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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9节:考虑告不动李登辉

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282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38

而蒋经国的这份遗嘱,是由蒋一人口述,一人记录,过了8天蒋死了,再由李登辉等签名公布的,与《民法》完全不符,蒋经国的这份遗嘱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令人怀疑。

李敖仔细研究了这份遗嘱后,于1988年1月23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控告李登辉等6人"涉嫌共同伪造文书"罪,请求地检处予以侦办。

李敖在控告书中说:被告李登辉等明知王家骅于本年1月5日为蒋经国代笔作上述遗嘱时,均不到场。根据法律的规定,该项代笔遗嘱,显然无效,竟于本年1月13日下午6时前,签名为见证人,共同伪造上述遗嘱,足以损害蒋经国及公众。核其行为,显已触犯"刑法"第28条及第210条共同伪造文书之罪嫌,奚依"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提出告发,请将被告李登辉一干人等,一律提起公诉。

这时的李登辉已就任"总统",台北地方法院地检处虽然知道李登辉等人违法,却不敢去侦办。李敖的状子,一直压在法院里。

李敖见地检处迟迟不动手,便去询问为何还不侦办,地检处的官员如实告诉李敖,如站在法律的角度,李敖告得有理,但他们无法侦办李登辉等大员。号称"自由"、"民主"的台湾,仍与蒋氏父子在世时一样:刑不上大夫。

这样,李敖第一次告李登辉未获成功。

李敖考虑告不动李登辉,便在宣传上做文章。

1988年2月10日,他主编了一本论定蒋经国的书,《经国·经国·错》,作为《李敖千秋评论》丛书第76册,交给台北天元图书公司公开出版。在这本书中,李敖将他控告李登辉等人的伪造文书状,作为书中的首篇,公诸于世。

此次状告李登辉虽然不了了之,却创下了民众告"总统"的先例。李敖相信,他的年龄比李登辉小13岁,总有一天,他要告倒李登辉。

2000年5月20日,李登辉任职届满。

这位被台独分子尊称为"民主先生"的"总统"与陈水扁的接交一完毕,就搬出"总统府",回到了他的鸿禧山庄。他想在这处豪华别墅颐养天年。他没有想到,原来告过他的李敖,又要告他了。

5月21日,李敖会同新党籍"立委"李庆华、律师李宪同,在台北举行记者会,正式宣布22日要去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和台北高等法院控告李登辉。

到会的一记者问他,准备以什么罪名控告李登辉时,李敖举起右手,微笑着说:"李登辉在职期间,所犯罪行举不胜举。我状告他,暂定内乱、贪渎、泄密、在瑞士银行开设秘密帐户,伪造蒋经国遗嘱5项罪。"

李敖还告诉诸位记者:为避免台湾新领导人运用权势干预司法机关审理李登辉的案件,他决定这次只控告李登辉的前三项罪名,后两项罪状留到以后再找一适当机会控告。

李敖的记者会一开,台湾各报刊纷纷报道。

李登辉如是一般平民,李敖控告的几条罪状,他一定吃不消。他心里很清楚,台湾新领导人陈水扁是他费尽心机弄上台的,李敖控告的罪名即使成立,陈水扁也要运用权力,设法保护他。因此,他心里一点也不慌,仍在他的鸿禧山庄消遥自在。

5月22日天一亮,台北等地的"荣民之家"的一大群退伍老兵来到台北博爱路的台北高等法院检察署门口,准备声援向检察署递交控告书的李敖。

上午9点40分,李敖带着一批人马,来到了台北高等法院地检署,以"内乱"等罪状告李登辉。

李敖一到地检署门口,退伍老兵们将李敖团团围住,对他的勇气和胆量,齐声称赞。

李敖告诉在场的老兵们:李登辉身为原"中华民国总统",却带头破坏"宪法",分裂国土,罪恶滔天。他1997年7月9日接受德国媒体采访时,公然声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按照李登辉这种逻辑,世界上已有两个中国。李登辉的这种谬论显然违了"宪法"及"总统"宣词等条文,并有"破坏国体,颠覆政府"之嫌,犯了"刑法"第100条及第二项规定的"内乱罪"。为了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他要控告李登辉。

李敖说完,引起在场老兵们的阵阵喝采。

在老兵们的簇拥下,李敖向台北高等法院地检处递交了诉状。

随后,李敖一行又来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递交了控告书。他在台北地方法院地检处控告李登辉的罪名是"贪渎"、"违反税捐法"和"泄密"。主要事实就是李登辉利用权势,用超低价购买价值达1.6亿元台币的豪华别墅--鸿禧山庄,并涉嫌"霸占公有土地"、"逃税"等罪。

台北地方法院地检处一检察官接受了李敖的控告书。

李敖没有想到是,正当他从台北地方法院地检处出来时,碰到"台湾之声"电台主持人许荣祺也到地方法院状告他,其罪名是"背信",此次事件是偶然还是背后有人策动,众说纷云,而且至今还是一个谜。

由于双方立场不同,两方人员随即相互叫骂,并且发生了斗殴,场面乱成一团,后经赶到的警察出面制止,双方人马才停了下来。

有趣的是,李敖的人马与许荣祺一方的人正在打斗时,另一民众也赶来地院检察处状告李登辉涉嫌谋杀前"总统"蒋经国。

李敖的控告书递交了后,一直没有下文。

李敖心里很清楚,他的控告能否被检察官侦办起诉,关键在陈水扁,如陈水扁不通过高层检察长及"法务部"过问此案,地方法院检察处、高等法院检察署就会侦办此案,如果陈水扁过问,此案的结果就是闭案。

李敖曾向媒体表示,如果他的控告未被侦办,他以后还会找机会告李登辉。

此后,中国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杨澜第二次到台湾访问李敖时,问他状告李登辉的官司现在怎么样了,李敖对杨澜说:"现在台湾整个的不景气,我的被告也少了,只剩下17个人。李登辉当然受到台湾当局的保护,我和李庆华告的意思是为历史留下一些记录,知道还有我们这种不服气的人。"

很显然,只要陈水扁在台上,李敖状告李登辉的案子,台北地方、高等两级法院的检查官就难以侦办。

直到今日,李敖状告李登辉的官司虽然没有任何结果,他的这种做法,就让千千万万的台湾人民感到此举很不简单。将来的史书,一定会为勇士李敖大书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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