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纪忠共有3子2女,长女余范英生于1943年7月11日,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主要负责经营《工商时报》、《时报》杂志,次子余建新主要负责《中国时报》及其他报刊。
李敖将状子递到法院后,新闻媒体马上作了报道。
《时报》杂志负责人余范英看了报道后,认为自己有理,宋英有理,李敖告状无理。在心里,她还作了与李敖在法庭上较量一番的准备。
余纪忠得到这一消息,想起女儿原与她谈过胡虚一接连来函的往事,感到此事不那么简单。
他叫余范英将胡虚一的几封来函找出来送给他仔细看看,余范英照办了。
余纪忠看了胡虚一的两次来函,又看了宋英的两次"警告",认为与李敖的这场官事打不得。
他又将大女儿余范英叫到办公室说:"李敖到法院状告我们的案子问题,我作了研究,我们不能硬挺。"
余范英不明其中原因,问道:"为什么呢?"
余纪忠说:"宋英不明雷震生前与胡虚一有口约,人家拿出来发表,既不是抄袭、剽窃,又不是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再加上宋英的警告文字语气确有诽谤、丑化他们的意思,如果由法院判决,我们必输无疑,而且还要登报检讨、赔偿,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挑水断了扁担,两头失。"
"那你说怎么办?"
"立即物色人去找李敖疏通,劝李敖撤回状子,我们私下和解,赔点钱算了。"
余范英的思想还有点不通,不同意马上找人去疏通。余纪忠对她说:"你这种想法对别人可以,对李敖就行不通。李敖这个人很难对付,也很难缠。他到法院状告我们,一定做了仔细研究,认为此次官司他会赢。不然,他不会状告我们的。我们是有头有脸的人,官司输了,结果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我们以后怎么在社会上做人呢?"
经余纪忠这一点拨,余范英明白了,同意按老爸的意见办。
余纪忠找到李敖朋友高信疆,请他太太柯元馨和报社高级职员简志信二人去上李敖的门,向李敖、胡虚一表示歉意,要求李敖撤回状子,他们将作经济上的赔偿。
柯元馨、简志信真的上了李敖的门,并一再向李敖说好话。李敖虽然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官事问题却一直未松口。
后来,柯、简二人代表余纪忠接二连三地上门向李敖认错赔礼,希望和解。
李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加上又与高信疆系特别好的朋友,他们连连向李敖转告了余纪忠低头认错的意见后,李的气消了不少。他向柯、简二人表示,此事要仔细考虑一下再说。
他们走后,李敖仔细一想,此案和解是上策,但窝在心里的气也一定要出。他考虑柯元馨、简志信二人太客气,难以表达他对余纪忠的不满,决定用书信狠狠批评余纪忠。
1984年2月15日,他真的给余纪忠写了信,并在信中历数了《中国时报》过去对他的种种不公,以及这一次对他和胡虚一造成新伤害的严重性。
李敖这封信是利用一个早晨的时间写的。写信时,《中国时报》记者黄怡小姐正在李敖处。李敖的信写起来后,又递给黄怡看,问她有什么意见。
黄怡与余纪忠、余范英均很熟。她看了信后,对李敖说:"要这么麻烦吗?余先生那么聪明,一点就通,你提个条件,我去跟他说说好了。"
李敖见她那么自信,而且主动要求去说,便同意了。李敖开出的赔偿条件为400万元新台币。
黄怡越过柯元馨、简志信,直接去找了余纪忠,转达了李敖的信和意见。余纪忠看了李敖的信,听了黄怡转告的李敖开出的条件,细细一想,全部同意了。
黄怡马上将余纪忠的意见转告了李敖。黄怡还对李敖说:"余纪忠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
李敖听了黄怡的陈述,觉得余纪忠这次对他还是可以。他心想:人家地位那么高,又是台湾第一大报阀,又低头,又赔款,自己也应给人家一点面子,何不乘此机会,玩过大气,弄个双赢呢?
想到这里,他在家里清出3幅上乘画作,托黄怡送给余纪忠。他对黄怡说:"你告诉余纪忠,别以为他吃了亏,如不喜欢这3幅画,可卖给蔡辰男的国泰美术馆,包他赚一大笔。"
黄怡立即将画送给了余纪忠。
余纪忠收到李敖的画,吃了一惊。他没有料到,难斗难缠的李敖,做事如此有心计,而且又如此有人情。
他当即叫人开出400万元支票,连同书面道歉声明一并交给黄怡,托她转给李敖。
李敖收到了支票、道歉信,心里高兴极了。他认为,这是惟一一起不通过法院判决,私下和解,并获得巨额赔款的案子,真是痛快。他将赔款抽出四之一,送给黄怡,黄怡不肯收。李敖劝她说:"你在中间做了工作,出了力,拿着吧。你不是没有车吗?将这钱拿去买一辆新车吧。"
黄怡这才听了李敖的话,拿了100万元,而且真的去买了一辆新车,变成了有车阶级。
事情到了这一步,李敖到法院去撤回了状子。
写到这里,此案似应结束了。由于这件案子还涉及另一个人--胡虚一先生,觉得还应延长一点篇幅,将胡虚一对此案的想法写出来,使大家对李敖的了解更全面一些。
前面已经提到,胡虚一系李敖老师殷海光的朋友,受国民党的诬陷坐冤狱多年。出狱后,李敖对他关照甚多,还帮助他改善了生活条件,这都是李敖做的善事,胡虚一也很感谢他。
胡虚一在与余范英的交涉遇到困难后,李敖将案子一把接过去,然后到法院去状告余家父女,均是单独行动。后来,李敖与余纪忠的交涉、赔款,胡虚一也一概不知。
1999年2月27日,胡虚一先生给笔者写过一封长达2万字的长信,其中有相当大的篇幅就是谈到这起案子。他说,余纪忠赔了400万元给李敖后,他一直不知道。有一次,他在街上遇上雷震的一位亲戚,问他与李敖在状告余纪忠、余范英的案子中弄了400万元,他分得了多少钱。他听了一惊,不相信有这样的事。雷震的亲戚对他说:"绝对有此事,不信你去问李敖。"
过了一段时间,李敖来看胡虚一时,胡将雷震亲戚相告的事情告知了李敖,李敖见胡虚一已知道此事,便将官司的经过向胡虚一作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