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丹薇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但是我们偏偏分到了同一间寝室。缘分是这样奇妙的东西,将原本毫不相干的人聚拢在一起,彼此见证一段旅程。
丹薇很漂亮,失真的漂亮。从新生报道那一天起,我就注意到了,心里微微的惊讶,天哪,这老旧的校园不容小觑,真的有偶像剧女一号一样的人物呢。
他们说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这种具备观赏性质的物种,她的美分为外在美和内在美两个方面,看到黄丹薇的第一眼起,某句已经被用至烂俗的话蹦进脑海: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大概是出于我本能的嫉妒?还是一种对于能量守恒的执念,上帝给你打开一扇窗的时候,一定会为你关上一扇门。否则你让我等门窗具已封死的loser情何以堪。
拍的集体照上传到个人主页,高中同学的男生兴奋不已地评论:谁呀?这么漂亮!你们校花?
我见怪不怪,淡然回复:班花。
没有官方认证,只是第一次班会时,我不经意就看到了班上男生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全都盯在黄丹薇身上,等她用软糯的四川腔自我介绍时,身边的女孩子不无羡慕嫉妒恨地相互耳语,“虽然漂亮,可是不够高啊,没身材”、“川妹子嘛,哪能和你这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东北老娘们儿比”,东北老娘们儿差点没断气,气得不做声了,另外有个女孩子又说:“四川姑娘就是皮肤好,真占便宜。”
的确,丹薇白白嫩嫩的,视觉上都格外可口,难怪一帮子刚刚丧尸出笼的待解救青少年虎视眈眈、垂涎三尺,个个饿狼捕食相。
计算机专业总共八个女生,读理科的,神经树干粗,要不就是太腼腆,在讲台上发言的时间都尽量缩短,草草的几句话带过就算了,也因为大家都还是混个脸熟,不好意思暴露或凶残或爷们儿的本性。
只除了黄丹薇的自我介绍出乎意料地长,不厌其烦,仿佛在耐心地给一群小学生讲解某个难懂的题,从诗词歌赋到人生哲学无不有所涉及,但是又不露任何刻意痕迹,听众不觉做作,实在是一等一的武林好手。最后她说:“我的偶像是王菲。”
我挑了挑眉。
立刻就有男生吹口哨,要求现场献唱。
丹薇登时脸红了,白里透红,更加娇艳不可方物。再三推托不过只好唱起一首《但愿人长久》,苏东坡的词,被王菲唱来,本是格外的缠绵悱恻,再经黄丹薇之口,则多了几分清甜和妩媚。
所以说造物不公,它让有的人十全十美,让有的人一无所有痛不欲生。
起舞弄清影,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有个胖子听得起劲,副歌部分跟着哼起来,丹薇便生了气,住口不唱,施施然走下讲台,回到自己座位,正好落座在我的左边。
那个姓魏的胖子后来爱了丹薇很多年,然而在黄丹薇的仰慕者里并不出众,因为魏胖子要说优势或者特点,大概就是特别能吃然后体积庞大,可不幸的是丹薇的追求者中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曲尽其妙包罗万象,所以连这唯一的特点也显得微不足道了。
不过都是后话了。
当时魏胖子被带起歌兴,喜得手舞足蹈,不得发泄不罢休,雄赳赳气昂昂走上讲台,开了手机里的音乐播放器做伴奏,豪情万丈地唱了一首风靡那年的《香水有毒》,歌词超贱…但是好在小魏其人身宽体胖,营养丰盛,养得一副好嗓子,个中奥妙原理请参看实力派唱将刘欢与韩红,所以他的即兴一曲,不失为一首好歌。
美女丹薇与胖子小魏一场郎有情妾无意的和歌成为我大学时期首次班会的□,这是“我的偶像是王菲”的即时效应。其长远效应是之后许多男生给她送王菲的磁带和碟片,甚至还有天后娘娘驾临C城开个唱的演唱会门票,那叫一个挥金如土为了姑娘砸锅卖铁啊,看得我双眼通红。
本来与我无尤,只是那些没眼色的男生出于“近水楼台先得月”这类肤浅的猜想,以为班上只我一个女的“有幸”与丹薇住一个寝室,我们自然走得近,一次次将那些磁带CD门票一股脑通过我的手传递给她,作为展开轰轰烈烈攻势前的敲门砖,这让我无比的气愤。
我也欣赏王菲的好吗,我也不介意去现场聆听她空灵的歌喉好吗!这些进化不完全的大猩猩居然把我当快递小哥儿了。
况且,所谓咫尺天涯,大概因为彼此都是不容易敞开心扉的人,觉得太自来熟显得轻率,最初的丹薇与我走得并不近,最多算一个点头之交,晓得姓名籍贯,至亲近不过她军训忘了带水壶时会打电话给我,很礼貌地请我帮她带过去。
还要“谢谢”“麻烦啦”一顿废话。
很疏离很见外的呢。
我与她的正式建交要到送教官晚会。
整个专业合起伙来给两位虎虎生威的教官送行,我们班贡献的集体节目是全班合唱许多年前很流行的小虎队那首《祝你一路顺风》,很朴实很真挚,许多感性的孩子唱着唱着都潸然泪下了,而我太理性太凉血,能够在巨大的情感冲击之下仍然保持良好的风度,不偷偷往衣服的下摆抹鼻涕,于是担当了晚会的主持人。
一起主持的,还有其他一女二男,之前并不认识,但是都长得颇过得去,站我右边那姑娘化了个晚宴妆,假睫毛足有三寸长,扑闪扑闪的像个芭比娃娃,我不禁疑真疑幻,好几次看得走神,轮到我说台词了还不知就里,需要左边的男搭档暗暗地拽我的衣角,到后面他烦不胜烦,直言不讳道:“林半夏,你这个白痴。”
我不够漂亮,五官是美好的,因为我的父亲母亲都是极尽漂亮而且骚包的人,但在我不大争气,没有继承到他二位所有皮相上的优点,在所有青春飞扬的女孩子中间林半夏显得那么平凡而普通,一扔进人群里就被和谐地淹没掉了。我也并未由此而感到自卑和羞耻,不过是皮囊而已,一百年之后皆为尘土,精致一点与粗糙一点,有什么关系。
这当然不是自暴自弃的说法。
只是觉得人生很无聊。
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无聊,我总是找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来做,比如做主持人,就不必坐在座位上不能动弹,被囚禁是痛苦的,宁愿辛苦一点儿。
我穿的是一件拖地的露肩晚装,晚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打了好几个喷嚏。等到浑浑噩噩走出多功能厅,遇到黄丹薇的时候,她咯咯地笑:“哪有大热天穿棉袄的?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她之所以没有选上主持人,一方面是因为普通话的缘故,很缠绵的口音,平舌音卷舌音反着来,另一方面也因为她有点令人惊艳,若是去当主持人,大概没有人会再去注意晚会在演些什么,那就不大妙了。我拉了拉肩上所披的羽绒衣,吸吸鼻子瓮声瓮气地说:“我小时候得过风湿呢,不得不注意一点,一受凉就得遭罪。”
她明显被雷到了,微张了张嫣红的嘴唇说:“你这么一点点大,得什么风湿啊,那是老头老太太得的病。”哟,还是个很有常识的美女。
“幼年型风湿咯。”我耸耸肩,羽绒衣便顺着肩膀往下滑,只有急急忙忙去拢住。
她挑了挑眉头,也没多问,赞叹似的转了话题:“你唱男孩子的歌唱得很好啊。”
我笑了。
她讲的是刚才主持人献艺的环节,抽奖的时候,为了避免冷场,留一个主持人在上边耍宝。我不擅长讲单口相声,又不像那个芭比娃娃一样的女孩会跳舞,只能唱信乐团的《海阔天空》,偏偏那先前准备好的伴奏带又出了毛病,因此只是捏了一把汗地清唱,轻轻唱。
心虚得不得了。掌声是很响亮,或许是出于礼貌呢。做梦也没想到黄丹薇居然看好我。常说美丽的女孩子特别骄矜,是不怎么夸人的,既然夸了我,那么我真的唱得很好吧?我不由得有点沾沾自喜。
只是阿信的歌未必就是男孩子的歌,巾帼不让须眉嘛,这年头,谁还管你是男是女。
“一起走吧。”她说。
天边的星星很亮,我们手拉手回到了宿舍,这才真正像两个亲密的女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