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则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预付账款等。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概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三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将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四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银行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这里也是出票人)签发,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向其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前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二)应收票据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借方登记取得的应收票据的面值,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票款或到期前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本科目可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并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1.取得应收票据和收回到期票款
应收票据取得的原因不同,其会计处理亦有所区别。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2—6】甲公司2007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货款为1500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75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0
3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寄来一张3个月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755000元,抵付产品货款。
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票据 1755000
贷:应收账款 1755000
在本例中,乙公司用商业承兑汇票抵偿前欠的货款1755000元,应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6月15日,甲公司上述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755000元存入银行。
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755000
贷:应收票据 1755000
2.转让应收票据
实务中,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7】承【例2—6】,假定甲公司于4月15日将上述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A种材料,该材料金额为150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1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0
贷:应收票据 1755000
二、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例2—8】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0000元,增值税额51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35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银行存款 6000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也应计入应收账款,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甲公司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57000
贷:应收账款 357000
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应收票据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2—9】甲公司收到丙公司交来商业汇票一张,面值10000元,用以偿还其前欠货款。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
三、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企业应当设置“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而直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向供应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小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应将不足部分补付,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当预付货款大于采购货物所需支付的款项时,对收回的多余款项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例2—10】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材料5000吨,单价10元,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50000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50%,验收货物后补付其余款项。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预付50%的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乙公司 25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
(2)收到乙公司发来的5000吨材料,验收无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所欠款项33500元。
借:原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贷:预付账款——乙公司 58500
借:预付账款——乙公司 33500
贷:银行存款 33500
四、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二)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四)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五)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例2—11】甲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发生材料毁损,按保险合同规定,应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30000元,赔款尚未收到。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0000
贷:材料采购 30000
【例2—12】承【例2—11】,上述保险公司赔款如数收到。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0000
【例2—13】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替副总经理垫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5000元,拟从其工资中扣回。
(1)垫支时:
借:其他应收款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2)扣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
贷:其他应收款 5000
【例2一14】甲公司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向出租方支付押金10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例2一15】承【例2—14】,租入包装物按期如数退回,甲公司收到出租方退还的押金10000元,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10000
五、应收款项减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或+)“坏账准备”科目的借贷方(或借方)余额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
【例2一16】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000000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按10%计提坏账准备。2007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例2—17】甲公司2008年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000元。确认坏账损失时,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坏账准备 30000
贷:应收账款 30000
【例2一18】承【例2一16】和【例2—17】,甲公司2008年末应收丙公司的账款余额为1200000元,经减值测试,甲公司决定仍按10%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甲公司坏账核算方法,其“坏账准备”科目应保持的贷方余额为120000(1200000×10%)元;计提坏账准备前, “坏账准备”科目的实际余额为贷方70000(100000—30000)元,因此本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50000(120000—70000)元。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50000
贷:坏账准备 50000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例2—19】甲公司2009年4月20日收到2008年已转销的坏账20000元,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
或: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坏账准备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