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蒋芸又去看了李敖。
在李敖那里,蒋芸感到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而且每次去,她都感到有收获。所以,李敖与她在一起时,一谈到女人、情爱、性时,她就设法转换话题,问他一些文学、历史及社会学方面的知识,李敖没法,只好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一一作答。
28日下午,蒋芸因事走了。
由于这天下雨,李敖感到好孤独。他拿起报纸,看了一下又丢了;他又去翻书,也看不起劲,心里又烦又乱,而且乱得像一团麻。过去,他很少出现这种情况。他很清楚,他思绪混乱,魂不守舍,皆因一个原因:蒋芸未到手。
过了一个多钟头,他走到写字台前,又给蒋芸写起了情书:
下午你走的时候,雨很细,我决定不botheryiu楼上看你在雨中消逝,
真美啊,你那条围巾,我真想把它偷下来,放在枕头边,陪我入睡。总有一天,我
会"绑架"你--不再一星期见一次,而要足足看你一星期。一星期才能见你一面,
真是太长了,并且长得不放心,那些讨厌的限时信和尾随者,它们多少会使"小V"
(指蒋芸)一起贰心,今使她写出"很后悔答应去淡水"一类的刺话啊,我好气啊
我好气,气得简直要血压高。
李敖确实是写情书的高手。一个渴望情爱的女孩子,看到如此情真、动人的情书,怎么不动心呢?
这封情书,将蒋芸骚扰得寝食难安。只是,她的心,她的情,不轻易向别人表白,将一切都埋藏在心里。因此,她表面冷得似冰,心里却热得像一团火。
李敖写了这封情书之后,又想出一新招:给蒋芸送件纪念品。
他坐在家里左思右想,觉得给蒋芸送一个印章最好,因为印章是每个人都很注重保护的东西,使用时间又长。如果给她刻一高档印章,她必定很喜欢,而且一用就想起了他。
他到台北衡阳路一家象牙店选择了一块小象牙,再去找一与他相熟的名家,给蒋芸刻了一枚印章。这梅象牙印章刻得很精致,李敖拿在手上瞧了又瞧,自语道:"这样好的东西送给她,她一定爱不释手,念念难忘。"
果然,李敖将象牙印章送给蒋芸时,蒋高兴得无法形容。她说:"这印章系名家刻,名家送的,我这一生有你这一样东西就心满意足了。"
李敖乘机说:"你不要李敖吗?"
蒋芸不好意思地说:"印章与人是两码事,你不要把印章与人扯在一起!"
这一天,他们又在一起谈了好长时间。为了得到蒋芸,李敖这次与他谈了情,谈了性,他想把蒋芸的欲望调动起来,与他共度美好时光。但是,蒋芸颇有理智,无论李敖怎样逗她,抚摸她,欲火怎样在胸中燃烧,她不为所动,仍然坚守先前的"三不"原则。
在与李敖的接触中,蒋芸感到李对女人的占有欲太强,如果他不收敛一些,今后的交道很难打下去。因为,女人与男人发生性关系,不是朋友阶段的事情,只有举行了婚礼,进入了洞房,才能那样做。
她决定劝一下李敖。
事后,她又想:这样的话,当面不好说,干脆去买书送他。他看了书,就会明白自己的意思。
3月30日,蒋芸买了两本书,一本是《欲之上》,另一本是《小白驴与我》,用《欲之上》一书告诉李敖,不要那么喜欢肉欲;《小白驴与我》意即告诉李敖要继续保持童心。
李敖接到这两本书,心里明白了:这是蒋芸给她上课、洗脑的书。他简单翻了翻就放下了,他对女人、对情爱、对肉欲的理解和理念,与《欲之上》不同,这些书自然也洗不了他的脑。
之后,李敖又与蒋芸接触了几次,李敖也写了几封信给她。她仍与过去一样,只与李敖来往,不与李敖同居。李敖所有的女友中,在起先的一段时间里,只有蒋芸与李敖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1967年4月初,蒋芸结束了文星书店的工作。她要走了,李敖特地去文具商店买了一只钢笔,一只圆珠笔送给蒋芸,并写了几封情书给她。
他在4月7日的情书中表达了蒋芸离开文星书店后的凄苦心情:"你不再是邻居,而我,却是被留在隔壁的守夜者。你的离去,使墙和空气,完全不同。我承担的,是一切你留下的触忆。你给了我属于我的一切。带走的,只是一片彩云。"
他在信中告诉蒋芸,他写此信时,几次被泪水搅乱。他很奇怪,为什么从不流泪的他,这次竟忍不住流出了泪。
蒋芸离开文星书店后,李敖一连好多天未见到她。为此,他很痛苦。
有一次,天下大雨,他特地从台北杭州路绕到南门市场转了几次,想在人流中捕捉她,硬是捕不到;他想用小车送蒋芸去上学,车开去了也见不到人。
李敖无法,只有天天给蒋芸写信。李敖说,这一阶段,是他一生写情书最多的时期。他想用情真意切的高水平情书,将蒋芸追到手。
4月10日,他在信中对蒋芸说:"想我吗?一边走,一边哭的小Y,还敢硬说不想我吗?我不像你那么虚伪,我干脆承认我好想你。在15--16216,我曾跟我身边的'小Y'度过多少甜蜜的回忆,曾有多少亲近,多少抚摸,多少许诺与忻喜,多少忻喜与哀愁。如今,这些都转变成'两地书'……"
蒋芸收到李敖的情书,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了表示对他的爱,她将自己一头乌黑的长发全部剪下来,然后送给李敖,并要李敖精心保存。
12日,李敖又有情书给蒋芸,而且写得更凄婉、悲凉,他想通过这些信,把蒋芸勾到身边,并永远与他在一起。他在信中说:
你居然有这逸兴,居然看起坟来,居然想起了埋骨之地。你说我可活到
60岁,那时候你51岁了,要不要comediewithme?也许我们不能"生
同居",但又怎么一定说不可"死同穴"呢?青山绿水之间,皇天后土之侧,如果
你我死在一起,又有什么不好?至少那时候,你真正达到了"与鬼为邻"的境界,
我也真正享受到"倩女幽魂"。怎么样,"小Y",你赞成也未?
……
……我是反对婚姻的,起码赞成试婚制,你如果结婚,别忘了要先试试。
LeanHdyliw不就是没先试婚,结果碰到个阳萎丈夫吗?要知道丈夫是不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