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具体分析招投标行为可以发现:就像博弈的参加者独立决策、独立承担后果那样,投标各方也如同分别隔离审问,而不能串供,是处于"两难困境的囚徒",各家只能依据自身实力、期望利润和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报价,独自承担风险。因此,各个企业在做出决策前要做出仔细地分析,确定这样做是否有很大的风险,这样做应该怎样避免风险?这就需要运用运用博弈的理论来分析说明。所以说,博弈的理论的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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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的博弈论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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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信用,是指一种建立在对授信人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还款承诺的信任基础上的能力。信用是在博弈中主要是在多次的重复博弈中,当事人谋求长期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博弈即是双方"斗志斗勇"的过程。在一种较为完善的经济制度下,若博弈会重复发生,则人们会更倾向于相互信任。这主要是经济学对一些社会规范的假定,并认为其作用使然,如"理性限定规范"限定人们选择某种特定行为,不论这种行为带来多少效用;"偏好变异规范"指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偏好的改变成为了一种习惯。因此说,信用是发展市场的一个必具的因素。
这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来解释。假设有甲乙两人,甲出售产品,乙付货款(商业信用问题),或甲借钱给乙,乙是否还钱(银行信用问题)。开始时,甲有两种选择:信任乙或不信任乙;乙也有两种选择:守信或不守信。如果博弈只进行一次,对乙来说,一旦借到钱最佳选择是不还。甲当然知道乙会这样做,甲的最佳选择是不信任。结果是,甲不信任乙,乙不守信,这样的结果是最糟糕的,双方想达成有效交易是非常难的。
那么应该怎样建立起信用关系呢?假定博弈可以进行多次,甲采取一种这样的策略:我先信任你,只要你没有欺骗我,我将一直信赖你;但一旦你欺骗了我,我再也不会相信你。这样乙有相应的两种选择,如果守信,得到的利益是长远的;如果不守信,得到的利益是一次性的。因此,守信是乙自己的利益所在。这样双方都会处于一种均衡状态,这种均衡的出现是因为乙谋求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当然是不当得利)。所以说当一个人有积极性考虑长远利益时,自己的信用关系就会被其塑造出。
如果要加入概率因素,上述博弈就会存在以下三种问题:
一、或许会存在多个均衡。比如乙对甲说,"如果你信任我,我三次中会守信两次,只有一次不守信;但是如果你有任何一次不信任我,那么我就会永远不守信与你。"这样甲的最优策略仍是信任。
二、博弈是无限的。在有限的博弈次数中,大部分人都会在最后一次欺骗,于是最后第二次也会欺骗。据此类推,仍然不会出现信用关系。解决的办法是引入不同类型的乙,可以假定一些人是天生守信的,尽管另外的人天生不守信,从上述假定的规范(偏好变异规范)可以看出,如果有足够长的博弈次数话,或许他会守信。
三、信息的重要性。如果甲观察不到乙的行为,从而不能根据乙过去的行为而选择相应的行动,也很难产生信用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上述模型可以解释几种情况。如在一个较小竞争中,如果乙经常向多个不同的甲借钱,而每个甲都根据乙过去的行为而选择是否信任他,并且关于乙的信息能在甲之间很快地传递,如果乙积极性建立一个守信的声誉,那么社会的信用关系就可以建立起来。
还有一种情形,即使乙是短命的,也可以通过某种机制促使他有积极性建立声誉。比如说把乙的一生可以分成两个阶段:工作阶段和退休阶段。假定乙建立了一个企业,退休时可以把企业售出。明显只有在企业具有良好声誉的时候,才会有人愿意购买它。那么乙在工作阶段就必须积极性守信。这可以用来解释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功能。比如目前国有企业的某些经营者由于"承包制"或任期制等所产生的"短期行为"等。
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就是企业信用,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时候,企业信用评价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假设说企业在信用合作过程中,参与双方A和B守信均可获得收益H;一方守信而另一方不守信时,守信方要额外损失。H的收益,而不守信方额外获取。片的收益,但是如果守信方在事后进行利益追讨成功的话(设追讨成功的概率为P),则可以追回βH的收益,此时不守信方要承担βH的损失,而对于追讨方来说,不管追讨成功与否,都要付出C1的追讨成本。
由于交易双方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都要进行重复信用活动,因此就不能不考虑长期信用对双方收益的影响。显然守信行为能给企业带来信誉,从而产生潜在的长期收益,假设在交易中采取守信策略的一方可以获得U的信用收益。
在这里还要考虑参与信用关系的企业的退出成本(企业因为信用形象过差不得不退出市场的各种沉没成本、惩罚成本和机会成本)。如果企业采取不守信的策略,那么它在以后的信用关系中就有可能不仅因为信用形象低劣而没有企业与它合作,而且还可能因遭受政府惩罚而损失额外得到的收益。这时候企业面临退出市场的选择,要么倒闭,要么更名,因此企业的退出成本制约着企业在信用关系中的策略。在这里假设企业的退出成本为C2。
假设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程度为S,它制约着信用收益和退出成本对企业信用决策的效率。因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程度越高,企业信用状况越容易为对方所了解,从而对其长期的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述变量变化的区间范围为U>0,H>0,C1>0,C2>0,0≤P≤1,0≤S≤1,α>0,β>0
在给定B的策略条件下的博弈决策过程
A采取的各种策略是根据它的期望收益值做出的。由于B可能采取守信或不守信两种策略,因此A的信用博弈决策也就有两种情况
1.B采取守信的策略。
如果A采取在交易过程中不守信的策略,那么B进行利益追讨时的期望收益为E(W1)=H+aH-SC2-PBH
如果A采取在交易过程中不守信的策略,那么B不进行利益追讨时的期望收益为E(W2)=H+aH-SC2
如果A采取在交易过程中守信的策略,那么A期望收益为E(W3)=H+SU
2.B采取不守信的策略。
如果A采取在交易过程中守信的策略,那么A在事后进行利益追讨时的期望收益为E(W4)=H-aH+SU-C1+PBH
如果A采取在交易过程中守信的策略,那么A在事后不进行利益追讨时的期望收益E(W5)=H-aH+SU
如果A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守信的策略,那么这时交易无法实现其期望收益E(W6)=0
因此,当正(W3)>{(W2),E(W3)}+E{正(W4),E(W5)}+>E(W6)时,即当S(U+C2)>aH且SU>{C1+(α-Pβ-1)H,(α-1)H}-时,企业A会采取守信的策略;当{E(W2),E(W3)}->E(W3)且E(W6)>{E(W4),E(W5)}+时,即当(α-Pβ)H>S(U+C2)且{C1+(α-Pβ-1)H,(α-1)H}+>SU时,企业A会采取不守信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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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的博弈论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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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分析结果可以得出:S,U,C2,C1,P,B这几个变量越大,企业越容易在信用关系中采取守信的策略;a这个变量越大,则企业越容易采取不守信的策略;而H这个变量对企业信用策略的影响很难判断。
博弈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而信用是个互惠互利的结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一环,信用制度的建设、企业信用评价的发展与完善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讲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