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条本规范所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
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经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
会计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本规范所称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
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