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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显然,大量利率高昂的国际贷款给发展中国家收支调节增加了沉重的 负担。 综上所述,70年代跨国银行国际贷款的迅速增长及其特点,从长远来 讲,对国际收支的调节带来了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1)银 行国际贷款不利于提高许多国家的国际收支调节效率,拖延了必要的政策调 节。(2)银行国际贷款给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增加了压力。分析表明: 从单个国家来讲,必须提高经济管理效率,将调节政策和贷款适当搭配,这 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国际贷款。从国际角度讲,必须调整和改革现行的国际 经济关系、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关系中的不平等地位,并对银行的国 际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使它们的贷款真正起到帮助发展中国家经济发 展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有利于各国国际收支的平衡。显然,这 是两个困难的任务。但是,在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在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 过程中,这都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二、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对各国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 国际金融市场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私人对外直投资的发展,以及纸 币国际作用的扩大等因素而发展起来的。它的发展反过来又使各国的货币市 场和资本市场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谓一体化,就是指 “若干部分按一定 的方式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导致各国金融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机制就 是资金的流动,而衡量各国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的标志则是资金的价格-利 率。在被管制的金融市场上,由于各管制区内资金供求关系不同,因此,利 率水平和走势也必将不同。在取消管制的情况下,由于资金可以自由流动, 从而各个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走势将趋于一致。在衡量各国金融市场一体 化程度时,利率的趋势比利率的水平更重要。由于各国通货膨胀不同,税率 不同,利率的水平因而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然而利率变动的趋势则不一样。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使资金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配置,当某一国国内金融 市场上的资金需求大于供应时,资金将流入 (通过国际借款);当资金需求 小于供应时,资金将流出 (通过国际贷款),从而,各国金融市场的利率水 平变动趋势逐渐一致。 图8-5给出了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货币市场上3个月证券的平均利 率 (已折算成年利率),它描述了这些国家利率水平的走势,从图中可见、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短期利率走势相当一致,反映了4国货币市场上短 期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趋势大体一致。除了货币市场外,资本市场上中长期 资金的供求关系对比更为重要。短期资金具有较大的流动性,而中长期资金 则相对稳定,它的利率 资料来源:图8-5和图8-6均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金融统计》 1992年年鉴第4页和第713页。 水平能较准确地反映一国资金供求的基本状况,亦能反映各国金融市场一体 化的深度。图8-6给出了美、英、德、日4国长期资本市场政府长期债券的 利率。从图中可见,除美国在1983—1985年期间与其它各国出现离散外,其 余时期中,4国政府长期债券利率水平的变动都保持着较一致的趋势。这说 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资金的国际流动,已使金融市场发达和开放的各 国国内金融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可以说,在这些国家中,政府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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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和金融政策自由度已受到国际资金的冲击。没有娴熟的技术、有效的政 策工具及其实施机制,以及专业水平高超的管理人员,实施金融开放的风险 将是很大的。 三、国际金融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 80年代初期,爆发了一场世界性的债务危机。所谓债务危机,是指一系 列非产油发展中国家无力偿还到期的外债 (通常是欠国际银行业的债务), 由此不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债信严重下降,而且也使国际银行业陷入了资金 危机,严重影响了国际金融业乃至整个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 1、债务危机的原因 造成债务危机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根本上讲,第一,旧殖民统治使 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落后,在此情况下,发展中国家试图通过外债来弥补国 内储蓄的不足和资金短缺以发展经济,但却因国内经济结构落后和基础设施 不足而不能得到相应的产出。第二,国际市场上的比价体系长期被发达国家 所左右。发展中国家因结构落后而以出口农产品、原材料、初级产品为主, 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十分低廉,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交换中处于不 利地位,影响了它们的出口收入。第三,发展中国家因教育水平低下,专业 人才不足,加之政局动荡,在国内宏观经济管理和外债管理上常有不当,由 此导致外债的使用效益不尽理想。第四,除了这三条根本原因外,石油输出 国组织在1973—1974年期间和1979—1981年期间两次将石油价格大幅度提 高,导致非产油发展中国家出现巨额的国际收支逆差,是债务危机的直接导 火线 (见表8-12)。石油价格从1973年10月的每桶3.01美元,增至1974 年1月的每桶11.65美元,提高了约3倍。然后,从 1979年 1月份的每桶 14.327美元提高到1981年10月的每桶34美元。从 1973年10月到1981年 10月的8年间,油价上涨了约 11倍,致使石油输出国组织出现巨额的国际 收支盈余 (见表8-7)。这些盈余被存放入国际金融市场,形成所谓的“石 油美元” (因为石油一般是以美元标价和交易的)。 表 8-12出口石油和非产油发展中国家的 贸易收支 (1973— 1982) 单位:亿美元 出口石油的发展中国家 非产油发展中国家 1973 +67.0 -113.0 1974 +683.0 -371.0 1975 +544.5 -375.0 1976 +657.4 -237.4 1977 +608.9 -215.2 1978 +449.9 -311.1 1979 +1150.0 -426.1 1980 +1712.5 -609.5 1981 +1227.1 -701.7 1982 +615.5 -405.5 注:1973年和1974年系指经常帐户收支。 资料来源: 《国际金融统计年鉴》1992年,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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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银行业在债务危机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除了上述四条原因外,国际银行业对发展中国家贷款的盲目性和商业标 准,也助长了债务危机的爆发。第一次石油提价后,大量石油美元流入国际 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资金充裕,各跨国银行纷纷为各自手中的资金寻找 出路,于是,非产油发展中国家便成了贷款对象。70年代银行国际贷款的最 大特点是对主权国家贷款。由于往往有政府担保,于是,大量贷款进入非产 油发展中国家,形成这些国家对外国私人(银行)的负债(外债)。从表8-13 中可见,从1973年到1984年,非产油发展中国家的外债增加了约5倍,其 中,对外国官方的债务增长了约4倍,而对外国私人的债务增长了约6倍。 据世界银行资料,从 1973年到1982年,私人银行的贷款平均按年19.4%的 速度增长,而官方贷款的年均增长率只有14.5%。 表 8-1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非产油发展中 国家的外债及偿债能力 单位:亿美元 197319741975197619771978197919801981198219831984 外债总额 130016101910228029103430406049005780655069427310 其中:长 112013801640195023802830340039604640523058006270 期外债 欠官方 51060070082010001190136015801770198022102410 欠私人银行 610780950115013801640204023902870325035903850 偿债率 16 14 1615 16 19 20 18 22 25 22 22 ① (%) ①偿债率指年还本付息总额与商品和劳务出口收入之比。②外债总额减长期外债等于短期外债。 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不定期文集》(OccasionalPapers)第 40 期,转引自陈彪如: 《国际金融概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 387 页。 国际银行业贷款的盲目性不仅表现在数量多,而且还表现在地区分布过 于集中和贷款归还期分布不当。巴西、委内瑞拉、墨西哥等国家接受银行贷 款的速度远远高于表8-13所列出的平均速度。并且,由于期限安排不当,许 多贷款的还款期过份集中在相同的时期,由此导致许多国家无法在短期内同 时归还几笔借款。 衡量一国的外债承受能力和外债偿付能力,可以用一套指标体系来进 行。(1)负债率是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通常应低于10%。(2) 债务出口比率是外债余额与当年商品与劳务出口收入的比率,通常应低于 100—150%。(3)还本付息与总产值比率是每年还本付息总额与国内生产总 值之比。一般不应超过5%。(4)外债清偿率 (又称偿债率)是每年还本付 息总额与年商品和劳务出口收入之比,一般不应超过20%。 以上四个指标中,第一和第二个指标表示一国的外债承受能力,第三和 第四个指标表示一国的外债偿还能力。其中,外债清偿率被认为是衡量一国 债信和偿付能力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指标。这个比率的20%为警戒线,超过20 %,该国的债信和偿还能力就将受到严重怀疑。然而,在70年代,国际银行 业为牟取利润,常常以,政府担保取代客观分析,不顾某些非产油发展中国 家的债信下降,持续地向这些国家提供贷款并附以苛刻的商业条件。据美国 摩根信托保证公司资料,到 1983年,除非产油发展中国家的外债清偿率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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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警戒线外 (见表8-13),某些国家的外债清偿率突破了100%。其中, 已西为117%,墨西哥为126%,阿根廷为153%,委内瑞拉为101%,波兰 为94%,扎伊尔为83%,秘鲁为79%。 除贷款数量过多,地区过份集中,还款期过于集中外,国际银行业在提 供商业贷款时还运用了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和技巧,附以较苛刻的商业条件。 突出的表现有两点。第一,浮动利率贷款所占的比重从70年代初的 10%上 升到 1980年的 40%,发展中国家的借款成本由此而相对上升,第二,为减 少风险,短期贷款的增长快于长期贷款的增长,使债务国不得不借新债还旧 债,造成债务使用的短期行为。 3.国际银行业在缓解债务危机中的作用 虽然国际银行业本身助成了债务危机的爆发,但由于债务危机也涉及到 银行本身的信誉和稳定,因此,危机爆发后,国际银行业会同国际金融机构 和有关国家政府,积极设法缓和债务危机,以维持国际金融业的稳定。国际 银行业在缓和债务危机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增加对重债国的贷款,并把这种贷款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条件性 (Conditionality)结合起来,使贷款同受贷国的国际收支调节政策和经济 稳定政策结合起来。 (2)债务再安排,即对已到期债务重新安排偿还期和宽限期。债务再安 排不仅仅是贷款银行与受贷国之间双边的事,而是多边谈判,例如,1981年 和1983年,参加债务再安排多边谈判的债务国分别达13个和25个,重新安 排的银行债务总额分别达45亿和521亿美元。 (3)利用新的金融工具来缓和债务危机,包括债务回购(DebtBuyback), 债务转换 (DebtSwap),以及债务交换 (DebtExchange)。债务回购是指允 许一些债务国按一定折扣以现金购回其债务,债务回购常常同债务再安排结 合在一起进行。债务转换是指将债务转换成债券或股权加以出售 (前面已有 论述)。债务交换是指两种或多种不同债务工具的交换。例如,1987年底, 在美国政府和摩根银行的安排下,墨西哥政府以20亿美元的现金向美国财政 部购买了100亿美元、利息为零、期限20年的国库券,并将其存入纽约联邦 储备银行,作为墨西哥发行100亿美元新债券的担保,同时,债权银行再按 50%的折扣,将墨西哥原有的200亿美元旧债务转换成新债务,这样,墨西 哥仅以20亿美元现金换回了200亿美元的债务。 总之,国际银行业的行为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其贷款的盲目性和商业 性是导致债务危机发生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它又积极参与了债务危机的 缓解,从而为削弱债务危机的负面影响作出了贡献。 四、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及国际银行业务的监 督—巴塞尔委员会 1.巴塞尔委员会产生的背景 在6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银行国际化有了迅速发展。迅速发展的银行国 际化给传统的银行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许多国家的银行越出国界,在国 外设立了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见表8-14)。为逃避各国金融当局的监督和 管制,产生了许多境外市场;各跨国银行对外国货币的依赖日益严重;银行 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所有上述情况,再加上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固定汇 率制度的瓦解,使得银行国际经营的风险增大了。1973年和 1974年,国际 银行业出现了一系列银行破产事件。继 1973年美国圣地亚哥国民银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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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跻身于美国最大20家银行之列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和前联邦德国赫斯塔 特银行于1974年又相继破产。此外,瑞士的联合银行,前联邦德国的西德意 ① 志土地银行,英国的劳埃德银行,分别发生1亿美元左右的亏损 。这一系列 事件,酿成了二次大战后西方第一次重大的银行危机。这次危机的显著特点 就在于它的国际性,这些银行的破产或损失均同其国际交易有关。因此,它 引起了国际金融界的严重不安。1974年9月,西方10国在巴塞尔举行会议, 发表了一项声明,其大意是:为支持清偿能力遭到困难的银行而事先制订一 个详尽的规则及程序是不现实的,但是,在必要时提供支持的办法是会有的, 并且是会被采用的,正式表明了支持银行国际活动的意向。在此背景下,经 英格兰银行总裁查理森提议,于 1975年2月,在国际清算银行主持下,成立 了监督银行国际活动的协调机构—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是由12国金融当局的银行监督官组成的,它是一个常设组 织,每年召开三次例会,讨论有关银行国际监督的事宜。巴塞尔委员会的成 员国包括美、英、法、日、比、卢、加拿大、前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 瑞典及瑞士。该委员会第一任主席是英格兰银行的乔治·布鲁顿。自 1977 年以后,该委员会的主席一直由英格兰银行银行业务监督处主任彼得·库克 先生担任,所以,国际上又把巴塞尔委员会称为库克委员会。 2.巴塞尔委员会工作的进展 当时,委员会面临的两项主要任务是:第一,需要改革各个国家国内的 监督系统以便使它们能适应国际银行业务迅速发展这一事实。第二,就监督 本国银行海外分支行、附属机构、会员银行以及一切在境内的外国银行分支 机构的活动方面,促进国家当局之间的紧密合作。 巴塞尔委员会成立初期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制定国际监督合作的基本原 则。其优先考虑的事情是在各国当局之间就监督责任的划分达成一个适当分 配的协议。1975年12月由各国中央银行总裁在巴塞尔签署的一项“协议”, 就是这种责任划分的体现。对于 《协议》的作用我们不能高估,但它至少为 以后的合作打下了基础。这个时期委员会所注重的另一个问题是怎样才能在 各国银行系统内,建立起对潜在问题的早期预警系统。对此,巴塞尔委员会 的结论是:这种问题实际上是不可能由一个国际机构操纵的监督系统来处理 的,因为各国的制度不同,方法也不同。应付潜在危机的活动,应当由各国 当局在与其他国家进行适当协商的情况下进行。 巴塞尔委员会第二阶段 (1976-1978年)的工作主要集中在解决监督工 具和有利于贯彻 《协议》,进一步发展合作所需要的安排上面。这个阶段所 取得的一个重要成就是确立并推广了统一的 “综 合资产负债表”。它的含义是指一跨国银行的总行、海外分支行、附属 机构等交易情况,必须按统一标准综合地反映于资产平衡表上,以便让各国 银行当局能大致了解本国银行在海外的交易情况,有利于它们对海外交易的 监督。这一阶段另外的工作还包括确定了银行国际活动的若干非正式的指导 准则,如提出了外汇交易的准则、判断海外分支行资本充分性的原则、国家 风险的衡量和监督等等。 巴塞尔委员会在其第三阶段 (1979年起)的工作中,作出了巨大努力使 ① [英] 《经济学家》1974 年9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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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国家的银行监督官参加国际监督合作。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国际监 督合作只有尽可能全面,才能真正取得成效。因此,在 1979年,委员会决定 设立一个论坛以供更多的监督官所组成的监督团体讨论银行国际监督事宜。 因而,在 1979年7月,在伦敦举行了一个由英格兰银行组织的银行监督官国 际会议,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监督官参加了会议,这些国家代表着 西欧、东欧、北美、中美、南美、非洲、中东、印度次大陆和太平洋地区。 会议讨论的各种问题涉及到当时为止的委员会工作的主要领域,包括监督职 责的分配、银行监督官之间的合作、资本充分性问题、外汇管制、资产负债 表的综合化问题以及海外金融中心的作用。这次世界范围的会议第一次为银 行监督官提供了广泛交换意见、建立个人联系的机会。1981年9月,在华盛 顿又举行了一次类似的会议。除了这两次规模较大的世界性会议以外,不少 地区性的或规模较小的会议也常常在巴塞尔委员会的倡议下举行。如 1980 年10月,来自“十国集团”和主要海外中心的国家在巴塞尔举行了联合会议, 并达成了若干协议。至此,巴塞尔委员会的影响已远远超过原12国的范围, 它的文件已在全世界范围内流通,它实际上已成了一个世署性的国际监督协 调机构。 3.巴塞尔委员会的活动领域 综合巴塞尔委员会成立16年来所做的工作,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领 域: (1)监督责任的分配—— 《巴塞尔协议》 监督责任的分配,主要体现在1975年12月达成的 《巴塞尔协议》上。 该协议并不是关于国际银行体系危机时最后债权人的规定,也不是要在监督 职责和充当最后债权人之间建立自动联系。 《巴塞尔协议》的目的是通过监 督职责的划分,尽可能地维持现存结构的健全和安全。该协议并没有提出一 旦危机发生时怎样进行控制和恢复的问题。 《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a.对银行在国外建立业务的监督,应当由所在国和母国当局共同负责。 b.任何银行国外业务的建立,都不应逃避监督。各国应当保证这种建立 受到监督,并且这种监督的适应性须由所在国和母国共同判断。 c.既然外国银行须和所在国对清偿力的管理要求相一致并应遵守当地法 令,所以,清偿力和资本充分性的监督应由所在国负主要责任。 d.对国外分支行偿付能力的监督首先应是母国当局的职责。至于附属银 行,监督的职责主要在所在国,但是母国当局应考虑其本国银行海外附属银 行和联合银行的风险,因为母行在这方面负有道义责任。 e.各国当局应当密切协作,包括信息的交流,允许以母国当局的名义派 出代表对所在国的母国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检查等。应当作出各种努力消除以 职业保密和国家主权形式出现的各种障碍。 对于 《协议》的上述条款,1979年伦敦会议作了仔细审查,各国承认了 《协议》的主要原则。1980年 10月的巴塞尔联合会议也认为 《协议》在原 则上是可接受的。但是,由于职业保密、国家主权等问题, 《协议》至今尚 未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正式认可,也不可能得到完全的贯彻和实施。 (2)综合化 巴塞尔委员会工作的另一个主要方面是委托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研究制 订了各国会计和查帐标准,在此基础上,于1978年确认了“综合资产负债表” 的概念并付诸推广。1978年,委员会首次向各国总裁介绍了在综合化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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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国际监督的优点,认为这样能在世界的范围内对一家银行的资本充分 性、面临的风险、偿付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综合化实际上为银行所承受 的全部风险提供了一幅比较清晰的图画,它不仅有利于国际监督,而且也有 利于各母国当局在此基础上用它们自己的标准去管理它们自己的银行业务。 因此,综合化对各国履行 《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无疑是一个有价值的帮助。 自1978年以后,综合化的概念已陆续在各国得到了推广。美国、加拿大、 荷兰等国的银行最早被要求采用综合化的资产负债表。日本银行一开始被要 求将其海外分支行、以后又进一步被要求将其全部海外附属机构均列入综合 化之列。英国于1979年,瑞士于1980年12月,联邦德国于1981年均分别 采取措施,开始实行帐户的综合化。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综合化措施的还有 比利时、瑞典等国。欧洲经济共同体咨询委员会在1980年底发表声明,打算 建议共同体所有国家采用综合化措施。该委员会还认为,在帐户综合化方面 的进展虽然不小,但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尤其是要改善统计资料的收集方法, 力求统计资料准确、一致。 (3)指导准则 对银行国际业务提出非正式的指导线是巴塞尔委员会工作的又一个重要 方面。随着国际银行业务的扩张,资本短缺、偿付能力下降、存放款期限差 的不恰当、外汇交易风险、到期货款的过多转期等成为国际监督中亟需解决 的问题。巴塞尔委员会为此作了不少工作。巴塞尔委员会除了提出有关上述 问题的指导准则外,还通过以下工作来改善国际银行业的清偿力问题 对于偿付能力和资本充分性问题,巴塞尔委员会着重通过改进综合资产 负债表,使该表能全面正确地反映一家银行经营状况来加以解决。 对于存放款期限差和到期贷款过多转期问题,委员会在各国银行当局的 支持下和国际清算银行的赞助下,正着手在连贯一致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二年 制的报告系统,以收集这方面详细的数据,包括一天到七年的转期数据,收 集的范围包括国际清算银行报告区的所有银行。这个二年制的报告系统已于 1981年开始运行,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4)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的定义大致可以这样表述:一个特定国家的借款人,可能由于 政府为保存外汇或其它原因而采取某些行动,不能或不愿履行它们的外汇义 务。这种风险,既包括主权风险 (指对政府当局的贷款风险),又包括贷款 给外国商业机构的风险。传统的看法认为,国家不是企业,不会陷于破产, 因此,对国家贷款没有最后风险。但近年来,随着国际贷款的迅速扩张和波 兰、古巴、阿根廷、巴西、墨西哥、扎伊尔等国相继出现支付危机,国家风 险 (特别是主权风险)受到巴塞尔委员会的特别重视。巴塞尔委员会认为: 国家风险,作为一种信用风险,是各商业银行自己在事实基础上决策和判断 的问题。同时,巴塞尔委员会又认为:各监督当局应协助银行正确估价国家 风险,提供尽可能全面的资料,保证银行有充分的内部评价和控制程序,改 善咨询报告方法和监督体系。在巴塞尔委员会推动下,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 施。1977年,国际清算银行开始在 “十国集团”和其它金融中心范围内收集 银行债权期限结构的两年数据,并于1979年发行了国家债务的综合手册以指 导银行确定国家风险。在巴塞尔委员会的推动下,许多国家衡量和控制国家 风险的系统得到了改善。如美国,在衡量国家风险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 作。美国各监督机关,联合提出了一系列估价银行监督和控制国家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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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标。最近,联邦德国、比利时当局要求审计员在他们关于银行问题的年 报中,加入对银行控制国家风险方法的评介。英国也正在综合化基础上收集 国家风险的信息。 (5)资本/资产比率 由于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外汇风险,以及表外业务扩大而导致的各种 潜在风险日益扩大,巴塞尔委员会于1987年12月在巴塞尔召开会议,讨论 加强对国际商业银行的风险资产监管问题,发表了 《巴塞尔建议》。《建议》 要求统一确定国际银行业的资本标准以及与资产的比率,提出到1992年分阶 段实现国际银行业的资本标准。《建议》要求到1990年前各国银行的资本风 险资产比率应至少达到7.25%,1992年达到8%,其目的是限制银行过份扩 充资产业务,提高应付风险的能力。此外,巴塞尔委员会还提出,一家银行 对单一客户的贷款如超过该银行自有资本的一定百分比,应受到该行所在国 金融当局的监督。 (6)其它领域 除了上述主要领域以外,巴塞尔委员会还广泛检查了影响国际银行业务 的其它事项。每次会议都给成员国以总结自己监督经验的机会,并听取有关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方法的意见。已经涉及到或打算涉及的课题有: 各国监督系统的比较、外汇管制各个方面的比较、官方有关条例与监督官的 作用、银行托拉斯业务的监督、辛迪加贷款方面的咨询联系、信息交流等等。 4.困难和前景 毫无疑问,巴塞尔委员会的上述工作,对于预防国际银行业的危机是有 一定作用的。然而,对于这种作用我们不能高估。首先,就巴塞尔委员会工 作的本身来讲,还存在着许多漏洞。 《巴塞尔协议》提出的监督责任的划分 是比较含糊的。该协议规定监督银行偿债和清偿能力的责任主要在于所在 国,同时又规定母国对本国银行国外附属机构负有道义上的监督责任,这样 一来,就模糊了监督责任。1978年采用综合资产负债表后,这个问题又进一 步混淆了。因为综合资产负债表的采用,实际上等于说,母国负有监督本国 银行一切国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的责任。其次, 《巴塞尔协议》的原则并 没有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正式认可,除了伦敦、纽约等金融中心以外,尚有一 大批重要的海外金融中心对 《巴塞尔协议》不负法律上的责任,这些海外金 融中心的银行一旦发生危机,就会波及整个国际银行业。如日本第一劝业银 行在新加坡的分行,1981年就因外汇投机失败损失0.36亿美元,而影响了 不少银行。即便是巴塞尔委员会所属的12个国家,由于各自利益的不同,因 而也并未完全实施 《巴塞尔协议》。第三,国际监督技术尚未成熟。如美国 花旗银行,在公布其外币交易时,仅仅以一笼统方法来表示,使股东和存款 者无法确定国家风险。这显然是国际监督技术不成熟的标志。此外,各国在 银行管理方面存在的差异、时间区差异、加勒比、中东、远东等管制较松的 海外金融中心,均为国际银行业的冒险活动提供了机会。由此看来,巴塞尔 委员会要缝合国际监督体系的缺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章思考题 1.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2.请根据本书和你阅读过的其它材料,总结国际金融创新的最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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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对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和我国银行国际业务扩大的意义。 3.国际金融市场的构成及其发展的特点是什么? 4.我国应如何利用国际金融市场? 5.结合你看过的其它材料总结我国外债的现状及潜在的问题,提出你的 对策。 6.对在华外国银行以及我国在外银行的管制和监督应如何进行?对在华 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应如何进行监督? 7.我国黄金市场是否应当开放,其与货币市场的关系和对货币政策的影 响 是什么? 8.结合全书理解短期货币市场和灵活运用短期利率对人民币汇价、金 价、及宏观金融和经济的重要性。 9.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是否可行,是否会使我国的利率和货币供 应量受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是否会引起资金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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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陈彪如著 《国际金融概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 2.马之騆著 《当代世界货币与金融》,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 3.钱荣堃主编 《国际金融专题讲座》,中国金融出版社,1986年。 4.陈建梁编著《国际融资技术与金融市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 5.陈岱孙、厉以宁主编 《国际金融学说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 6.吴念鲁、陈全庚著《人民币汇率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内部发行), 1992年。 7.饶余庆著 《现代货币银行学》。 8.陈彪如、马之騆等编 《国际金融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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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后记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转 轨的过程中,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为适应形势的发展也开始了学科改造和教材 改革。在此背景下,我校经济学院领导希望我能将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从 事博士后研究期间获得的知识用于学科改造和教材建设,结合中国国情,写 出一部能反映当前国际金融和我国涉外金融领域中重大问题的有特色的新教 材,以推动学科建设和教材建设。根据这个要求,我在本教材的写作过程中, 比较注重宏观理论和政策分析,而把与其它教材有重复的内容都省略了 (比 如,国际资本流动的内容都归到 “国际投资学”中去,金融业务大部分都归 到 “融资技术”和“金融市场”这两类教材中去,外汇经营都归到“外汇交 易学”中去)。虽然本教程在成稿前和成稿过程中已在各种不同场合计过多 次,但作为教材精简和改革的初步尝试,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 指正。 姜波克 199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