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一般方法,也称审计的基本方法,是指与检查取证的程序和范围有关的方法。审计的一般方法又可分为程序检查法和范围检查法两类。程序检查法是指按照什么样的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如顺查法、逆查法、直查法等;范围检查法是指采用什么样的审计手续在什么样的范围之内进行检查取证的方法,如详查法、抽查法、重制法等。
一、程序检查法
(一)顺查法
顺查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顺查法也称正查法。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业务的顺序是:首先取得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明细账、日记账和总账;最后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顺查法审计顺序与会计业务处理顺序基本一致,其具体步骤是:
(1)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旨在查明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是否正确可靠;(2)审阅记账凭证并与原始凭证核对,旨在查明记账凭证是否正确以及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3)审阅明细账、日记账并与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核对,旨在查明明细账、日记账记录是否正确无误以及与凭证内容是否相符;(4)审阅总账并与相关明细账、日记账余额核对,旨在查明总账记录是否正确以及与明细账、日记账是否相符;(5)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并与有关总账和明细账核对,旨在查明会计报表的正确性以及与账簿记录是否相符;(6)根据会计记录抽查盘点实物和核对债权债务,以验证债项是否正确、财物是否完整。
由此可见,顺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核对的技术方法。通过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审阅与核对,借以发现问题,寻找原因并查明真相。采用顺查的取证方法,审查仔细而全面,很少有疏忽和遗漏之处,并且容易发现会计记录及财务处理上的弊端,因而能取得较为准确的审计结果。但是顺查法费时、费力、成本高、效率低,同时也很难把握审计的重点。因此,在现代审计中已经很少使用顺查法。顺查法,一是适用于规模小、业务量少的被审单位;二是适用于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审计单位;三是适用于特别重要或特别危险的被审计项目。
(二)逆查法
逆查法,亦称倒查法或溯源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完全相反的方向,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
(1)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旨在确定会计报表的正确性和判断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问题以及检查的必要性;(2)根据会计报表分析所确定的重点审查项目,检查总账和相关的明细账、日记账,旨在从账项记录上查明问题的来龙去脉;(3)审阅和分析总账并与相关明细账、日记账核对,旨在发现总账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明细账和日记账进行验证;(4)审阅和分析明细账、日记账并与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核对,旨在发现明细账、日记账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明细账、日记账进行验证;(5)审阅和分析记账凭证并与原始凭证核对,旨在发现记账凭证上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原始凭证进行验证;(6)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并抽查有关财产物资及债权债务,旨在确定被查事项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