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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作者:非典型精分 当前章节:148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19:59

林浅醒来的时候觉得嗓子发痛,眼睛重重的睁不开。勉强睁开的时候,看到的还是新凉的脸。他坐在她床前,微笑地看着她,笑容里全是安抚。这个笑容是她穷尽今生想要保护的美好,是她所要沐浴的光辉。她突然非常害怕他又离她而去,挣扎着爬起来,死死地抱着他,在他肩膀无声落泪,泣涕零如雨。

他身体有点僵,任由她抱着。

穿白衣的护士走进来,她才知道自己是在医院里。白衣天使笑容满面对他二人道出喜讯:“太太醒了啊,再恭喜你们一次,你们要做爸爸妈妈了。”

林浅没听懂。四肢百骸的血液都结冰。

过了一会儿才理解,身体逐渐回暖,也从顾新凉的肩膀上撤离,擦了擦脸上涟涟泪水,听顾新凉用平和的语调向她祝贺:“恭喜你,年轻的妈妈。”

林浅用无比陌生的目光看向他。

他终于被她看得不自在起来,坚定执着的目光开始躲闪。

这也是他教她的,要引起恐慌很容易的,只要盯着那个人目不转睛看上一分钟以上,那个人一定会把持不住坦白从宽。

然而他并没有坦白,只是要开溜,他用顾新凉那熬夜过后略为低沉带着沙沙磁性的声音对林浅说:“这位年轻的太太,既然你已经没事了,我要回家了。”

说着双手插裤袋站起来,和少年时代的顾新凉别无二致。

“站住。”

他停了一停,接着又继续走。

“顾新凉,你给我站住!!!”林浅的声音嘶哑,连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那人身形僵住,一声长叹,复又转过身来,坐在原来的凳子上,缓缓开口道:“这位女士,我并不叫什么顾新凉顾旧凉,你百分之一万认错人了。我叫付新。”

负心。

林浅点点头,有这觉悟还不算无药可救。

付心见她还是执迷不悟的模样,于是挑了挑眉头在她手掌上写笔划“付新”。写完再看她一眼就无奈地走了。那眼神的意思是:算我倒霉,碰上你这种疯婆子。

他走了,她才发现自己几乎瘫痪下来。浑身的力气早就不知丢到了爪哇国还是摩洛哥。

为什么要装作不认识自己呢?自己并不会向他勒索什么呀,只是觉得他还活着是件挺值得高兴的事儿啊。就像见老朋友一样,有什么不好呢。

还有,自己怀孕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平平的。但是,这段时期长久以来身体上的不适就得到了完美诠释,而且生理期不来,也吻合。林浅看着化验单,在星期天的早晨,给自己下了一个结论:她有了,徐正宇的孩子。

摸着犹自平坦的小腹,她突然被感动。

像袋鼠妈妈一样,外面有一只大的袋鼠,里面有一只小的袋鼠。

外面是一只大的林浅,肚子里面有一只小的林浅,不,或者是一只小的徐正宇也说不定。

像刘馨雨一样,会有周至美或者周志航那么可爱的小孩子。

像五月女王一样,会有新凉和天赐。

新凉,新凉,她的眼眶又红了。

一阵喧哗,却是刘馨雨天雷地火般地赶了来,一进门看到林浅,眼泪刷刷地流下来。

林浅看到她,却想起来自己去接小至美的时候,因为在付新面前丢人地哭,眼前一黑晕了过去,所以并没有圆满完成任务,不由得满心歉疚:“对不起,流星雨,我出状况了。小美回家了么?”

“回去了,我们昨天都回来了,一接到老师电话就赶过去的。”刘馨雨坐在她床沿,将刚刚提来的鸡汤倒出来给她喝:“你说你,怎么瘦成这样,你的那个徐正宇呢?孩子…”

林浅默然,很久才答:“孩子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

刘馨雨长长叹口气:“我打听过了,那个付新,是从米兰回来的华侨,只因为自己的小女儿想学国画,才特地回来拜师的呢。他坚决否认自己是顾新凉。”

林浅的眼泪流下来,很奇怪,人每次哭得厉害的时候总觉得眼泪都干了,但是下次每逢伤心处,照样还是泪下千行。可见人的直觉多么荒谬。她竟会以为那是顾新凉。只是实在太像,太像了。顾新凉的妈妈怕是都会认错。

“不说了,不说了,喝汤吧。”

终于林浅不再每天下班去宇宙集团流连,而改去慕容小帅的美术工作室。想起来这么多年,自己举止幼稚,始终没有长进,这种守株待兔的行径活脱脱是中学生。她坐在秋千架上很寂寞地看着来来往往的小学生。其实她的愿望很简单,想再见一面那个长得酷似顾新凉的人。是不是他已经不再重要。

都会伤心的。

如果不是他,那么命运谢谢你,赠我空欢喜。

如果是他,她可能更伤心吧?说好的此生不换,他知道她还活着,她在橘子镇的家从来没有搬迁,他没有找过她,却理直气壮地娶妻生子。

她坐在秋千上,想起自己孕育的小生命,突然又觉得没有资格去指责他。五十步笑百步,本来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从少年时候开始,最良善和热心的就是刘馨雨和周和也,所以他们幸福美满,这是福报。可以看看这次,他们所费的苦心。刘馨雨并不知道林浅和徐正宇是否走在一起,所以贸然开口告诉自己顾新凉回来了恐怕会离间,干脆假托林浅来接自己的儿子,周至美。让她自己发现这个付新,自己判断。

可谓用心良苦。

“你真是用心良苦。”慕容小帅也说,他脸带红晕,没想到自己人到中年还有这等魅力,现在的女孩子,大叔控也是很多的呢,嘻嘻,于是娇娇复羞羞面对日复一日前来坐在自己家的秋千架上的美貌女子,“林浅,我不知道你也喜欢我,自从你第一天来,我就对你…”

林浅反应过来,连忙说:“慕容老师,我、我是来等一个姓付的小姑娘。”

慕容小帅脸上红了一阵白了一阵又青了一阵,终于镇静下来说:“是从瑞典回来的那个小女孩儿么?她每周星期三和星期六下午上课。你是她的?”

林浅感激涕零:“我是她…是她母亲的朋友。”

慕容小帅皮笑肉不笑地开了个玩笑:“林小姐倒是和我有缘得很,和我班上这么多学生的家长都是老朋友。”

林浅甜甜一笑。

那小帅于是皮笑肉也笑了。

等到星期三下午,慕容所说的身穿缀满小铃铛的小套装的女孩子走出来,终于再一次见到付新,他身旁的女人抱着孩子,也是中国人,而且是江南风格的小家碧玉,非常秀巧贤惠的模样。一家三口真正有说有笑,并未将艳光四射的大美女林浅放在眼里。

林浅哑着嗓子看他们离去,心里那棵经年的参天大树上一夜之间开出的花儿掉落一地,琼碎玉裂。

☆、just one last dance

她周末依然去慕容家的院子坐坐,仿佛成了一种精神寄托。

病恹恹的,害喜害得厉害。

不敢吃东西,吃什么吐什么。听刘馨雨的,每天喝点鸡汤而已。

有趣的是她和慕容小帅成了朋友,送了他几次茶叶,都是从老严那里得来的义工福利,却都是上好的雪顶含翠。小帅识货,很是高兴,一定要传授林浅画艺不可。

林浅含羞腼腆地将自己一叠画稿拿给他看,果不其然被批判得一无是处,最严重的毛病是哗众取宠,一见而知下笔的时候全想着怎么取悦观众,并未完全忠于自己终于生活,只能算商品,根本不算艺术。

林浅叫屈连天:“大叔,您老人家是大家,随便画几笔,不管人家看不看得懂,都有足够的粉丝。我要是敢我行我素,指不定哪天就丢掉饭碗了。”

慕容小帅先不辩驳观点,只拣准了重点说:“大叔?老人家?你是以为我有多老?我最多做你的大哥,撑死了是大哥。”

林浅连连抱拳:“是是是,大哥您行行好,鼓励多点,批评太多小的下不来台。”

慕容小帅这才咕哝着传授了些不可外穿的慕容绝技。林浅受用不尽。

师徒两告一段落时一个细细的声音传来:“老师,老师。”

一看之下,正是那付新的女儿。

慕容很喜欢这个小弟子,且想着林浅正是等着看这孩子,也不问缘由,只是欢喜道:“小铃铛,进来吃点心。”

小铃铛怯怯地走进来,挨着林浅坐了,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林浅,端详半天开了口:“这位漂亮姐姐我见过的。”

慕容来了兴致:“哦?你见过的?在哪里见的?”

小铃铛一把童音甚是好听:“在我爸爸的电脑里呢。”

慕容哈哈大笑,童言无忌,爱的女人都在硬盘里呢,没想到远在米兰也有同道中人。

林浅却再次被五雷轰顶,头上一道青烟,愣在一边堕下泪来。

慕容这时候觉察到异样,拉了拉林浅衣袖:“看错也是有的啦,许多女明星不如你好看呢,这小铃铛想来是把那位女明星看成你了吧?”

谁知小铃铛摇摇头坚决道:“不会错的,这位姐姐眉心有颗美人痣,一模一样呢。”

林浅勉强止住眼泪,拿了块果脯剥开七彩的包装纸来,递给小铃铛,慢慢地问小铃铛:“小铃铛,姐姐好看吗?”

小铃铛本就喜欢漂亮的人,更何况这姐姐还是在爸爸电脑里见过的,再何况她还给自己剥糖果吃,吮这那一只杏肉果脯,笑嘻嘻地说:“好看,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姐姐。”

“那你喜欢姐姐吗?”

“喜欢!”

“那姐姐问你,你大名叫什么呀?”

小铃铛仔细把果脯吃完了,小嘴唇红红的,这才答应道:“我英文名字叫伊丽莎白,中文名字叫付浅浅。”

林浅泣不成声。却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哭。把个小铃铛结结实实吓一跳,平日都是大人的开心果,什么时候做下过惹哭大人的壮举,两只小手连忙来拉她:“姐姐姐姐,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你别哭呀。”

慕容小帅最怕女人哭了,因为他觉得女人本就不可理喻,哭起来更加歇斯底里,简直可怖,早就躲起来避祸去了。

“小铃铛!你又惹事了?”

“我没有,妈妈我没有,我很乖。”

林浅站起来,擦了擦脸上的眼泪,朝来人点了点头:“你好。”

来人正是那天走在付新,不,或许该叫顾新凉了,走在他身边的江南小家碧玉。小家碧玉看到林浅,先吃了一惊,神色收敛后方才回礼:“你好,我是付浅浅的母亲,你是哪个孩子的…”

林浅笑一笑:“我只是来找慕容老师学艺的,也是小铃铛的同学呢。”

慕容家旁边就是一家避风塘,小铃铛争着进去喝奶茶。很奇怪的是,小孩子永远喜欢垃圾食品以及,好吃的东西不营养,营养的东西不好吃。简直是条铁律。

小铃铛的妈妈点了奶茶之后开始介绍自己:“我叫尹怜子。”并且很肯定地说:“你就是林浅。”好似林浅是什么蜚声国际的名流大腕儿。

一杯奶茶喝完,尹怜子和付新的故事也就说完,因为实在简单,又实在凶残。付新是失去记忆的顾新凉。当年顾新凉身受重伤,而且受到黑道和苏家双重追杀。顾家为了儿子的安全,将他送到米兰去隐姓埋名。大学也没上,失忆之后一并连原本有的数学天才也一并忘了,做复杂一点的算术题做得很艰涩。

付新是米兰小酒馆的酒保,只是自家也做些小生意,远在美洲有一个牧场。

日子过得很逍遥。

尹怜子,是米兰私家医院里的小护士,自从顾新凉住进那家医院,就一直默默照顾他,在他最初复健自暴自弃的时候,一直,一直站在他身边。历时三年,终于修成正果。

顾妈妈本来是很挑拣儿媳妇儿那种婆婆,可是,儿子自鬼门关打了一转回来,命是捡来的,只要他高兴就好了。只要这个女人,不是那种会让他伤痕累累的红颜祸水就好了。欢天喜地把低眉顺目的尹怜子迎娶进门。次年就有了小铃铛,由爸爸取名字,叫浅浅。

很典型的医患恋爱故事。

林浅听得很开心,像是听到自己的爱人,前生后世的因缘。心里是感动的。但是泪腺失控,将面前一杯来不及喝的奶茶稀释了数倍,满满的眼泪和奶茶混合液流了半桌子。

原来最深切的快乐和悲痛,都只能用流泪来表达。

“他昏迷的时候,经常叫你的名字呢。但是醒了之后却不叫了。电脑里也还有你的照片,应该是原来手机里存储卡里的。”尹怜子微微笑:“只知道那应该是他很重要的人,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关系,有些什么回忆,都不晓得,反正,都想不起来了呢。”

避风塘的小哥前来收拾一桌子的狼藉,林浅等他擦完桌子,面容又恢复了一派平静,只是眼眶微微肿着:“付太太,你喜欢猫吗?”

小铃铛无忧无虑地喝了一肚子奶茶,举着手欢快地叫道:“我喜欢猫猫。”

林浅突然孩子似的雀跃道:“我想送你们一只猫,不,两只。”

尹怜子微微有点惊讶,但还是很从容地点点头:“我们今天辞过老师,过几天就要回米兰了。礼拜六的下午,我来这儿取吧。”

林浅站起来捏捏小铃铛的脸:“好。再见,付太太。再见,小铃铛。”

周六的下午,林浅穿着长长的风衣,还围了大大的围巾,将自己全副武装。她抱着装着新凉和天赐的盒子,一步一步往慕容小帅家走去。五月女王会伤心很久吧,儿行千里母担忧。如果只送一只,不仅不知道割舍谁好,势必很难抉择,况且剩下来那个跟着母亲的小猫,也一定会想念兄弟。

所以,一不做二不休。

她做梦也想不到是谁在那里等她。

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的笑容,会这么忧郁,像个诗人。

“付先生。”她呆头呆脑地叫他,把手中的厚纸板盒子递给他:“这两个可爱的猫猫,一个叫新凉,一个叫天赐。希望你们一家人善待他们,也把他们看做你们的家人。”

付新若无其事地接过来:“谢谢。”

她的脸都陷在围巾里,只看得到一双清亮的眸子。她微微鞠了鞠躬,转身要走。但是他听到身后的人说:“愿意和我私奔么?”

她以为自己听错。

回头却看到他宽大的手掌向自己敞开。那只手掌,自己曾经握过多次,如今好像,更为宽厚。握起来,很温暖很安全的吧?真是一种致命诱惑。

她是一个意志这样薄弱的人,经不起任何考验,更经不起任何诱惑。

更不要说,诱惑他的这个人,是顾新凉。

她只犹疑了两秒钟,就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这迟疑的两秒,仅仅是为了考虑,到底应该放左手还是右手。

有细密的茧子,是漫漫时光的印记。

她逐一抚摸过去,就是抚摸了所有她缺席的时光。

他握着她温软的小手,左手抱着一只大纸盒子,显得很傻气。

更傻气的事情在后头呢。

他们居然像两个古时候的苦行僧,沿着种着高大梧桐的街道走,梧桐的叶子已经落得一片不剩,光秃秃的枝丫有种格外凄凉的味道。然而外界越是凄凉,他的手心就愈是显得温暖。她无比眷恋这温暖,于是顺着这温暖的指引一直走一直走。

缓步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

希望这一个小时不要过完。

时光啊,你静止吧。

然而天终于还是黑下来。他们停在一个棉花糖的铺子前,临风而立的摊主已经准备鸣金收兵。付新说:“师傅,来一个。”

趁师父卷那一个棉花糖的时候,他甩了甩左胳膊,眼睛眯起来:“酸死你爷爷了。”

等糖来了,他自己抢先尝了一口。

林浅有点哭笑不得,新凉是最爱讲那一套绅士风度的了。记得两个人以前压马路,他总是要将她弄到不临街的那一边,说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像这种自己吃糖不管女生的事情,他才做不出来呢。

谁知道两人又走了一会儿,付新才把自己手里咬过一口的棉花糖递过来:“喏,给你的,不用谢我了。”

林浅接过来,嘟着嘴。

“哟嗬,还不满意了?小丫头,那是给你试毒知道么,现在证明没毒,所以才敢给你吃。”

林浅转而笑起来:“新凉,你对我真好。”这情形,犹如他带十四岁的她抽第一支烟。

“错错错,”他摇着一根手指,“说过很多遍了,我叫付新。”说着又看了看天色,惆怅道:“哎呀,一时不察,就这个时候了。我得回家了。”

林浅怔怔的:“回家?”

付新郑重其事地点头:“嗯!我喜欢和漂亮的姑娘私奔。但是和我妈妈约好了,天黑之前必须回家,因为女人是老虎啊,很坏的。”

林浅微微笑,笑了再笑,一笑倾人国,再笑倾人城,她倾国倾城地将棉花糖一口一口吃掉,泪水涟涟地掉下来。

他为她拂去面孔上的水泽,很高兴似的:“每当觉得苦,就吃一颗糖,告诉自己,生活是甜的。”

林浅赶他:“啰嗦死了,快回去吧。”

他点了点头:“再见。”

林浅也说:“再见。”

各自转身,两个身影渐行渐远,像所有曲终人散一样。

夜幕遮掩了经年的爱情,也淹没了诀别。除却天边月,没人知。从此风清月明。

☆、结局篇(1)

  林浅坐在电脑前,看着我传给她的故事。几天之后她叫住自楼梯轰轰烈烈走下来的我:“白飞飞,稍等。”

我看了看表,有点焦急:“喂喂喂,林浅,有话快说,我要去幼儿园接天赐。”在橘子镇混了一个月,林天赐与我已经达成了很亲密的关系,甚至比他与林浅还要粘得厉害,每天下午去幼儿园接他也成了我的本职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看待,搞得如临大敌、如履薄冰。

林浅动了动鼠标,淡淡说:“还有一个小时才放学,你急什么。”

我只好坐下来,手指绕着自己的头发。像一个做错事情等待姐姐发落的小妹妹:“有什么问题?”每次出版社的编辑要枪毙我的稿子,我就是这种预感和态度。

林浅挑了挑眉头:“故事在这里完了?”

我委屈地说:“故事讲到这里,我已经讲不动了。”抱着一丁点希望问了句:“写得怎么样?”

林浅但笑不语:“我读来感觉置身事外,完全不晓得竟是自己的故事。”这是什么评价?是怪我擅自添枝加叶么。“为什么讲到这里已经讲不动了呢?”这感觉像死了我们教导主任问我和玉成风“为什么要谈恋爱呢?”

坏透了!

哪来那么多理由?因为彼此喜欢所以就恋爱了;因为觉得故事已经到尾声所以就结局了,一定一定要充分必要证明吗?

但是林浅毕竟是很美好很温和的女子,她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安抚了我暴躁的情绪,我想了想,组织了下语言学着她淡淡开口:“大家都走了,只剩你独自带着小天赐回到橘子镇来了啊,所以…”我不说下去。

我简直要疯了——林浅又笑——我发誓像她这种的女的不适合娶来放在屋里,你要是整天看着她迷死人不偿命的容颜,瞬间将别个都衬托得活脱脱似恶鬼投胎,走出去保管看一个人吐一次,那还活不活。

她笑着说:“你以为徐正宇挂掉了是不是?”

我讶然道:“难道不是?即使不挂掉,也轮不到你了,他欠苏晓棠的,苏晓棠必然不会放过他。”本文开头那句He is on vacation难道是乱说的么。

林浅勉强收敛了笑容,对我挥了挥手:“好吧好吧,我知道你有事儿忙,你去吧。”

我怪叫起来:“哎呀喂!这算什么,当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呢。”

说着还是嘟嘟囔囔出门了。

提前这么久出发,自然有我的道理。林天赐他们幼稚园新来了一个钢琴老师,弹得一手好曲子,让我禁不住每天都想听她弹上一曲滋润濒临干涸的心田。更要紧的是,她长得甚为东方色彩,又留着一头瀑布似的长发,穿衣风格正是时下小清新们的做派:森女风。

没错,她简直就是安妮宝贝的故事《暖暖》里走出来的那个女主角暖暖一样。小天赐的同桌小男生叫新一,是根据柯南来取的名字,新一在观察日记里写道:“我有一个最美丽头发的老师。”

新一指的正是钢琴老师。

我微笑着和钢琴老师说:“重合度如此之高,我怀疑你是不是安妮宝贝本人,以自己为原型创作出《暖暖》。”

钢琴老师甩了甩美丽的长发,并不正面作答,她说:“我认识一个朋友说,你判断一个男的是直是弯,只需要问他一个问题:喜不喜欢安妮宝贝。几乎百发百中,传男不传女。”

我突然觉得她不只是美丽而已,而且很有意思。

为了看这个美丽而且有意思的女人弹钢琴,我每天早一个小时到橘子镇甜心幼稚园来做旁听生。

今天堵车,我到的时候一大波一大波孩子已经急着往外走了。没有被接走的在栏杆内焦急不安地转动着小脚步。

我刚现身,就看到小天赐冲破藩篱张开双臂朝我勇猛地扑过来。我心想这小子眼力真好,也便张开手臂去迎接他,谁知道就我这一个大大的拥抱的姿势尴尬地僵在当地。小天赐忽略我往我身旁一个半蹲着的美男子怀里扑过去,甜甜地呼唤:“爸爸,爸爸,你终于回来了,天赐好想你啊。”

我急了,一把将小天赐从那个人身上剥下来,教训小子:“你不能认贼作父啊。”爸爸可不是乱叫的。

突然那个人用非常美丽的声音说:“这位小姑娘好漂亮,只是从没见过。你抱着的,确是是我儿子没错。”

我闻言才将他看了一看。这一看下巴差点没掉下来。花痴着脸就把手里的天赐递给他:“您请便,你想怎么他都可以。”

他笑了笑:“我只要带你们回家。不想怎么他。”我觉得世界亮了。原来“He is on vacation”真的就是“他去度假了”而已,引用《阿甘正传》什么的纯粹属我多虑了——我作为进化完全的类人猿,毫不留情地将问题复杂化了。

在迈巴赫里,我毫不吝惜地向天赐夸赞他的爸爸:“乍一看,我以为你爸爸是钟汉良,再一看,原来是黄晓明,再再看,却原来是韩国的郑智薰。”

徐正宇哈哈大笑:“那岂不是四不像吗?”

我脸一红,不再说话。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惭愧得很。

他又说:“皮相都是表面的东西,不值什么的。最珍贵的是比如云小姐这样外表美丽的女孩子还那么有修养有气质有内涵。”

哎哟喂,我说我怎么说一句错一句呢,原来遇到祖师爷了。

我不打算班门弄斧。于是安静看着窗外。心里还是有点激动,不安导致假性疯癫,所以说话才语无伦次。之所以激动,乃是因为我居然见到了自己写的故事里的男主角,而且更令人激动的是,他确实堪当小说男主角这样的人物,也确实堪为林浅的丈夫。

回到五月女王,林浅对徐正宇的归来并没有太多惊讶,似乎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似的。我觉得这样,好也不好。不好的地方在于,假如我是徐正宇,想给林浅一个惊喜,怕是不大能够做得到的。

徐正宇却没有一点不愉快,仿佛早已习惯了林浅淡淡的笑容,淡淡的语气,走过去低语了几句,两人笑了一回。林浅走过来给我们介绍。

徐正宇却抢先说道:“我们方才已经见过面了。说实在的,浅浅,若不是先遇到你,我一定会对这位云妹妹下手的。”

林浅白了他一眼,满满的娇嗔,能醉人的不只是酒。

徐正宇回来,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却给我带来了困扰。

困扰在于,他回来了,势必会把小天赐抢过去玩,并且抢完天赐之后,又会把林浅也抢过去玩。我没有人可以一起玩,登时显得寂寞空虚冷。一旦寂寞空虚冷,人就会杞人忧天、悲观失望、怀古念旧。

我把电脑搬出来,打开所有邮箱,登上微博,连MSN和QQ都全部登陆。找我的人也颇有几个,然而多半是工作上的事情。

玉成风没有找过我。

一次也没有。

我不甘心,又把手机换上新电池开机。

没有他的短信,没有他的来电提醒。

当然,我也一次都没有找过他。

两个人都足够凉薄,足够决绝,寂寞活该。

我突然想大笑。什么八年九年的。结束之后,彼此竟然一点怀念都没有吗?就像彼此都死了吗?居然夜深人静一次动摇的体验都没有吗?

这冗长恋情,真是丘比特盛大的败笔。

作者有话要说:昨日忘记更了~呼呼呼

☆、最终话。

  林浅的故事真的告一段落了。这个我沉浸了一个半月的故事。

很明显,最后徐正宇的手术成功,而且回到了林浅和孩子身边。

可我自己呢。

说是来疗伤。

但是时间过了这么久,那个伤口在那里。

我只是拿上一块黑色的布,将它遮盖起来,管他痛也好,流血也罢,腐烂都随他。

自欺欺人,掩耳盗铃。

现在我终于又要面对自己。

伤口还在,并且痛得很,是很新鲜的疼。

我想我还是要回北京了。

总不能,他在北京,我就一辈子都退避三舍,再也不回去了吧?那这个世界我总是要和他共同存在的吧,为了与他划清界限,我应该去死么?去死也还不干净啊,我的鬼魂还是处在三界范围内,还是和他同处一个更大的共同体而已。除非灰飞烟灭,我是始终要学会和他和平共处的了。

我把自己回北京的想法告诉林浅一家。

对了,叫小小桃花公子“林天赐”是我一厢情愿,应该叫他徐天赐比较符合剧情。

徐正宇听了拍掌惋惜道:“我们还想请你去我们的新家参观游览呢。”

“新家?”我奇道。

小天赐抢着说:“是在加拿大的湖泊上哦,船屋哦,什么都有哦,羡慕死你不偿命哦。”

我愣了愣,亦舒中毒。这林浅和徐正宇果然都是游戏人间的上佳玩家,情趣浪漫什么的果然是两把好手,他们爱情的结晶自然综合了二人的优势,势必是高手中的高手,马中赤兔人中吕布。

当下我做了个决定,神气道:“我有什么要羡慕的。”

小天赐按捺不住:“你难道不羡慕?”

我奸笑起来:“桃花公子,别忘了你答应了我要娶我的,你的就是我的。”

他的小脑袋换算不过来,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就是我的,只是很快地就急得哭了,哭相甚俊美。三个大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桃花公子震怒:“你们好残忍!好残忍!把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说完就泪奔了。

在橘子镇不知不觉居然颇添置了几身行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因为太麻烦,多半衣服都让林浅代为捐之慈善机构,带回北京的只有一个手提电脑和那一本一直未翻开第二页的《梵高传》,阿基米德和五月女王混熟了,愿不愿意跟我回去还是个未知数。

拒绝送行,因为讨厌离别。

我与我的女主角,林浅,深深拥抱。她一下一下摸着我的发,轻轻低诉犹如琴音:“是卡卡拜托我,招待你一个月。”

我诧异,卡卡?林浅的编辑?我与她有何情仇纠葛?

“我本来没有把握怎么把你留在这个略微荒芜贫瘠的橘子小镇,但是卡卡说,你是个只要有故事听就会安心的小女孩儿。”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口:“卡卡?我并不认识她。”

林浅微微笑,她今年二十七岁了,依然是倾国倾城的样子。她微笑着说:“卡卡的大名,叫做玉小姑。她不让我告诉你,但是我既爱她也爱你,所以不能欺瞒你。”

我一阵震惊,玉小姑?我从林浅的故事里穿越回自己的世界。玉小姑,是我的大风,不,不是我的大风,她是玉成风的妹妹。

把我打发到橘子镇来干什么?

我带着疑惑出了门。

依旧是一个大雾天。我看着这个古朴小镇,已经多了许多难分难解。

在林浅家的门外,有个好看的男子伫立,透过玻璃橱窗看里面的一家人,仿佛很喜悦,周身上下却又笼罩有一股忧郁的气质。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的笑容,会这么欲说还休。

我突然有预感,背着简便的行李,阿基米德盘卧在背包上,我就这样冒撞地走上前去问他:“顾新凉,是你。”

他也微笑地看向我,很了解似的看着我一笑,那笑容叫人落泪:“她很美是不是?”

我不说话,我又没瞎。

“然而我,竟然也有一段时间忘了她。”

“不进去?”

“只会给她带去困惑。”

我了然,轻轻拥抱他,像拥抱所有年少时候的幻觉,像拥抱没有言语能说明的青春旋律。他也回抱我,他的怀抱很温暖,有夏日新剥开橘子的芬芳。

那天载我来的那辆车等在街口,司机依然还是戴着墨镜叼着雪茄,我怀疑他的这支雪茄还是一个多月前的那一支,未曾点燃。正如我怀里抱着的阿基米德,还是那一只猫,只不过经过了时光的洗礼,略微长老。

阿基米德很落寞,她大概也舍不得五月女王。

看着窗外,迷蒙的雾气叫景物全然看不真切。我走的时候小小桃花公子还和他爸爸安稳睡着,赖着没起床。

在车上我很多次险些入睡,在梦与醒的边缘,我想,其实林浅一直只属于自己,她一生人没有见过自己的生身父母,但是他们给了她一份这样大的礼:无与伦比美丽的外表和智慧。

她是对生活没有要求的人,太会随遇而安,生活给什么,她就微笑着接受。因为她这样乖,所以生活终于舍不得太残忍对待她,把顾新凉和徐正宇都还给了她。

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有轻歌软语,有现世安稳。

而顾新凉与她,终于回不到少年时候未来得及做完的梦里面,当然,也不必回去了。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的北京。

只是忽然听到司机大叔叫我:“小姐,到了哟。”

揉揉眼睛,确实是千百年来苍老沉实的帝都,见惯繁华落尽始终沉默。

首先接到的是表妹要结婚的消息。表妹比我小一个月,刚刚大学毕业,竟然就要做新嫁娘了,时光催人老。我陪她去萝卜的婚纱店试婚纱,表妹不见得是国色天香,但是那一袭嫁纱披上,全场所有的女孩子加起来都不及她的艳光。

难怪说,没有难看的新娘子。

萝卜摇头晃脑甚是感叹,只是表态自己是不可能嫁给外国人的,所以竟然要落后于我表妹了,不甘心呐。

我说:“二十二结婚,是略微早了一点,现在都流行晚婚晚育或者单身贵族。”

表妹回过头来鄙夷我的落后:“你知道什么,据权威调查显示,在二十五岁之前结婚幸福指数是

最高的,而且有助于社会安定。”

我呵呵两声,点头赞叹:“你这四年公共关系学没白念。”

暂时搬回了舅舅家。没有别的,只是太寂寞。在我一个人的小屋子里,独自回思过去种种,饱受煎熬。在舅舅家,听着舅母和别人打麻将,那乒乒乓乓叽叽呱呱的声响也能排解一二,聊可遣怀。吃饭的时候表妹看着我数饭粒子,尖声怪叫起来:“妈,妈,你看她,你看她瘦成这个骷髅样儿还挑食!”

我笑,这么多年的冤家,她的利嘴依然不饶人。

她喋喋不休:“妈,她这个样子怎么做我的伴娘,你赶紧给她做几锅鸡汤补补。”又转过头恶狠狠地警告我:“你给我努力吃东西,别搞得像我们家人虐待你似的。”

我只好苦笑着告饶。

看什么什么恶心,实在吃不下去什么。

我也许快要死了。

被舅舅拉到他们医院体检的时候,医生复杂的神色让我以为自己到了恶性肿瘤三期。然而并不是,他只是告诉我:“……云小姐,你,怀孕了。”

我端着暖手用的热水“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玉成风在我们的大学时期,很多次千里迢迢坐沉闷的火车去看我,骂我造孽,谴责我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流放出京,但是见了面还是极尽宠溺,我很满意,告诉他这只是为祖国的交通事业做贡献。我异性缘薄,因为所研习和感兴趣的东西都具有很强烈的孤独的性质,比如阅读,比如翻译,比如写作,不适合有太多社交羁绊。但是大学时候我有一个很要好的男生朋友,是我在广播站一起播音的搭档。

我与搭档在一起的时间很多,有一次正好碰到要“给我惊喜”不声不响前来看我的玉成风。他当时的脸色黑得十分难看,颇有种人赃俱获的震惊。等搭档走了之后,我们躺在大学校园里五月的草地上赏星星,栀子开得愤怒,香气袅袅而暧昧,大风恶狠狠地对我说:“洛洛,爷要把你办了,你从不从?”

我翻身,睁开眼看了看天色,风高云淡,月亮雪白,是个风花雪月的好日子,于是我清了清嗓子应了句:“昂,从吧。”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压过来了,就地正法。

玉成风这个禽兽的用心多么险恶。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种事情他谋划已久。

比如我高考结束之后,和萝卜一起去了湘西的小山村支教,那时候的想法很高洁,视金钱如粪土,一心想为文化教育事业贡献自己微薄的杯水车薪。玉成风大学一年级暑假,找来找去找不到我,没有办法,也追到湘西去,装模作样地给当地老幼听诊体检,传播些人尽皆知的卫生常识。

我却知道他贼心叵测,一直想找机会与我“好好单独相处”。萝卜小姐那时候为了矫正牙齿戴了牙套,不敢开口笑,也很少说话,朋友的数量屈指可数,也没有男朋友,唯一的至交就是堪堪不才在下我,所以很紧张我,非常害怕我被玉成风完全吞噬,是以电灯泡做得相当敬业,无时无刻不跟在我身边,恨得玉成风牙痒痒。

一个男人年轻的时候对你的爱表现在他舍不得碰你。不知道这句操蛋的话是谁说的,但是我认为有一点儿道理。故此一直疑心,玉成风对我所谓的“爱”,到底是一种soulmate的契合,还是单纯的动物本能。

只是我爱他,不忍心戳穿而已。

暑假与寒假厮混的时间其实很多。

大三那一年暑假,两个人去了海边,租了一个小房子,想想算是非法同居。我写稿子他背药书,每天都吃西红柿炒鸡蛋因为最简单,偶尔一道红萝卜炖牛肉则是至大福利。两个人为了提神喝掉一个太平洋那么多的奶茶,他说我会变成一个小肥婆。为了督促我运动,自告奋勇教我游泳。害得我一次差点被鳄鱼吃掉,一次差点淹死,还有一次差点迷失成为鲁兵逊。

他后怕之余,将所有户外运动擅自改成了户内运动。

即便是那样子朝夕相对,也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

如今我所怀有的小生命,应该是两个月之前那次,有一天他的神情非常奇怪,整个人面色灰白,找到小公寓里的我,我揉着眼睛朦朦胧胧地看着他,他却一句话都不说就迫不及待地抱着我,非常粗暴…然而之后,之后没多久就和我摊牌,要跟我分手,要和别人结婚,原因是我不够有钱。

我伤心之余才去了橘子镇。

竟然未婚先孕。我孩子的父亲和别人结婚了。

12月21日过去了,太阳依旧高高升起。

你看啊,你看啊玉成风,世界末日,和你的爱情一样,都只是一场谣言罢了。

若有轻信,纯属误会。

三里屯新开的小酒吧叫念秋,非常骚包而文艺的名字,和汤唯的新电影《晚秋》有得一比。好像因为那个很邪美的吧主叫李念秋。李念秋,我想了想,很耳熟的名字。

约了玉小姑出来,要问问她作为编辑卡卡,让林浅把我留在橘子镇一个月干什么吃,难不成怕我去他哥哥的婚礼上撒野吗?我,我虽然算是个野蛮的,但到底受过几年高等教育,不至于搞到大家都下不来台的地步。

我一定要问个清楚。

也不过是想要见一见他身边的人,不然我的情绪没有出口。

在小姑到达之前我已经喝得七七八八,眼睛因为哭过一场,干涩得厉害。看起来一定是一副醉生梦死的醉鬼邋遢样儿,我打着酒嗝神精质地笑起来。

她终于来了,梳着马尾,穿着白色的羽绒衣,还是那么青春逼人一派赤诚,喜怒哀乐全在脸上,毫不掩饰对我的鄙视和愤怒,一把抢过我手里的杯子,狠狠摔在地上,琼碎玉裂的瞬间,杯子碎成千片万片。

舞池里扭动的人群静止一秒,转瞬恢复原状。

呃,怎么。

怎么好像是我做错了事情的样子?明明是她哥哥负了我,负了那一段情。

我不明所以,淡淡地看着她:“你是卡卡?”

她恶狠狠地摇晃我的身子,声嘶力竭地喊:“你怎么这样,你怎么活成这样!你把自己搞成这幅鬼样子!大哥不值得!真不值得!”

我也忍不住喊回去:“拜托你搞清楚,到底是谁不值得!”

她被我喊得一愣,泪水从眼眶漫出来,缓缓坐下。我给她也斟一杯酒。

她神色复杂地看着我,冷着声音向我陈述,是一种不带任何感情的表达:“我从高中就在《Muse》杂志做编辑,林浅是我负责的作者之一。是我大哥要让你离开北京呆着,我帮他而已。”

我冷笑起来:“怎么?怕我破坏他的好事?我还不至于那样低格。”我有我的尊严,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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