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审计学原理(出书版)》作者:李凤鸣【完结】 > 审计学原理(第三版).txt

  (第二节)审计计划管理

作者:李凤鸣 当前章节:276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19

一、审计计划的涵义和种类

(一)审计计划的涵义

审计计划是用一定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反映,用于指导、组织和控制全部审计活动的纲领和指南。促使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明确一定时期内审计的任务、目标和实施形式,知道需要做些什么和怎样做。审计计划管理是审计组织制定审计计划、组织计划实施,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一系列活动。

(1)审计计划管理不仅是一个用书面形式规定的指标、纲领和指南,而且是一种审计管理活动。

(2)审计计划管理是一个完整的循环过程,制定审计计划仅仅是审计管理的一个最基本的环节,它还包括组织计划的实施,以及检查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据以作为制定下次计划的依据。

(3)为了保证审计计划的实施,通常要建立一个审计计划组织体系,即实行分级管理,来促成总计划的完成。因此,审计计划管理又表现为一种分级或分层的管理活动体系。

(4)审计计划管理的根本作用就是保证和促进审计任务的完成,促使审计活动的各环节、各方面都按审计计划的要求予以实施。

(二)审计计划的种类

审计计划可以按不同标志进行分类,按审计计划涉及面的大小可分为宏观审计计划和微观审计计划;按审计计划编制的主体可分政府审计计划、内部审计计划和社会审计计划;按审计计划执行期间分为长期审计计划、中期审计计划和短期审计计划;按审计计划内容层次可分为审计策略计划、期间审计项目计划和项目审计计划。在审计业务活动中,主要编制期间审计项目计划和项目审计计划。以下我们只对审计计划按内容层次所做分类的各项目进行说明。

(1)审计策略性计划。是确定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审计工作总目标、总任务,以及为实现总目标、总任务而采取的审计政策和重大措施的审计计划。它由各审计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策略性计划的根本特征是:它只是从一定时期、一定范围的审计工作的策略角度出发,规定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而不对审计项目及其实施计划做出具体安排。策略性计划依计划期的长短分为短期(一般为一年)策略性计划、中期策略性计划和长期策略性计划。

(2)期间审计项目计划。是安排一定时期内需要依次进行审计的所有审计项目的计划。该计划规定了一定时期审计组织的基本和具体工作任务,不仅是指导审计业务活动的依据,也是检查、评价审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审计期间计划最主要的是年度“审计计划”,它是一年审计工作的全面安排,是组织全年审计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审计机关所指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也即是指年度期间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3)项目审计计划。是依据期间审计项目计划,按每一个审计项目分别制定的审计计划,它的作用是对期间审计项目计划做出具体的说明,并使之更加具体化。再就是决定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实施办法、程序和实施条件。项目审计计划可进一步分为项目计划大纲、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作业计划。

二、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协调和调整

(一)审计项目的涵义

审计项目,一般是指按照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的具体对象进行划分的审计活动的种类。

审计项目还有定期性审计项目、经常性审计项目、专项性审计项目之分;当然也可以分为必审项目、选审项目和自定项目。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规定,审计项目计划一般包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等。

(1)自行安排项目。自行安排项目是各级审计机关根据自己的力量情况,在本机关审计管辖和分工范围内,自行安排开展审计的项目。

(2)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统一组织项目是上级审计机关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所确定的、在所辖区域内由下属各级审计机关统一开展的审计项目。

(3)授权审计项目。授权审计项目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属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除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外,上级审计机关还可根据审计机关力量情况、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被审计单位社会经济、地理分布特征及接受审计情况,从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体系的整体功能作用、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审计监督、扩大审计影响出发,根据需要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4)政府交办项目。政府交办项目是各级政府按照一定程序,要求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项目。我国的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机关领导的同时,还要接受本级政府领导。因此,对于政府交办属于审计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各级审计机关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列入项目计划。

(二)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与协调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审计署负责管理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署本级审计项目计划,指导全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本地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统一由各级审计机关的综合部门具体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要贯彻执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坚持充分利用审计资源,突出重点,安排任务均衡和避免重复、交叉的原则。

编制期间审计项目计划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上级机关的要求、上年审计工作的情况,以及所审范围单位的经济活动状况和群众揭发的事项。审计期间计划编制程序为:(1)确定被审计单位的数量、单位,审计的种类和方法,审计的范围;(2)根据审计任务繁简程度和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各项审计的人数和审计工作时间;(3)根据审计人员的素质情况,确定各项审计的负责人。

审计项目安排,一定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的顺序。审计项目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审计项目安排的指导思想,主要项目,审计目的,审计内容、范围和重点,分工安排和组织实施,完成时间要求,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等。审计项目计划由文字和表格两部分组成。

文字部分主要说明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本年度业务工作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审计项目计划编制依据,以及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等。表格部分主要列明审计项目的名称、类别、级别和数量,完成计划项目的时间要求和责任单位,被审计单位名称及其主(监)管部门和所在地区等。

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由审计署各专业审计司于每年10月底前提出安排意见,综合机构汇总提出计划草案,11月份征求有关地方审计机关和署派出机构的意见,经审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下达。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