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一个别人的故事。这故事由我在橘子镇一间客栈听来。不过要从我自己的一点孽缘讲起。
出了门才发现,我和我的格子大衣与北京2012年的第一场雪不期而遇。天空扯起棉絮一般的雪花,我在无垠的素色世界旋转起略为生硬的舞步,仰起脸闭上眼睛感受融化进皮肤的一点点寒意。从南方迁移至此,我记得江南的家乡没有雪这种美景,可以消弭一切污垢的清凉覆盖。
我的恋人向他妹妹介绍我的时候,装C兮兮的只用了八个字:文能烧菜,武能写诗。但是他不知道,我若是开始景物描写,到第三十秒就会卡壳,是个隐藏得并不深的废柴,只因他情人眼里出西施,被蒙蔽了看不清真相。
没错,现在是2012年,传说中世界末日在今年隆冬会带着它巨大的黑色羽翼降临人间,届时一切归零。这预言给了许多对世情感到失望之人一丝安慰,因为荒诞而显得浪漫。
信也好不信也罢,当我把这个据说是玛雅人预知的“黑色12月21号”说给玉成风听的时候他只是一脸沉痛的看牢我的眼睛:“云飞扬,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为什么你关注的都是这些莫须有的,你不再十四岁,能不能面对现实,务实一点儿,积极一点儿,嗯?”
他的话叫我无言以对。
我和成风从高中相识,当时我14岁他17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知不觉的互相吸引,开始大逆不道的早恋。原本熟知的高考之后劳燕分飞戏码并未上演,我们那单薄的恋情居然颤巍巍走到了2012年,期间还经历了大学四年的异地,不能不感慨这实在是一桩奇迹,比我的头号闺蜜萝卜搞上个外国男人还要奇迹,这个长达八年的奇迹里,我们居然双双没有劈腿没有出轨,萝卜干脆总结说这是个伪童话。
之所以是“伪”童话,这个虚伪的伪字,不在于玉成风不是王子,他长得还不赖,身世也正儿八经是北京一家小企业老板的儿子,打小被“太子、太子”的叫唤,鉴于他爹在某个日用品市场的垄断,算是商业王国里的一个诸侯,那么玉成风这个“太子爷”他大概勉强算是个王子;这个虚伪的伪字也不在于我不是正牌的灰姑娘,绝非妄自菲薄地说:我正儿八经是个攀上高枝的麻雀,差点儿就成了凤凰。
Bingo,就因为这个“差点儿”才造就了伪童话虚伪的本质。不在于主角缺席,也不在于情节崩坏,而在于烂尾,如果结局不梦幻,一切都将犹如末日一般归零。
我之所以翻山越岭似的出门只因为,几天不见的玉成风约了我在加州咖啡馆。我一如既往迟到五分钟准时现身,叼着个棒棒糖在他对面大无畏地坐下,吃糖不是为了装萌,是为了取暖和安神。往后一靠眯眼望着这个原本就秀美的男子,如今戴了副时下流行的黑框文艺眼镜越发显得小白脸,小白脸孜孜不倦地在手提电脑的触摸板上滑动,手指修长好看。花半分钟打量完了我慢悠悠开了口:“哟,我的风哥哥最近越发有女人味儿了嘛。”
风哥哥手指的动作停了,抬起头哀怨地看我一眼,抬手取下那副聊胜于无的低度数近视眼镜,按了按眉心,又和我相顾无言了好几分钟,才缓缓告知我他即将与商业王国里另一个诸侯的公主联姻,以便实现更大的领土野心。
我顿时仰天浩叹自己豪门梦碎。
玉成风喝着咖啡,态度很端正,认错也很彻底,说都是他,浪费了我这些青春这些年,他对不起我,这份情债只有下辈子再还,说我也老大不小了,让我赶紧找个好人家嫁掉。
我大笑不止,眼泪都笑出来。下辈子,玉成风这种人居然也讲起下辈子来了?真是好巨大的一枚笑话。
他看我又哭又笑有点害怕,也有点兴奋,双眼亮闪闪,他二十岁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眼里这种光芒,今日再现,真是那首唱不完的英文歌:Yesterday Once More。只见他沉吟了几秒,略显挣扎的语调:“云飞扬,你疯了?你气疯了?”
我也学着他优雅的样子喝了口咖啡,他给我点了Espresso,味道太复杂了,我只能喝清咖,这股复杂的味道直捣我的胃部,引发了一阵久违的动乱,我等动乱略为平息才缓缓地说:“太子爷您言重了,这些年你也没少照顾我,若是没有你,便没得今天的云飞扬。我一直没为你做什么。到了今天我好不容易有个机会成全你,高兴得很,欢喜得很。”
他眼神又黯淡了下去,变回2012年的玉成风:“你终究是嘴硬,还是你根本始终都不在乎我。你也该长大了,不能一直像个孩子一样活着。”
他还不懂,还是不懂。孩子一样活着那叫赤子之心。自从他弃医从商继承他那不幸罹患阿尔兹海默氏症俗称老年痴呆的父亲那一副家业开始,自从我拒绝成为他家族企业一份子而一意孤行的做着我昼夜颠倒的文字匠开始,我就料到决裂在所难免。
如今猜想成为现实,反而由飘在半空的惶恐回到脚踏实地的轻松和安全,坦白的说,我很不厚道的松了口气。
于是我眉梢眼角含笑,向玉成风诉说自己的不满:“大风。”我对他没喊过什么“honey、baby、亲爱的、宝宝、老公”之类的,我要对他表示疏远就叫他“太子爷”,表示调戏的亲昵就叫“风哥哥”,表示正经的亲昵就叫“大风”,因为,楚汉之争中曲折胜出的汉高祖先生虽然是有名的文盲且手段颇不光彩而为部分后人所不齿,但他不是在衣锦还乡那阵子做过一首《大风歌》么,起兴的首句就是“大风起兮云飞扬”,很让我有种“我云飞扬与他玉成风自打秦末汉初就已经注定要有一番牵扯”的宿命感,很浪漫。
我叫了声大风看他愣了愣之后接着说道:“大风,你怎么把我约在这么静谧安详的咖啡馆,你应该约我去三里屯小酒吧。既然是和平分手,你不必考虑我要泼你咖啡泄愤什么的这么体贴,我们好歹也来一曲Just One Last Dance么,跳最后一支分手舞。”
他愣了愣,神情不是不哀伤的。
Just One Last Dance是一首很美丽的歌,呵呵。说完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再待下去了,就一把拉过自己的包包挎上走了,直接登上摩天大厦的楼顶。心里空空落落的。俯视着北京城的万家灯火,这万家灯火灿若星辰,可恨却竟然没有一盏属于我,之前大风的灯或者还是为我而点,如今也要失去了。
一度以为不能失去彼此,十指交握。但大概唯一不能失去只是自己吧?
人世真寂寞。
三十七度的感情也还是感情,笼罩在周身,虽然不能加热至少还能取暖,平时基本感觉不到的存在,乍然抽离也还是应了那句俗语:如堕冰窖。如坠真空。
一时间对这个莺歌燕语的世界充满仇视般的疏离感。我最仇视的就是萝卜,这个见色忘友的女人,从小她的英语成绩烂得掉渣,经常抄我的作业,到了考试不同考场抄不到就很悲催,蒙在鼓里的老师总以为她是有考场恐惧症,发挥失常。
她那时大言不惭,说学英语都是崇洋媚外,她要学好文言文方才对得起中国上下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才不辜负自己那“炎黄子孙”的身份。不巧她近日搞上个外国男人,整天呱啦英语,比如好不容易给我打个电话说的都是这种句子:“baby你have了supper没有,我和Stephen在王府井发现一家new开的restaurant…”搞得我想一巴掌拍死她。
在我无情的嘲笑和彻底的批判中,萝卜面不改色地辩解:“现在孔子学院都遍布全球了,中国文化这么受尊敬,我要是不开放一点似乎说不过去,咱天朝上邦不都讲个礼尚往来么。来而不往非礼也,这英语,还是可以有……”
我用孔夫子一句话回答了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萝卜既是女子,又是小人,合称“女小人”,有点拗口,修正一下变成了“小女人”。
不过说到底见证了我和大风近九年恋情的局外人只有小女人萝卜一个,此时此刻我要找人倾诉,也只有找她。站在摩天大厦的顶端,风呼呼作响,吹得我的头发狂乱而野性,在这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氛围里,我拨通萝卜小姐的电话:“萝卜,我和大风分了。”
作者有话要说:芥末之后再圣诞,劫后余生苹果君可能会格外香甜,拭目以待大家平安夜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