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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审计依据、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5)

作者:李凤鸣 当前章节:73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2:19

(4)小结。在分类、计算、比较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进行归纳、总结,得出局部审计结论。

(5)综合。审计人员根据各类审计证据及其局部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证据群及整体审计意见。

(二)整理审计证据的技巧

整理审计证据时,还应运用以下三个方面技巧。

(1)矛盾解决法。在收集到的各种证据中,某个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整理证据首先在于发现相关证据之间尚未解决的矛盾。随着矛盾的不断揭露、不断解决,证据与事项的事实之间的联系被揭示,证据体系得到完善,使证据的证明力更加充分。矛盾解决法,主要从两方面分析解决矛盾:(1)查明证据与证据之间有无矛盾。要分析言词证据与物证、书证之间有无矛盾,原始证据与外来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如书证的原本与正本以及副本是否一致。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对照查核有无矛盾,间接证据之间有无矛盾,能否协调一致,等等。(2)查明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事实之间有无矛盾。用于证明审计事项的证据,必须是与审计事项相关联的。如果形式上似有联系,在实质上并无内在联系,或者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就必须针对不同的矛盾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加以解决。

(2)联系整理法。联系整理法,是指围绕某一具体被审事项,按照一定的审计目的的要求,从各种证据中,找出证据间的某种联系,从而将有联系的证据归纳整理,形成相关证据组。

(3)共性归集法。共性归集法,就是找出各种形态证据的共同点,把具有相同点的证据归集在一起,形成一个相同的证据组。共性归集法一般是在联系整理法的基础上使用,它是对具有相同问题的相关性证据进一步归纳和分类,使问题的重要性系统地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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