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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7节:在狱中走私的问题

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257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38

军警走私,都在夜间进行。

走私的物品有香烟、红中、白板、槟榔、迷幻药等。到了深夜,夜班主管常把香烟一包包地围在腰间,然后带入狱舍交货时,将外衣解开,像弹夹一样的香烟就赫然出现。如果是酒,就装在保温杯或塑料袋中带进去。

犯人喝酒时,走私军警就在门外替犯人望风,以防被其他军警发觉,可谓服务周到。

有些犯人一喝走私酒时,密不透风,等酒喝完了再利用白天放风的机会,又绘声绘声地讲给李敖听,使李敖知道监狱中军警们走私的内幕。李敖很细心,将他们告知的事情一一记录下来。

监狱军警有甲乙两股,两股之间矛盾甚大,经常互斗,斗的重点,就是抓对方在狱中走私的问题。如果有一方查出对方在狱中走私香烟、白酒、红中、白板之类的物品,就对犯人施刑,直到犯人交待出是谁走私的,走私了哪些物品,货物的来源,然后再出对方的洋相,将对方的军。

有一次,第一股主任、遮务郑主管、余主管在第四工厂做杂役的王纯处查出了5公升高梁酒,立即被他们铐在担架上,然后,用皮鞭对王纯进行抽打,逼他交待是哪个军警走私进来的酒,他怕得罪另一股看守的军警,咬牙不说,结果被抽打得昏死过去。军警们怕王纯死了,又用冷水泼他的身子,使他苏醒过来。

王纯的一位狱友看不过去,通过秘密管道告诉了王纯的家人,王的家人立即到检察院去状告台北看守所的军警凌辱人犯。

检察官来后,看守所的军警又采取各种手段给王纯施加压力,要他不要乱说,也不得讲挨打的事,否则,要吃大亏。王纯想到还要在看守所呆一段时间,讲出去对他没有好处,向检察官隐瞒了挨打的经过。

在看守所大小军警的压力下,王纯还叫家人撤回了状子,进监狱调查此事的检察官见王纯不合作,再不追查此事了,一起严重违法乱纪的大案,就这样不了了之。

有了这次教训,看守所的军警又变换走私手法。他们将各种走私物品先卖给关在狱中的流氓犯人,再由流氓卖给其他犯人。因为流氓犯人花钱大方,酒烟及毒品的消耗量大,经济效益好。另外,流氓比较讲义气,爱面子,嘴巴稳,受刑也不会供出走私的军警。有一次,狱警谭坤泉将600颗"红中"、"白板"、迷幻药交给犯人徐开喜在狱中出售,大赚了一笔。

一般人认为,在社会上,流氓与警员勾结比较普遍,没有想到,在监狱中,流氓与军警勾结得比社会上还要紧密。

至于以朱光军为首的狱警在其它方面谋利、发财的花样、形式,那就更多了。

在狱中,李敖搜集到军警虐待犯人的事实,更是骇人听闻。

1981年9月30日晚,值夜班的警员黄铭强看到监狱一舍13房一名犯人抽老鼠尾(手卷烟),认为此犯人违犯监规,突然对这个犯人拳打脚踢。引起同牢犯人的愤慨,群起指责黄铭强毒打犯人的野蛮行径。黄铭强见全房犯人都骂他,悄悄溜走了。

事后,黄铭强向所长朱光军汇假报,隐瞒自己殴打犯人的恶行,只说13房犯人闹事,不服管教。

朱光军听了,极为震怒,下令将13房的犯人苏照男、廖明胤、周扬传、郭进坪等11人带出来,然后送到忠三舍犯则房,全部戴上脚镣,再进行殴打。犯人疼痛难忍,大声哭喊,哀叫声全所都能听到。

第二天,朱光军等军警又在囚爱一号如法炮制,将1、5、8号房的犯人张汉旗、江林成、彭锡龙、赖鼎明等13人五花大绑起来,再进行殴打,犯人妻惨的哭喊声,院墙外面的人都能听到。13个犯人个个被打得皮破肉绽,伤痕累累。

这些犯人被打后,李敖马上通过内线将挨打的犯人的名字一一记录下来。他说,他要找机会为受酷刑的人鸣冤叫屈。

台北看守所对犯人最严酷的惩罚,是"绑担架"。

所谓绑担架,就是将犯人的手脚用4个手铐铐在急救用的担架上,一天到晚不准动弹,吃饭由人喂,喝水由人灌,屎尿全拉在裤子里。此酷刑是朱光军的拿手好戏,也是犯人非常害怕的一种酷刑。犯人李文荣被绑过七天七夜,另一犯人吉永城被绑时,朱光军还对吉永城说:"今天要你上担架,我们已报告过上级。"

吉永城向他求情放下来,他骂了一声就走了。

不知是谁,将吉永城被绑上担架的消息密报了检察院。第二天,检察院的人突然要来参观监舍,朱光军慌了,将原计划绑7天的吉永城提前解下来。检察院的人员进来时,什么也没有看见。

至于滥用其它戒具虐待犯人的情形,台北看守所内时常发生。

李敖在狱中期间,还接连发生几起犯人被活活打死的大事故。尽管国民党军警对李敖进行严密的封锁,还是有人悄悄地告诉了李敖。

李敖认为,这些非正常死亡的犯人,肯定与狱中军警有关,将他们的名字及离奇死亡经过作了记录,并写入文中。

李敖举出的第一个离奇死亡的人叫李聪明。

李聪明47岁,正值壮年,因犯强奸罪,于1981年7月17日逮捕入狱。1981年7月31日晚上8点,李聪明突然受伤,在送往板桥中兴医院急救途中死亡。

为了掩人耳目,看守所长朱光军说,李聪明进监时,发现他有外伤,由于不很明显,没有给他申请保外就医,但在狱内,先后给他治疗过6次,因不知他的内伤非常严重,所以出了问题。台北看守所一向禁止军警打犯人,也禁止犯人打犯人,并严加防范。有人说李聪明死于被打,绝无可能。

李聪明死后,检察官及"法务部"的官员到狱中调查,知道内情的人都不敢说真话,"法务部"的法医鉴定导致李聪明死的伤,应在两天之内,从受伤到死亡,也应在一、二小时内。

过了4个月,检察官等原与李聪明同房的3名犯人出了狱,再传呼他们讯问,他们再才向检察官透露了李聪明离奇死亡的真相:7月31日,李是被狱中军警郑文良用脚踢死的!

1981年9月20日,只有31岁的送液化气的工人毛松枫在土城永丰路180号偷窃时被捕,板桥分检处检察官刘福声要毛松枫拿10万元交保,毛说没有钱,检察官就将他收押,关进台北看守所。当时,他的身体很好。

28日上午11时10分,狱警突然将他送到板桥中兴医院治伤,下午两点15分在医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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