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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俑16

作者:张志扬 当前章节:136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51

到生死同一。非生殖的伊甸园或许就是它的一个迷失于隐喻的象征吧。

伊甸园中,上帝造亚当和夏娃,首先确立的是性别,即纯粹的个别性。

一旦当他们因智慧而意识自己的类存在时,便犯下原罪而被逐出伊甸园。所以,在西方,类存在具有两个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属性:一是有限性——在中国则是类的自足性;二是罪恶感——在中国则是类的道德感。前者引伸出“无限”的差别,是追求“无限”本身而永不安息,还是只追求自足中的“无限”而怡然自得。后者引伸出,是在赎罪中不断地自我更新,还是沉溺于天理人伦而安贫乐道。

当然,新神话学是不足为训的,中国人也不信这一套超验的神话。

我们的始祖不是上帝在伊甸园中先后捏造的亚当和夏娃,而是“昆仑山”中秉天地阴阳二气而成形的伏羲、女娲兄妹。他们也没有偷食禁果的原罪感,而只有“议以为夫妻”的“羞耻心”。所以,女娲用不着像夏娃那样用一片树叶遮住阴户,由此而恰恰显示性自身,她只须“结草为扇,以障其面”

,即从此遮去性别——“一生二”

:男女、兄妹;突出生殖——“二生三”

:夫妻、父母。所以,汉代武梁祠的石室画像无意识画了一幅极原始的类生存图:“第一段画二人,右为伏羲,……下身鳞尾环绕,向左;左为女娲面,……同伏羲尾,亦环绕与右相交。中间一小儿,右向,手曳二人之袖,两脚卷走。”

“中间一小儿,右向”

,即向着伏羲,尽管母亲女娲累了六日,生了万物,七日生人,其子仍向着父亲。可见,最初的神话已包孕着我们历史的真谛,“重农”——地母,“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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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天父,”一教“——道德自然,周行而不殆。

如此根置于血缘的类存在,使个人不成其为个人,无非一“类”而已,普遍的才是个别的,即,子臣的真理、本质仅仅为父王而存在。大的抓住小的,老的抓住少的,死的抓住活的。在这样的历史面前,在这样的类存在面前,如何“解散”

得了?

即使解散了,他们也不会去淘金,像汤姆大叔,拿实用主义的态度消解历史只为着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

不,他们会去揭竿云合,逐鹿中原,儿子不想做儿子或做不成儿子,就得当老子,最好当皇帝老子。舍此别无他途,“道法自然”嘛。

总统先生,你挥什么手呢?我们见过的“挥手”气派得多、威武得多,一呼百诺,我们只有“集合”的份。

〔间白〕这段突然插入的“蒙太奇”及其说明与解释实在有点不伦不类,我知道。但是请别问我儒性表里,道一贯之,有什么根据?没有什么根据,我就是根据。难道儒道佛互补的主体性就有根据?如果我们的祖先在春秋战国时期就高扬着人的主体性精神,在魏晋南北朝就开创了理论思维的解放历程,彪炳了真正的人的觉醒与追求②,为什么我到现在还要躲进别人的即公共的意识中把“被思”当成我的“主体性”炫耀?如果主体性只是类,这一切喧哗究竟是为了什么?算啦,抬我出去的人已经站在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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