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坚点了一下头说:"这事处理好了,我会重谢你的。"
"那倒不要。"
"不,我一定要谢你。"
李敖对她说:"自古男人爱美女,王剑芬漂亮会媚,会玩会唱,肖孟能被她媚得不能自拔,再不可能回头。局面已成这样,只有离婚。在这个问题上,你不要有什么幻想,也不要拖,早离婚早点解脱,以减少痛苦。现在的问题是,你已老了,生活无着,要设法多争财产,而且要将肖家的财产争一半过来。"
朱婉坚听了,觉得李敖讲得很对,很实在,当即表示同意。她还对李敖说:"我是一个妇道之家,势孤力簿,这事还得请李先生帮我的忙。"
李敖说:"我带你去找肖孟能,谈得好,你们就和平解决,好说好散;谈不好,就上法庭去告他。"
朱婉坚非常赞同李敖的意见。
第二天,李敖带着朱婉坚找了肖孟能,并很不客气地对他说:"我们是老朋友,今天要对你说句直话。你爱王剑芬可以,但不能那样对待结发妻子,更不能搞得她生活无着落。在这件事情上,你不能听王剑芬的。我已对朱婉坚讲了,你要给她一半财产,不然,我要支持她到法院状告你。"
肖孟能见李敖一脸怒色,紧张得冒冷汗。
李敖走后,肖孟能将李敖带朱婉坚来要财产的情况告诉了王剑芬。王剑芬听了,破口大骂:"混帐!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官吏,凭什么管我们的事?!"
肖孟能见她火气甚大,便不作声了。
由于王剑芬在中间作梗,朱婉坚要的财产仍然没有着落。她没有法,只好又来找李敖诉苦。
李敖见肖孟能无动于衷,又给肖孟能打电话,告知肖如再不理此事,他将亲自带朱婉坚上法院告状。肖孟能怕这件事闹大丑了他的名声,一再在电话中向李敖说好话,请求李不要带朱去告状,并一再说马上做王剑芬的工作,把这件事处理好。
过了一段时间,肖孟能主动找了朱婉坚,给了她一大笔钱。
朱婉坚的问题解决了,心里很高兴。但是,李敖却因帮助她得罪了肖孟能、王剑芬,特别是王剑芬,爱财如命,要她拿出几乎一半的钱给朱婉坚,心里恨死了李敖。
为报复李敖,王剑芬像苍蝇在鸡蛋上寻缝一样,四处找李敖的问题,她想狠狠整一下李敖。
七找八找,她找到了一个问题:"侵占"肖孟能的财产。可以"背信"、"侵占他人财产罪",将李敖送进牢房关一阵子。
原来,肖孟能在经营书刊出版、销售业务的同时,还经营其它产业。后由于种种原因,有的产业未赚钱,有的被迫停业,有的弄得血本无归,债务缠身。到1979年底,一些债主三日两天地上门扯皮、逼债,弄得肖孟能头痛万分。肖为了缓口气,决定到南美洲的智利去住一个时期。他又考虑,有些事情,特别是财务方面的问题未处理好,中途突然走了,人家要骂娘。他决定将要处理又未处理好的事情,托给一个比较可靠的人抵挡一下。
考虑来考虑去,他觉得只有李敖最合适,因为,李敖处理财务方面的能力很强。
临走之前,肖孟能特地找到李敖说:"我准备去智利,家里有些财务方面的事情想托一个人帮助处理一下,这个人既要可靠,又要有办事能力,我想来想去,只有你。不知老兄乐不乐意帮这个忙?"
李敖说:"老友如此信任我,又亲自相托,我怎么不帮忙呢?"
肖孟能见他同意了,便将要委托的事情一一作了说明。然后,他又特别强调说:"水晶大厦的债务纠纷,是目前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如果债权人要急了,要应付一下。我将放在新城花园房子里的一些字画,古董、书籍、工艺品全部交给你,你再拿出去拍卖、抵债;天母的房屋问题,也有可能要扯皮,你就相机看着办。"
李敖稍清理了一下,肖孟能交办的事情,一共是24项,计69件。有的问题,还是十七八年未解决的陈年老帐,相当麻烦。
他心里想:朋友相托,尽力而为,能办多少办多少。实在办不了,那也没有办法。
李敖怎么也没有想到,肖孟能托的这些事情,使他日后受了牢狱之灾。
肖孟能收藏的古人字画,有一部分是他父亲的,李敖怕此事处理不好惹出麻烦,要求肖孟能写一委托书,以便处理此事时有个凭证。肖孟能觉得李敖提得有道理,当场给李敖写了财产转移书。他在转移书中明明白白地说:"字画、书籍、古董及家俱等……均系本人转移与李先生,以抵偿其所欠债务者,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
肖孟能走后,李敖接手的事情有几件遇到了麻烦,一是水晶大厦的债务人要钱要得很急很凶,二是天母的房屋产权要明确,三是肖孟能原在新城花园租的房屋要退租。
李敖见不断有人找他,便请女友胡茵梦、弟弟李放帮忙,将肖孟能在新城花园家中的字画、古董取了出来,然后将房屋退了租。
据胡茵梦讲,肖孟能的字画、古董有一些被李敖弄回了家,其中有一件特别珍贵的红绢布的乾隆御批,而且还给她看过。乾隆御批进入李家后,再也出不来了。
1980年2月,肖孟能突然从智利回到台湾。
肖孟能回来得这么快,李敖未料到。肖孟能托他处理的事情,因难度太大,他大多还未处理。
肖孟能先到新城花园的家去看了一下,发现原房已租给了别人,东西已全搬走了。他看到这一幕,就知道是李敖退租的。肖孟能又听说他托李敖处理的事情大多未处理,特别是他捐给财团法人肖同兹文化基金会的5万元钱未要回,心里对李敖更有气了。
肖孟能的父亲同兹1973年11月因心脏病在台北病世。为纪念肖同兹,同年12月6日下午,肖同兹的旧部魏景蒙、叶明勋等12人在肖家举行了一个小型会议,决定铸建肖同兹铜像,增编《念兹集》,设立纪念肖同兹先生文化基金会,拍摄肖同兹先生生平电影片。
肖孟能当场表示,大家如此尊敬他的父亲,他作为亲属,自然应先捐一笔款给纪念肖同兹先生文化基建会。1974年10月22日,他们到台北市政府作了"财团法人肖同兹先生文化基金会"的注册登记,地址设在台北市信义路4段110号肖同兹故居,董事长由曾任国民党大员的许孝炎出任,董事有叶明勋、辜振甫、魏景蒙等名流。
没有想到,这个基金会成立后,除了肖孟能捐出5万元台币、美国的卢祺新捐了50美元外,其亲朋好友及热心人士一分不出,更不用说达到原先预计的500万元了。由于资金太少,基金会无法运作,肖孟能又将基金会的会址卖给一个叫叶昌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