常见。
The window was broken so many times that it had to be boarded up.
窗户被打碎了好多次,所以只好被钉上了木板。
一词多义无处不在。一部苦情(sad)的电影让人难过(sad),可是一个伤心(sad)的人一直是悲伤(sad)的。当你开餐(begin a meal)时,你是准备吃;但如果你是一个厨师,你要准备做。当你开始一本书(begin a book)时,你是准备阅读它;但如果你是一个作家,你是准备写它。使一辆车成为好车(good car)的品质与使牛排成为好牛排、丈夫成为好丈夫、亲吻成为香吻的品质并不相同。一辆快车(fast car)行驶急速,而一本快速阅读的书(fast book)根本不需要快速移动(它只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读完而已),快车手(fast driver)、高速公路(fast highway)、紧急决定(fast decision)、高效打字员(fast typist)、仓促约会(fast date)都是快,但“快”的方式却不尽相同。
甚至像颜色词这样具体的词也能像变色龙一样千变万化。红色(red)可以用来修饰葡萄、剑叶兰、蹄类动物的肉,或者当一个男老师上课时发现裤子拉链开着时羞红的脸,尽管都是“红”,但在上述情况中的颜色却是浓淡不一的。下面这首撒罗拉·萨比阿(Saroja Subbiah)的小诗的灵感就来自于颜色词的多义性,他将同样的灵感也传给了我。
Dear White Fella
When I am born I'm black
When I grow up I'm black
When I am sick I'm black
When I go out ina sun I'm black
When I git cold I'm black
When I git scared I'm black
And when I die I'm still black.
But you white fella
When you’re born you’re pink
When you grow up you’re white
When you git sick you’re green
When you go out ina sun you go red
When you git cold you go blue
When you git scared you’re yellow
And when you die you’re grey
And you got the cheek to call me coloured?
亲爱的白人小伙子
我生来就是个黑人
长大后我还是黑色的
生病时我是黑色的
太阳底下我也是黑色的
着凉的时候我仍然是黑色的
害怕时我会发黑
直到我离开人世,我依然是个黑人。
而你,白人小伙子
一降生,你是粉色的
长大后你是雪白的
生病时,你会发绿
太阳底下你又变得通红
着凉时你会发蓝
害怕时你会发黄
而当你死去时,你又成了死灰色的
可你有什么颜面叫我有色人种呢?
当一个词被用于指称与其通常所指相关的事物时,一词多义现象往往就发生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转喻修辞法(metonymy)。我可以说“苏西被停放在偏僻的地方了”或者“布兰得利被公交车追尾了”,在这两个例句中,我分别使用了两个人的名字指代他们的车。类似的,我们还可以说“把乔姆斯基放在语言学架上”或者“你可以在书店后面找到希区柯克”,这里我们用名字指称他们的作品。还可以用人们的器官和财产来指称他们,比如,护士们有时会说“220病房的胆囊需要换衣服”,或者一个女招待会这样告诉另一个服务员“那个火腿三明治要埋单”。
人们该如何理解这种明显的语义混乱呢?在激进语用学看来,语义理解是一个非常弹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只是随机应变地利用自己所了解的知识以及他们对对方的了解。不仅如此,在激进语用学学者们看来,我们所说的“词义”根本不是字典中或心智中离散的词条,而是常规事件及其典型参与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模式。这一模型使得听话人能够对话语中的词语加以改造,然后再以某种能够产出说话人在那个语境中最有可能要传达的信息的方式将改造后的词语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就所指事物而言,激进语用学有一个真值元素,这个真值元素就是词语指称的是外界事物。就连“火腿三明治”都可以指称一个坐在餐台旁吃午餐的男人,这着实令那些希望利用一套逻辑指针将语言表达式投射到外部世界的逻辑学家们大跌眼镜、心灰意冷。不过,这里我所关心的是,激进语用学关于人类心智的看法到底是不是正确的。激进语用学关于词语缺乏精确的心智表征的主张,很显然与我们在观察动词替换构式时所看到的画面大相径庭。我们所看到的画面非但不混乱,而且看上去泾渭分明,这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