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词义是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产生发展变化的,时代不同,词义就可能有变化。我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不能不加考察地以今义去理解古书中的词汇。学习古代汉语,必须在字、词、句方面狠下功夫,有一个"求甚解"的态度,认真学会辨析古今词义的异同,进而还应该对先秦、两汉和唐宋以后的词义差别给予高度的注意。
在解释古代词义方面,《说文》所讲的词义基本上是可靠的。例如许慎在"再"字下面说:"一举而二也",意思是说"同一的动作进行两次"。这是非常恰当的解释。《辞海》根据别的书把"再"字解作"重也、仍也",已经不够确切,假定有人在解释先秦的作品时,把"再"解作"复也、又也",那就完全错了。
我们要正确地了解古代的词义,就必须依靠比较好的字典和辞书。《辞源》、《辞海》在字义的解释上比较慎重。试看《辞海》对"劝"字的解释:
【劝】去怨切,音券,愿韵。(一)勉也。礼表记:"使民有所劝勉愧耻以行其言",此为劝勉他人;又论语为政:"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此为受教而知所劝勉。(二)俗谓以言说使人听从曰劝。(一)是"劝"的古义,(二)是"劝"的后起意义,《辞海》把它们分得清清楚楚,这对我们了解古代词义无疑是有帮助的。但是《辞海》却往往把古今词义混在一起,容易令人发生误解。试看《辞海》对"给"字所下的解释:
【给】基揖切,音急,缉韵。(一)足也。孟子梁惠王:"秋省敛而助不给"。(二)供也。左传僖四年:"敢不共给",给亦供也。汉书张汤传:"用善书,给事尚书",谓供给书写之事。(三)赐与曰给。晋书舆服志:"四望三望夹望车,形制如皂轮,王公大臣有勋德者特给之。"按凡与人以物亦曰给。(四)言辞捷给也。参阅口给条。口给的"给"是特殊的意义,这里不讨论。(一)(二)两个意义是上古的意义,本来都不错。(三)"赐与"和"与人以物曰给",则是后起的意义,混在一起就分不清时代了。我们看《辞源》、《辞海》的时候,自己要下一些判断。从所举的例子来看,还是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这里(一)(二)所举的是《孟子》《左传》的例子,可见它们是上古的意义;(三)"赐与"的意义举的是《晋书》的例子,《晋书》是唐代的著作。至于"与人以物曰给",未举出古代的例子。可见是后起义,至少在上古不是常用义。但是《辞源》、《辞海》在古今词义异同方面还做得很粗疏,不能单纯依靠它所举的例子来断定词义的时代先后。
有些文字学家的专著,对古今词义的异同问题,解决得比较好,没有将古今的词义混为一谈。他们或者只指出词的古义,例如许慎《说文》对"给"的解释是:"给,相足也。"段玉裁在注解"给"字时说:"相足者,彼不足,此足之也,故从合。""对不足者供给",这是"给"的本义,他们的注解都只解释了"给"的本义。另外,他们还往往指出古今词义的不同,如徐灏在他的《说文解字注笺》里,对"两"字的解释是这样的:
引申之,凡双行者皆曰两。故车两轮,帛两端,屦两枚,皆以两偁(称)。说卦传:"参天两地而倚数",两犹耦也,重也。许训为再,再亦重也。今直用为一二之数,非古义矣。徐灏的意思是说,今天"两"字当"二"字讲,不是古代的意义了。他的意见是对的。
但是,古人由於时代的局限,他们的解释不能像现代人在词典里给词下定义那样富於科学性。他们虽然心知其意,由於当时字书的体例不够完善,只知道用同义词解释,找不到一个适当的同义词的时候,就只能得其近似了。许慎在"两"字下面不写"二也",而写"再也",已经是值得赞扬的,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两"字不等於"二"。他写一个"再也",表示"重"的意思,因为他找不到更合适的同义词了。
汉语词义的研究,过去长期停留在古书训释的阶段,虽有不少成果,但目前还没有一部字典或任何别的著作解决了词义的时代差别问题。因此,我们今天在阅读古书时,除了查阅字典和文字学专著之外,有时还需要自己利用科学方法,进行比较归纳,解决古书中遇到的词义问题。词义在古书中的应用,是带有普遍性的;因为词义是具有社会性的,社会对它有共同的理解。例如《左传》"再"字共见四十七次,都是"两次"(或"第二次")的意义,没有一次是"复"的意义的。再拿《公羊传》、《谷梁传》、《墨子》、《论语》、《庄子》、《孟子》、《荀子》等书比较,也都没有例外。这样,我们就用确凿的事实证明了《说文》"一举而二也"的解释是不错的。有些事实甚至是前人所没有发现的,只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必然续有发现。
古汉语通论(三)
单音词,复音词,同义词
我们研究古代汉语的时候,需要了解单音词和复音词的关系,复音词和同义词的关系,因为这有助於我们更彻底地了解古代汉语。
我们随便把一篇古文翻译成为现代汉语,就会发现译文比原文长了许多。这主要是因为古代汉语的词汇以单音词为主,而现代汉语的词汇以复音词(主要是双音词)为主。例如"蹇叔之子与师"(《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这一个句子中,"子"字在现代一般总说成"儿子","与师"更非译成两个复音词"参加军队"不可。
古代单音词和现代复音词的对比,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换了完全不同的词,例如"与"变成"参加","师"变成"军队";第二种情况是加上词尾词头,如"虎"变成"老虎","杯"变成"杯子","石"变成"石头";第三种情况是利用两个同义词作为词素,构成一个复音词,例如"儿"和"子"是同义词,合起来成为复音词"儿子"。
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况。有许多古代的单音词,作为词来看,可以认为已经死去了;但是作为词素来看,它们还留存在现代汉语里。举例来说,古代汉语有单音词"虑"字。《论语·卫灵公》:"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诗经·小雅·无雨》:"弗虑弗图"。但是,在现代汉语里,"虑"字只作为词素留存在"顾虑"、"考虑"等双音词里,或者只出现在"深谋远虑","深思熟虑"等成语里,而不能作为单词自由运用了。
汉语大部分的双音词都是经过同义词临时组合的阶段的。这就是说,在最初的时候,只是两个同义词的并列,还没有凝结成为一个整体,一个单词。这可以从两方面证明:第一,最初某些同义词的组合没有固定的形式,几个同义词可以自由组合,甚至可以颠倒。例如"险""阻""隘"(注:"隘"单用时,是狭的意思,同"险""阻"的区别较大。)是同义词,在上古常常单用,又可以互相组合。《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既有"隘而不列","阻而鼓之",又有"不以阻隘也","阻隘可也"。后两句"阻"和"隘"虽然连在一起,但显然还是两个词。在《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有:"马陵道陕(狭),而旁多阻隘","阻"和"隘"组合得紧一些。又《史记·淮阴侯列传》:"恐吾至阻险而还",是"阻"和"险"相结合。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左传》成公十三年有"险阻"(逾越险阻),《离骚》中有"险隘"(路幽昧以险隘)。这说明三个同义词组合时,各自的独立性还很强,没有组成新的单一的词,还是自由组合的情况。第二,古人对於这一类同义词,常常加以区别。例如"婚姻"很早就成为复音词,《左传》成公十三年:"寡君不敢顾婚姻",但是《说文》还说"妇家为婚,婿家为姻"。"饥馑"在后代也是复音词,但是朱熹注《论语》还说"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今天,我们读古书的时候,应当把这些词当作复音词来理解,这样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概念。但是,词素的本来意义不能不管,因为分析复音词中的词素,不但能够帮助我们说明这些复音词是怎样形成的,而且可以从后代词义和本来意义不同的比较中看出复音词的完整性,从而把复音词和同义词区别开来。
这一类复音词的每一个词素,往往保存着一定的独立性。这就是说,在这个地方它是复音词的词素,在其他地方它又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单音词。例如《战国策·齐策》:"齐王闻之,君臣恐惧。""恐惧"可以认为复音词,但是《论语·颜渊》:"君子不忧不惧,"《孟子·梁惠王下》:"吾甚恐。""恐"和"惧"都能独立运用。又如《左传》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这里"恭敬"是复音词:但是《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可见"恭"与"敬"又可以分开来用。又如《论语·学而》:"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朋友"可以认为复音词,但是《论语·学而》又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礼记·儒行》:"其交友有如此者。"这种可分可合的情况,跟单纯的复音词是大不相同的。
古代汉语中有一种复音词值得注意。这种复音词是用两个单音的近义词或反义词作为词素组成的;其中一个词素的本来意义成为这个复音词的意义,另一个词素只是作为陪衬。例如: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墨子·非攻上)
(种树的地方叫园,种菜的叫圃。这里只"园"起作用,"圃"字无义。)
怀怒未发,休祲降於天。(战国策·魏策)
("休",吉兆;"祲",妖气。这里只"祲"起作用,"休"字无义。)
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史记·刺客列传)
(人多了,不能无失。"得"字无义。)
骂其妻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
(史记·文帝纪)(有急,"缓"字无义。)有人把这种复音词叫做"偏义复词"。
有些从词组变来的固定组合,如果拆开来讲与整体的意义完全不同,那也应该认为是复合词。这一类词有"天下"、"足下"、"君子"、"小人"、"先生"、"将军"等。
真正单纯的复音词在古代汉语里比较少见,但也占一定的数量。
单纯的复音词,绝大部分是连绵字。例如"倜傥"、"忸怩"、"造次"、"镃基"、"抑郁"、"徘徊"、"觳觫"、"逡巡"、"逍遥"、"须臾"等。连绵字中的两个字仅仅代表单纯复音词的两个音节,古代注释家有时把这种连绵字拆成两个词,当作词组加以解释,那是绝大的错误。例如"披靡"是草木随风偃仆的样子,也用来比喻军队的溃败。《史记·项羽本纪》:"汉军皆披靡",张守节正义云:"靡,言精体低垂。"又如"辟易"是倒退的样子。《史记·项羽本纪》:"人马俱惊,辟易数里",张守节正义云:"言人马俱惊,开张易旧处,乃至数里。"单讲"靡"字,则"披"字没有着落;"辟"字当"辟"字讲(开张),"易"字当"更易"讲,这是望文生义。这些都是不对的。
总而言之,当我们阅读古书的时候,遇着同义词连用时,不要轻易地看成复音词;遇着连绵字时,千万不要拆开来讲。
* * * *
上面我们叙述了关于单音词和复音词的关系中的一些问题,下面再简单谈谈有关辨析同义词方面的几个问题。
古代汉语里,同义词很多。《说文解字》一书,主要是以同义词来解释字义。但是,绝大多数同义词的意义都不是完全相等的;同义词彼此之间,有同也有异,或者含义有差别,或者使用范围有宽有窄,或者使用条件有所不同。
同义词的辨析,对我们正确理解古书有很大的帮助。本书在常用词部分,一般是用同义词间的相互对比相互辨别来解释同义词的词义的。例如"畏"和"惧"是同义词,《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论语·颜渊》:"君子不忧不惧"。《左传》僖公二十二年:"犹有惧焉。"《战国策·楚策》:"犹百兽之畏虎也。"它们都作怕或害怕讲。但是它们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有所不同,意义也不完全相等。它们的差别是:"畏"字多用作及物动词,"惧"字多用作不及物动词;"惧"字用作及物动词时,往往是使动用法(使……畏),"畏"字很少有使动用法;"畏"字有敬服的意思,"惧"字没有这种意义。又如"能"和"得",古代都表示可能的意义,都用作助动词,但它们的使用条件有所不同。"能"字用於表示能力所及,《论语·八佾》:"夏礼,吾能言之。""得"字则用於表示客观条件的容许,《论语·微子》:"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避之,不得与之言。"这两个句子里,"能"与"得"不能互换。我们阅读古书,要注意同义词间这种细微的差别;否则,对古汉语的理解,就会比较肤浅。
古代汉语中有些词用於泛指和用於特指,意义是不同的。《诗经·豳风·七月》:"十月纳禾稼,""禾"是泛指谷类;但是在"禾麻菽麦"一句中,"禾"是专指粟而言。"稻"字也有泛指和特指的分别:泛指则包括黏者(糯米)不黏者(粳米);特指则专指黏者,与秔(粳米)相对。泛指则"禾"与"谷"是同义词;特指则不是同义词。特指则"稻"与"稬"(糯)是同义词;泛指则不是同义词。泛指,段玉裁叫做"浑言";特指,段玉裁叫做"析言"。一般来说,这类同义词连用时是泛指的意义,对举时是特指的意义。例如"恭"和"敬",《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用於特指,意义有分别。朱熹注:"恭主容,敬主事,恭见于外,敬主乎中。"指出了二者的分别:"恭"着重在外貌,"敬"着重在内心。连用时,如《左传》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就用不着区别了。这样看古汉语的词汇,才是全面的。
古汉语通论(四)
词的本义和引申义
所谓词的本义,就是词的本来的意义。汉语的历史是非常悠久的,在汉字未产生以前,远古汉语的词可能还有更原始的意义,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今天我们所能谈的只是上古文献史料所能证明的本义。了解这种本义,对我们阅读古书有很大的帮助。
一个词往往不只具有一个意义。当它们有两个以上的意义的时候,其中应该有一个是本义(注:有些词的本义已经消失,如"试"字。详见古汉语通论(五)163页。),另外还有一个或一些引申义。所谓引申义,是从本义"引申"出来的,即从本义发展出来的。举例来说,"向"字的本义是"向北的窗户"(《说文》:"向,北出牖也"),《诗经·豳风·七月》:"塞向墐户"。(塞好朝北的窗子,用泥涂好柴门。)由朝北的窗户这个本义,引申为"朝着"或"对着"。又如"道"字,它的本义是"路",《诗经·秦风·蒹葭》:"道阻且长"。引申为达到道德标准的途径,《论语·里仁》:"朝闻道,夕死可矣。"又引申为正当的手段,《论语·里仁》:"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等等。
词义的引申和词义的更替应该区别开来。词义的更替是指某词在产生新的意义的时候同时排斥了旧的意义,例如"脚"字的本义是"小腿"(《说文》:"脚,胫也"),后来"脚"字变为指"足",也就不再指小腿了。词义的引申是指某词产生了新的意义以后,并不排除原始意义。例如"道"字虽然产生了一些新义,但是路的意义一直保存到现代汉语里。这类情况很多,也最重要。一方面,这增强了语言的稳固性,使语言不至於面目全非;另一方面,这使语言丰富化了。
清代的文字学家如段玉裁、朱骏声等,都非常重视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因为这种研究方法对於彻底了解词义是一种以简驭繁的科学方法。试看段玉裁对"理"字的解释(注: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玉部。):
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玉虽至坚而治之得其理,以成器不难,谓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于无憾,而后即安,是之谓天理,是之谓善治,此引申之义也。戴先生(指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曰:"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郑(玄)注乐记曰:"理者分也。"许叔重(慎)曰:"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谓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
这样抓住本义去说明各种引申义,就会处处都通,而且令人明白:虽然一个词有许多意义,但是它们之间是互相联系着的,而且往往是环绕着一个中心。比如:朝拜、朝廷、朝向的"朝"就都是从朝见的"朝"引申出来的。也有的是一环套一环,几个引申义同本义之间的距离有远近之分。仍以"朝"字为例,它的本义是早晨的意思(《说文》:"朝,旦也"),引申为朝见,由朝见再引申为朝廷,由朝廷又引申为朝代。
近的引申义很容易令人意识到;例如长短的"长"引申为长久的"长",尊长的"长"引申为首长的"长"。远的引申义就不容易令人意识到,例如长短的"长"引申为首长的"长",不但意义远了,连读音都改变了。其实长短的"长"和滋长的"长",意义还是相当近的,因为草木滋长(zhǎng)是越来越长(cháng)了。然后滋长的"长"引申为长幼的"长",再引申为首长的"长"。本书在讲常用词的时候,近的引申义不另立一义,较远的引申义则另立一义,以便学习。
文字学家凭什么辨别本义呢?主要是凭字形。分析字形,能说明字的本义,从而有助於了解词的本义。许慎的《说文》主要是凭字形来说明字的本义。现在有了甲骨文和金文,在字形的辨认上又有所补充。试就上文所举的"向、道、理、长"四个字加以讨论。《说文》:"向,北出牖也,从宀(mián),从口"(注:楷书"向"字的宀变为了。)。诗曰:'塞向瑾户。'"宀"表示房子,房子开一个口,就是窗。但是,甲骨文比篆文更能说明问题。"向"字在甲骨文里是,分明书的是房子和窗口。《说文》:"道,所行道也,从辵(chuò),从首。一达谓之道。"朱骏声订正说:"按从辵,首声。"辵表示走路,因此可以证明道的本义和走路有关。《说文》:"理,治玉也。从玉,里声。""理"字左边的王就是玉字,因此可以证明"理"的本义与玉有关。"长"字的问题比较复杂。《说文》:"长(),久远也,从兀,从匕。亾声。兀者高远意也;久则变化。者倒亡也。"《说文》这个说法显然是穿凿附会。按甲骨文"长"作,像人头上的长发。我们认为可能是当初造字的人用这个字来标志语言中长短的长这个词。长久这个意义是由长短这个意义发展出来的,不可能是本义。
为了充分证明字形和词义的关系,我们再举出下面的几个列子:
(1)引。《说文》:"开弓也,从弓丨。"《孟子·尽心下》:"君子引而不发。"开弓像是把弓弦拉长了,所以"引"有延长的意义。《诗经·小雅·楚茨》:"子子孙孙,勿替引之(勿替,不废)。"《周易·系辞》:"引而伸之。"开弓是把箭导向后方,所以"引"又有"导"的意义。《诗经·大雅·行苇》:"以引以翼(引,导;翼,扶助)。"开弓既是向后拉,所以"引"又有引退的意义。《战国策·赵策》:"秦军引而去"。
(2)发。《说文》:"射发也,从弓,癹pō声。"《诗经·召南·驺虞》:"壹发五?br> 。"射发是箭离弦,所以引申为出发、发出等意义。
(3)解。《说文》:"判也,从刀判牛角(按甲骨文从双手解牛角)。"这是本义。《庄子·养生主》载庖丁为文惠君解牛的"解",就是用的本义。分解、溶解等义都从此引申而出。解说的"解",意义较远,其实解说就是分析(朱骏声引皇氏说),引申的线索也是清楚的。
(4)责。《说文》:"求也,从贝,朿(cì)声。"王筠说:"谓索求负家偿物也。""责"就是"债"字,但是它在上古可用作动词,兼有讨债的意义。它之所以从贝,因为贝表示财。《左传》昭公二十年:"使有司(主管机关)宽政,毁关(去掉关税),去禁(废除各种禁令),薄敛(减少田租),已责(停止讨债)。"这是"责"的本义。不难理解,由此引申,索取已经允许过的钱财也可以叫"责";《左传》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财物)于郑。"由索取的意义引申出要求的意义;《左传》僖公十五年:"西邻责言,不可偿也。"这里用"偿"字和"责"字相照应,显示着"责"字仍有讨债的意思,但是已经变为比喻了。《左传》闵公二年:"修已而不鹑恕保馑际撬敌拮约旱牡赖露灰蟊鹑诵薜隆S烧飧鲆庖逶僖辏褪侵刚У囊馑剂耍弧蹲蟠焚夜吣辏骸霸鹞蘩褚病!闭庑┮庖宓囊旯淌欠浅C飨缘摹?br> (5)习。《说文》:"数飞也,从羽,白(自)声。""数(shuò)飞"是屡飞的意思。《礼记·月令》:"鹰乃学习。"这是本义。引申为温习的"习",因为温习是反复多次的行为;又为习惯的"习",因为习惯也是由反复多次的行为所形成的。
抓住一个词的本义,就像抓住了这个词的纲,纷繁的词义都变为简单而有系统的了。对本义有了体会,对於某些词义可以推想而知,而且也可以了解得更透彻。词典里某些词共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意义,其实从引申的观点看,许多词义都可以合并。例如"解"字,依《辞海》共有四个读音,二十七个意义。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纷繁的。现在试看《辞海》所载"解"字的前九个意义:
(1)判也,剖分也。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左传宣四年:"宰夫解黿。"
(2)离散也。汉书陈余传:"恐天下解也。"注:"谓离散其心也。"
(3)说也,析言事理也。荀子非十二子:"闭约而无解。"史记吕后纪:"君知其解乎?"正义:"谓解说也。"
(4)脱也,免除也。礼曲礼:"解屦不敢当阶,"疏:"脱也。"汉书孔光传:"於法无所解(注:《汉书·孔光传》原作"於法以说解",《辞海》误。),"注:"免也。"
(5)开放也。后汉书耿纯传赞:"严城解扉。"
(6)晓悟也。三国志魏志贾诩传:"太祖与韩遂、马超战渭南,问计于诩,对曰:'离之而已'。太祖曰:'解'。"注:"谓晓悟也。"
(7)意识也。详见解条。
(8)消释怨隙也。如云和解。
(9)达也。庄子秋水:"无南无北,奭然四解。"(奭shì)第一个意义是本义。第二个意义是引申义,"恐天下解也"的"解"就是解体,不必曲解为"离散其心"。第三个意义是另一引申义,"闭约而无解"的"解",原义是解绳结(约,绳结)。荀子这句话是用来做比喻的,是说解释古书中难懂的话,也正像解结。第六个意义"晓悟"就是第三个意义"解说"的引申义。第七个意义"见解"的"解"也就是"了解"的"解",当与(6)合并。第八个意义"和解"的"解",也是由"解绳"的"解"引申出来的。第四个意义与第三个意义有纠缠,"解屦"的"解"也就是"解绳"的"解","於法无所解"的"解"才是解脱的意思,和解绳的意义相近。第五个意义是第四个意义的引申。第九个意义的解释是错误的,成玄英注庄子云:"奭然无碍",可见"四解"就是四面开放的意思,应该和第五个意义合并。抓住了本义,我们就可以把(1)(2)合并,(3)(6)(7)合并,(4)(5)(8)(9)合并,由九个意义归并成了三个意义。
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那就是不同的两个字在意义上可以发生关系。这是因为引申义距离较远,一般人已经不再意识到它是一个意义的引申,为了要求区别,就另造一个字来代表它。例如懈怠的"懈",本作"解",《诗经·大雅·烝民》:"夙夜匪解,"《孝经》引作"夙夜匪懈";由解散的意义引申为懈怠的意义,本来是很自然的(依徐灏说)。现在我们说"松懈","松"正是"解"的意思。又如竖(竖)字。《说文》:"竖,立也。"其实"竖"就是"树"的引申义(依罗振玉说)。"树"由栽种引申为树立,让人感觉是另一种意义,所以另造一个"竖"字。《后汉书·灵帝纪》:"槐树自拔倒竖。"当时"树"既当"木"讲,假使写成"槐树自拔倒树",反而不好懂了。
词除了本义和引申义之外,还有假借义。朱骏声在解释词义的时候,一般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依照《说文》的解释(有时加以订正),作为本义;第二部分是转注,即引申义;第三部分是假借,用朱骏声的话来说,即所谓"本无其意,依声托字"。朱骏声的办法是对的。假借的意义和本义是不相干的,我们仍以"解"字为例,《辞海》认为"解"字同獬,同蟹,通嶰(地名),通澥(海),同廨,通邂(解后即邂逅)。这些都是假借。"解"字之所以具有这些意义,只是借用,而不是从本义引申出来的。
古汉语通论(五)
汉字的构造
我们在讨论词的本义和引申义的时候说过,文字学家主要是凭字形来辨别本义,这是因为汉字是属於表意体系的文字,字形和意义有密切的关系,分析字形有助於对本义的了解。我们学习古代汉语,有必要了解汉字形体的构造。
关於汉字形体的构造,传统有六书的说法。《周礼·地官·保氏》说,保氏(官名,掌教育)以六艺教国子(公卿大夫的子弟),六书是六艺之一,但是没有说明六书的内容。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郑众注《周礼》,以为六书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许慎《说文解字·叙》以为六书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由此看来,三家对於六书的解说基本上是相同的。清代以后,一般人於六书的名称大致采用许慎的(只有形声有时也称谐声),於次序则采用班固的。这样,六书的名称和次序如下表:
(1)象形 (2)指事 (3)会意
(4)形声 (5)转注 (6)假借
许慎在《说文·叙》里解释六书时还各举了两个字为例。象形以日月为例,指事以上下为例,形声以江河为例,这都容易了解。会意以武信为例。武字本作,从止从戈,《左传》宣公十二年说:"夫文,止戈为武",意思是以武力止息干戈,保卫和平,这虽然是春秋时代的思想,但是可以说明武字是会意;信字从人从言,表示人言以诚信为贵。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以令长为例。令本是"发号"的令,后来借用为"县令"的令;长本是"久远"的长,后来借用为"县长"的长(zhǎng)(注:此据《说文解字·叙》段玉裁注。《说文》:"令,发号也。"又:"长,久远也。"汉律:县万户为令,灭万户为长。)。这也比较容易了解。最不好懂的是转注。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后代的说文家对於转注的解释,争论最多,这里不需要一一列举。值得介绍的有三家:第一家是江声,他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说文》部首,而《说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说凡某之属皆从某(如"凡木之属皆从木"),那就是"同意相受"。第二家是戴震,他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转相为注,互相为训),《说文》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就是互训的例子。第三家是朱骏声,他在《说文通训定声》里说:"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他不但修改了转注的定义,而且更换了转注的例字。按照朱骏声的说法,当古人从某一本义引申出另一意义时,不另造一字,那就是转注,他认为令长不是假借,而是引申,所以举为转注的例字。朱骏声的说法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不迷信古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应该指出,古人并不是先定出六书的原则然后才造字的。文字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创造文字的并不是某一个人,不可能事先订好条例再着手造字。六书只是后人根据汉字的实际情况,加以客观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这种分析是合乎汉字实际情况的,它是汉字创造和应用的逻辑结果,在上古时代,人们能作出这种分析,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於分析是客观的,所以在文字教学上能起良好的作用,历来研究文字形音义的人必先讲究六书,不是没有理由的。
《汉书·艺文志》说,六书是造字之本,这是不够全面的说法。六书中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至於转注和假借,则是用字之法,因为根据转注和假借的原则并不能产生新字。
今天我们对於汉字的构造可以作更科学的说明。首先应该认为转注、假借和汉字的构造无关;其次,对於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还可以作更合理的分类:一类是没有表音成分的纯粹表意字(包括象形、指事、会意);一类是有表音成分的形声字。现在从这个论点的基础上再加以阐述。
在文字的创造时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则。象形文字以图画为基础,但图画决不是文字。原始社会的图画常常是画一样东西或是一件事情告诉别人或是帮助自己记忆,而不是简单地表示一个概念,更没有固定的读音。直到图画表示的概念固定了,线条简略了,成为形象化的符号,而且和语言里的词发生了联系,有了一定的读音(这一点很重要),才成为文字。例如:
马 鹿
(以上是甲骨文)这类象形字虽然还带有浓厚的绘形意味,但它和图画却有了质的差别。后来为了书写便利,进一步减少它的绘形意味,加强它的符号性,成为:
马 鹿
(以上是篆书)篆书笔画圆转,使得一部分字在一定程度上还保存着象形的意味。
我们说象形是基本原则,是因为会意和形声在多数情况下也都是以象形为基础的。所谓会意字,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左传成公二年》:"故不能推车而及",甲骨文及字作,金文作,画一个人和一只手(又),象追及之意。《论语·微子》:"子路从而后",甲骨文从字作,画两个人,象相从随行。形声字也可以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不过其中一个象形字不取其义,只取其声,用为表音的成分罢了。例如沐字,《说文》说:"沐,濯发也;从水,木声。"水和木都是象形字,"濯发"的意义虽然和木无关,但是和水是有关系的。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上古汉字基本上是一种象形文字(注:注意:象形文字和象形字不同。象形文字是世界各种文字当中的一个类型;象形字则是六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