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说林半夏与黄丹薇有什么相似的地方的话,那么我们都出生在南方,个子偏低,一米五八,在C大发育良好的新一代南北混杂高个子女生堆里,算是矮子一族。丹薇笑着说,有什么办法,谁让我长这么一点点高,除了站在你身旁,我都需要仰望,而我不习惯仰望。
言下之意,我是没有选择的选择。但是我并不介意这种调侃,更不介意成为别人无可奈何的选择——至少你还是选择了我嘛。我开始与她形影不离,免得做矮子的生涯太过寂寞。
亲近起来之后,我知道了她是个异地恋。颇有点开始同情起班上那些黄毛小子来,好容易发现个五星级别的美妞,任尔等前仆后继深情款款,人家早名花有主了。那主是个念大二的四川男生,高中的时候他们同一个班级,少男少女暗暗扎根的情愫,后来丹薇转校,去往另一所教学质量更加优良的重点学校,多读一个高二,于是比男生低了一年级。
她给我讲她和他的故事。语调是淡紫色的烂漫。
那个男孩子高三结束的时候,高考完的六月九号,去隔壁的市区看她。两个人并排着,之间隔着两米的距离,谁也不去打破那单薄的沉默,但是心里甜蜜又惆怅,盛夏已经迫不及待地降临,香樟树袅袅的香气,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是斑驳的,一切都让人想起郭敬明年轻时写的小说。
“这就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记忆了。”她撑着下巴,目光是迷蒙的,带着微微的水汽。
我觉得很奇怪,既然互相喜欢,都呆家乡不好吗,干嘛要刻意跑到千里之外的娱乐城市,自作自受嘛。印象中那个连做菜都以麻辣闻名的地方,姑娘们可不爱玩矜持暧昧这一套,和我们湘妹子一样,都是风风火火的。
黄丹薇眨眨眼睛,“我也不知道自己原来那么那么爱他,要到我离他这么远这么远,才能有所觉悟,原来在我自己有所意识以前,我就已经那么喜欢他了。”
“……”我沉默。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是树叶多是绿色的,经络构造也都大同小异。我能明白她。
那一天,刚刚上完一周课,是久违三年的周末,高中时候的礼拜六礼拜天都为高考这条大狼狗献祭了。早起的习惯没有纠正过来,清晨六点半我哈欠连天地爬到书房开始记单词。却听到黄丹薇在和庄俊打电话,两个人大哭起来,我坐在一旁听得很尴尬,也不知道怎么劝慰她,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她哭了很久,我呆呆地看着崭新的英文书发呆。等到宿舍其他四个人都陆陆续续醒来,在床上□着不肯下来,叫嚣着要“把三年缺失的睡眠都补回来!”黄丹薇小姐磨磨蹭蹭坐到我身边,搂着我的肩,脸上是一种奇异的光彩和摄人心魄的微笑:“我和他在一起了哦。”
我震了震,随即高兴起来,哪怕此刻正是第三次世界大战,有情人终成眷属毕竟仍值得祝福。
“国庆长假我们要去桂林玩。”她起身拉开衣柜门,脑袋探进去,似乎是思考往她那只黑白格子的皮箱里带什么装备去旅行了。
黄丹薇说她恐飞,因此买了长途火车票。她是我们宿舍第一个拥有手提电脑的人,很牛逼哄哄杀气腾腾地网上订票,相当时髦,可惜那购票系统极致凶残,轮到长假这种交通高峰期就装死,她怎么也刷不进去,一直折腾了两三天才买到一张坐票。
她逃了一天课,我舍命陪君子也逃了一天,送她去火车站。看她拉着她的大皮箱(里面其实空旷得很),穿着一件三分旧的及膝米白连身裙,脚上是匡威的灰色帆布鞋,打的蝴蝶结很好看。
手指是自由的,脖子也是自由的,没有任何贵重金属发烧友的迹象。
整个装扮都有点灰蒙蒙的冷色调。但是乌发披肩肤色如玉,尤其是烈焰红唇,显得青春本自有尊严,无需太多身外物来点缀。我于是笑笑地说:“可恨啊可恨,才认识你多久啊,就要把你嫁出去了。”
她拉了拉自己的皮箱,挤了挤眼,故意用上了春晚里白云黑土的音调:“这是俺滴嫁妆。”
原来如此。
亲手把唯一这个亲近些的人送走,我在C大便又成了孤魂野鬼。上课不到半个月就是七天长假,余闲的时光多得奢侈,在寒窗十载是不敢想象的,我又没有其他的事情好做,脑子不好使,应付完功课往往累得精疲力竭,也没有心思去搞其他的,所以如今突然驾到的自主时间,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家是不能回的了。回哪个家呢?爸爸家还是妈妈家?half-sister,half-brother,step-father,step-mother,我在草稿纸上默默拼写这几个词,渐渐写满一页纸。离婚之后各自还能找到意中人固然好,两家人都和睦美满更是难得,但是我心胸狭隘,是见不得别人好的。
况且让我去叫一个不相干的人爸爸妈妈,借以获得短暂的寄居机会,这种勾当我做不来。
高中三年那样忙,谁也不会问,林半夏,月假你不回家呀?都只会说我太爱学习而已。
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多余的人。
时间一多,自怜的情绪就不可救药地蔓延。
总得找到杀害时间的办法。
我在图书馆五楼的自习室找到了自己的天堂。C大众学子其好学程度令人发指,平时上课要打仗一般的占位子也就算了,图书馆自习室也常常人满为患,要不是有君子动口不动手的迂腐古训镇着,只怕决斗事件都要上演的。好在长假一来,回家的回家,旅行的旅行,倒是成全了我。
坐在靠窗的位置,我兢兢业业地啃起课本来。
智力一直不够用。记性好而逻辑思维烂成一滩泥,高二文理分科那阵子假使选的文科,或者我也能混个文科榜眼文科探花做做,但是好死不死带点自虐倾向的选了数理化,而似乎是为了与自己继续作对,才选的计算机系。
我势必不能让自己好过,那不科学。
说出来会笑死个把人,我是个太乖的“好学生”,除了考试什么也不会,典型的电白,第一次上机实践课,我连开机都不会,全亏黄丹薇边嘲笑边教导。
偶尔抬头从五楼的大玻璃窗看出去,C大风光旖旎得不像话,蓝天白云,真正秋高气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