眠当死亡,用不着这么急,这么不着边际。自欺,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思想,非一口气把它说完不可,非把它说得骇人听闻死不瞑目,没有的事。
自欺不就是自欺吗,如果像你这样把它说成人的本体,人的意义到哪里去寻找立脚的根基?界限,别忘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界限!
我理解你的义愤的根源。
你提醒的“界限”
,大概有上限,也有下限。
上限是道德,下限是意识,其中介是目的。目的是意识对象化的结果,包含手段过程于自身,所以欺骗总是一个由内向外的引发行为。
只有目的的善恶才是判别手段的欺骗与否的尺度。这就是欺骗的道德规定性,否则,还有什么欺骗可言呢?你是有道理的。
但是,道德可以是欺骗的根据,但欺骗的根据并不一定是道德啊。
战争中,只有死活问题,存在以其绝对的否定性坦露自身,因此,“兵不厌诈”
,已成为普遍的中性原则。双方明确地把“诈”认作一个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而从不叫苦抱怨,诈在不诈之中。连作为战争界限的胜败都不能规定欺骗的性质,战争外的目的,正义非正义更与它何干。
政治何尝不是如此。好的政治或许基于善的目的,但它并不能因此而消除必要时手段的欺诈之名。相反,任何方式的消除,恰恰会导致或显示出自欺的本质。所谓“只有罪恶的目的才会有罪恶的手段”
,不过是道德太太的自欺欺人。
她们当然不懂得手段是比有限目的更高的合理性,因为手段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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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渎神的节日
是存在的普遍性环节。
它超出目的,所以它既可以获取目的,也可以丧失目的,甚至获取就是丧失。不懂得手段的非一致性,目的就在自欺。至于终极目的呢?
它或许高悬于信仰中,人一自信,它就发笑。它是为印证人的自欺而存在的。我只能在自欺的证明中走向真实,或不如说,走向死亡。
我们总是习惯于用道德尺度去规范存在本身——自欺的又一个证据——因而看不到欺骗的形式根据超出了道德之外,那就是,自欺。
当然,我会照顾你的情绪,先不离开欺骗谈自欺。
欺骗者走过来,是因为被欺骗者迎了上去,至少他内心潜伏的生存需要顶住了意识的背脊,要不然,欺骗者说“我是为了你好”
,被欺骗者就不会信以为真。
欺骗者并没有强制他,相反,欺骗者往往说出种种困难去劝阻已经发动了的被欺骗者的生存需要。
一来是欺骗者愈开脱愈接近欺骗的目的,二来是被欺骗者愈意识着自愿愈陷入自欺。前者以否定的形式肯定着,后者以肯定的形式否定着,双方处在一种逆向加强中构成欺骗的统一格局,或者更确切地说,构成欺骗的自欺格局。
欺骗者的外部存在,在被欺骗者看来,有点像自己的意识着的意愿的外在化。至于欺骗者隐蔽着他的目的,即一个“某物”构成他的真理,那“某物”的不透明性本来就是被欺骗者的意识外在化时所进入的普遍关联。被欺骗者的意识只意识着意识的对象,而把意识对象外或后的“某物”置于黑暗的关联域中。这分明是意识自身的局限所至。意向的敞开即是遮蔽,不仅意识的对象之外遮蔽着,就是意识的对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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