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
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及时入帐。
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
确认营业收入。
长期工程(包括劳务)合同,一般应当根据完成进度法或者完成合同法合理
第四十六条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应作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记
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