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交谈时,目光接触对方脸部的时间宜占全部谈话时间的30~60%。超过这一限度,可认为对对方本人比对谈话内容更感兴趣;低于这一限度,则表示对谈话内容和对对方都不怎么感兴趣。后二者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失礼的行为。
当然不能老盯着对方。英国人体语言学家莫里斯说:"眼对眼的凝视只发生于强烈的爱或恨之时,因为大多数人在一般场合中都不习惯于被人直视。"长时间的凝视有一种蔑视和威慑功能。因此,在一般社交场合不宜使用凝视。
下面这些都是遭人反感的不当眼神:
(1)不正面看人
不敢正面看人可分为不正视对方的脸,不断地改变视线以离开对方的视线,低着头说话,眼睛盯着天花板或墙壁等没有人的地方说话等等。
(2)贼溜溜的眼神
办事的时候如果眼神贼溜溜的可就麻烦了。贼溜溜的眼神会把和你交往的人吓到,所以要养成使自己的眼神温和的习惯。对一切宽宏大量是治疗贼溜溜眼神的唯一办法。
(3)冷眼
有的人心眼虽然很好可是两眼看起来却冷若冰霜,这种人很容易被人误解,因而被人所嫌弃。这样的人应该琢磨着如何才能使自己的眼神变得柔和和亲切及惹人喜欢。
(4)直愣愣的眼
在拜访别人时,眼不斜视直愣愣地朝着对方的办公桌走去,是没有经验的表现。应该首先环顾一下四周,视线能及的人,近的就走上前去打个招呼,远的就礼貌地行个注目礼。
学会正确运用自己的眼神,就等于掌握一项办事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